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比较分析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养老保险科今年7月1日起将执行《社会保险法》,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养老保险制度是由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建立起来的,当时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
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国家相应对原来的国家(企业)包办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标准。
近年又在农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目标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经济体制改革以前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况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企业职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就能够获得养老保险待遇的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
1.建立和发展时期(1951-1996年)政务院于1951年2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个社会保险法,它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条例适用于当时部分企业和职工(例如,100人以上的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以及铁路、航运、邮电等企业)。
之后,条例的适用范围因情势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1958年2月9日和1958年3月7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和《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两个法规以后,城镇职工的退休制度就从劳动保险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职工退休养老制度安排。
随着对私有制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单一的全民所有制逐步一统天下,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只是国有企业的职工。
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由此确立了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制度。
1958年6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安排一部分老干部担任各种荣誉职务的通知》第一次提出了老干部的概念,并建立了达到一定年龄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干部才能够享受的工资照发、长期供养的离休制度。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周国良一、法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在法国,退休后生活风险的社会化分摊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的工人互助组织,但制度化的养老保险是从19世纪中期起步的。
从发展历程看,可以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850年-1880年,公共部门养老金制度的建立。
政府为了使军人和公务员能够为国家忠心服务,制定了退休年金制度(同时还建立了伤残保险制度)。
第二阶段是1880年-1910年,行业养老金制度的形成。
铁路、矿业、冶金、捕鱼公司等一些大企业从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出发为雇员设立了行业互助性的年金制度。
第三阶段是1910年-1990年,覆盖全体公民的养老金制度的推进。
1910年出现了第一个包含有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险法议案》),将养老保险覆盖到所有工商业雇员。
二战后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开始实施覆盖全体公民的养老保险计划,并在六七十年代将农业、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纳入范围。
第四阶段:1990年至今,制度内调整。
主要是提高享受条件,降低给付标准,以缓解随着人口的老年化和预期寿命的增加,养老保险支付增长的压力。
由于历史发展的延续性以及各种既得利益的存在,法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没有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法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像一幅针对不同利益集团的制度“拼贴画”。
不同归属的部门(如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不同行业的雇员(如工商业与农业)、不同层次的雇员(如一般职员与管理行政人员)、不同的就业形态(如雇员与自雇人员)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除了多行业的基础系统外,还有各行业的增补系统,从而使法国的养老金制度十分繁杂,各种制度高达538种,其中仅适用于公共部门职员(如政府公务员、地铁公司职员)的制度就有近100种(Barbier J.C., 2000)。
当然不同的制度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也因此可以归结为4大类:1、特殊保障制度,适用于军人、国家公务员;2、普通保障制度,适用于一般工商业雇员;3、农业保障制度,适用于自耕农、农业雇工;4、非农业非雇员保障制度,适用于商人、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等。
《社会保险法》中的养老保险规定及其实施

《社会保险法》中的养老保险规定及其实施刘翠霄【摘要】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进入劳动领域的人们通过缴纳法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在人们退出劳动领域时,从社会保险基金中为其提供养老金的一种收入补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第二章对“基本养老保险”做出了规定,它是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制定一系列养老保险行政法规及其实施情况,并且根据养老保险固有属性及其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章从第10条到第22条共13个条文,【期刊名称】《中国工人》【年(卷),期】2011(000)003【总页数】6页(P24-29)【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养老保险;劳动领域;社会保险费;补偿制度【作者】刘翠霄【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284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进入劳动领域的人们通过缴纳法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在人们退出劳动领域时,从社会保险基金中为其提供养老金的一种收入补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第二章对“基本养老保险”做出了规定,它是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制定一系列养老保险行政法规及其实施情况,并且根据养老保险固有属性及其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章从第10条到第22条共13个条文,对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统筹层次、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获得待遇的条件、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以下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结合仍在实施的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养老保险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涉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及其在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作一简要介绍。
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10条第1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2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的变化时代光华试题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的变化单选题1.从世界各国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看,养老保险可以划分为四种模式,我国的养老保险采用的模式是:回答:正确1. A 国家负担模式2. B 国家和企业负担模式3. C 企业和个人负担模式4. D 企业、个人和国家负担模式2.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当期的()支付。
回答:正确1. A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 B 职工退休后养老金3. C 失业保险金4. D 死亡待遇3.下列选项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回答:正确1. A 基本养老金2. B 失业待遇3. C 病残待遇4. D 死亡待遇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回答:正确1. A 企业承担2. B 个人承担3. C 地方承担4. D 政府承担5.职工退休后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时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由:回答:正确1. A 家属支出2. B 企业支出3. C 社保基金支出4. D 政府支出6.新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基本养老金应该:回答:正确1. A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2. B 分段计算,分别支付3. C 只计算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统一支付4. D 只计算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分别支付7.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回答:正确1. A 个人的平均工资指数2. B 个人的平均收入指数3. C 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4. D 个人的平均消费指数8.世界各国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实行“企业和个人负担模式”的国家是:回答:正确1. A 德国2. B 新加坡3. C 苏联4. D 瑞典9.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跟城镇居民养老金不同,它的标准由:回答:正确1. A 组织确定2. B 国家确定3. C 个人确定4. D 地方确定10.新的立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不可以:回答:正确1. A 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 B 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 C 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 D 退保判断题11.职工缴费年限越多、缴费额越高,养老金会越多。
现行《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之不足

第39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7月 Vol.39 No.4 Journal of Tangshan Normal University Jul. 2017────────── 收稿日期:2016-12-29 作者简介:程雷(1969-),男,山东莱州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学。
-108-现行《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之不足程 雷1,孙淑凤2(1. 淄博职业学院 会计学院,山东 淄博 255314;2. 淄博职业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山东 淄博 255314)摘 要:2011年7月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在强调社会成员共享的前提下,特别为公务员系列人员留下了特权空间,成为《社会保险法》遭到公众质疑最脆弱的部分,从而引发人们深思制度的公平正义性。
关键词: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制度正义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7)04-0108-05DOI :10.3969/j.issn.1009-9115.2017.04.027The Defects of Endowment System in China Current Social Insurance LawCHENG Lei 1, SUN Shu-feng 2(1. Department of Accounting, Zibo V ocation College, Zibo 255314, China; 2. Department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Zibo V ocationCollege, Zibo 255314, China)Abstract: In July 2011, the “Social Insurance Law ” was promulgated. There are some defects in this law and the new law causes much debate about the unfair treatment in different members. This needs more fair institution in social security.Key Words: endowment system; social insurance law; justice of institution曾经被期许甚多的“社会保障法”在2011年7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面目得到执行。
《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探

会 效益的 多寡 为标准 的。社会保险是 公民享有 的一项 基本权 利 ,政府对社会保 险承担最 终的兜底 责任 。 十一 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 于2 1年 1 月2 0 0 0 8日 下午经表 决,通过 了社会保 险法 , 自2 1 年7 1 0 1 月 日起施行 。 社会保险法 草案从2 0 年底提请全 国人大常委会进 行初次 审 07
一
、
社会保险及 《 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和意义
社会 保 险是 一种 为丧 失 劳动 能力 、暂时 失去 劳动 岗位 或 因健 康原 因造成 损失 的人 口提 供收入或 补偿 的一种社会 和 经济 制度 。社会保 险计划 由政府 举办 ,强 制某一群体将其 收 入 的一部分作 为社 会保险税 ( )形成社 会保险基金 ,在满 费 足 一定条件 的情 况下 ,被保 险人可从基金 获得固定 的收入或 损 失的补偿 ,它是一种再分 配制度 ,它 的 目标是保证物 质及 劳动力的再生产 和社会 的稳 定 。社会保 险的主要项 目包括养 老 社会保 险、医疗 社会保 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 险等 。社会保 险是社会保 障制度 的一个 最重要 的组成 部分 , 不是 以经济效 益的高低来衡 量其好坏 ,而是 以其所提 供的社
《 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探
王 芹
( 中山大学南方学 院 广 东 广州
507 ) 19 0
【 摘要】 会保 险是 国家强制实行 的社会保 障制度 ,由国家、用人 单位和 个人三者 共 同 负担 。社会 社 保 险具有 强制 性 、互 济性和 非盈利性 ,同时对 于稳 定社会 生活、再 分 配和促进 社会经 济 发展 发挥 着重 要 作 用 。 《 会保 险法》是 最 高国 家首次 就社 会保 险制度进行 立 法 ,具有 深远 的现 实意 义。本文主要 社 探 讨保 险 法 中基 本养老保 险制度 的 内容 ,深刻剖析各 项 条例 的含 义 ,发现新 内容 ,更好地应 用在今 后 的工作 中。 【 关键词】社会保 险法 基 本养老保 险 创新 [ 中图分类号 】D 2 .8 . [ 9 2 12 5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5 4 (0 1 8 0 6 2 9 3 9 2 1 )0 —0 8 —0 0
养老保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愈发重要。
本案例以一起养老保险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分析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存在的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王某,男,1950年12月出生,系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某市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负责管理该区养老保险事务。
王某于197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至1990年退休。
退休后,王某一直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015年,王某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局经审核,认为王某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但根据相关规定,王某的养老金待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王某对此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王某是否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2. 王某的养老金待遇是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 社保局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法律分析1. 关于王某是否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本案中,王某自1975年起参加工作,至1990年退休,累计缴费满15年,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2. 关于王某的养老金待遇是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基本养老金调整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王某的养老金待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主要原因是其缴费年限较短、缴费基数较低、个人账户储存额较少等因素所致。
3. 关于社保局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延迟支付、不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二)违反规定提高、降低社会保险待遇;(三)违反规定调整社会保险待遇;(四)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
浅析《社会保险法》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改变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在 十 七 大报 告 中 养 老 保 险 由 国家 、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指 出: “ 障 人 民基 本 生 活 , 达 到 负 担 筹 集 资 金 , 采 取 社 会 统 筹 和 个 确 规 定 “ 人 跨 统 筹 地 区 就 业 的 , 保 个
老 有 所 养 ,老 有 所 依 ” 。强 调 了养 人 账 户 相 结 合 的模 式 。缴 费基 数 以 其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随 本 人 转 移 , 老 保 险 的 重 要 性 。2 1 00年 1 0月 2 当 地 上 年 度 在 岗职 工平 均 工 资 为 标 缴 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 到法定 8
日,国务 院常务会讨 论通过 了 《 社 准 ,企业 缴 费 比例为 2% 0 ,个 人缴 费 退 休年 龄时 ,基 本养 老金 分段 计算 、
会 保险法》草案,并定于 21 0 1年 7 比例 为 8 , 由用 人 单 位 代 扣 代 缴 。 %
统 一 支 付 。 ” 由于 各 统 筹 地 区 收 入
养 老保 障体 系 ,覆盖 范 围不 断扩大 , 社 会保 险基 金 和财 政 投 入 持续 增 长 , 七 项制 度作 了规 定 。 《 会保 险法 》 社
统 筹 层 次 、 待 遇 构 成 和 享 受 条 件 等 本 一致 ,2 1 年 基 本 实 现 城 镇 居 民 02
社 会 化 养 老 保 障 体 系 不 断 完 善 。 随 的颁 布 为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构 建 奠 定 用 一 种 不 同的 制 度 模 式 ,使 全 民分 着 改 革 深 化 和 社 会 发 展 ,经 济 结 构 了法律 基础 。 别 投 保 ,在 这 种 模 式 下 ,过 去 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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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法 国 的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可 以说 是 一 波 三折 ,遭遇 到 重 重 阻力 。 每次 养 老 保 险 制度 改 革 总
、
中 法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变 革 的 比 较
从 20 0 6年 1 1日起 ,我 国企 业 职 工个人 养 老 是 伴 随一系列 的抗 议 。1 9 月 9 5年 ¨ 月 1 5日,法 国 总 保 险账户 的规模 由本 人缴 费 T资 的 l 调 整 为 8 , 理朱佩 在 国民议会 宣 布 对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进行 “ 构 】 结
会 福 利 政 策 和 制 度 ,许 多 国 家 都 比较 重 视 ,也 积 累 了 3 由政府 的执行 部 门放 入公 共 基金 库 ,用来 进行 整 % 不少 可 供 借 鉴 的 经 验 。 体 分 配 。 中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这 种 变 革 并 没 有 产 生 法 国养 老 保 障 制 度 与 我 国 具 有 相 似 性 。首 先 ,我 太 大 的社 会 影 响 ,企 业 、 职 工 对 此 次 改 革 并 没 有 公
北 京 劳 动 保 障 职业 学 院 学 报
性 改革 ” ,引发 大规 模抗 议 浪 潮 ,酿 成 一 场严 重 的社 当作 格 外 贤 明 和 善 良 的 人 就 有 可 能 是 权 力 的 最 糟 糕
关 键 词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利 益 集 团 ;制 度 均 衡 中 图分 类 号 :F 4 . 6 80 7 文 献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 号 :17 —0 2 (0 0 1 4 4 6 4 0 5 2 1 )0 —1 一O
社会养老保 险制 度 的建立 和完善是 一项 重要 的社 单 位缴费 不 再 划入 个 人 账 户 。企 业 原来 缴 费 划转 的
21 0 0年第 4卷 第 1 期
( 6 总 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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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劳 动保 障 职业 学 院 学 报
J OURNA OF B JNG L EII VOCA ONAI TI C0L GE AB LE OF L OUR D OCI E AN S L A S CURI TY
点是 一 样 的 ,即应对 人 口老 龄化 ,缓 解逐 步 增 大 的基 金 大 。从 部分地 区进行试 点变 革 的实 践来看 ,试 点省份
压力 。
的改 革 仍 未 见 实 质 性 动 作 。 总 体 而 言 ,虽 然 事 业 单 位 ④
尽管 中法 养 老 保 险制 度 及 其 改革 存 在 上 述 相 似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较之 企业 改革缓慢 ,也出现 了较大
国与法国的养老保 险制度的 目标是一样的。两 国的养老 开 表 达 异 议 或 不 满 。
保险制度对劳动者而言意味着 “ 保障劳动者退休后 的基
我国在成功推行城 镇企业 职工 的养老保 险制度改
本生活” ;对 企业而言 ,是减轻企 业 的社会 负担 ,使其 革 以后 ,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 已被 提上 日程 。 ① 获得更大的发展空 间;对社会整体利益来讲 ,它维持社 变革 的重要 内容是 实现 事业单 位退休制 度与企 业基本
收 稿 日期 :
作 者 简介 :
) ,女 ,河 南人 ,北京 劳 动 保障 职 业学 院 劳动 经 济 管理 系讲 师 ,中 国社 会科 学 院社 会学 所 博 士研 究 生 ) ,女 ,四 川人 ,北京 劳 动保 障 职业 学 院 劳动 经 济管 理 系讲 师
2 1 年 第 4卷 第 i 00
性 ,但 是两 国社 会 养 老保 险制 度 改 革 的 路 径 、方 式 争论 ,还引起 了一些 事业单 位职工 的不 满 ;但是改 革
以及 遇 到 的阻 力 却不 同 。由此 ,中法 两 国在养 老保 仍然在试点 地区缓慢进行 ,并没有 发生 大的混 乱。
险 制 度 改 革 上 的 比较 具 有 一 定 的 现 实 意 义 。
会稳 定 ,促 进 社 会 进 步 ,缓 解 社会 贫 富差 距 。其 次 ,在
一
致 。其 实 早 在 城 镇 企 业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之
养 老 基 金筹 集 方 式 上 ,中法 也基 本 相 同 ,都 要 求 雇 员 和 时 ,事 业 单 位 的改 革 就 被 提 出 , 真 正 开 始 实 施 也 只 ④但
养老保 险制度 的 变革显得较为艰难 ,而 中国的养老保 险制度 变革却 较为顺 利。通过 比较 的方 法,运
用博弈论 来分析 两 国社 会养老保 险制度 的 变革进程 ,分析其 演 变 中政 府 、企业和 个人 的互动 关 系, 对我 国下一 步的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 的变革和完善是 有益 的。
V 1 .0 0 0. 2 1 4 N . O 1
G n rl . 8 e ea 6 No
社 会保 障 ・
中法社 会 养 老 保 险制 度 变 革 的 比较 分 析
张 慧 霞 刘 兰
( 京劳动 保障职业学院 北 北京 10 2 ) 0 0 9
摘要 :中法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 的调 整和变革存在一 些共性 ,其 影响 因素也存在 不 少差异 。法 国
雇主共同缴费 。第 三,在待遇标准上 ,法 国养老金 的计 是 在 最 近 两年 。 据 事 业 单 位 的 性 质 有 选 择 地 进 行 改 ③根 算方式 同中国 19 97年开始实施 的养老保 险制度具 有相 革 ,如全额拨款 的事业单 位与公 务员 一致 , 自筹 自支 似之处 ,即缴纳与享受 之问的关系并不非常紧密。后来 的事业单位则与 企业 的养老保 险政策 一样 ,半 自筹 的 法国进行的养老保 险制度变 革也同 中国 20 06年新 的养 事业 单位则 实 行新 人 新 办 法 、老人 老办 法 原 则 。但 老保险制度相似 。第 四,两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的出发 是 ,事业 单 位 养 老保 险改 革 受 到 的 阻力 比企 业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