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东方园林价值评估

东方园林价值评估案例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Co., Ltd.姓名:雷东阳Email-1.1公司简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
公司于2009年在中小板上市。
目前是中国园林第一股,全球景观行业市值最大的公司。
东方园林是集设计、施工、苗木、养护运营、生态于一体,全国、全产业链发展的城市景观生态系统运营商。
下辖景观设计、景观工程、主题公园和特效景观、苗木、养护运营、生态等多个业务板块。
其中,景观设计板块正在整合全球顶尖的行业资源,形成大师云集的品牌集群。
目前拥有EDSA-东方、东方利禾、东方艾地、东联设计四个著名设计品牌,汇聚了境内外近600名设计师团队。
公司已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北京市质量协会颁发的AAA质量等级证书及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公司拥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是国内同时拥有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10家园林绿化企业之一。
景观工程板块拥有5个区域市政景观工程事业部,EDSA-东方和东方利禾均属国内大型、领先景观设计院(见图1-1)。
设计项目从城市规划到地产景观,遍布全中国。
园林工程事业部涵盖了大型公园、生态湿地公园、高尔夫球场、度假酒店及地产景观,承建了华北、华东、西南等区域众多大型、高难度、著名的景观工程。
如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首都机场扩建、北京运河文化广场、苏州金鸡湖国宾馆、昆明莲花池公园、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昆明行政中心、上海佘山高尔夫球场等。
其中多个项目被各级主管部门授予“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等称号,确立了在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和生态湿地工程领域以及大型园林工程领域的竞争优势地位,在业界树立了“精品园林工程塑造者”的良好形象。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关注的重点事项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关注的重点事项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年报季度的关键问题。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还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进而关系到上市公司能否长期稳定发展。
本文主要梳理了制定相关预案时的重点关注点,为公司制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供思路。
一、厘清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概念严格来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两个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混淆了,对监管法律法规的理解可能会有偏差,所以首先要分清。
利润分配是将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依照监管要求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的行为,其方式包括现金股利(又称分红、派息)和股票股利(又称送红股、送股)。
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顾名思义是将公司账上的资本公积金转为公司股本,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并非来源于公司所获得利润,因此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之一,不属于利润分配方式。
二、判断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应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章程》或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以及未来融资和资本运作安排的需求判断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向股东分配利润,也即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时无法进行利润分配,但可以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结合《公司章程》或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公司章程》或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细化了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是否有未来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虽然股东回报规划不是强制要求,但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部分上市公司推出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东方园林: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第2页
大华审字[2020]008534 号审计报告
(5)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建造合同收入符合东方园林 的会计政策。 (二)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方园林合并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 11,316,118,301.99 元, 坏账准备为 1,665,991,323.35 元,东方园 林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识别已发生减值的 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 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较大,因此,应收账 款的可回收性被视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测试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期末可回收性评估相 关的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 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 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6)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 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应收账款可收回性是可接受
002310东方园林2022年现金流量报告

东方园林2022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2年现金流入为1,275,942.57万元,与2021年的2,120,339.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9.82%。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524,879.47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1.14%。
但是,由于企业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因此经营业务自身不能实现现金收支平衡,经营活动出现了27,190.32万元的资金缺口,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6.75%。
这部分新增借款有98.28%用于偿还旧债。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2年现金流出为1,325,439.04万元,与2021年的2,145,554.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8.22%。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4.88%。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2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2年,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下降。
2022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2年东方园林投资活动需要资金28,165.52万元;经营活动需要资金27,190.32万元。
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需要投入资金。
导致当年企业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496.47万元。
2022年东方园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59.37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2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49,496.47万元,与2021年负25,214.2万元相比现金净亏空有较大幅度增加,增加96.30%。
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
纠纷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 号
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
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事判决书
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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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
公司
目标单位: 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8-23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3.2 重点竞争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单位
张家口市崇
1 崇工程一标段施工
草原局
*按近 1 年参与项目按中标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中标金额 (万元)
\
公告时间
是否中 标
2022-12-08 未中标
四、服务客户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主要资质:
一、业绩表现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8~2023-08):
中标项目数(个)
0
同比增长:0.0%
中标率
0.0%
同比增长:0.0%
002310东方园林:2020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元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19,48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81%。
2、上表中变动30%以上项目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增长40.81%、50.00%,主要原因为得益于本土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步好转,公司积极复工复产,经营业绩逐步恢复,同时在公司流动性增强、存量订单有效梳理及相关费用下降共同影响下,2020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8.64万元,每股收益0.03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为20,000-30,0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308.64万元。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预计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浙西大峡谷旅游有限公司、中业筑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聚润环境有限公司的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拟新增计提减值约7,500万元。
2、本报告期,公司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公司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豁免计提的约7,700万负债,公司初步判断全部计为投资收益,在审计过程中,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探讨,拟重新认定的投资收益金额为1,400万。
东方园林财务分析报告

学院:会计学院专业:财务管理学生姓名:学号:420612406009 指导教师: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3)1、简介 (3)2、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说明 (5)二、财务报表分析 (7)(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7)1、水平分析 (7)2、垂直分析 (9)(二)东方园林利润水平分析 (9)(三)东方园林现金流量结构分析 (10)(四)东方园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规模分析 (10)(五)东方园林所有者权益变动构成分析表 (11)三、财务利率分析 (11)1、盈利能力分析 (11)2、偿债能力分析 (12)(1)短期偿债能力析 (12)(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3)3、营运能力分析 (14)4、企业能力分析 (16)四、综合评价 (18)1、评价 (18)2、建议 (20)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1、简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园林第一股,全球景观行业市值最大的公司。
东方园林是集设计、施工、苗木、养护运营、生态于一体,全国、全产业链发展的城市景观生态系统运营商。
下辖景观设计、景观工程、主题公园和特效景观、苗木、养护运营、生态等多个业务板块。
其中,景观设计板块正在整合全球顶尖的行业资源,形成大师云集的品牌集群。
东方园林产业拥有EDSA-东方、东方利禾、东方艾地、东联设计四个著名设计品牌,汇聚了境内外近600名设计师团队。
景观工程板块拥有5个区域市政景观工程事业部。
行业环境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园林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如何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弯道超越成为园林行业关注的焦点。
那么园林行业在互联网的时代该何去何处呢?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传统行业加入互联网早已是大势所趋。
当前,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行业平台成为企业开展营销推广及发展的新舞台。
毋容置疑,手机行业平台作为快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市场第一入口,如今已经逐渐成为各个传统行业进入移动互联网主流平台,对于园林行业更是如此。
002310东方园林2022年财务分析报告-银行版

东方园林2022年财务分析报告一、总体概述东方园林资产总计在2021年出现停滞之后,在2022年出现下降态势,2022年的资产总计为4,077,254.97万元,比2021年下降9.89%。
从这三期来看,东方园林的负债总计持续增长。
2022年负债总计为3,471,802.52万元,比2021年增长4.98%,这一增长速度是在2021年增长3.07%的基础上取得的。
东方园林2022年营业收入为337,316.01万元,比2021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下降67.83%。
而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比2020年增长20.18%。
从这三期情况看,企业营业收入并不稳定。
从这三期来看,东方园林净利润亏损持续快速下降。
2021年净利润为负116,980.82万元,比2020年下降139.14%,而2022年又下降了422.39%,使其净利润下降至611,090.57。
三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71%、73.09%、85.15%。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三期分别为-74,622.25万元、75,454.38万元、-27,190.32万元。
关键财务指标表二、资产规模增长匹配度2022年资产与负债不匹配,资产下降9.89%,负债增长4.98%。
收入与资产变化不匹配,收入下降67.83%,资产下降9.89%。
净利润与资产变化不匹配,净利润下降422.39%,资产下降9.89%。
负债增长过快。
资产总额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亏损在增加。
经营形势在恶化。
资产规模增长匹配情况表三、负债规模增长从三期数据来看,负债呈持续增长趋势。
总负债分别为3,208,595.09万元、3,307,124.61万元、3,471,802.52万元,2022年较2021年增长了4.98%,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科目增加所至。
从三期数据来看,营业收入呈波动下降趋势。
营业收入分别为872,553.54万元、1,048,662.76万元、337,316.01万元,2022年较2021年下降了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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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为完善和健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随着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股东的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的发展战略、近期经营计划、行业环境、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基础上制订,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相统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特别是建立并落实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形成促进现金分红的约束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未来三年(2020—2022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10%。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3)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般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全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确定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公司因前述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再另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董事会每年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公司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严格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和监督。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