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宁波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宁波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宁波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的生产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是指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

用进口成套零部件或散装件组装的产品,以及单纯改变花色、外观、包装的产品均不作为新产品。

第四条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达到实用程度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五条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归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工作。

第二章鉴定验收范围和原则

第六条列入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和新技术开发应用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应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验收。

企业自行开发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企业要求组织鉴定的,可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注重质量、专家与用户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保证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合理性。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市场前景,保证鉴定工作取得实效。

准产证、准销(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结论是审查批准产品投产,申领许可证第九条

证),申报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组织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转让,参加重大项目招投标,获得

奖励以及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等的依据。

第三章鉴定内容、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新产品试(投)产、新技术推广应用是否符合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提供的鉴定技术资料是否完整、正确、清晰、统一,能否指导批量生产;

(二)评价新产品、新技术的性能、采用标准、生产工艺条件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对产品的先进性和技术水平作出评价;

(三)审核新产品试(投)产、新技术应用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

(四)预测分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或试产计划,试(投)产的新产品通过法定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经2家以上用户试用;新技术经过与相关技术的对比测试;

(二)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三)具备试(投)产必需的标准、规程、工装和检测手段;

(四)新产品、新技术在生产过程和应用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五)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鉴定验收申请及技术资料

需要鉴定验收的新产品、新技术,由项目开发单位向组织鉴定验收单位提出申请,并须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一)鉴定验收工作大纲;

(二)计划任务书;

(三)试(投)产技术与工作总结;

(四)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五)产品标准;

(六)产品检测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八)投产条件报告;

(九)用户使用报告;

(十)产品图样与工艺文件;

(十一)其他。

1、涉及到鉴定结论在填补国内空白及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新产品,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咨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2、检测报告要由计划单列市级以上,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或授权的法定检测机构测试和出具。检测的样品、样机需由企业当地质监部门抽样封样后送检或法定检测机构实地抽检。

3、涉及到环保、劳保、安全、卫生的,须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或证明。

第十三条鉴定验收方式:

(一)会议鉴定:由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对新产品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二)检测鉴定:由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鉴定组织单位委托经计划单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法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有关指标,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必要时可聘请3-5名有关专家,组成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三)合同验收:由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根据用户的评价,向鉴定组织单位提出申请,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用户组成验收委员会,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式进行测试、评价、并作出结论。

第四章鉴定验收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条鉴定验收管理:

(一)列入国家、省级技术创新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受国家、省经济管理部门委托,由宁波市经委组织鉴定验收;

(二)列入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试(投)产计划和新技术开发应用的项目,由市经委组织或委托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主持鉴定验收。

第十五条鉴定验收组织单位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鉴定验收申请报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鉴定方式,确定鉴定的组织形式及人员;

(二)采用会议鉴定方式的,根据需要确定会议规模及鉴定委员会成员构成,同时,本着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进行鉴定验收;

(三)对鉴定委员会提交的鉴定验收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如有重大缺陷,责成原鉴定委员会补充鉴定和评价;

(四)负责对鉴定验收争议的仲裁;

(五)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按有关规定发给咨询费。

第十六条鉴定委员会应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技术专家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一)具有该行业(或相关行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职务)或技术经济专业类的高级职称(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超过20%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参加;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求实公正。

第十七条鉴定委员会成员为7-11人,原则上为单数。

鉴定委员会中,其成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直接参与本项目或技术开发的人员不得参加鉴定委员会。

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鉴定委员会,特殊行业由于专业限制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的,其成员数不得超过鉴定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十八条鉴定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受鉴定组织单位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

(三)组织审议新产品、新技术的答辩及验证试验;

(四)提出鉴定报告。对结论持有异议的问题要在报告中注明,全体成员要在鉴定证书上签字;

鉴定委员会负责人对鉴定结论要负责任,每个成员有权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要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中第十九条

知悉的商业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在鉴定过程中询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鉴定

单位要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予以撤销。

第二十一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玩忽职守,或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鉴定验收证书的审批:

(一)鉴定结束后,项目开发单位在1个月内完善鉴定资料,统一在市经委新产品网上申报系统鉴定资料中填报,并下载统一格式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按统一格式填报一式6-8份,送鉴定主持单位(所在县市区经发局)审查盖章后,报鉴定组织批准单位(市经委)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

(二)鉴定主持、批准单位将鉴定验收申请报告l份,鉴定验收项目法人单位承诺书1份,鉴定验收证书和鉴定验收资料各1套归档。项目开发单位也应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对鉴定验收全套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宁波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颁发的《宁波市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同时废除。

上海市分类名录细化规定2015版

附件 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 (2015年版) 序号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别 1 村级及农户自用型灌溉、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设施;灌溉设施等农田改造项目。 2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整理、农田改造、农业种植、大棚种植(不含锅炉)、少量养殖等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3 以家庭作坊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及饲料加工类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4 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 5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的森林资源保护项目。 6 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勘查项目。 7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三级和四级村镇道路建设、村级桥梁建设项目。镇级桥梁原拆原建。 8 道路、公路不拓宽路面且不增加机动车道的改造工程;排水箱涵整治;道路、公路的照明、绿化等景观整治工程。 9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 10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城市天然气管网、人工煤气管网、分流式雨水管网、热力管网、原水管道、污水支管。 11 工业区内供水管线、压缩空气管线工程。 12 居民小区所有管网建设;自来水管网。 13 新建、改扩建分流制雨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污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合流制雨污水泵站。 14 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5 居民小区垃圾房;居民小区垃圾压缩站。

16 城镇黑臭河道专项整治;村镇级河道整治(列入村镇以上专项整治计划)。 17 城市绿化类项目(公共绿地等);场地平整等。 18 公共厕所;绿化、环卫、市政等道班房。 19 不涉及食品加工的小型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不产生油烟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面包房、蛋糕店等小型餐饮场所。 20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不含影剧院的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软件开发测试、网络公司、服务器中心等信息化项目。 21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法律、财务、金融、商贸等专业服务;租赁、中介服务;贸易、旅游中介;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婚姻介绍;心理咨询。 22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属微型企业范围的商店、超市(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音像店、牛奶零售店、缝纫店、金银饰品加工店、废品回收站、彩票销售、棋牌、游艺厅、网吧、桌游店、桌球房、快递店、文印店、不涉及表面处理的字牌店、便利店(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美体、按摩、健身等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批发零售市场。 23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瑜伽、舞蹈、武术等培训;教育培训;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游泳场所(不含锅炉)。 24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宠物店(不含宠物医院)、单纯住宿的旅馆和招待所。 25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中医诊所(不含检验、化验和中药制剂生产的)。 26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汽车美容装潢(不含维修、喷漆)、汽车租赁、非机动车维修(且不含喷漆的)。 27 各类城市管理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标志标牌设立项目。 28 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现有海塘、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

2020-2021学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七年级上期末考试数学试题及答案

宁波市鄞州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七年级数学试题 考生须知: 1. 本试卷分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 答题前必须在答题卡上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填涂好准考证号; 3. 所有答案都必须做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务必注意试题序号和答题序号相对应。 温馨提示:请仔细审题,细心答题,注意把握考试时间,相信你一定会有出色的表现! 一、精心选一选,相信你一定会选对!(本大题共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 1. 宁波港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点,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全年货物吞吐量达9.2亿吨,晋升为全球首个“9亿吨”大港,并连续8年蝉联世界第一宝座。其中9.2亿用科学计数法表示正确的是( ) A. 89.210? B. 79210? C. 90.9210? D. 79.210?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9的倒数是1 9 - B. 9的相反数是-9 C. 9的立方根是3 D. 9的平方根是3 3. 227,,,3.14,3 π ,0.303003中,有理数有( ) A. 3个 B. 4个 C. 5个 D. 6个 4. 把一根木条固定在墙面上,至少需要两枚钉子,这样做的数学依据是( ) A.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B. 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C. 垂线段最短 D.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5. 下面各式中,计算正确的是( ) A. 2 24-=- B. 2 (2)4--=- C. 2 (3)6-= D. 2 (1)3-=- 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35xy - 的系数是-3 B. 2 2m n 的次数是2次 C. 23 x y -是多项式 D. 2 1x x --的常数项是1 7. 轮船在静水中的速度为20 km/h ,水流速度为4 km/h ,从甲码头顺流航行到乙码头,再返回甲码头,共用5 h (不计停留时间),求甲、乙两码头间的距离. 设甲、乙两码头间的距离为x km/h ,则列出的方程正确的是( ) A. 2045x x += B. ()()2042045x x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参考Word)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与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的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形成分户验收记录。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代建)应当先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代建)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本地区有关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四)防水工程质量(应进行屋面淋、蓄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 (五)节能工程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应进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试验,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排水干道通球试验);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应进行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 (八)其它有关规定、标准、合同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地方水利-上海市-【水资源】

河长,部分区还结合实际探索设立民间河长、河道监督员等3441名,全市所有河湖以及小微水体都有了河长,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全面开展河湖本底调查,形成“一河一图一信息”全覆盖、无重复、无遗漏的河湖本底数据,编制发布《2016年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横沙岛3.6万名居民喝上青草沙水,全市供水集约化全面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堤防达标、11条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全面完成。老石洞水闸、淀东泵闸、新石洞水闸、友谊河泵闸、华新泵闸泵站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基本建成,掘石港、南横引河等一系列河道整治工程有序推进。28个排水系统全面开工,其中大定海等9个建成。完成安国路、双辽路、平凉路等11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项目。(王永鹏) 【水政】2017年,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4项 水务、海洋审批事项;成立局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 “一事一码”和动态调整。积极拓展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服务深度;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 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推进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498条,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提高至47.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涉水涉海执法力度,共立案1513件,决定罚款4173万元。(陈启亮魏星) 【水资源】 1.城镇污水处理2017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709.45万m3,C O D、N H4N和T P3项指标年均出水浓度分别为29.2m g/L、4.5m g/L和0.4m g/L。C O D、N H4N和T P年削减量分别为68.22万t、5.25万t和1.02万t,分别比2016年增长4.5%、5.2%和8.0%。(杨立新) 2.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1864条段、1756k m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沿河违章建筑整治350万m3,工业企业整治3316家,畜禽养殖场退养104家,建设污水管网310k m,污染源截污纳管1226个,清理整顿“三无”居家船舶491艘、其他“三无”船舶及废弃船5869艘,完成24座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截至12月底,纳入整治的河道全面消除黑臭,公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刘亚涛)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从立法层面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全面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完成横沙岛和闵行供水切换,全市供水集约化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全年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5560万m2,中心城区基本收官,郊区改造全面启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县域(地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上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国家水资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杨立新) 【水务法规和规划】2017年12月23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出台。4—12月,制定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上海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推进《上海市水功能区划》《上海市断 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20余项规划编制。协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完成中心城区浦西7区、崇明骨干、嘉定、松江、奉贤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编制报批。推进吴淞江工程、青草沙陈行连通管、水厂深度处理等24项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储备。做好苏州河深隧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黄浦江滨江贯通等重大工程协调工作。(陈启亮顾洪祥) 【基本建设】 1.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7年,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心城区排水系统、重点河道和泵闸、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 (试验段)等11项水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69个子项),累计完成投资约117.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 (109亿元)的107.4%。(王洁琼) 2.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12日,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长兴岛东南角,南至长江口深水航道三期治理工程长兴潜堤,东至横沙通道规划驳岸线,西至现有海塘,北与毛竹圩滩涂整治工程衔接。滩涂整治面积约111.12h m2,库内吹填至+3.8m(吴淞基面)高程,新建大堤总长约3277.07m,工程总投资8.62亿元。 3.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21日,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浦东新区中部海塘岸段,北起白龙港顺堤,南至浦东机场江镇河泵闸,并以三甲港水闸出口自然分成1号、2号两个库区。滩 3 3 上海市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备案号:××××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3/ T×××-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DB XX-XX-201# 201#-XX-XX 发布201#-XX-XX 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浙江省分户验收的实践经验,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参照其它省市通行做法,编写了本规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完成此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玻璃安装和阳台护栏、防水、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工程、橱柜等。 本规程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大量科研、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检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在专题研究中得到了有关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希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单位及时将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64815871@https://www.360docs.net/doc/6716141213.html,),以便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7.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政发〔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 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0年1月1起施行。为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现根据《条例》规定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市、区、街道、社区的物业管理职能划分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组织物业管理行业重大问题的调研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落实物业管理综合协调、管理的职责;将物业管理纳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由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划、城管、公安、价格、工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的物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建立由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法院、司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的物业管理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解决协调物业管理发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制订本辖区内小区管理应急预案,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的工作实施监督和组织协调。 (三)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物业管理小区的日常检查、指导,统一组织对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考评;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受理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项目经理信用记分档案,对服务不到位、收费及支出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督促整改;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改选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站,配置物业管理专职人员,人员经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 例》的决定 作者: 来源:更新时间:2008-02-03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 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26号公布)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规划中的绿(林)地,不得任意改变;确需改变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核新的规划时,应当征求市绿化管理局或者市农林局的意见,并落实新的规划绿(林)地后,按照规划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改变规划不得减少本地段内规划绿(林)地的总量。” 第二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确需建设而绿(林)地面积达不到前款规定标准的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按所缺的绿(林)地面积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交纳绿地补偿

费,由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在本地段内安排绿化建设。” 三、第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绿化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建设工程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依法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缴纳绿化建设保证金。” 第三款修改为:“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迁移下列树木,应当报市绿化管理局审批: “(一)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二)一处超过五株行道树; “(三)一处超过五十株的树木。” 第二款修改为:“迁移林木或者前款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区(县)林业或者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六、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临时使用其他绿地,面积在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绿化管理局批准。” 增加一项,作为第一款第四项:“(四)临时使用其他林地,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农林局批准。” 七、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绿地内不得随意设置商业、服务业摊点;因特殊情况确需设置临时商业、服务业摊点的,应当与公共绿地功能、规模、景观相协调,并报绿化管理部门备案。” 八、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按规定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处以建设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九、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2020至2021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试题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 试题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一、字词书写 1.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完成文后的题目。 是琼瑶仙境,静穆的晶莹和洁白。永(héng) 的阳光和风的刻刀,千万年来漫不经心地切割着,雕凿.着,缓慢而从不懈 。冰体一点一点地改变了形态,变成自然力所能刻画成的最漂亮的这番模样:挺拔的,(dūn)实的,奇形怪状的,蜿蜒而立的。——选自《在长江源头各拉丹冬》 (1)给文中加点字“凿”选择正确的读音。() A.zuóB.záo (2)给文中 处选择合适的汉字。() A.怠 B.殆 (3)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 永(héng) (dūn)实 二、情景默写 2.古诗文名句默写 诗歌是流淌着情感的文字,《子衿》中苦恋的女子,失落惆怅的叹息:“挑兮达兮,在城阙兮。(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读来令人为之动容;孟浩然心怀希冀,借鱼来婉转含蓄地表露从政的心愿:“(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虽身处穷厄,却怀着推己及人的博爱情怀,杜甫发出了响彻千古的呼喊:“(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雨不动安如山。”面对离别,相信真挚的友情,可以克服空间的阻碍,消除孤独的苦闷,所以王勃告诉我们:“(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了王勃,很多诗人写下了关于别离的佳句,请你从所积累的诗词中,写出连续的两句:(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 3.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文言词语。 (1)渔人甚异.之_________ (2)尝.贻余核舟一_________(3)讲信修.睦_______(4)执策而临.之_________

分户验收规范

单位工程分户质量验收 实 施 方 案 工程名称:亿嘉置业·颐嘉苑3#楼 施工单位: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监理单位:潍坊五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寿光市亿嘉置业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分户验收总体部署 一、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的内容 二、分户验收检验批划分 三、分户验收的检查工具及程序要求 四、分户验收填表要求及资料的收集整理 五、分户验收质量标准及偏差要求 六、施工单位职责 七、分户验收结果的处理 八、分户验收质量预控措施 第三章、分户验收检查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一、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二、砖砌体(混水)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三、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四、墙面饰面砖粘贴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五、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六、地面找平层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七、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八、地面砖面层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九、塑钢门窗安装措施及标准要求 十、木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十一、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十二、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十三、室内空间尺寸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十四、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十五、开关、插座安装分户质量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十六、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分户质量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十七、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十八、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十九、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二十、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二十一、防水工程检查质量分户验收措施及标准要求 第四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维修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9083856067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本条例。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辖区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物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公安、价格、环保、工商、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领导,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下同)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为主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调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人数少于50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办法由市物业管理部门另行制订。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辖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七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确定业主身份;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拟定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0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消防、民防、交通、水务、交警、气象、卫生、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要求;3、总平面;4、建筑;5、结构;6、建筑电气;7、给水排水;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9、热能动力;10、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为了不断完善本规定,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宁周翔宇陈磊张海霞张红缨魏争梅周之瑜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 (1) 2.一般要求 (2) 3.设计总说明 (3) 4.总平面 (4) 5.建筑 (7) 6.结构 (9) 7.建筑电气 (11) 8.给水排水 (14) 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6) 10.热能动力 (18) 11. 工程技术经济 (20) 12.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23)

1.总则 1.0.1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保护类建筑的改建工程尚应遵守有关规定。 1.0.3 建筑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一般分为设计方案审批和设计文件审查两个阶段;设计文件内容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两部分。 1.0.5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1.0.6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的需要。 1.0.7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求。 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八年级(上)期末数学试卷

浙江省宁波市八年级(上)期末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2 分,满分20 分) 1.(2 分)点P(2,﹣3)关于x 轴的对称点的坐标为() A.(﹣2,﹣3)B.(2,3)C.(﹣2,3)D.(3,﹣2) 2.(2 分)已知一次函数y=(k﹣3)x﹣,y 随x 的增大而增大,则下列k 的值中可能为() A.1B.3 C.D.4 3.(2 分)下列各式中,正确的是() A.=±4 B.4 ﹣3 =1 C.=2 D.=1﹣= 4.(2 分)观察图中尺规作图的痕迹,下列结论错误的是() A.射线OP为∠BOA的平分线B.OE=OF C.点P到OB、OA距离不相等D.点E、F 到OP的距离相等 5.(2 分)不等式的非负整数解为() A.1 B.1,2 C.0,1 D.0,1,2 6.(2 分)如图,△ABC中,AB=AC,D 是BC的中点,AC的垂直平分线分别交AC、AD、AB 于点E、O、F,则图中全等的三角形的对数是() A.2对B.3 对C.4 对D.5 对 7.(2 分)定义:如图,点M、N 把线段AB分割成AM、MN 和BN,若以AM、MN、BN 为边的三角形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则称点M、N 是线段AB的勾股分割点,若AM=2,MN=3,则BN 的长为() A.B.C.或D.无法确定 8.(2 分)下列命题中,是假命题的是() A.成轴对称的两个图形是全等图形 B.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C.若x>y,则x﹣3>y﹣3 第1页(共5页)

A . B . C . D .无法确定 ) 或 8.(2 分)下列命题中,是假命题的是( A .成轴对称的两个图形是全等图形 B .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C . 若 x >y , 则 x ﹣3>y ﹣3 第1页(共 5页) 一、选择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满分 20 分) 1.(2 分)点 P (2,﹣ 3)关于 x 轴的对称点的坐标为( ) A .(﹣ 2,﹣ 3) B .( 2,3) C .(﹣ 2,3) D .( 3,﹣ 2) 2.(2 分)已知一次函数 y=(k ﹣3)x ﹣ ,y 随 x 的增大而增大,则下列 k 的值中可能为( ) A .1 B .3 C . D .4 3.(2 分)下列各式中,正确的是( ) A . =± 4 B .4 ﹣3 =1 C . =2 D . =1﹣ = 4.(2 分)观察图中尺规作图的痕迹,下列结论错误的是( ) A .射线 OP 为∠ BOA 的平分线 B .OE=OF C .点 P 到 OB 、OA 距离不相等 D .点 E 、 F 到 OP 的距离相等 5.(2 分)不等式 的非负整数解为( ) A .1 B . 1, 2 C .0,1 D .0,1,2 6.(2 分)如图,△ ABC 中, AB=AC ,D 是 BC 的中点, AC 的垂直平分线分别交 AC 、AD 、AB 于点 E 、O 、 F ,则图中全等的三角形的对数是( ) A .2 对 B . 3 对 C . 4 对 D . 5 对 7.(2 分)定义:如图,点 M 、N 把线段 AB 分割成 AM 、MN 和 BN ,若以 AM 、MN 、BN 为边的三角形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则称点 M 、N 是线段 AB 的勾股分割点,若 AM=2, MN=3,则 BN 的长为( )

分户验收规范DOC

1总则 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1.0.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是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推算值 根据设计文件,由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据。 2.03偏差 实测值与设计值或推算值之差。 2.04极差 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分户验收检查单元 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包括:室内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检查单元。 2.06空间尺寸 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 2.07屋面积水 屋面排水后深度超过5mm的积水。 2.08多媒体箱(集中配线箱) 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箱内的智能化接线分配箱。

3基本规定 3.0.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 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 5 确定检查单元。 6 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职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3.0.4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3.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 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专项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2倍。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3.0.7 分户验收时形成下列资料: 1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 甬价管〔2005〕162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办法实施前,已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凡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自该办法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继续执行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 宁波市物价局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宁波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各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服务。 (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房屋外立面的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化粪池的清理等; 2、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上海市绿化条例》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绿化条例》(发布日期:2007年1月17日实施日期:2007年5月1日)废止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1987年1月8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5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0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树(林)木、绿(林)地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绿(林)地包括: (一)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以及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道路、广场等处的公共绿地; (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专用绿地; (三)铁路、公路、海塘、江堤、河道沿线以及水闸管理区和农田中用于防护目的的绿(林)地; (四)林场、苗圃、花圃、草圃以及用于绿化、林业科研等生产用地; (五)城镇和乡村的其他绿(林)地。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制定绿化分解责任指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实行植树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分解责任指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本辖区内植树造林绿化建设的实施,实行植树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本市植树造林绿化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市、区(县)、街道(镇、乡)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一)市和区(县)、街道(镇、乡)绿化委员会负责宣传、组织、监督、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二)市绿化管理局是本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化地区、独立工业区、开发区、公园和专用绿地的绿化行政管理工作。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绿化管理局领导(以下市绿化管理局和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同时表述时简称绿化管理部门)。绿化管理部门所属的绿化监督检查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三)市农林局是本市林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市绿化管理局管理以外地区的林木、林地的行政管理工作。区(县)林业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农林局领导(以下市农林局和区(县)林业管理部门同时表述时简称林业管理部门)。 (四)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

宁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宁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doc

2019年宁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宁波物 业管理条例(修订版) 宁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宁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障住宅小区物业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小区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宁波市市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本条例施行后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按本条例的规定规范物业管理。 本条例施行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创造条件实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民生活区(含居民小区、住宅组团,下同)。每个住宅小区的具体区域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住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内的各类房屋和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维护、修缮和整治,同时对住宅小区的安全、公共秩

序、环境卫生、绿化等进行日常管理,并为业主、住用人提供相关服务。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住宅小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住用人,是指住宅小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第四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行业主、住用人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公安、邮电、物价、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领导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 第七条住宅小区依照本条例规定成立业主、住用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代表住宅小区全体业主、住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行使职权。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受管委会的委托,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对住宅小区的物业实施管理。 第二章初期物业管理 第九条本条例所称初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小区管委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第十条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参加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建

建筑工程分户验收内容及标准修订稿

建筑工程分户验收内容 及标准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建筑工程分户验收内容及标准 分户验收,即“一户一验”,是指建筑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那么分户验收到底有什么验收条件呢验收哪些项目呢检查方法及验收标准又有哪些呢本文就从户内部分及公共部分来说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规范,供大家参考。 一、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二、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合格。3、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和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纸。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着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三、分户验收参加人员1、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2、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建造师(项目

经理)、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3、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四、分户验收的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2倍以内。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五、分户验收时应形成的资料1、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B 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分户验收资料应单独整理、组卷,随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六、分户验收内容及标准 户内部分 1、验收项目: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验收内容: (1)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2)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检查方法: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可击范围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40cm。验收标准:楼地面空鼓面积不得超过400cm2,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墙面、天棚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参照标准:GB50209-2010-5.3.4、5.3.6;GB50210-2001.4.3.5;GB50204-2015.8.2.1。 2、验收项目:门窗安装 (1)验收内容:窗台高度检查方法: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验收标准: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900mm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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