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是指化工企业为了实现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并提高能源利用率而制订的相关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1. 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设立能源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和目标,以及建立监测和评估能源消耗的机制。
2. 能源审查和评估:定期进行能源审查和评估,发现和分析能源消耗的问题和潜在的节能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3. 设备更新和改造:通过更新和改造设备,采用先进的能效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4. 生产工艺优化: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高效的操作方法和工艺控制,减少能源浪费和损耗。
5. 宣传和培训:加强能源节约意识的宣传,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能源节约的重视和参与程度。
6. 能源管理奖惩制度:建立能源管理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员工和部门积极参与节能工作,并及时弥补能源管理方面的失误。
7. 合理供应能源计划:制定合理的能源供应计划,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和可靠,避免能源短缺或浪费。
8. 能源监测和数据管理:建立能源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和分析能源消耗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消耗异常和问题。
9. 节能设备和工艺的研究和开发:加强对节能设备和工艺的研究和开发,推动能效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10. 与政府合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了解和遵守相关节能政策和法规,积极参与节能项目和活动。
这些节能源管理办法可以帮助化工企业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成本,同时还具有环保效益。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制办法1.doc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1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各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化工厂节能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厂节能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能源消耗,包括电力、燃料、水资源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节能优先: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节能技术和措施。
2.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实现能源消耗的精细化管理。
3.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节能责任,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节能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长对本厂的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成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节能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3. 监督检查节能工作落实情况;4. 审批重大节能项目。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能效。
3. 能源管理部门:负责能源的采购、分配、计量和监督,确保能源供应稳定。
4. 财务部门:负责节能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
5. 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节能工作。
第三章节能技术与管理措施第七条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包括:1. 节能设备:选用高效节能设备,淘汰高耗能设备。
2. 节能工艺:优化生产工艺,减少能源消耗。
3. 余热回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回收利用。
4. 节能改造:对现有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实施以下管理措施:1. 能源计量: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对能源消耗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
2. 定额管理:制定能源消耗定额,控制能源消耗总量。
3. 巡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能源浪费现象。
4. 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4篇)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节能在化工企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与生产成本,还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为此,化工企业需要制定节能管理办法,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能源消耗。
下面将从节能意识、节能管理与监控、技术改造和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加强节能意识的培养要从企业内部做起,加强员工的节能意识培养。
可以通过开展节能意识培训、张贴节能公告、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员工普及节能知识。
同时,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加入能源消耗指标,激励员工主动参与节能工作。
二、建立节能管理与监控体系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节能工作有序进行。
应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节能计划,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节能措施。
在节能管理方面,可以采用以下措施:1. 制定全面的能源消耗计划和目标,对企业的能源消耗进行科学规划和控制。
2. 对能源使用进行监控和计量,建立能源消耗的数据矩阵,定期进行能源评估和分析,找出能源消耗的问题和瓶颈,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鼓励和推广先进的节能管理和监控技术,如智能监控系统、能源管理软件等,实现对能源消耗的精细化控制。
4. 加强能源消耗的监督和审核,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的档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消耗的异常情况。
三、加强技术改造与优化技术改造是化工企业实现节能的重要手段。
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施技术改造与优化:1. 更新老化设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设备的能效和运行效率。
2. 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高效节能的工艺,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排放。
3. 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节能器材,如高效燃烧器、余热利用装置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加强能源管理系统与生产系统的集成,实现能源消耗的智能化控制和优化。
四、加强员工培训要提高化工企业的节能意识和技术水平,必须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可以采取以下培训措施:1. 开展员工的节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专业知识,培养员工的技术技能。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方法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能源,如电力、燃气、热能等。
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为了削减资源的挥霍和环境的污染,化工企业需要积极开展节能工作。
本文将从节能目标、节能措施和节能管理三方面介绍化工企业的节能源管理方法。
一、节能目标化工企业的节能目标应当是在保证生产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化工企业应当订立可量化和可达成的节能目标,并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
节能目标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总体能耗的降低目标,二是产品单位能耗的降低目标。
总体能耗的降低目标可以通过订立能源管理计划来实现,包括开展能源审计、订立能源节省措施、建设可再生能源等。
而产品单位能耗的降低目标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改进来实现,尽可能把产品制作的过程中能够从源头上削减能源的消耗。
二、节能措施化工企业的节能措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优化设备配置化工企业应当评估现有设备的使用情况,优化设备配置,避开重复购置设备,同时采纳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尽可能削减能源消耗。
2.改进操作管理化工企业应当订立操作规程,强化管理,削减人为造成的能源挥霍。
例如,在产品转移、精炼和液体储存过程中,应当注意设备的密封和温度掌控,以削减能源损失。
3.建设循环经济化工企业可以采纳循环经济模式,尽可能将废料和废水利用起来,达到“削减污染、节省资源”的目的。
4.选择节能材料化工企业应当优先选择节能材料,例如用于绝缘的材料、节能电机等。
这些材料的使用可以在肯定程度上削减能源消耗。
5.加强员工培训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传授节能学问和技能,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形成整体节能氛围。
三、节能管理化工企业应当订立科学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强化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当开展。
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设立能源管理机构、建立能源管理文件和记录、开展能源数据采集和分析等。
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厂节能工作的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工厂节能工作管理。
第三条化工厂节能工作应坚持以国家节能政策为指导,不断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节能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
第四条化工厂节能工作应坚持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大技术改造和节能设备更新力度,提高工厂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化工厂节能工作应坚持经济手段为主,制定合理的能源计量和能源考核制度,对能源利用进行监管和控制。
第六条化工厂节能工作应坚持综合管理为重点,加强能源管理和监察,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提高节能水平。
第七条化工厂节能工作应加强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筹制定节能目标,并按照计划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第八条化工厂节能工作应注重技术和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节能意识。
第二章节能目标和任务第九条化工厂应根据国家节能政策和环保要求,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节能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化工厂应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工艺调整等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一条化工厂应定期开展能源消耗分析,确定节能潜力和重点,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和计划。
第十二条化工厂应制定合理的能源计量和考核制度,对能源利用进行精细化管理和监控。
第十三条化工厂应加大对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和应用力度,推广经济、可行的节能措施和技术。
第十四条化工厂应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修复能源浪费现象。
第十五条化工厂应建立定期的节能检查制度,开展节能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和追踪。
第三章节能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化工厂应加强能源管理,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能源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化工厂应制定和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计量、能源考核、能源分析、能源评估等制度。
第十八条化工厂应建立完善的能源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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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5篇范文]第一篇: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厂节能工作的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化工厂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节能检查管理办法,并在化工厂内部全面实施。
第三条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化工厂,包括原料储存、生产设备、能源利用、排放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化工厂应当建立和完善节能检查制度,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并配备专职的节能检查人员,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化工厂应当将节能检查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与总结,及时纠正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节能检查内容第六条化工厂的节能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能源消耗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包括单位产品能耗和综合能耗等指标的计算。
(二)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节能情况,包括设备的使用率、运行效率和能源消耗情况的分析。
(三)能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包括能源设备的清洁度、维修情况和更新改造计划等。
(四)能源消耗的监控和控制情况,包括能源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和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等。
(五)能源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能源供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的检查与评估。
第七条化工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检查指标和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八条化工厂应当重视节能技术的引进和应用,鼓励员工参加与节能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节能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节能检查程序第九条化工厂节能检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以下环节:(一)制定节能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二)组织节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的结果和问题。
(三)对节能检查结果进行评估与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
(四)跟踪和监督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进行效果评估和总结。
第十条化工厂应当将节能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第十一条化工厂应当及时处理节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建立相应的整改和落实制度。
第十二条化工厂应当根据节能检查的结果,及时制定和发布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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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各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设立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节能工作的综合管理。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和决策;负责集团公司节能工作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综合目标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管理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节能综合指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或岗位。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处室和岗位。
各事业部、管理部应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人员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一)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编制非上市部分的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非上市部分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非上市部分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编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篇(章)以及限额以上节能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报批;负责集团公司能源消费统计及汇总上报工作。
(四)科技开发部负责组织节能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国内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交流;编写化工企业节能推广技术及节能产品目录;负责组织制定节能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节能标准体系;负责节能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选。
(五)人事部负责根据节能工作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会同节能办公室共同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六)各事业部、管理部是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决策;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管理的工作目标;2.负责提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提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及分解到所属企业节能具体目标;3.负责制定、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4.负责实施或提出年终评比考核和奖惩建议;5.负责制定或提出业务范围内主要节能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建议;6.负责组织限额以下投资项目、参加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7.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8.负责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9.根据节能工作规划、节能新技术推广计划和节能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做好节能培训工作;10.负责编制年度能源监测、能源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各单位是节能工作的主体。
必须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委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机构和人员,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安排专人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工作。
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和节能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聘任节能管理人员,同时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备案。
各单位的节能相关管理部门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形成单位内部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各单位领导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标准,组织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细则以及节能工作目标、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节能项目的审定和上报。
(四)负责处理本单位节能方面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组织开展检查、评比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节能管理队伍建设,指导本单位开展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各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节能管理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或审查节能项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总部,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经验交流等,负责考核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组织或参与节能技术开发工作。
(五)核定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定额,逐级分解落实能耗指标,考核用能单位的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实行节奖超罚。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源审计、能耗监察、节能监测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七)负责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档案和台帐;定期对本单位节能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本单位节能措施的实施。
(八)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统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篇(章)的评估和审查及初步设计中能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的审查,参与节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并进行监督。
(九)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员工节能管理水平、技术素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第十五条企业所属用能单位的职责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所属各用能单位职责。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节能监测中心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职责(一)承担企业能源利用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工作。
(二)参与制定或修订节能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跟踪国内外节能标准、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发展动向,为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提出规划建议。
(四)承担或参与企业节能规划与用能优化、节能咨询服务、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节能篇(章)评估等工作。
(五)开展节能技术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
第三章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篇(章),凡无节能篇(章)的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进行评估审查,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对节能篇(章)的评估意见,集团公司的批复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篇(章)的批复内容。
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开工建设。
第十九条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投资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投资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投资项目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全厂能耗指标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必须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二条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篇(章)的节能措施与能耗指标,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设计、施工部门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
项目竣工后,由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能耗测试标定验收,其节能措施及能耗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