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水泥厂)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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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水泥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环境管理,保护环境,实现绿色生产,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我公司环境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依法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四条我公司环境保护目标:1. 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达标排放;2. 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3. 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4. 营造绿色生产环境,提高企业形象。

第三章环境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各车间应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八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四章环境管理措施第九条减少污染物排放:1.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2. 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 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节约资源,降低消耗:1. 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 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设备,降低资源消耗;3. 加强物料管理,减少浪费。

第十一条环境监测:1.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2.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3.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应急处理:1. 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及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减少损失。

第五章奖惩第十三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泥企业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水泥企业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水泥企业环保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泥生产企业。

第三条水泥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水泥企业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六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环境污染的监测治理等。

第七条水泥企业应设立环保监测站,负责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章环保设施与管理第九条水泥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和环保要求,配备完善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

第十条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第十一条水泥企业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和更新,提高治理效果,降低环境污染。

第四章环保措施与实施第十二条水泥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原料、燃料的管理,选用环保型原材料和燃料,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系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进行检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第五章环保培训与宣传第十六条水泥企业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法规水平。

水泥厂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水泥厂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环保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水泥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环保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水泥厂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水泥厂的安全环保工作。

第五条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环保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实施水泥厂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2. 组织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3. 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5. 处理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6. 组织环保验收和达标排放工作;7. 向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汇报安全环保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环保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环保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十五条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七条加强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环境治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八条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九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措施。

水泥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水泥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公司环境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健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管理方针,确保环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环境管理职责,落实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本部门环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环境管理措施第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第九条公司应推行清洁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噪声、粉尘等污染物的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废水排放量。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四、环境保护设施及运行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数据应准确记录,并按规定上报。

五、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八条发生环境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影响。

第十九条环境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或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水泥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泥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水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供应商、承包商等。

第三条水泥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四条水泥公司应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水泥公司应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

第六条水泥公司应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第七条成立水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八条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具体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各部门应明确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条减少污染物排放1.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水泥生产线污染物排放达标。

2. 定期对水泥生产线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加强水泥生产线运行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污染物排放。

第十一条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1. 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2. 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3. 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水资源消耗。

第十二条废物管理1. 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2. 推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固体废弃物产生。

3. 定期对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环境监测与评估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水泥生产线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2. 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3. 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四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水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二)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资源节约;(三)环境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四)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企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环境保护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五)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六)监督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污染防治措施:(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污染物产生量;(三)加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四)建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节能减排措施:(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二)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物料消耗;(三)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四)鼓励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九条清洁生产措施:(一)开展清洁生产审计,优化生产过程;(二)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产生;(三)推广环保型原辅材料,降低污染物排放;(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考核第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考核制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水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水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水泥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生产、运输、销售、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水泥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泥公司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条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四)监督公司内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六)处理环境保护投诉和纠纷;(七)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水泥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一)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二)加强环境监测,实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三)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四)严格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五)加强对废弃物、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六)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七)加强绿化美化,改善厂区环境。

第九条水泥公司应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第十条水泥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环境监测内容包括:(一)大气污染物排放;(二)废水排放;(三)固体废物处理;(四)噪声排放;(五)其他需要监测的环境指标。

水泥厂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水泥厂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环保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减少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4.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厂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环保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实施环保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环保设施运行;3. 组织环保培训和宣传;4. 处理环保投诉和纠纷;5. 负责环保设施的投资、改造和更新。

第六条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环保工作。

第七条环保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2. 监测环保设施排放指标;3. 编制环保设施运行报告;4. 收集、整理环保资料;5. 负责环保设施的改造和更新。

第三章环保设施管理第八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

第九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对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环保设施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环保设施排放指标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环保制度与措施第十二条制定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环保责任。

第十三条加强环保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第十六条加强噪声、粉尘、振动等污染源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七条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排放指标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环保设施检查,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环保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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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水泥厂)1环保管理制度(水泥厂)第一章总则1、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切实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公司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生产与环保协调发展,为公司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特制订本条例。

2、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而制订,适用于全公司区域范围环境保护管理。

3、制订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措施,使环保工作同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相协调。

4、鼓励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运用,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5、公司的环境管理主要是从污染预防和治理着手,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对在污染预防、治理、给予奖励环保设施管理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设备部为全公司的环境保护部门。

第二章职责1、各单位应当对改善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和环境改善。

2、公司环保部门应对“三废”排放予以控制、规划,取得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帮助。

3、公司环保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环境绿,美化工作,对绿化美化区域内的花草、树木、人文景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损坏和毁坏,违者处以单位200—1000之罚款,个人50—200元罚款。

4、注重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在发展经济中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在环境解决中求得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发展经济中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在环境解决中求得经济的健康发展,牢固树立“三同时”观念,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

5、严禁任何人为制造粉尘或其它污染物的行为,凡因涉及将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不得已工作行为,责任单位必须报告公司环保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环保部门要经常性地进行现场检查。

3.基本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防”为主,采取各种预防手段和措施,防止污染的产生和恶化,把粉尘,废气,噪音污染和破坏控制在一定的容量和空间范围内。

2、为把环境污染和破坏减到最小程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污染管理责任,公司各污染单位应对已有污染破坏进行积极治理。

3、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否则由公司环保部门责令其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公司环保部门的同意。

4、排放污染超核定标准的单位,依照环保考核办法,予以处罚。

5、造成污染及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对直接受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公司环保部门同时做出限期整改或罚款,直至责令停产处理。

6、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并向公司环保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7、公司环保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将影响公司附近居民财产安全时,须立即向公司行政领导报告,由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

8、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依照规定加倍处罚直责令停产。

4.措施1、为了更好的落实公司环境检查和监测工作,确保本公司环境管理质量。

制定本制度。

2、设备部每季度对全厂进行一次环境检查和环境监测。

3、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每月对全厂进行一次环境检查4、各部门环境责任人每周对本部门进行一次环境检查。

5、重要环境因素涉及岗位责任人每天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环保检查。

6、环保现场工程师每天进行环保巡查。

7、环境检查范围主要是厂区内重点部位:车间、垃圾堆场、污水及废气处理设备。

8、检查包括如下内容:a)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b)重要环境因素涉及岗位环保设备运行和管理的情况;c)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完好、有效情况;9、环境监测应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环境监测均不得加以干涉。

公司每年10月定期监测环保设备。

委托地方法定机构进行监测。

10、监测结果由监测部门封存存档,作为部门考核依据,并将监测结果上报设备部。

12、检查和监测人员认真填写《环境检查记录》、《环境监测记录》13、设备部根据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及公司经济、技术条件,制订环境质量标准及各污染源排放标准,保持标准的合理性,先进性。

5.污染事故1、污染事故是指在正常生产时间内非正常排放污染物,对本区域内或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给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较大损害的行为。

2、污染事故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污染事故和重大污染事故。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污染事故均为一般污染事故:3.1、污染造成距排污点50米内的人员工作、生活无法正常进行,排污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

3.2、治污设施因管理不善或故障致使排放浓度超排放考核标准3倍及以上,5倍以下的。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污染事故均为重大污染事故:4.1、污染造成距污点50米以上,厂界内或外人的工作、生活无法正常进行而中断,且排污时间在20分钟以上的。

4.2、因治污设施故障或管理不善等造成出口浓度超考核标准5倍以上。

4.3、因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

5、发生污染事件后,经受害单位(个人)或群众检举,或被公司相关部门发现后,情况属实,符合污染事故条件,则被认定为污染事故。

6.污染后的处理措施1、产生污染事故后,由公司设备环保处组织对事故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2、将事故情况及处理情况通报全公司3、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人处以惩罚。

3.1对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罚款200—500元3.2对一般污染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罚款50—200元3.3根据染事故的大小和责任性质,对污染事故的责任人给环保管理制度(水泥厂)1第2页与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5、产生污染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受连带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6、对未按规定时间执行处罚内容的,警告限期执行,增加原处罚额的50%罚款。

7.紧急处理措施1、控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做紧急停车处理。

1.1 主要除尘设备之袋式除尘器的进出口压差小于500pa 1.2 主要除尘设备之袋式除尘器的进出口压差大于4500pa1.3 电除尘器有三分之二的电场不能运行2、巡检工每20分钟应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除尘设备的排放口,发现排放异常应立即通知中控室停机检查。

8.公司概况1、基本情况我公司位于长江之滨的江津市珞璜镇郭坝村,在珞璜镇中心南4公里,江津杨(家店)珞(璜镇)公路旁边。

公司职工总人数300人,主要产品为普通水泥,年产量200万吨。

2、重大危险源2.1 窑头,窑尾电除尘器,窑尾袋除尘器2.2 库顶袋除尘器3、污染事故对周围的影响3.1 重大危险源排放的污染物为水泥粉尘,无毒;对危害目标无长期影响。

3.2 危害目标为公司周边1公里内农作物,导致农作物减产。

4、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4.1 应急组织机构为公司设备部4.2 指挥员:谷海明4.3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谷海明(指挥员、负责调动公司有关人员和资源)、苏波(负责环保设施的抢修组织)、傅建云(负责组织污染物的清除)、张强(负责联系上级环保部门)4.4 批准本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4.5 协调解决对危害目标的赔偿5、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24小时值班电话:中控室023********6、污染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6.1 中控室操作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10分钟内核实报警是否确实无误。

6.2 中控室操作员核实后对相关设备启动紧急停机程序6.3 中控室操作员在启动紧急停机程序后应在15分钟内向当值管理人员(或直接向谷海明报告)。

6.4 当值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指挥员谷海明报告;并立即到现场协调组织事故设备的修复及污染物的清除。

6.5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应向上级机构报告的应急组织机构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机构报告。

6.6 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1、环保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由公司环保部门制订具体办法,予以实施。

2、考核内容,办法,对象,纳入经济责任考核。

1)、考核内容,为现场检查,监督监测,设施管理等环保综合考评,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处罚。

2)、考核办法为《天助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相关办法。

3)、工作考核与奖惩,应层层落实责任,由公司环保部门考核分厂的管理人员,分厂和车间要分解责任实施内部考核奖惩。

3、公司根据不同时期的环境管理要求可以制订专项管理制度,实施专项考核奖惩。

对环保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由环保领导机构研究实施奖惩。

1、我公司位于江津市珞璜工业园区,属三类区。

2、执行标准如下:《水泥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19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无组织排放:距厂界外20米,1.0mg/m3。

厂界噪声: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3、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粉尘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评、设计、竣工验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1、条例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发起之日执行。

附1:公司主要环保设施石灰石破碎除尘器PPC64-5 310m2窑尾电除尘器YC1550G 12308 m2 (横断面积171 m2)煤磨袋除尘器MDC47-18 850 m2 (两台)窑头电除尘器YC12D 6772 m2 (横断面积105 m2)水泥粉磨除尘器PPC128-2×7 2181 m2 (三台)包装除尘器PPC96- 4 380m2 (三台)窑头电除尘器WDJ135-4/1 803 m2 (横断面积134 m2)窑尾袋除尘器YC585-6长袋脉冲除尘器(过滤面积10530 m2)环保管理制度(水泥厂)11特克斯鑫疆水泥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总则1、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切实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公司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生产与环保协调发展,为公司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特制订本条例。

2、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而制订,适用于全公司区域范围环境保护管理。

3、制订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措施,使环保工作同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相协调。

4、鼓励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运用,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5、公司的环境管理主要是从污染预防和治理着手,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对在污染预防、治理、给予奖励环保设施管理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安委办为全公司的环境保护部门。

职责1.各车间应当对改善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和环境改善。

2、公司环保部门应对“三废”排放予以控制、规划,取得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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