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勘查系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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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勘探队伍分类

中国地质勘探队伍分类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质院校:1、中国地质大学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现予印发。

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地质勘查中的信息技术应用

地质勘查中的信息技术应用

地质勘查中的信息技术应用地质勘查是对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有关地质构造、矿产资源、地质灾害等方面的信息,为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提供科学依据。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地质勘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变革。

信息技术的应用不仅提高了地质勘查的效率和精度,还为地质勘查工作者提供了更全面、更准确的地质信息,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地质问题。

一、地理信息系统(GIS)在地质勘查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种用于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展示地理空间数据的技术系统。

在地质勘查中,GIS 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GIS 可以整合和管理各种地质数据,如地形数据、地质图、矿产分布数据等。

通过将这些数据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地质勘查人员可以更方便地查询、分析和对比不同类型的数据,从而更好地了解勘查区域的地质特征。

其次,GIS 具备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

例如,通过缓冲区分析,可以确定距离特定地质构造或矿产资源一定范围内的区域,为进一步的勘查工作提供重点关注区域。

叠加分析则可以将不同的地质图层进行叠加,帮助发现地质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规律。

此外,GIS 还能够用于地质数据的可视化展示。

以直观的地图、图表等形式呈现地质信息,使地质勘查成果更易于理解和交流,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遥感技术在地质勘查中的应用遥感技术是通过非接触式的手段获取地球表面信息的技术。

在地质勘查中,遥感技术具有独特的优势。

遥感图像能够提供大面积的地表信息,快速获取勘查区域的宏观地质特征。

例如,通过对遥感图像的解译,可以识别出地层的分布、地质构造的走向等。

不同的岩石和矿物在遥感图像上具有不同的光谱特征,利用这一特性可以进行岩性和矿物的识别。

这对于寻找矿产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遥感技术还可以用于监测地质灾害。

例如,通过对同一地区不同时期的遥感图像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迹象,为灾害预警和防治提供依据。

地质勘查行业资料

地质勘查行业资料

地质勘查行业资料地质勘查行业是指通过野外勘探、实地观察和数据分析等方法,对地下资源进行调查、评估和利用研究的一项重要产业。

它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在进行地质勘查工作时,相关的资料和数据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地质勘查行业资料的分类和应用。

首先,地质勘查行业的资料可以按照采集的时空范围进行分类。

时域资料包括历史地震记录、降雨量和温度等气象数据,以及地质地球化学记录等。

这些资料可以用于研究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变化趋势分析等方面。

空域资料则包括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航空照片和遥感图像等,这些资料可以用于地貌地貌制图、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区域开发等方面。

其次,地质勘查行业的资料还可以按照不同的研究对象进行分类。

矿产资源类资料是指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的相关资料,包括地质勘查报告、矿床分布图、矿石化学成分、矿石储量等信息。

这些资料对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同时,也需要进行水文地质类资料的勘查,例如地下水位、水质、水文地质剖面图等,这些资料可以用于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此外,地质灾害类资料也是地质勘查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以及火山活动等。

有关地质灾害的资料对于提前预警和灾后救援具有重要的意义。

地质环境类资料则主要用于环境评估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包括土壤资料、地球化学资料以及生物地质学资料等。

不仅如此,地质勘查行业还需要涉及工程地质和勘查地球物理方面的资料。

工程地质类资料主要用于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包括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地形图以及地质工程调查资料等。

而勘查地球物理类资料则主要用于勘探矿产、油气和水资源等方面,包括地震勘探资料、地球物理勘查报告等。

最后,地质勘查行业的资料在实际应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这些资料可以用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程项目选址、灾害风险评估、环境保护等方面。

同时,地质勘查行业的资料也为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浅析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地质勘查工作

浅析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地质勘查工作

浅析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地质勘查工作【摘要】国土资源管理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中地质勘查工作是保障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

地质勘查工作包括地质调查与勘探、地质灾害预警、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地质勘查与经济发展以及地质勘查技术的应用。

通过地质勘查工作,可以及时了解地质情况,预警地质灾害,管理地质信息,促进经济发展。

地质勘查工作的意义在于保护国土资源,确保国家安全,推动经济发展。

未来,地质勘查工作将继续发展,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支持,有助于国家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地质勘查工作、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预警、地质信息管理系统、经济发展、地质勘查技术、意义、发展前景。

1. 引言1.1 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国土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土资源是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土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

有效管理国土资源可以保障资源的持续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国土资源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

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关系到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合理规划和管理国土资源可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减少自然灾害的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土资源是实现国家安全和国家治理的基础。

有效管理国土资源可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国家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

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只有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才能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地质勘查工作的定义地质勘查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其定义为通过系统地调查研究地质构造、岩矿组合、地下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地质信息,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2018年4月4日起地质勘查资质正式取消

2018年4月4日起地质勘查资质正式取消

2018年4月4日起地质勘查资质正式取消4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决定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 号)宣布正式废止!而此前国土资源部根据此条例制定公布的《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国土资发〔2008〕137号)是否也会随之废止?目前还未看到正式文件通知。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建国初期至今历经完全计划经济阶段、多头管理阶段和资质统一归口管理阶段。

完全计划经济阶段(建国初期—1982 年)从建国初期到1982 年期间,中国对地质勘查实行完全以行政命令和高度集权为特征的计划管理。

1980 年地质系统开始试点地勘单位企业化管理。

在这一阶段,地质勘查单位为事业单位,接受国家计划的地质勘查任务,并领取国家工资,地质勘查市场没有形成,国家没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地质勘查不需要任何资质。

多头管理阶段(1982—1991 年)1982 年地质部改为地质矿产部后,赋予地质矿产部新的职能之一就是“对地质勘查全行业的活动进行协调”。

“协调”说明不是“主管”,在当时情况下地质勘查处于“多龙治水”的局面,地矿、冶金、黄金指挥部、有色金属、煤炭、石油、核工业、化工、建材、轻工等部门均有地质勘查队伍。

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由其授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的管理机关。

1988 年地质矿产部“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地质矿产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地质矿产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是全国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主管部门。

”从此开启了地质勘查行业统一管理的新局面,为全行业统一的政策法规及行业规划、管理协调奠定了基础。

地理信息系统(GIS)及其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及其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及其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种将地理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相结合的信息处理工具,广泛应用于地理学、地质学、地质矿产勘查等领域。

它通过对地理数据进行收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展示,为决策制定者提供了重要的空间分析工具和决策支持系统。

在地质矿产勘查中,GIS的应用十分广泛。

GIS可以用来收集和存储地质数据。

地质矿产勘查需要大量的地质数据,包括地质构造、地质岩石类型、矿产资源分布等。

通过使用GIS技术,可以将这些地质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存储,提高数据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GIS可以进行地质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通过对地质数据进行空间分析和属性分析,可以得到地质矿产资源的分布规律和特征。

通过空间分析,可以确定有利于矿产资源形成的地质条件和地质结构,为找矿勘探提供指导;通过属性分析,可以对矿产资源的品位、储量和可采度等进行评估,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GIS还可以进行地质信息的可视化展示。

通过将地质数据制作成地图、图表、三维模型等形式,可以直观地展示地质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矿产资源的特征。

这样不仅可以方便对地质数据进行观察和比较,还可以向决策制定者和公众传达地质信息,提高信息的传播效果。

GIS在地质矿产勘查中还有一些其他的应用。

GIS可以用于勘探目标的选取。

通过对地质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可以确定有利于矿产勘查的区域和目标。

GIS还可以进行勘探过程中的数据管理和追踪,对勘探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

GIS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可以提高勘查效率和精度,为矿产资源的寻找、开发和利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GIS还可以为决策制定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促进地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地理信息系统(GIS)及其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及其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及其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种集成地理空间数据、提供空间分析和可视化的技术,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包括地质矿产勘查。

在地质矿产勘查中,GIS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空间数据采集、分析和决策支持。

本文将介绍GIS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及其重要性。

一、GIS在空间数据采集中的应用GIS技术能够快速获取、存储和管理大量空间数据。

在地质矿产勘查中,GIS技术可以被用来收集和整合卫星和无人机遥感数据、GPS测量数据、地质数据、矿产资源数据等。

这些空间数据可以被整合到一个数据库中,用于后续的分析和决策。

通过对空间数据进行空间分析,可以提取出一些有意义的信息。

在地质矿产勘查中,GIS技术可以被用来进行以下空间分析:1.地形分析地形分析可以帮助勘探人员理解矿产资源的分布规律。

GIS可以将地形数据导入其中,生成地形分析模型,使用地形分析工具提取含有关键信息的地貌特征。

地质分析是勘探人员对地质现象的研究和描述。

GIS可以使用地质数据来进行地质分析,并生成地质图,以便地质勘探员进行分析和决策。

3.距离和路径分析距离和路径分析可以用来评估地理位置的可达性和空间分布的关系。

这会在挖掘成本和分布方案的制定方面提供重要指导。

三、GIS在决策支持中的应用在地质矿产勘查过程中,GIS技术可以被用来支持决策。

GIS技术能够提供预测、分类、模拟等决策支持功能。

GIS技术可以通过使用统计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来预测资源的含量和分布;模拟挖掘过程和对地理位置进行分类等。

例如,GIS技术可以被用来预测土地的可用性和环境风险。

GIS技术可以使用环境污染数据、土地利用数据、气象数据等来预测可能的环境风险,以便矿业公司制定可持续开发策略。

总之,GIS技术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不断增加。

GIS技术能够有效地整合和分析空间数据,支持矿业公司制定决策,并帮助勘探人员更好地理解矿产资源的分布规律。

GIS技术的应用为矿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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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质勘查系统分类一、地质部地勘系统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博物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勘探技术研究所探矿工艺研究所探矿工程研究所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山东局:济南:2个专业公司,4个综合地质队、2个专业地质队、2个勘查院、1个测试中心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正元资源勘查研究院、新疆地质勘查院(乌鲁木齐,外派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冶勘总局中南局:武汉,分布在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八市:603队:大冶;604队:孝昌; 605队:襄樊;606队:黄石;607队:宜都;608队:黄石;609队:黄石;水文队:黄陂。

中国冶勘总局西北局:西安:西北地质勘查院(西安,原西安地质调查所);五队(酒泉);六队(汉中);乌鲁木齐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保定,国内三大航空物探队伍之一。

中国冶勘总局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北京中国冶勘总局昆明地质调查院:昆明,原西南局昆明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广州地质调查所:广州四川省(西南)、辽宁省(东北)冶金地质勘查局和冶金华东地质勘查局(安徽省)已下放。

三、煤炭地勘系统(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原涿州,现迁北京丰台。

江苏煤炭地质局:常州,勘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物测队、机械研制中心、勘探研究所、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浙江华厦工程勘察院,浙江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浙江煤炭测绘院等。

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新市镇,152地质队、201地质队、202地质队和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125队、182队、物探测量队、地质勘查院和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105勘探队、132勘探队、物测队、勘查院4和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第一勘探局:邯郸,119勘探队、129勘探队、173勘探队、物测队、科教中心、地质勘查院、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勘探局:北京,机械研制中心,建筑工程公司,地质制图印刷中心。

水文地质局:邯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四个水文地质队和物探、基础工程、机电安装、物资供应、地能空调、污水治理等六个专业公司。

航测遥感局:西安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煤炭资源信息中心:涿州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涿州干部学校(党校) :涿州中煤地质报社:涿州河北省(邢台)、山西省、内蒙古、东北(沈阳)、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蚌埠)、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泰安)、河南省、湖南省(株洲)、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新疆煤田地质局已下放。

四、核地勘系统(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核地勘队伍组建于1955年,现有6个地区性地质局、52个地质大队以及研究院所、工厂、医院等90个县团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为其业务支撑单位,以6个地区核地质研究所为主体,组建6个核工业地质调查分院,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16大队、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08大队、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3大队作为专业勘查队伍。

6个地质局所在省的48个地勘单位,以省为单元,整体属地化,组建辽宁省(东北)、江西省(华东)、湖南省(中南)、广东省(华南、由韶关迁花都)、四川省(西南)、陕西省(西北)核工业地质局,其余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个单位属地化后(组建了河南省(信阳,原308大队)、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等4个核工业地质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

五、有色地勘系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有色地调中心):成立于2001年,北京地质调查所、桂林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地质资料馆、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资环):成立于2003年,北京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遥感中心、北京测绘院、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原物化探中心)、河北有色测绘公司。

19个地质勘查局全部下放:1.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市地质调查总院,含河北):原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下辖514队(承德)、517队(石家庄)、519队(保定)、地质四队(秦皇岛)、普查大队(燕郊)、核工业247队(宝坻,原属核工业东北地质局)等六个地质队和一所职工大学(保定),在天津局本部设有天津市地质勘查总院、地质研究所。

2.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3.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局4.吉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5.黑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6.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南京。

下辖805(六合)、806(徐州)、807(南京)、809(南京)、810(南京)、813(南京)、814队(镇江)、研究所(南京)、测绘院(镇江)、矿产开发研究院(南京)、南京岩土工程勘查院。

7.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绍兴,前身为重工业部南京地质勘探公司802队。

8.河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郑州,下辖勘查总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

9.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长沙,下辖一总队(郴州)、二总队(湘潭)、214(株洲)、217(衡阳)、245(吉首)、247(长沙)、研究院(长沙)、矿业信息研究中心(长沙)等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16个。

10.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南昌,江西金源地矿集团公司。

下设“五队、三院、三中心”等11个事业单位。

11.广东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2.广西有色地质勘查局13.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4.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贵阳,下辖一总队(清镇)、二总队(六盘水)、三总队(遵义)、物化探总队(清镇)、五总队(安顺)、六总队(凯里)、地质勘查院(贵阳)。

15.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昆明,含四川)16.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西安,属陕西省正厅级事业单位,有12二级单位,分布于西安、临潼、咸阳、宝鸡、汉中、商洛等地)17.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8.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9.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六、化工地勘系统(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16家地质勘查院(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阿城)、江苏(徐州)、浙江、福建、泰安(钾盐地质)、河南、山东、湖北(荆州)、湖南、广西、贵州(遵义南白)、云南、陕西)、1家地质研究院(化工地质调查总院(地质研究总院))、1家职工医院。

辽宁省(锦州)、安徽省(马鞍山向山)、广东省(花都)、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彭州军乐)等4家已下放。

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建材地调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公司,辖26个各省、市、区总队,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成立于1974年徐水的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后总部迁涿州,2004年更现名。

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高碑店,原为海洋石油勘探局。

十一、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原地质矿产所属石油地质单位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各石油地质局改称石油局,2000年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

华北石油(地质)局:郑州东北石油(地质)局:长春华东石油(地质)局:南京中南石油(地质)局:长沙。

西南石油(地质)局:成都,地质勘察总公司西北石油(地质)局:乌鲁木齐上海海洋石油(调查)局:广州海洋石油(调查)局:2001年划归中国地址调查局。

十二、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三、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盐勘察设计院(前身是轻工业部盐业勘探队):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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