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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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考卷四真题及答案

2023司考卷四真题及答案

专业课原理概述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 司法考试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A. 提升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B. 培养律师职业人才C. 促进法学教育改革D.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法治原则D.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3.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合法性B.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C. 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合同行为D.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 在我国,下列哪项诉讼实行一审终审?()A. 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刑事诉讼D. 简易程序诉讼5. 下列关于刑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B. 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罪犯C.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D. 刑法属于公法范畴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一年举行一次。

()2.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4.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______宗教信仰。

2.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___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满______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______原则。

5.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______。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 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答案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答案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国家主席的职责?A. 代表国家进行国事访问B. 接受外国使节C. 签署命令D. 制定法律答案: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C.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人住宅D. 遗失物品未及时归还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以虚假表示订立的合同D. 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答案:ABC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B.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C.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不服D.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命令不服答案:ACD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房屋拆迁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张某认为开发商的拆迁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张某的诉讼请求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开发商的拆迁行为未经张某同意,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张某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张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论述题题目: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答案要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 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没有其他更为合适的方法可以制止侵害;3.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即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性质、程度相适应;4. 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资料仅供参考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一、(本题10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李某在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身份证送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再由李某交给购买者。

李某和何某有分工和协作构成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共同犯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9条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题中李某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入网手续,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其行为符合该解释的规定,故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处理。

李某携带三角刮刀进行抢夺,构成抢劫罪。

李某妨害赵某履行公务,并将赵某刺成重伤,系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即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李某携带凶器抢夺,已经构成抢劫罪,因此,不存在由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问题。

李某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而且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3)冒用她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

二、(本题10分)陈某夺取摩托车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她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题中陈某因揭发她人违法行为,而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在逃跑的过程中迫不得已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夺用丁的摩托车逃走,虽损害了她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较大的合法利益,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2023司法考试卷四

2023司法考试卷四

2023司法考试卷四一、导言本文档为2023年司法考试卷四的题目和答案,旨在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内容和提高应试能力。

卷四主要涵盖以下三个重点领域: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国际私法。

题目分为选择题和简答题两个部分,考生需要根据题目要求进行答题。

以下是卷四的具体内容。

二、选择题1. 刑事诉讼法1.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几种形式?• A.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检察院指导案件• B.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C.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 D. 公诉案件、检察院指导案件、自诉案件2.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A. 可以自由选择辩护人和证人• B. 可以主动申请撤换法官和检察官• C. 可以提出异议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D.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2. 行政诉讼法1.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原则包括以下哪些?• A.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B.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C.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环境权益原则• D. 公开审理原则、合法性原则、保护知识产权原则2.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哪些?• A.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跑冤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B.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内部的纠纷、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C.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 D.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行政机关的设置行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3. 国际私法1.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 A. 国际自然人法、国际法人法、国际财产法• B. 国际自然人法、国际法人法、国际合同法• C. 国际私权法、国际差别法、国际合同法• D. 国际私权法、国际法人法、国际合同法2.当两个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A. 适用递进原则• B. 适用最有利原则• C. 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D. 适用当事人选择原则三、简答题1. 刑事诉讼法1.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标准。

2024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24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24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一、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0分,共100分)【真题一】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甲公司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将该房产出售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乙公司得知后,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回答以下问题:1.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2. 如果丙公司知道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的事实,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答案】1.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甲公司以其名下房产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

甲公司将房产出售给丙公司,构成违约行为。

2. 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丙公司在购买房产时,不知情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的事实。

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取得物权的,不承担原权利人的债务。

【真题二】甲因家庭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

乙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5万元。

甲自愿承担医疗费,但双方就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事项达不成协议。

请回答以下问题:1. 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2. 如果甲无力支付赔偿费用,乙是否有权要求甲的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答案】1. 乙有权要求甲支付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

2. 乙无权要求甲的配偶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甲的侵权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与配偶无关。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

【真题三】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支付转让款。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支付了转让款,但甲公司未按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权。

请回答以下问题:1. 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 如果甲公司未能交付土地使用权,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答案】1.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过失致人死亡C. 盗窃他人财物D. 捡到遗失物不归还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安全C. 参加选举D. 接受教育答案:A二、多选题1. 以下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确认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不服的答案:A, B, C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B. 违背公序良俗的C.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D. 显失公平的答案:A, B, C三、判断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答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可以自行放弃诉讼请求。

答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行为。

答案:×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与李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轻伤。

张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某辩称自己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不慎伤害李某。

问题: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为什么?答案: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本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张某的行为是在争执中发生的,并非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其行为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造成了李某轻伤,因此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结束语本次司法考试试卷四涵盖了刑法、民法、宪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知识点,旨在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甲、乙打人后驾车逃走,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

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

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

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

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

(事实三)(2013/4/2部分) 问题: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1)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

(2)根据条件说,甲乙的行为、谢某的追尾行为,都是导致谢某重伤结果的条件。

(3)根据一般常识,追尾者对于造成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故而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观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的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故而,从规范判断(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角度看,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而没有因果关系;谢某的重伤与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2.黄某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

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2012/四/2部分)问题: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正确答案: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范某的行为。

肯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条件说,可以认为放火行为和死亡之间具有“无A 就无B”的条件关系;(2)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来不及精确判断返回住宅取财的危险性;(3)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返回住宅取财符合常理。

否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放火和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具有相当性;(2)被告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并未烧死范某,范某为抢救数额有限的财物返回高度危险的场所,违反常理;(3)被害人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非常清楚,因此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4)被害人试图保护的法益价值有限。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1. 下列哪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是正确的?A. 民法典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民法典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但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

D.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不得转让、赠与或者继承。

【答案】B2. 下列哪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因其所犯罪行为,依法应受追究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B. 刑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作证。

C.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D. 刑法规定,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答案】A(以下省略38题)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40. 下列哪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A.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B.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的C.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D. 当事人订立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答案】ACD41. 下列哪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A. 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无处分权,依法可以取得物权的B. 买受人知道出卖人无处分权,但依法可以取得物权的C. 第三人不知道出卖人无处分权,依法可以取得物权的D. 第三人知道出卖人无处分权,但依法可以取得物权的【答案】AC(以下省略29题)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30分)60.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一套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支付购房款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

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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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点击查看:中国普法网2014全国司法考试答案已公布(完整版)试卷四一、参考答案(要点):1. 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 从材料可以看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既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又是具体的践行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根据广大人民的实际需求和我国的现实条件,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求出发,完整地构建了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使执法为民理念在制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3. 依据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我国当前应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

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②保障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提供有效权利救济手段。

③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二、参考答案: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

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乙以妻子丁的名义在原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

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以及上述贪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挪用出来汇给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但是,丙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帮助甲、乙实施了贪污行为,所以,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从犯)。

丁将26万元取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

丁也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因为丁取出26万元时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

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既不是帮助分赃,也不是行贿,因而不成立犯罪。

丁对自己名义的干股知情,并领取贿赂款,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从犯)。

戊作为回报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让丁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

三、参考答案:1.(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2.《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审程序被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没有明确二审程序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从理论上讲,二审是终审程序,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只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才可以申诉,不包括决定。

因此,如果中级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不允许复议,必将剥夺当事人的救济权。

故刑诉法287条规定的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一审也包括二审,使得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得以保障。

3.不合法。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丁区法院有下列违法行为:(1)审理强制医疗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2)本案被告人系成年人,所犯抢劫罪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3)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段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庭;(4)段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法定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4.按照法院司法解释160条关于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精神,丁区法院应当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判决宣告被告人段某不负刑事责任,并在判决中就附带的民事赔偿一并处理,同时做出对被告人段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四、参考答案: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

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所有权人甲变更为丙。

2.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

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

3.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

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4.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01号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乙可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5.乙可请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

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6.应当由丙和A公司承担。

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B公司承担。

李某维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上的赔偿责任)。

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 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五、参考答案:1.根据案情交代,即陈明是以自己名义与张巡签订协议,款项也是转入陈明个人帐户,且张巡并未登记为公司股东,故在张巡与公司之间:第一,张巡并未因此成为公司股东;第二,张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因此张巡不能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鉴于投资协议仅存在于张巡与陈明个人之间,张巡只能向陈明主张违约责任,请求返还所给付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

2.根据问题1的结论,张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故而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张巡也不得将其对陈明的债权,视为对公司的债权,向管理人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

3.依《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3款,李贝虽为名义股东,但在对公司的关系上为真正的股东,其对股权的处分应为有权处分;退一步说,即使就李贝的股东身份在学理上存在争议,但在《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股权善意取得的规定下,李贝的处分行为也已成为有权处分行为,因此为保护善意相对人起见,李贝也不得主张该处分行为为无效。

4.鉴于刘宝仅与李贝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即委托持股关系,因此刘宝也就只能根据该合同关系,向李贝主张违约责任,对公司不享有任何权利主张。

5.股东的出资义务,不适用诉讼时效(《公司法解释(三)》第19条第1款),因此管理人在向陈明主张50万元出资义务的履行时,其不得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来予以抗辩(《破产法》第35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0条第1款)。

6.根据《破产法》第36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管理人负有追回义务;再根据《破产法解释(二)》第24条第1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获取的绩效奖金属于非正常收入范围,故而管理人应向葛梅梅请求返还所获取的收入,且可以通过起诉方式来予以追回。

六、参考答案:1.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1),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程序中止;2)如果在执行和解履行期内赵军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程序终结,调解书视为执行完毕;3)如果在执行期届满后,赵军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赵文、赵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将以调解书作为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失效。

如果赵军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的一部分,执行时应当对该部分予以扣除2.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的方式是:第一,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甲县法院提出。

第二,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李有福的执行标的异议,李有福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

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起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异议作出驳回裁定后15日内;2)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即甲县法院;3)李有福作为原告,赵文、赵武作为被告,如果赵军反对李有福的主张,赵军也作为共同被告。

3.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张益友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张益友作为原告,赵文、赵武、赵军作为被告;2)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即甲县法院提出诉讼;3)应当在2013年11月1日之后的6个月内提出。

4.钱进军如果要对其对赵军所享有的那5万元债权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因为其条件符合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与分配的条件包括:第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本案中赵军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有的债务。

第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本案中赵军为自然人。

第三,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本案中有三个申请人对赵军享有债权。

第四,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本案中钱进军有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作为执行根据。

第五,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本案中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就是金钱债权。

第六,参与分配必须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本案情形与此相符。

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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