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2013)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与答案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与答案一、填空题:1、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规范体系。
3、联合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立法,通过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
4、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近几年纷纷立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
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是(快速)、(兼容)和立、改、废相结合。
5、电子商务法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市场导向),消费者应可在政府介入程度最低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自由买卖商品和服务。
6、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纸质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7、所谓国际协调原则,是指各国在立法过程中尽量采取一套(国际上可接受)的规则,以便排除(传统法律中的障碍),为电子商务创造更加安全的法律环境。
8、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生成、发送、接受或者储存的(电子通讯信息),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者传真等。
9、为了使数据电子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了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
10、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取数据电子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二、单项选择题:1、电子商务在商务活动中的特点是非常突出的,以下活动中,哪些不属于其特点?(D)A、交易无纸化B、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C、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D、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面对面”的交易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A)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A、交易形式B、交易内容C、交易方式D、交易结果3、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D)A、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B、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C、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D、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为(C)A、发端人B、代理人C、电子代理人D、设计人5、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B)的身份。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试卷(B卷)

考试班级 电子商务0801 0802班 命题教师 王宏权 负责人审批签名合 肥 财 经 职 业 学 院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B 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2001年4月生效的日本电子商务法律是( ) A.《电子签名法》 B 。
《电子商务支持法》 C.《电子商务法》 D 。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 2。
下列属于必须首先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经营项目是( )A 。
从事家用电器销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B 。
从事药品销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C 。
从事房屋出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D 。
从事手机销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3.格式合同的最大特点是( ) A 。
公平性 B.科学性 C 。
非协商性 D.非强制性4.关于电子合同的履行地点和附随义务,不包括( ) A 。
瑕疵担保义务B 。
电子信息的交付应将如何控制、访问该信息的资料一并交给消费者,使之能有效支配所接收的信息C 。
电子信息应以有形媒介为载体进行交付D.担保提供的信息产品或服务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5。
必须允许收方能够确定:该电讯是由确认的发方发出的;该电讯的内容有无篡改或发生错误;该电讯按确定的次序接收;该电讯传送给确定的收方,这属于( ) A 。
站点认证 B.数据电文认证 C.电讯源的认证 D 。
身份认证6.我国《电子签名法》对外国证书的承认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协议或者对等原则核准后,中华人民共和国( )A 。
境内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B.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C.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 。
电子商务 仓单交易模式规范-最新国标

电子商务仓单交易模式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子商务在线仓单交易的参与方、交易流程和所涉及的交易商入市、仓单品种定义、在线仓单交易、资金结算、货物交收、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等业务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商务在线仓单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769—2003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仓单 warehouse receipt仓储保管人在与存货人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础上,按照行业惯例,以表面审查、外观查验为原则,对存货人所交付的仓储物品进行验收之后出具的权利凭证。
[来源:GB/T 18354—2021,4.36]仓单交易 warehouse receipt trading在传统现货交易基础上,以大宗商品形成的仓单为标的所进行的交易行为。
仓单交易中心 warehouse receipt trading center为交易商提供及时的开展在线仓单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并能提供配套仓储服务的法人。
[来源:GB/T 18769—2003,2.4,有修改]电子交易合同 electronie contract通过仓单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签订的,对在线仓单交易标的物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的有完全法律效力的在线文本。
交易商 dealer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仓单交易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仓单交易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作为买方或卖方在仓单交易中心进行大宗商品仓单交易的企业法人。
交易商分为买方交易商和卖方交易商。
[来源:GB/T 18769—2003,2.5,有修改]交易员 trader交易商委派到仓单交易中心从事具体交易活动的业务人员。
交货仓库 transaction warehouse由仓单交易中心核准、委托,负责对交易商货物进行检验、保管并开具存货凭证(仓单)的第三方业务部门。
2024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流程

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流程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签约主体1.1合同签约主体资格1.2合同签约主体信息名称: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第二章:合同签约事项2.1合同签约事项概述2.2服务内容(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2.3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4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服务费用金额:__________(2)支付方式:__________(3)支付时间:__________第三章:合同签约流程3.1合同起草本合同由甲方起草,并将合同草案提交给乙方。
乙方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双方就合同草案达成一致后,甲方负责将合同正式文本制作完毕。
3.2合同签署双方确认合同正式文本无误后,采用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署。
甲方将合同正式文本发送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合同正式文本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将签署后的合同正式文本回传给甲方。
3.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合同履行与变更4.1合同履行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2合同变更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均需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
变更后的合同条款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合同解除与终止5.1合同解除(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5.2合同终止本合同因履行完毕;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解除权;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形而终止。
财会〔2013〕20号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20号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该《规范》分总则、会计软件和服务、企业会计信息化、监督、附则5章49条,自2014年1月6日起施行。
1994年6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财会字〔1994〕27号)、《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会字〔1994〕27号)予以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软件和服务▪第三章企业会计信息化▪第四章监督▪第五章附则3解读▪有关背景▪条文解读▪相关问题1基本信息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201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企业: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工作规范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会计软件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当自工作规范施行之日起3年内进行升级完善,达到要求。
[1-2]附件: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政部2013年12月6日2工作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本规范所称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
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6.17•【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理解与适用2021年5月18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8月1日施行。
《规则》共三十九条,明确了在线诉讼的法律效力、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内容涵盖在线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诉讼环节,首次从司法解释层面构建形成系统完备、指向清晰、务实管用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
《规则》的正式印发,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规范在线诉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便利人民群众诉讼,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推动形成“中国特色、世界领先”互联网新司法模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就《规则》起草背景、主要思路和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重点问题说明如下:一、《规则》的起草背景和主要思路“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推动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是《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
近年来,人民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多元解纷的司法需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完善案件在线审理机制。
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利用先发优势,探索构建全流程在线审理机制,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审判执行领域深度运用。
各地法院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平台,逐步推广适用在线诉讼,实现审判模式转型升级。
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大显身手,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自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互联网法院司法解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指导相关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实践。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财财文件M { M 1 1 I M内财购规(2022) 1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为规范全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8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以下简称电子化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降低政府采购各参与方交易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化采购活动是指政府采购各参与方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
在电子交易系统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在电子卖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电子卖场采购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按照“共建、共用、共享、共管”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牵头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各盟市、旗县与自治区本级共同使用,不再另行建设。
第四条电子化采购活动采取分级监督管理。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划建设、迭代升级、日常运维,监督管理自治区本级电子化采购活动,指导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电子化采购活动监督管理。
各盟市、旗县财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对本级电子化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电子化采购活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2.1.财会[2013]20号《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2.1.财会[2013]20号《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78d7cf0252ea551810a687d3.png)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本规范所称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
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系统,是指由会计软件及其运行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组成的集合体。
第三条企业(含代理记账机构,下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软件供应商(含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下同)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财政部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政策;(二)起草、制定企业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三)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四)规范会计软件功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会计软件和服务第六条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
第七条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第八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第九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第十条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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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2013)
为了实现电子商务全流程信息化,国家商务部和工信部都是极度重视,并采取了各项积极的措施,出台了各项政策规范,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相关应用的施行。
除本世纪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外,至2013年,商务部、工信部等相关机构共计出台了十余项有关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及电子认证的相关政策规范,如07年公安部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09年工信部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13年商务部的《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等。
其中2013年12月1日起生效的、商务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尤其值得关注。
这意味着B2B电子商务的核心交易手段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为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打开了无限想象空间,铺平了康庄大路。
此次商务部发布的《电子合同规范》系统完整地对电子合同的定义、电子合同的订立手段、订立方法、订立存储管理、电子合同服务商的运营等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制定了行业标准,为今后企业之间(B2B)、以及需要缔约交易的B2C领域更好更快速地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了准绳。
按照电子商务方面的专家解读,此次颁发的《电子合同规范》首先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定义,即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了可靠电子签名技术订立的电子合同才等同于纸质合同的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过去双方简单在网上订立的、采用的PDF、电子图章等等方式的“电子合同”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山寨版。
本次《电子合同规范》的实施,从本质上解决了电子商务最后的拦路虎,电子商务在发展的道路上将再次提速,对电子商务产生深层次的影响,必将引领电子商务走向更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