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与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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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单层车间)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简易)

项目编号:G(J)2018-004K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单层车间)监理项目招标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一八年二月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授予合同

八、其它

九、技术规范条款

第二章合同(参照GF-2012-0202示范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参照2012-0202示范文本)

二、通用条款(参照2012-0202示范文本)

三、专用条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附录A、B(参照2012-0202示范文本)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二、综合标

三、商务标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PDF格式)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单层车间)监理项目,已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号589A)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湖州安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计划建安工程投资估价约7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G(J)2018-004K ,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描述

招标内容:本项目新增单层车间总建筑面积约1942平方米。主要包括单层车间钢结构厂房内的建筑、安装等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招标。

建设地点:湖州市梦溪路558号

建安工程投资:7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即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总监资质类别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省外进浙投标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招标人必须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者任选其一)、项目总监开标时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2018年2月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cn/hzfront/)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日分整。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六、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招标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梦溪路558号地址:湖州市二环西路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701室邮编:313000 邮编:313000

联系人:冯斌联系人:刘琳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七: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

1. 2建设单位:湖州安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 3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监理服务费

6.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5.358万元](建安工程投资约700万元),超过该范围报价的,否决其投标。

6.2监理单位应自行负责办公及生活场所的建设,其生活、办公用房及必需的办公(含电脑)、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各种测量仪器、实验仪器均由监理单位自备,

其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报价中。

7、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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