民事立法在法治化进程的作用透析论文
民事立法在的作用思考

民事立法在的作用思考民事立法是指国家针对民事领域的问题,通过制定法律、规章等法律规范,来调整人们在民事关系中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事立法的作用不只是在于调整人们的行为,还可以推动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民事立法在的作用思考”。
民事立法在保障公民基本权益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随着各种现代交易方式的兴起和发展,法律也应当根据新的情况加以调整。
通过制定民事法律规范,可以明确各种交易行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规范交易主体的行为举止,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民事立法的保障,那么就会出现一种情况,即交易双方之间的关系将变得复杂,无法确定每个交易方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最终造成的结果是交易双方之间产生了很多争议,也无法解决,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发展。
民事立法也可以让人们在利益分配方面更加公平。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人们之间要进行各种各样的交易和合作,合同是一种经济活动的契约方式。
如果一方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其中的法律条款不公平,那么一方就会受到损失。
而民事立法可以通过规范合同的内容,使得合同中的内容更加公平,可以避免交易双方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公平的情况。
除此之外,民事立法还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并且是让国家实现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的主要道路。
在市场经济中,个人之间进行各种交易,国家应当通过民事立法来规范交易行为,制定交易规则,保护公民的利益,增强市场信心。
在未来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民事立法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中会存在诸多的市场失灵现象,也会存在很多的道德风险,如天平不平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民事立法来解决。
总之,民事立法在建设国家和社会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们必须认真做好民事立法任务,规范市场交易,保护市场信誉,调整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我们的现代化道路开创更加良好的条件。
法律体系在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作用

法律体系在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作用【作者:胡水君】形成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法制建设的一条主线。
可以说,30年的立法进程,既是使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法制化的过程,也是使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国家化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这样一个历史过程有着双重的历史作用和特点。
一方面,它在改革进程中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起到了很强的推动和变革作用,由此呈现出较大的现实必要性,也在开放进程中因为有发达国家的法律文本和历史经验可资借鉴,而呈现出较大的后发优势和现实可行性。
另一方面,法制化、国家化并不等于民主化,由于中国近30年的发展并不是像拉美和印度那样在首先民主化的条件下展开的,我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因此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地方经验和时代特点。
概括地讲,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强立法、弱司法。
在我国,立法主体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
司法机关虽然可以做出司法解释,但司法机关并不是形成法律体系的主体,司法解释并不能在法律之外创制新的原则和规范。
也就是说,在我国只有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才可能成为形成法律体系的主体,“法官造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完全不被认可的。
从国家权力的实际配置看,司法权弱于立法权,不能审查立法,也不能审查违宪。
尽管有行政诉讼制度,司法机关因此可以对行政行为做出司法审查,但司法权在事实上也明显弱于行政权。
在这样一种体制下,我国形成法律体系采取的是强规定式的立法模式,这使得我国法律实践中理性“逻辑”的分量重于日常“经验”的成分。
二是强国家、弱社会。
从理论上讲,规则的产生有多种途径,立法和司法活动能产生规则,社会或共同体成员通过长期互动也能自发形成规则,因此,在法理上有“国家法”与“活法”、“立法”与“法”、“书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的区分。
在强规定式的立法模式主导下,不仅司法在法律规则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受到抑制,而且,短短30年间,社会或共同体成员通过互动而自发形成规则也是不充分的。
探析民法对法治建设的作用

探析民法对法治建设的作用摘要:民法作为与人类经济、生活最紧密的一个法律部门,它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体现在:在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促进市民社会的形成;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以及促进人的观念革新。
关键词:民法;法治建设;市民社会;市场经济;权利观念宪法确定我国基本治国方略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为我们描绘了法治国家的蓝图,指明了法治国家是我们国家建设的理想。
“我们希望法治精神弥漫全国,也希望有一个以人权为唯一正当政治目标、以人民意志为唯一权力来源的法治政府,还希望建立一种消除任何权力超出合法限度而不被制止的体制,因为这些都是法治社会所应具备的。
”依法治国是实现这一理想的阶梯。
因此,良好的法律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与核心。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作为与人类经济、生活最紧密的一个法律部门,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法治建设依靠法律,民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关键和最基本的标志。
在众多的部门法中,发展历史最悠久,因而也是最完善、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民法。
民法源于罗马法,是对罗马市民法的简称。
古罗马地处地中海沿岸,经济形式以商业为主,不同城邦以及同一城邦之间由于交换形成了市场,这就是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罗马法是当时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体现了商品经济最一般的规律。
尽管后来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以及前苏联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典都体现了本国区别于它国的特殊的经济制度,但商品经济是其共同的经济形式,从罗马法流传下来的许多基本原则(如平等自由、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与基本制度(如所有权、债权制度等)都驻扎在这些国家的民法中。
我国的民法也不例外。
虽然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我国的经济一直以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为主,没有形成商品经济,民法作为调整手段发展也相当薄弱。
浅谈法律事件——民事案例在民法典中国化中的作用

浅谈法律事件——民事案例在民法典中国化中的作用我国的民法典草案已经开始在起草、讨论过程之中了,这对于我的法治化无疑将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现在学者关于我国的民法典应当采用何种编篡模式争议很多;从编篡形式上,在我国民法典订立的过程中,借鉴外国先进的经验非常重要;但还应当看到,民法作为国家的一项最为基本的法律之上,往往能够从内容上体现出一个民族的精神;并且民法同时随着民族的精神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进步的。
外国的民法是如何发展进步的?一些现代民法理论是如何创造或者说发现的?既在我国制订民法典的过程中,还应当从民族典的内容上学习世界民法发展与进步的方法。
在此,我想到了两件小事。
一件小事是,在我小的时候,我们老家的大人们经常为一种叫作“镇物”的东西发生纠纷乃至于大打出手。
所谓的“镇物”,就是一种小的石狮子。
根据我们当地的迷信说法,将石狮子放在房上,冲着谁家谁家就会倒运;因此和谁家有仇,往往就会采用这种方式诅咒对方;而对方发现之后,往往会因此发生争吵或者大打出手。
由于笔者进法院时间很晚,不知道法院是否会受理这样的案件以及受理后是如何裁决的。
另外一件小事就是,在笔者所在的法院,见到过几件关于质押合同的纠纷,这几件案件很相似,就是借款人借用第三人的存单到信用社借款,借款人代替存单所有人签定了借款合同;现在存单所有人以自己没有在质押合同中签字为由主张出质存单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要求法院判令质押合同无效,信用社返还存单;诉讼中,信用社辩称当时由于没有实行存款实名制,并且当时的习惯就是由贷款人自己找存单,由于这在当时是一种习惯,因此上应当认定质押合同合法有效。
在西方,由于存在着脱离国家的市民社会,民法的原意就是市民法,民法是市民社会自治为主,市民社会发生纠纷之后国家权力介入为保障的法律。
而市民自治没有出现争议或者出现纠纷协商解决之后,国家机关是不会主动地介入的,这时,无论是法学专家还是司法人员都不会发现民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修改民法才能够发挥出其对于保证社会公正的作用,即民法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2024年民法学教育与法制现代化论文

2024年民法学教育与法制现代化论文一、民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重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民法学教育逐渐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目前,我国的民法学教育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涵盖了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多个方面。
同时,各高校也纷纷开设了民法学相关课程,培养了大批具备扎实民法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民法学教育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民法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民法学教育,可以使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民法的精神和原则,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其次,民法学教育有助于培养具备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法治人才。
这些人才将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最后,民法学教育还能够促进法律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通过研究和传播民法文化,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推动法律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二、民法学教育在法制现代化中的作用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
在这个过程中,民法学教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具体来说,民法学教育在法制现代化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民法学教育为法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理论、原则和规范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通过民法学教育,可以使人们深入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法制现代化的推进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其次,民法学教育有助于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民法学教育通过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可以推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为法制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最后,民法学教育在促进法律实施和法律文化建设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民法学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有效执行。
民事立法在的作用思考

民事立法在的作用思考汇报人:日期:contents •民事立法概述•民事立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民事立法在权益保护中的作用•民事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与未来展望•结语目录民事立法概述01民事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废止民事法律规范的活动。
定义民事立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
性质民事立法的定义与性质以习惯法为主,成文法为辅,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和地域特色。
古代民事立法近现代民事立法当代民事立法受到启蒙思想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以民法典为核心的民事法律体系。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公共利益,强调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与国际民商法律的协调与接轨。
030201民事立法发展历程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公平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各方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自主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民事立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02民事立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民事立法和市场经济在功能上存在着互补关系,市场经济的自由性和竞争性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规范和约束,而民事立法则提供了这种规范和约束。
相互促进民事立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互促进。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断提出新的法律需求,推动了民事立法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民事立法明确产权的界定、流转和保护,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
产权保护通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进行规范,民事立法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秩序。
合同规范民事立法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
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对当事人、社会以及法律体系所产生的影响。
本文将从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的角度,探讨民事案件判决的法律效力、法律后果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二、民事案件的法律效力1. 判决的法律效力民事案件判决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既判力。
民事案件判决一经生效,即具有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2)执行力。
民事案件判决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确认力。
民事案件判决具有确认力,对当事人、社会以及法律体系产生法律约束力。
2. 判决的生效条件民事案件判决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1)法院作出判决;(2)判决书送达当事人;(3)判决书未上诉或上诉期满;(4)判决书已生效。
三、民事案件的法律后果1. 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胜诉方:胜诉方根据判决书获得相应的权利,如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等。
(2)败诉方:败诉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 对社会的法律后果(1)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案件判决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促进法治建设。
民事案件判决有助于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3)引导社会风尚。
民事案件判决有利于引导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民事案件对社会的影响1. 提高司法公信力民事案件判决的公正、高效,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事案件判决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民事案件判决有助于推动法治国家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民事案件判决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结语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体现在判决的法律效力、法律后果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民间法对中国法治的影响论文

民间法对中国法治的影响摘 要民间法是特定社会群体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整套规则体系,该体系的最大特点是相关主体的广泛参与性。
凭此参与,相关主体将自己的需要、情感和信念融入规则之中。
因此,一方面,民间法本身经由相关主体的日常生活而显现,并且表达着相关主体的需要,记载着相关主体的信念;另一方面,民间法的实施和实现成为相关主体生活本身的一部分,而维护和发展民间法成为相关主体生活本身。
关键词:民间法;国家法;习俗;纠纷目 录 一、民间法的概念 二、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 三、民间法的作用功能 四、民间法的发展趋势 一、 民间法的概念(一)民间法的基本概念民间法的基本概念可以简单概括为:民间法是由风俗习惯长期演变而来的逐渐制度化的规则。
这些逐渐制度化规则通常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法律,但又不同于正式的国家法,它们甚至不是通过"国家"正式或非正式"授权"产生,在某种意义上,人们称之为"民间法"。
民间法不仅包括个人方面,也包括社会方面,不仅包括善恶美丑、是非曲直的认知,也包括合理性、正当性的价值评 ,因而它绝非单纯、狭隘的日用伦常,而是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人类行为,合于理,利于人的起码价值标准。
(二)不同学者对民间法概念的不同看法装订线关于民间法的概念问题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看法,例如:有学者以波士皮希尔对法的研究为基础,主张民间法是独立于国家法之外、主要在人们的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由民间权威或组织确立的、用以界定人们的权力、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
该学者进一步指出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内涵和外延,民间法概念之内涵界定的是民间法具有的某些内在的根本性要素,而民间法总是通过一定的具体形式表达出来,这就是它的外延。
民间法具体表现为俗成习惯法(几乎建立在自然而然形成的习惯的基础上,人为确定的内容极少)、约定习惯法(不是指各方平等状态下的合意,而是一方凭借优势对其他方作出规定,并凭权威的强制而世代遵守,成为传统习惯法)、准成文习惯法(某些社会群体将他们很重要的习惯法有限地记录下来,昭示于众,但尚不能称之为成文法)、初级成文法(由带有官僚性质的社会统治机构制定,但不具有国家的形式,没有形成正式的专职的立法机构)、成文法(现代社会众多的民间组织制定的本组织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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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法在法治化进程的作用透析论文
摘要: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法治化建设中首要应当解决的问题是国家和公民对私权的确认和充分保护,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长久以来民法理念的普遍缺乏。
目前正积极开展的民事立法工作,可以很好地促进民法理念的产生,从而加快我国的法治化进程。
关键词:法治;民事立法;民法理念
一、法治以及我国的法治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报告也对依法治国的含义作了科学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在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当中,“有法可依”又是一个基本前提,也是一个首要的环节,它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需要法律调整的领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资依据和遵循。
有法可依已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进入了所谓的“立法爆炸”时期,先后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这些法律经数次修改后仍沿用至今。
可以说,中国早已成为了一个“法律国家”,但是,固然法治必须要求有良好的法律秩序,但是它更多的是一种内在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的理念。
因此,即使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也只是法治的一个基本前提,法治的实现更多的是依靠法治理念的灌输和熏陶,中国离法治在社会中的实现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二、我国民法理念的缺失和民法理念对法治的影响
就一国法治建设来说,民法理念是“社会的引擎”,在现代法治中处于不可
动摇的基石地位。
民法的制定与运行都离不开民法理念的指引,以权利神圣、私法自治等为精髓的民法理念,正日益成为现代法治建设最重要的启蒙者与导航者,在现代法治建设中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历史上一直缺乏民法传统,当代法治进程中民法理念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发展,使我们的法治建设缺乏充分的理论支持和方向引导。
民法理念的缺乏成为我国法制化建设中最大的瓶颈。
1.民法是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以充分创设和保护私权为己任,最关心人、尊重人、成就人,它构成一部人类基本权利的宣言书:通过对人格权的规定,赋予每个人做人的尊严,使人们得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真正的人;通过对财产权的规定,赋予每个人私有的财产,使人们的生存与发展有了基本的物质保障。
2.民法倡导私法自治
私法自治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它培育和发展了市场主体的独立人格意识,并以此培育起了社会自治的政治意识。
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市场主体必须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判断来从事市场活动,国家对市场经济只能从宏观上予以必要的调控,不能进行过多的干预。
民法私法自治的原则正与此高度契合,依据该原则,在私法领域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主体依自己的理性判断,对个人事务进行自主选择、自主管理。
3.民法注重人文关怀
民法是权利的圣经,所有的权利设定都体现了以人文关怀为中心的基本理念,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工作娱乐、婚姻家庭无不处于民法的关怀之下,其权利观念不仅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趋向,同时也指引着其他法律的发展方向,构成现代法治化建设的基本价值基础。
民法以社会成员对权利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反映了法律对主体的最大关怀与保护,体现了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很大程度上都是以民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三、我国民事立法对民法理念的影响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当中,由于受传统和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民事方面的立法情况一直是我国立法中最薄弱的一环,同时也是技术难度最大、最引人
注目以及最易引起争议的一项立法工作。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在中国颁布,而《民法典》也在加紧编纂当中,并且有望在近几年出台。
可以说,民事方面的立法工作进展成为了我国法治化建设中的一个标志性因素。
客观地说,民事立法在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在目前落后于其他部门法律的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在于民法本身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基本规则和对市民社会的最基本规范,它所贯彻的理念对于法治观念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民法以其对人格平等和自由的确认、对主体财产和人身权利的充分保护、对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要求、对交易安全的保障和对交易便捷的推动,为法治社会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乃是民事法律的逐渐完备和充分实施。
由于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而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发展的目标,那么,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价值的民法在社会生活中即应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民事立法工作,抛开法制方面的因素不谈,它实际上正是对我国民法理念缺乏的一种积极补救措施。
不敢说民事法律是民法理念产生的原因,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严重缺乏民法理念的国家当中,民事法律的产生至少能够诱发民法理念在民众当中或多或少、或快或慢的培育起来。
尽管我国的民事立法工作断断续续,进程缓慢,饱受争议,比如很多人就认为我国是因为要有民法典而制定民法典,而根本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技术和条件,民法典制定后也很难在民法理念缺乏的环境下很好地得到贯彻,但是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自发地培育出基本的民法理念,应该让立法工作先行一步,促进民法理念的产生。
④①参考文献:
[1]卓泽渊:《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陈历幸:《民法的理念与运作》,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郝铁川:《法治随想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