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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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和干预妊娠风险,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工作的单位。

1.3 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全面评估,分类管理;(3)动态监测,及时干预;(4)以人为本,尊重患者意愿。

二、妊娠风险筛查2.1 筛查对象所有孕妇均应纳入妊娠风险筛查范围。

2.2 筛查内容(1)基本信息:年龄、孕次、产次、孕育史、家族遗传史等;(2)健康状况:血压、血糖、血红蛋白、尿蛋白等指标;(3)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胎盘位置等;(4)血清学检查:唐氏筛查、胎儿畸形筛查等;(5)其他检查:如地中海贫血筛查、宫颈病变筛查等。

2.3 筛查方法(1)问卷调查:了解孕妇的基本信息、孕育史、家族遗传史等;(2)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身高、腹围等指标;(3)实验室检查:检测血红蛋白、尿蛋白、血糖等指标;(4)影像学检查:进行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胎盘位置等;(5)血清学检查:进行唐氏筛查、胎儿畸形筛查等。

2.4 筛查时间妊娠风险筛查应贯穿整个孕期,分为以下阶段:(1)孕早期:进行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筛查;(2)孕中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血清学检查;(3)孕晚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干预。

三、妊娠风险评估3.1 风险评估方法(1)根据筛查结果,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2)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评分;(3)根据评分结果,将孕妇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等级。

3.2 风险评估内容(1)孕妇健康状况:血压、血糖、血红蛋白、尿蛋白等指标;(2)胎儿生长发育:胎儿生长发育指标、羊水量、胎盘位置等;(3)孕妇心理状态:焦虑、抑郁等心理状况;(4)家庭和社会因素: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支持系统、社会关系等。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一、工作内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2)。

孕产妇符合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分为“必选”和“建议”两类项目。

必选项目为对所有孕妇应当询问、检查的基本项目,建议项目由筛查机构根据自身服务水平提供。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必选和建议检查项目。

(1)必选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建议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

筛查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附件3),并告知筛查阳性孕妇在2周内至上级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由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落实后续随访。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原则上应当在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附件4),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

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工作规范(附件)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工作规范(附件)

---------------------------------------------------------------最新资料推荐------------------------------------------------------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附件) 附件 1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否未见异常是否见异常是阳性转诊风险评估分级未见异常异常转会诊不能确诊绿色常规管理医疗机构黄色橙色红色紫色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县级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按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管理孕期保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后风险评估1/ 13附件 2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项目筛查阳性内容1.基本情况2.异常妊娠及分娩史3.妇产科疾病及手术史4.家族史 5.既往疾病及手术史6.辅助检查*1.1 周岁≥35 或≤18 岁 1.2 身高≤145cm,或对生育可能有影响的躯体残疾 1.3 体重指数(BMI)>25 或<18.5 1.4 RH 血型阴性 2.1 生育间隔<18 月或>5 年 2.2 剖宫产史2.3 丌孕史 2.4 丌良孕产史(各类流产≥3 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出生缺陷、异位妊娠史、滋养细胞疾病史、既往妊娠幵収症及合幵症史) 2.5 本次妊娠异常情况(如多胎妊娠、辅助生殖妊娠等) 3.1 生殖道畸形 3.2 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5cm 3.3 阴道及宫颈锥切手术史 3.4 宫/腹腔镜手术史 3.5 瘢痕子宫(如子宫肌瘤挖除术后、子宫肌腺瘤挖除术后、子宫整形术后、宫角妊娠后、子宫穿孔史等) 3.6 附件恶性肿瘤手术史 4.1 高血压家族史且孕妇目前血压≥140/90mmHg 4.2 糖尿病(直系亲属) 4.3 凝血因子缺乏 4.4 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遗传性高脂血症、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等)5.1 各种重要脏器疾病史 5.2 恶性肿瘤病史 5.3 其他特殊、重大手术史、药物过敏史 6.1 血红蛋白<110g/L 6.2 血小板计数≤100×109/L 6.3 梅毒筛查阳性 6.4 HIV 筛查阳性 6.5 乙肝筛查阳性 6.6 清洁中殌尿常规异常(如蛋白、管型、红细胞、白细胞)持续两次以上 6.7 尿糖阳性且空腹血糖异常(妊娠 24 周前≥7.0mmol/L;妊娠 24 周起≥5.1mmol/L) 6.8 血清铁蛋白<20μg/L---------------------------------------------------------------最新资料推荐------------------------------------------------------ 项目7.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筛查阳性内容7.1 提示心血管系统及呼吸系统疾病: 7.1.1 心悸、胸闷、胸痛或背部牵涉痛、气促、夜间丌能平卧 7.1.2 哮喘及哮喘史、咳嗽、咯血等 7.1.3 长期低热、消瘦、盗汗7.1.4 心肺听诊异常;7.1.5 高血压BP≥140/90mmHg 7.1.6 心脏病史、心衰史、心脏手术史 7.1.7 胸廓畸形 7.2 提示消化系统疾病: 7.2.1 严重纳差、乏力、剧吐 7.2.2 上腹疼痛,肝脾肿大 7.2.3 皮肤巩膜黄染 7.2.4 便血 7.3 提示泌尿系统疾病: 7.3.1 眼睑浮肿、少尿、蛋白尿、血尿、管型尿 7.3.2 慢性肾炎、肾病史 7.4 提示血液系统疾病: 7.4.1 牙龈出血、鼻衄7.4.2 出血丌凝、全身多处瘀点瘀斑 7.4.3 血小板减少、再障等血液病史 7.5 提示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 7.5.1 多饮、多尿、多食7.5.2 烦渴、心悸、烦躁、多汗 7.5.3 明显关节酸痛、脸部蝶形或盘形红斑、丌明原因高热 7.5.4 口干(无唾液)、眼干(眼内有磨擦异物感或无泪)等 7.6 提示性传播疾病: 7.6.1 外生殖器溃疡、赘生物或水泡 7.6.2 阴道或尿道流脓 7.6.3 性病史 7.7 提示精神神经系统疾病: 7.7.1 言语交流困难、智力障碍、精神抑郁、精神躁狂7.7.2 反复出现头痛、恶心、呕吐 7.7.3 癫痫史 7.7.4 丌明原因晕厥史 7.8 其他 7.8.1 吸毒史备注:带*的项目为建议项目,由筛查机构根据自身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提供。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在孕产期,妈妈和宝宝的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孕产妇在妊娠期间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和并发症,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羊水过少等。

为了确保孕妇和宝宝的健康,需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二、目标与目的1. 目标:减少孕产期并发症的发生,提高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水平。

2. 目的:通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及时识别出高风险孕妇并进行干预和管理,降低不良后果的产生。

三、实施步骤1. 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妊娠风险评估模型,包括相关检查项目与指标,例如孕早期血糖、血压、超声检查等。

2. 风险筛查与评估:对孕妇进行定期筛查,根据评估模型,对每位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筛查出高风险孕妇。

3. 高风险孕妇管理:对高风险孕妇进行个体化管理,制定合适的干预措施,如药物治疗、营养咨询、心理疏导等。

4. 风险监测与反馈:高风险孕妇需定期监测指标和健康状况,定期评估疗效,并及时反馈给孕妇和相关医疗人员,以调整干预措施。

5. 多学科合作:建立跨学科合作机制,包括妇产科、内分泌科、营养科、心理科等,为高风险孕妇提供全方位的管理与支持。

四、质量控制与评估1. 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制定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的标准操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2. 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对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筛查率、诊断率、干预效果等,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五、人员培训与科普教育1. 培训医护人员:对参与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风险评估与管理的能力。

2. 设置科普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的重要性和方法,增加孕妇和家属的风险意识。

六、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预期可以及时发现和干预高风险孕妇,减少孕产期并发症的发生,提高孕妇和宝宝的健康水平,同时也提高了妇产科医护人员的妊娠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了孕产妇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管理。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作用,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主要包括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分类、妊娠风险干预和孕产妇保健服务等。

第二章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的年龄、体质、家族病史、生活习惯等因素,全面评估孕产妇的健康状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了解孕产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关注孕产妇的心理状况,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

第三章妊娠风险筛查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孕产妇和胎儿健康的风险因素。

第九条妊娠风险筛查主要包括孕产妇基本情况调查、疾病史查询、家族病史了解、生活习惯评估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筛查结果,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分类,并根据风险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章妊娠风险分类与管理第十一条妊娠风险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四类。

第十二条低风险孕产妇应当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加强孕期保健,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三条一般风险孕产妇应当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密切观察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四条较高风险孕产妇应当接受专业的孕期管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保健方案。

第十五条高风险孕产妇应当接受专业的孕期管理,及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高危孕产妇救治。

第五章妊娠风险干预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干预,及时消除或减轻风险因素,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

第十七条妊娠风险干预主要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方式调整、心理辅导、营养指导等。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一、引言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孕期保健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本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临床实践,明确了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指导。

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1. 筛查对象所有孕妇均应纳入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范围,包括初诊和复诊孕妇。

2. 筛查时间(1)初诊筛查:孕妇首次就诊时,进行全面的风险筛查评估。

(2)孕期随访筛查:孕期定期进行风险筛查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因素。

3. 筛查内容(1)基本信息:孕妇年龄、孕次、产次、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居住地等。

(2)病史:询问孕妇有无慢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3)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

(4)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等。

(5)风险评估:根据孕妇的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

4. 风险评估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孕妇分为以下等级:(1)低风险:无任何风险因素。

(2)一般风险:存在12个风险因素。

(3)较高风险:存在34个风险因素。

(4)高风险:存在5个及以上风险因素。

三、妊娠风险管理1. 低风险孕妇管理(1)定期产检:按照国家推荐的产检时间表进行产检。

(2)健康教育:开展孕期保健、营养、运动等方面的健康教育。

(3)家庭访视:孕期至少进行两次家庭访视,了解孕妇生活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2. 一般风险孕妇管理(1)定期产检:按照国家推荐的产检时间表进行产检。

(2)专病管理:针对风险因素,进行专病管理,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3)健康教育:加强孕期健康教育,提高孕妇自我管理能力。

(4)家庭访视:孕期至少进行三次家庭访视。

3. 较高风险孕妇管理(1)定期产检:按照国家推荐的产检时间表进行产检。

(2)专病管理:针对风险因素,进行专病管理。

(3)高危孕产妇管理: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范围,加强监护。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孕产期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一、工作职责(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负责在现有孕产期管理制度中强化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制订实施方案。

2.负责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状况,明确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3.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评价和监督。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1.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整体状况,定期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和建议。

2.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3.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

4.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业务培训。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遵照本规范和相关诊疗规范、技术指南等,开展与职责和能力相适应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2.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并按照要求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建册孕妇进行随访管理;对产后42天内的产妇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

4.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应当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妊娠风险管理。

二、工作内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及管理规范ppt课件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及管理规范ppt课件
2.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并按照要 求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建册孕妇 进行随访管理;对产后42天内的产妇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
4.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应当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 分级;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妊娠风险管理
10、低头 要有勇 气,抬 头要有 低气。0 3:46:3 803:46 :3803: 465/14 /2021 3:46:3 8 AM
11、人总 是珍惜 为得到 。21.5. 1403:4 6:3803 :46May -2114- May-21
12、人乱 于心, 不宽余 请。03: 46:380 3:46:3 803:46 Friday , May 14,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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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 和产后风险评估。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 险筛查表见附件2)。孕产妇符合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16、业余 生活要 有意义 ,不要 越轨。2 021年5 月14日 星期五 3时46 分39秒0 3:46:3 914 Ma y 2021
17、一个 人即使 已登上 顶峰, 也仍要 自强不 息。上 午3时46 分39秒 上午3 时46分0 3:46:3 921.5. 14
谢谢大家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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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2.动态评估。 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 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 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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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遵照本规范和相关诊疗规范、技术指南等,开展与职责 和能力相适应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2.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 登记 和统计,并按照要求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 险筛查;对建册孕妇进行随访管理;对产后42天内的产妇 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
4)红色标识:妊娠风险高。孕妇患有严重的妊娠合并 症、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
(5)紫色标识: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紫色标识孕妇可 同时伴有其他颜色的风险标识。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在《母子健 康手册》上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对于风险评估分级为 “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填写《孕产妇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附件5),在3日内将报告单 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应 当在24小时内报送。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 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 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 定。
(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
>28,或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 一定威胁。
4.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 三级医疗机构应当对孕妇进行妊 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 根据评估结果, 落实妊娠风险管理。
二、工作内容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 妊娠风险评估分 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 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1)妊娠风险筛查。
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 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2)。孕产妇符合筛查表 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一、工作职责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负责在现有孕产期管理制度中强化孕产妇风险评估与 管理工作,制订实施方案。
2.负责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实施, 掌握辖区 内孕产妇妊娠风险状况,明确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及时采 取干预措施。
3.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质量控 制、评价和监督。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 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 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2.动态评估。
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 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 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 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 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三)妊娠风险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 对其 进行分类管理。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1.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整体状况,定期分析,提出 干预措施和建议。
2.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 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 机构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 量控制。
3.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收 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
4.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业务培训。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孕产期保健的重要组成部 分。为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保障母婴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 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 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 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 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2)建议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 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 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筛查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 当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附件3),并 告知筛查阳性孕妇在2周内至上级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 估,由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机 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后续随访。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分为“必选”和“建议”两类项目。必选项目为 对所有孕妇应当询问、检查的基本项目,建议项目由筛查机 构根据自身服务水平提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实施方 案时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必选和建议检查项目。
(1)必选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 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 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 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 征及病史。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 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 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 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
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 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 管理, 合理调配资源, 保证专人专案、 全程管理、 动态监管、 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 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 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 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 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原则上应当在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以 上医疗机构进行。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对照《孕产妇 妊娠风险评估表》(附件4),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 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 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 进行分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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