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咨询合同模板
工程结算 咨询合同范本3篇

工程结算咨询合同范本3篇篇一工程结算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背景1.2 为确保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工程结算咨询服务。
第二条工程结算咨询服务内容(1)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核;(2)对项目的工程变更、签证等事项进行审核;(3)对项目的工程成本进行核算;(4)对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5)协助甲方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结算;(6)提供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个月。
3.2 若双方同意延长服务期限,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款。
4.2 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费用。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合规的咨询服务;(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3)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工程结算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和条件。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合规的咨询服务;(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项目有关的信息;(3)乙方应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4)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按照约定时间收到咨询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质量完成咨询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解除与终止(1)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2)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咨询项目结算协议范本

咨询项目结算协议范本甲方(委托方):乙方(咨询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1.2 项目内容:1.3 项目预算:二、服务范围与内容2.1 乙方服务范围:2.2 乙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请根据项目需求填写)- 调研与分析- 方案设计与制定- 培训与指导- 报告撰写与提交三、结算条款3.1 结算方式:- 基础费用:根据项目工作量和难度确定。
- 附加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
- 费用支付时间: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
3.2 结算依据:以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成果为依据。
3.3 付款方式:通过(请选择合适的方式,如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支付。
3.4 发票开具:乙方应在每次服务完成后提供正规发票。
四、保密条款4.1 保密内容:双方应对在项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2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起两年。
4.3 保密责任:若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知识产权条款5.1 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创作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2 使用与授权:甲方有权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发行、展示和公开本项目的成果。
乙方不得将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5.3 侵权处理:若发现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的行为,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六、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
6.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双方可协商免除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造价咨询 结算合同范本

造价咨询结算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称】乙方(受托方):【乙方全称】一、合同主体1.1 甲方:【甲方全称】,具备【甲方资质】,地址为【甲方地址】。
1.2 乙方:【乙方全称】,具备【乙方资质】,地址为【乙方地址】。
二、合同标的2.1 乙方作为造价咨询机构,为甲方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的结算咨询服务。
2.2 本合同所涉及的结算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处理等。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3.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专业、高效的造价咨询服务。
3.2.1 准确性: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结算数据准确无误,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甲方遭受损失。
3.2.2 合规性: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结算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甲方的要求。
3.2.3 及时性: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咨询工作,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四、服务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服务期限】。
4.2 若甲方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延长服务期限的相关事项。
五、费用与支付5.1.1 乙方按照【费用计算方式】计算结算咨询服务费用。
5.1.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期限】内支付乙方结算咨询服务费用。
5.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结算咨询工作,甲方有权按照【违约责任】追究乙方的责任。
六、保密与知识产权6.1 乙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6.2 乙方在提供结算咨询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7.1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约定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 造价咨询:指乙方作为专业机构,为甲方提供的关于工程结算的咨询服务。
结算的咨询合同模板

结算的咨询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咨询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为了明确双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结算的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有关结算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结算方案、审核账目、协助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1.2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______元人民币。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向乙方支付______元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服务结束后一周内支付完成。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__。
3.2 如双方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四条保密义务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2 双方应加强对相关资料信息的保护,确保其不被恶意获取、窃取、泄密等。
第五条合同解除5.1 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赔偿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第八条其他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双方共同出具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咨询合同结算单怎么写模板

咨询合同结算单怎么写模板
【标题】咨询合同结算单模板
【正文】
咨询合同结算单
本结算单由以下各方根据咨询合同的约定共同制定,旨在记录咨询服务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请各方仔细阅读并确认以下内容:
1. 合同信息:
合同编号: [填写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填写合同签订日期]
咨询服务起止日期: [填写咨询服务起止日期]
2. 服务内容及费用:
咨询服务内容: [详细描述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
费用结构:
- 咨询服务费用: [填写具体金额]
- 其他费用(如差旅费、材料费等): [填写具体金额]
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填写付款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等]
付款账户: [填写收款方账户信息]
4. 结算条款:
支付期限: [填写支付期限,如收到结算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
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将产生违约金,按日计算,违约金利率为合同约定的 [填写违约金利率]。
5. 其他条款:
- 本结算单为咨询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未在本结算单中明确约定的事项,应参照咨询合同的约定执行。
- 各方确认,结算单中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准确无误。
请各方在下方签字确认本结算单的内容和准确性:
甲方(咨询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咨询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结尾】
以上是咨询合同结算单的模板,仅供参考。
根据具体合同的需求,您可以根据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

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单位:【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单位:【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咨询合同,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
现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就工程咨询合同的结算事项如下:一、工程咨询服务内容:1.【具体咨询服务内容1】2.【具体咨询服务内容2】3.【具体咨询服务内容3】...二、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本次工程咨询服务费用为【具体费用数字】元;2.结算方式为【结算方式,如一次性结算/分期结算】;3.甲方应在【具体规定的结算时间】前支付全部费用;4.甲方同意乙方向其账户【具体账户信息】收取费用。
三、结算方式:【具体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
四、结算金额:1.根据工程咨询合同约定,本次工程咨询服务费用为【具体费用数字】元;2.结算金额为【具体费用数字】元。
五、结算时间及方式:1.甲方应于【具体规定的结算时间】前支付全部费用;2.乙方应于接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具体时间】内开具正式发票,并将发票交付给甲方;3.发票应符合国家相关税务法规,并由税务部门作出认可。
六、合同变更及索赔:1.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了合同的变更、终止等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2.乙方提出索赔要求后,甲方应在【具体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并积极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1.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协议选择法院进行解决。
九、合同生效及附件: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附件包括本合同正文及相关附件。
十、其他事项:1.本结算模板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的其他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附件。
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

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甲方:______(甲方单位名称)乙方:______(乙方单位名称)鉴于甲方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的业主,拟邀请乙方为该项目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责,并保证工程咨询服务的顺利进行,现将合同结算相关事宜约定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核、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第二条服务范围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以下工程咨询服务:1. 设计审核:负责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施工监理: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工程招投标: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过程,保证选定的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三条服务费用1. 服务费用总额为______元,具体细则如下:(1)设计审核费用:______元。
(2)施工监理费用:______元。
(3)工程招投标费用:______元。
2. 甲方应在每月底,结算上个月的服务费用,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暂停或延迟,费用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甲方应补足差额。
第四条结算方式1. 工程咨询服务的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结算方式如下:(1)乙方应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用结算报告。
(2)甲方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2. 结算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在有关部门协助下进行仲裁。
第五条合同变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书面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内容应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有一方违约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违约方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_%。
2. 如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法律适用本合同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有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

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甲方将按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2. 结算事项2.1 工程咨询费用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咨询费用,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__(金额)。
2.2 结算方式乙方应于工程咨询服务结束后_____(天数)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咨询费用。
2.3 发票开具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相应的合同号、项目名称和费用明细。
3. 结算流程3.1 评估阶段在工程咨询服务开始之前,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进行项目评估,包括资源评估、成本评估、风险评估等。
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协商确定工程咨询费用。
3.2 服务阶段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向乙方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乙方在接受咨询服务的同时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3.3 结算阶段工程咨询服务结束后,甲方应编制工程咨询服务报告,对服务过程、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乙方应对报告进行确认,并与甲方进行结算。
甲方应提供结算报告以及相应的发票与乙方确认。
4. 争议解决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进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根据中国法律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 其他约定5.1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违约责任如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5.3 知识产权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非法使用、复制或转让。
6. 合同解除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应互相清算。
7. 生效和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对于本合同的补充约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成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即为工程咨询合同结算模板,甲方与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满足双方的需求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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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合同委托人:咨询人:烟台永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委托咨询合同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咨询人:烟台永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咨询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人委托咨询人对仙谭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竣工结算审查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咨询人应在接到完整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对提交的工作成果或建议,须同时提供给委托人,并提供充分的依据或做出合理解释。
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六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七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三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赔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赔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一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工作联络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人代表,行使本合同约定职权并负责与受托人联系,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委托人书面通知咨询人。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和更换对委托人代表的委派,撤回和更换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咨询人。
第二十四条咨询人须按本合同的承诺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投入人员,投入的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具备履行本合同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需明确具体职责和分工,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应保证参与本合同咨询人员的相对稳定,咨询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必须事前提出具备同等资历或更高的人员更换,提前7天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认为咨询人的人员不称职时,咨询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的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该岗位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委托人确认。
若咨询人对委托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委托人的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委托人仍然要求更换,则咨询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
第二十七条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的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不能满足工作所需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增加合适的专业人员,直到委托人认为满足工作所需为止,否则,委托人有权扣减咨询人的咨询费用。
第二十八条无论何种原因,由于咨询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引起的费用由咨询人自身承担。
其他第二十九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十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否则咨询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三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施工当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报价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询价报价管理办法》等。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为竣工结算审查。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应及时提供以下资料:施工合同、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经济技术签证、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竣工结算等所有相关资料。
咨询人应提供以下资料:提供五套书面结算报告、造价分析报告、甲供材及甲定材汇总表。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48小时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因咨询人过错,造成审计成果文件中的审计结果出现误差,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按附加协议条款执行。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委托方提交送审造价后,结算审计的审减额在5%以内时,按送审造价的 2.5‰收取;2、审减额大于5%时,5%以内的按送审造价的 2.5‰收取,超出5%的部分按审减额的5%收取,由施工单位支付;3、自咨询人提交结算定案报告并经委托人复审通过之日起 30 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定案报告无异议后当年年底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若委托人或委托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审查报告有误,误差率超过送审造价的1%,由咨询人负责修正结算报告至合格,余款自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年内付清。
第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咨询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相应金额发票。
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根据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就委托人建设的,委托咨询人进行咨询服务达成协议如下;1、咨询人向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和披露相关本项目造价计价方面的通知、报告、文件、资料等材料和其他信息时,应事先经过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和披露,否则咨询人应承担咨询报酬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咨询人仍须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咨询人的结算在确认或定案前 3 日应征求委托人意见,委托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出具相关报告,否则咨询人应承担咨询报酬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咨询人仍须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因咨询人的过错,如适用造价计价依据、规范、数据、方法、计算错误、不应当计算的签证重复计算等,导致审计结果出现误差,误差在1%以内的不计违约金,误差超过1%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相当于超过部分的数额的违约金。
4、咨询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咨询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交相关工作报告,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咨询报酬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