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合集下载

浅析我国行政执法现状与对策

浅析我国行政执法现状与对策

综述近现代以来,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成为全球各国普遍的一致的选择。

近二十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如同经济建设一样已经步入了快车道。

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制定和修改了多项法律法规,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已经被公民广泛接受。

但是,距离真正的法制国家仍然有一段艰苦的道路要走。

特别在行政执法领域,问题仍旧十分突出,成为制约中国法治进程的瓶颈。

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

1行政执法概述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法制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国家的“几乎全部社会生活和整个的国家管理都必然纳入法治的轨道”。

行政执法的对象是多元的,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社会主体,行政执法的角度是多层的,几乎所有社会实体的社会权益都能容纳进行政执法的有效保障范围内,行政执法与社会生活的细枝末节“遥相呼应”,使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机关人员配备在社会管理中,都占有了很高比重,因此,行政机关能否真正从自身做起,依法行政,才能最终体现社会所赋予的“捍卫法律、保障民权、维护公平与正义、实现依法治国”的自身价值。

2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但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和现实国情的影响,我国行政机关的执法现状面临着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说,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不规范、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方式不合理、各机构职责界限不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各方面监督不力等等。

同时行政执法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等问题,在有些地方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3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后,虽然规定了执法程序,但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履行,能省一个环节就省一个环节;还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仍不能按程序规范操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中还是靠集中人力强制,不讲也不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我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

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行政管理体制正在不断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基础不断地适应上层建筑。

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出现了许多的弊端与问题,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

本文将结合新形势下的行政管理体制中的问题做出探讨。

【关键词】行政管理;弊端问题;改进措施经过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发展,我国的发展正在进入新时代,经济、政治、社会的改革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

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我们在发展中不断地重视行政管理体制中的问题,促进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

一、行政管理体制中的问题。

1.行政管理观念陈旧落后,有待改变。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的俄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的变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学理。

我国惊醒了几次大的政府机构变革,并且取得了相当不错的结局。

但是,即使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地创新变革,但仍然落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

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些落后的管理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如政府直接干预经济发展、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比协调、采取的是人治管理而不是自治管理。

市场紧急体制带来的新思想与新风气不被人们所接受,如民主管理与法治管理。

如果管理观念仍然停滞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将很难与经济体制的深入变革相适应,很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2.行政管理方式有待创新。

在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中,管理的方式与手段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不相适应,是行政手段为主、法律手段为主的现状,对法律手段的重视相当不够,与国际惯例无法接轨,因此,要相促进经济管理体制的深入进行,必须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构建统一的、稳定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

3.行政管理程序不完善。

直至今日,我国都没有相对完善的行政程序立法,在当前的行政程序立法中,比较重视事后程序,事前程序与事中程序不太受到重视。

对中国行政程序法制化的探讨

对中国行政程序法制化的探讨

它实质上是指如何在相 互抵触 的各 种行政规范 中进行最佳选择 ,并使这种选 择的决定具有正 当性和约束力的 问题 本文主要从
行政程序法制化 的意义 、理论基础 和原则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行政程序 ;法制 化;基本 原则 中 图 分 类 号 :D0 5 文 献 标 识 码 :A

强 的 程 序 对 目前 经 济 改 革 中 出现 的秩 序 混 乱 、制 度 不 力 的 现 出 现 了一 种 折 中 的观 点 , 认 为 行 政 法 既 有保 权 作 用 ,又 有 控 象 是 一 剂 良药 , 也 是 中 国 当前 实现 法 治 主 导 的最 佳 选 择 。 由 权 作 用 , 反 映 了 2 0世 纪 以 来 行 政 法 的 新 变 化 。 于 程 序 具 有 开 放 的 结 果 和 紧 束 的 过程 , 随 着 程 序 的展 开 , 参 目前 ,对 行 政 法 理 论 基 础 的 研 究 已突 破 了“ 权 法 ” “ 保 与 控 加者越来越 受到“ 程序上 的过 去” 的拘束 ,而制度化 的契机 也 权 法 ” 范 畴 。 的学 者 【提 出行 政 法 的理 论基 础 是“ 衡 论 ” 的 有 3 】 平 。 由此 形 成 。程 序 开 始 于 高 度 不 确 定 的 状 态 , 但 其 结果 却 使 程 这种 观 点 认 为 ,行 政 法 的 全 部 发 展 过 程 就 是 行 政 机 关 与 行 政 序 参 加 者 难 以抵 制 , 形 成 一 种 高 度 确 定 化 的 效 应 。 因此 , 如 相对 人 的 权 利 义 务从 不平 衡 到 平 衡 的过 程 。现 代 行 政 法 不 应 果 我 们 要 实 现 有 节 度 的 自由 、有 组 织 的 民主 、有 保 障 的人 权 、 是 管 理 法 、控 权 法 , 而 应 是 “ 衡 法 ” 其 存 在 的 理 论 基 础 则 平 , 有 制 约 的 权 威 、有进 取 的 保 守 这 样 一 种 社 会 状 态 的话 ,那 么 , 是“ 衡 论 ” 也 有 学 者 对 此 持 不 同 意 见 , ] 为 在 市 场 经 济 中 , 平 。 [认 4 程序 法 可 以作 为其 制度 化 最 重 要 的基 石 。 从 这 个 角 度 出 发 , 公 民 与 法 人 的 权 利 应 与行 政 机 关 取 得 平 衡 ,但 非 平 分 秋 色 , 可 以 看 出 ,行 政 法 制 的 程 序 化 与 行 政 程 序 的 法 制 化 是 中 国 行 在 权 利 与 权 力 之 间 ,应 以 公 民 与 法 人 的 权 利 为 本位 。 有 学 者 提 出 马 克 思主 义 的 “ 共 权 力 论 ” 行 政 法 的理 论 基 础 ,“ 共 公 是 公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政 府 对 经 济 的管 理 从 微 观 管 理 转 变 权力论” 的核心 观点是:认为 国家权力 、政府权 力、司法权 力 到宏 观管理 ,从直接管 理转 变到 间接管理 ,从计划调控转 变 等不 是某 种特权或私权 ,而是社会的权力 、人 民的权 力;行 到 市 场 调 控 。从 新 的政 治 功 能 来 说 ,它 要 求 政 治 体 系 从 要 素 使 这 些 权 力 的 机 关 和 人 员 不应 是 凌 驾 于 社 会 之 上 、人 民 之 上 管理 转 向 程 序 管 理 ,从 内在 管 理 转 向外 向 管 理 , 从 保 险管 理 的官 僚 机 器 , 它 们 必 须 是 不谋 私 利 、 不 以权 营 私 的 , 是 全 心 转 向 保 证 管 理 。 【在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下 , 政 治 体 系对 社 会 和 经 全 意 为 人 民服 务 的 。对 于 “ 衡 论 ” 2 】 平 ,这 种 观 点 认 为 , 在行 政

浅谈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浅谈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浅谈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要求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

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公正和人民权利、自由的保障,是生产力发展所决定并服务于生产力的上层建筑。

法治政府应是运用法的规范,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服务政府。

政府如果为管理而管理,滥用公共权力,无限制地扩大对社会和市场的规制范围,就会侵蚀、践踏公民的权利,窒息社会和市场主体的活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不仅起不到推进市场经济建立的作用,而且会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甚至崩溃。

“无法律即无行政。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用法律、法规约束政府的权力,在政府和社会之间设置合理的边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义依法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职权以及行政管理活动的原则、制度、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都由宪法、法规及其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规定,设置机构、划分行使职权、配备人员,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概括地说,也就是指国家行政要贯彻法治原则,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依法办事。

它是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其重心和实质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依法行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表现为国家行政主体必须依法产生,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法律规范,依法进行内部的管理和运行;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应当依法受到监督,必须做到处罚有据和禁止有据。

行政机关真正做到不惟权,不惟上,只惟法;消除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粗暴执法、随意处罚等腐败现象;建立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依照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防止违法行政,促进效率的提高,在观念、组织、人员、职权等各个方面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转变。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

党的十五大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状况,强调国家行政管理必须法制化,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行政权力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权力,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行政权力也在不断扩大,其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

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①。

由此可看出,权力没有制约就会失衡,不加监督,就会被滥用。

加强行政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下面我就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及改革意义、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主要主要问题、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对策做以初浅的分析。

[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政府在政治统治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能也急剧扩大,行政权力不断取得实质性扩张。

而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有些地方已呈现滞后趋势,若跟不上改革的步伐,将极大地影响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影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和发展。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找出其中不完善之处,如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缺乏独立性等,并就当前如何完善中国行政监督体制,提出一些想法和对策,如加快行政监督立法,使监督机构具有独立性等。

[关键词]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改革思路一、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及改革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督制度做了不懈努力,建立了一整套监督机构,制定了很多监督制度。

一个较为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一)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它是保障国家的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制度。

具体来说,就是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评价、检查、督促及纠正的活动。

②体制一词在中文里含义很广,一般是指某一组织的制度及运行方式,其实质是权力关系的制度化、程序化。

结合社会现实分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和问题谈谈如何实现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体制机制创新

结合社会现实分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和问题谈谈如何实现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体制机制创新

结合社会现实分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和问题谈谈如何实现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体制机制创新结合社会现实分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和问题谈谈如何实现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体制保障。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降低综合成本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增进社会公平和市民福利为重点,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十二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政府的具体行政职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各级政府之间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改善政府职能实现方式,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促进政府机构高效、协调和规范运转。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推进服务政府建设。

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发展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机构。

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在行政事务、产业促进、社会服务方面探索建立新型的政府服务平台。

推动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完善政府资助项目的决策和管理制度,规范政府资助的领域、范围和数额,形成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资助管理体制,确保财政资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发挥最大效益。

推进责任政府建设。

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浅谈如何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

浅谈如何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

浅谈如何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摘要我国加入WTO 后, 开放的中国正在不断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和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力度,国际化的经济规则给政府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管理现代化建设无疑是促进中国走向国际化的强有力保障。

关键词:行政管理现代化电子政务中国经济进入全球化,政府的职能和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如何在原有基础上深化改革, 就成为摆在政府面前一个实实在在的、无法回避的问题。

在科技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行政管理现代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

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就要对行政管理各方面的内容赋予现代化的思维和观念,以现代化的行政理论加以指导并组织行政管理的活动,运用科学的手段为行政管理提供技术基础并辅之以执行,制定比较完备的行政法规以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行政管理现代化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思想观念现代化。

行政管理观念现代化,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现代化的过程是人自身自我完善的过程, 树立强烈的创新思想和开拓精神, 准备和乐于接受他未曾经历的新的生活体验、新的思想观念和新的行为。

要勇于抛弃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传统观念, 改变家长式、长官意志、独断专行的管理思想以及唯命是从、以教条和机械的方法处理行政事务的旧习惯。

2、行政组织机构的现代化。

现代化的组织机构必须有灵敏的信息系统、科学且权威的咨询系统、民主和高水平的决策系统、高效的执行系统和强有力的法制性的监督系统。

此外, 现代化的组织机构, 应当有合理的机构设置、精干而有效率的公务人员、较高的智能、合理的年龄结构、明确的职责权限、标准的工作程序和公正、严明的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 使得各组成部分协调运转, 从而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性。

3、知识现代化。

21 世纪是科学、管理飞速发展的时代, 行政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日益增多, 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 只有努力掌握和丰富现代化科学知识, 才能使自己跟上时代变化的步伐, 做好政府管理工作。

浅谈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卢海林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3年第10期卢海林一、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一)我国行政立法着重于实体,事前程序得不到体现,着重强调事后程序和事中程序例如现如今我国的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行政程序中相对人的义务、权利等重视解决行政前的实体问题;忽视行政执法相应的程序,如对行政的时间、方式方法、步骤等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程序、相对人的程序知情权等,在有关立法中几乎得不到体现。

现有的行政程序最多只是涉及到行政监察、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而在办理相应的事情时法律几乎没有规定事前、事中的程序以及纪检监察制度。

(二)法制程序意识较为薄弱大多数人认为依法行政只是依照实体法办事,更有甚者片面认为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定程序是不需要的,认为只有违反法定职权才是违法,违反法定程序不算违法。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法制建设,造成依法行政成为无法可依。

(三)法律程序不完善法律程序的不完善不仅影响公民行使正当权利,对行政机关也有很大影响。

依法行政要求不但行政机关要遵守和实施,公民也要遵守。

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程序参差不齐,在法律上有公民的实体权利,但在一定条件约束下难以实现;法律上规定的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依法行政的义务,同样在一定条件下得不到履行。

二、如何做到依法行政的法定程序化(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程序是落实依法行政的最佳途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

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行政要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基本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局面。

由于依法行政程序和纪检监察制度的缺陷,当务之急就是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将法律程序完善和纪检监察制度深入贯彻。

(二)提高行政办事水平就要完善行政程序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相对人之间存在着矛盾,其中行政机关是矛盾产生的主要方面,因为其掌握着是否依法行政的程序。

那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如何让纪检监察介入其中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摘要]现代行政管理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它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行政管理法制化是当前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关键词】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法制化;法治化
行政管理法制化,就是通过法律对国家行政管理的各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规范,将行政管理的一系列技术方法、协调手段、行为方式、步骤和程序法律化,为国家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是基本前提
只有健全了各种国家行政工作的法律和法规,将科学方法和科学手段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给予明确规定,才能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有足够的依据,从而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组成并进行活动,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

2、有法必依是基本环节
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有法不依,不如无法。

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一经公布,就应坚决执行,引导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3、执法必严是重要条件
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是行政管理法制化不可缺少的因素,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旦公布,就应严格实施。

近年来,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严问题,与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有着必然联系。

所以要端正党政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对执法必严重要性、必要性的思想认识。

4、违法必究是有力保障
遵循违法必究的要求,最根本的是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严肃执法,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尽职尽责地坚决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要让任何违法的部门和个人(不论单位大小、地位高低)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违犯了同样法律的部门和个人都受到同样的处罚。

因此,“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关键。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措施
(一)加强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所有有权制定法律、法规、规章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它是为行政管理提供依据的,是规范抽象的行政行为的,是解决有法可依问题的。

行政立法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从全局出发,克服过去立法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维护法制的统一性。

法律、法规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相互矛盾,否则,不会有权威。

行政机关往往借“法”扩权,以“法”争利,不得通过行政立法擅自设定行政审批、许可、收费、处罚和强制措施等内容;不得通过行政立
法相互否定,行政立法与高层次立法以及行政立法之间不能相互抵触、冲突,行政立法不能成为驾空人民代表机关的立法。

2、行政立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必须把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

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立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适时立法。

遵循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立法中规定行政机关的职权时,必须权利和义务对等。

3、行政立法要科学、合理、可行。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

行政立法不能从本本、概念出发,既不能搞土教条,也不能搞洋教条。

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既要符合全局的需要,又要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既要符合长远的发展方向,又要切合当前的实际情况。

在立法时要注重调查研究,不仅要有法律依据,还要有实践依据,这样制定出来的法规、规章,才能行得通,才能解决实际问题。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贯串于我国整个法律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它的主要锋芒,就是反对任何超越法律之外或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他们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又切实履行他们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应有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也就是要求行政立法及法律适用对于任何人一视同仁,其要求不能有人在法律之上,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之外。

2、服务意识。

现代化的服务型政府本质上也是法治政府,其基本要求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能够依法行政。

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建设法治政府并不相悖。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能忽略法治政府建设。

或许从法治政府建设入手,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条有效途径。

3、积极行政的意识。

依法行政和积极行政两者既互相联结,又各有特点,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又是积极行政的前提.积极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提升和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积极行政的统一,是解决当前市场执法过程中法律的滞后性、局限性问题及政府部门职能转换需要,以实现执法监管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目的,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监督,防止行政执法权的滥用是切实保障人民利益,维护法律权威的有效措施。

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是行政机关监督的重点,要做好层级监督,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手段和措施。

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责权一致,目标明确,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责任制度,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工作合法、有据、高效运行。

2、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和法定渠道。

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复议申请,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坚持公开、公平,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努力使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查。

3、要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进行检查。

行政执法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普遍检查等多种形式。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

定期检查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随时进行。

行政复议这种监督是被动式的,我们一定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主动监督。

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发展很快,取得可喜成果。

面对未来,我们要继续锐意改革、着力发展、坚持开放、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我们必须重视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能够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道路,应该始终牢记行政管理法制化是当前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