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钣金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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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一、考点应选择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的地方,做到场地整洁、
卫生、明亮,符合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二、在考点明显位置悬挂横幅“淮南市公共就业实训基地职业技
能鉴定考场”。

三、考点应设理论考场、操作考场、候考室,并张贴指示标志。

四、考场规则、考试科目及有关警示语应张贴于考点醒目处。

五、考生单人单座,考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六、考场座位号自门口起,纵向依次排列;准考证号应粘贴在桌
面左上角。

七、桌面、桌内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

八、每场考试监考人员不得低于3人。

九、根据操作技能考核备料单的要求准备相关的量具、原材料等,
保证设备仪器完好、材料充足。

十、考点应配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

汽车维修钣金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汽车维修钣金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汽车维修钣金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 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汽车维修钣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情况按30 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置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和技师(二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一)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 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 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三)岗位职责(四)档案管理制度(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七)安全、保卫制度(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九)其它五、鉴定资料(一)国家职业标准(二)考核大纲(三)鉴定规程(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七、场地(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第一章:鉴定考试、考核基本原则第一条:每次鉴定用试题,由鉴定站从鉴定试题库中抽取,鉴定站必须于鉴定前2个月,提供相应鉴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试大纲)及复习资料,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理论知识考试在鉴定站理论考场进行,考场安排要单人、单桌、单行。

第三条:理论知识考试的试卷采取密封卷,以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批卷,确保成绩的真实性。

第四条:实际操作的考核在鉴定站的操作考场进行,采用现场实做、现场打分或典型工件制作、根据考件评分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的评分,也可采用答辩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五条: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满60分者为及格,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满60分者,方可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第七条:理论知识考试的试卷和实际操作考核的考件,由鉴定站根据情况,进行一定时间的保存后再处理。

第二章:理论知识考试的考场设置要求第八条:理论知识考试考场为标准教室,其门窗完好,门锁齐全,环境安静,整洁明亮,要便于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出。

第九条:每个考场应试人员不得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

桌、椅要整齐完好,桌距一般不得小于80厘米。

第十条:考点、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点要张贴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

第十一条:每一考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保密室、监考人员休息室、医务室、应试人员问询处、茶水处、应试人员禁带物品存放处、车辆存放处。

考点、考场布置完毕后,要检查一次,然后封闭,等待考试。

第十二条:考试时需用的纸张、表册和用具,如草稿纸,应试人员报名卡,准考证存根,主考及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证章,监考人员签到册及胶水、墨水、锥子、白色线、剪刀、包装纸、粉笔等,都必须在考前准备好。

第十三条:考区设主考一人(必要时设副主考),每一考室设监考二人(其中一人为主考)。

汽车维修专业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汽车维修专业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4.9.2汽车维修专业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的产品质量应符合《LD/T81.1—2006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通用技术规范》和《LD/T××××—2010汽车维修专业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标准》。
4.10
汽车维修专业
5
5.1汽车维修专业基本技能实训室和鉴定通用工具仪器设备配置标准(附表1)
5.2初、中级职业技能实训室和鉴定设备配置标准(附表2-6)
4.1.2汽车修理工初、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场所的鉴定设备数量和工具配件须同时满足10人进行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鉴定。
4.2汽车维修专业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场所使用面积要求
汽车维修专业实训场所和汽车修理工鉴定场所使用面积应根据师生的健康安全要求和教学、鉴定内容确定。以模拟仿真设备为主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m2~7m2;以真实生产设备为主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8m2~9m2。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兆海、郑玉宇、安春来、陈开考
汽车维修专业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
配置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专业职业技能实训和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所用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配置分类、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
2 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执行
标准
备注
序号
设备名称
代号
型号规格
(要求)
单位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代号
型号规格
(要求)
单位
数量
基本配置
规范配置
示范配置

车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doc

车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doc

车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车工(数控车床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等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情况按5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一)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三)岗位职责(四)档案管理制度(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七)安全、保卫制度(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九)其它五、鉴定资料(一)国家职业标准(二)考核大纲(三)鉴定规程(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七、场地(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平版制版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传统制版方向)

平版制版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传统制版方向)

平版制版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传统制版方向)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平版制版工国家职业标准(2010年制定)》等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情况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一)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三)岗位职责(四)档案管理制度(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七)安全、保卫制度(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九)其它五、鉴定资料(一)国家职业标准(二)考核大纲(三)鉴定规程(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七、场地(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可编辑)

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可编辑)

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1.专业名称及适用职业1.1 专业名称:机械设备修理。

1.2 适用职业:汽车维修工。

1.2.1汽车维修工(6-06-01-0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2.培养目标2.1 总体目标:培养学员成为符合北京市汽车维修现状的汽车维修行业合格的从业人员。

2.2 具体目标:2.2.1中级:⑴掌握汽车日常维护,保养的标准化操作,熟练、规范、快速、准确完成汽车常见故障的中小修作业。

满足各类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对汽车维修中级工的要求;⑵熟练掌握常用工量具的使用;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2.2.2高级:⑴掌握汽车常见故障的诊断与维修。

可以独立的进行汽车一般的维修保养作业,了解汽车新技术,新结构,掌握汽车的维修工作流程。

满足各类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对汽车维修高级工的要求;⑵熟练掌握常用工量具和汽车检测仪器的使用;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⑷能够对中级工进行理论和实践指导。

2.2.3技师:⑴熟练掌握现代汽车各种新结构、新技术,熟悉其工作方式和控制原理;⑵熟练掌握各种工量具、检测设备及检测仪器的操作规范和使用方法;⑶能够运用各种检测手段完成对现代汽车常见和典型故障的诊断、检测、调整与维修;⑷掌握汽车维修技师的各项操作规程和技术技能,达到汽车维修技师各项技能水平。

2.2.4高级技师:⑴深入研究汽车发动机理论;⑵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全面掌握汽车维修知识;⑶熟悉车间服务管理与车间工作流程;⑷能独立培训技师;⑸能独立开发实验实习及维修设备。

3.教学计划和课程说明:3.1教学计划:3.1.1汽车维修工职业教学计划依据《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3.2实训大纲:3.2.1汽车维修工职业实训大纲依据《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4.教学资源配置4.1 人力资源:4.1.1 负责人: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汽车行业类】汽车维修工级鉴定所设置技术要求

【汽车行业类】汽车维修工级鉴定所设置技术要求

(汽车行业)汽车维修工级鉴定所设置技术要求《汽车维修工》(三级)注:本表所列只是本职业(等级)操作技能鉴定每壹种工位必须配置的设备及设备附属品和消耗品、固定需要的工具等,其它鉴定工作所需的材料、样品、半成品、文具、工具、耗材等,将在试题单上另行列出,且注明是鉴定所准备仍是考生准备;有几个工位同时工作的,本单所列依工位数量增加。

附件:《汽车维修工》(三级)操作技能题准备要求试题代码:1.1.1-1.1.5试题名称:汽车维修质量检验试题代码:1.1.6试题名称:检测四轮定位2、参考答案样式:(鉴定所按有关要求完成制作后,按试题要求完成故障设置且填写参考答案,供考评员使用)检测四轮定位(参考答案)试题代码:2.1.1试题名称:电控发动机常见故障诊断“表①”:电控发动机台架准备要求试题代码:2.2.1试题名称:曲轴位置传感器性能检测2、参考答案样式:(鉴定所按有关要求完成制作后,按试题要求完成故障设置且填写参考答案,供考评员使用)试题代码:2.2.2试题名称:水温传感器性能检测2、参考答案样式:(鉴定所按有关要求完成制作后,按试题要求完成故障设置且填写参考答案,供考评员使用)试题代码:2.2.3试题名称:节气门位置传感器性能检测2、参考答案样式:(鉴定所按有关要求完成制作后,按试题要求完成故障设置且填写参考答案,试题代码:2.2.4试题名称:进气歧管绝对压力传感器性能检测2、参考答案样式:(鉴定所按有关要求完成制作后,按试题要求完成故障设置且填写参考答案,供考评员使用)试题代码:2.2.5试题名称:继电器性能检测2、参考答案样式:(鉴定所按有关要求完成制作后,按试题要求完成故障设置且填写参考答案,供考评员使用)试题代码:3.1.1试题名称:手动空调系统常见故障诊断“表①”:手动空调系统台架准备要求试题代码:3.2.1试题名称:自动变速器机械部分检修试题代码:3.2.2试题名称:ABS制动系统常见故障诊断“表①”:ABS制动系统台架准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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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钣金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汽车维修钣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情况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设置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和技师(二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
(三)岗位职责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九)其它
五、鉴定资料
(一)国家职业标准
(二)考核大纲
(三)鉴定规程
(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
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
七、场地
(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理论鉴定场地:理论鉴定场地应选用标准教室,每间试室都应具备30个非阶梯考试座位。

若出现较大的试室,考试座位最多不得超过60个。

每个标准课室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教室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智能化考试的理论试室内应配置至少30台考试用机和3台备用考试机。

(三)实操鉴定场地:有满足操作技能鉴定需要的场地,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其中初级、中级、高级工技能实训场地须同时满足30人/班考核需要,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班;技师、高级技师操作技能实训和鉴定场地须同时满足20人/班考核需要,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班。

八、设备、检测仪器的配置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本次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部分设备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具体见下列各级别表格中的说明)。

2.每个鉴定级别的标准为100分,各级别的基本达标总分为70分,表格中每个设备的基本达标分(最低标准)为该设备配分的60%。

3.表内所列出的栏目中,注有“必选”和“任选”要求,如果“必选”的部分未达到最低标准,则该级别的配置要求未能达标。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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