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层车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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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测绘院架空层车位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物业管理区域车库车位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汽车停放秩序,保障车库车位产权人、使用人、管理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物业管理区域车库车位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服务和收费等相关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车库是指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的车位。本办法所称的车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除车库外用于停放车辆的场地。

第十六条[车库车位的管理服务] 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停放汽车的,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规] 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一)物业管理区域域的车库车位,应当符合交通设施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二)设置醒目、统一的车库车位交通标识和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三)配置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电子监控设备;(四)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五)有专人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车

辆进行登记,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维护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驶通畅;

第十八条[车辆停放人行为规] 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停放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应当包括机动车基本情况、双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容;(二)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不得擅自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三)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四)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五)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第二十条[车库车位的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车库车位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车库车位的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车库车位物业服务费的成本构成] 车库车位物业服务费的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计提的福利费等;2、车库车位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车库车位清洁卫生费用;4、车库车位绿化养护费用;5、车库车位秩序维护费用;6、车库车位保险费用;7、车库车位能源费用;8、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收益分配]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可,不得进出大院。

二、出入大院时的车辆应按规定向减速行驶,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大声鸣号,不准在大院学习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须下车进出大院。

三、进入大院停放的车辆,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指挥,大院门口、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区域禁止停车,机关部门车辆停放在停车库,外来车辆按划定的地点停放。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注意安全,保持车位清洁,因车辆行驶不当而撞坏公共设施,须追究责任,予以赔偿。

四、进入停车库的车辆必须格按划定的车位停放,不得占道乱停,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他机动车必须在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库禁吸烟。

五、为确保停车库道路畅通,通道上不准堆放物品,不准乱扔纸屑和脏物;禁擅自移动、挪用消防设施,保证完好无损,确保安全。

一、车位一经出售给个人,该业主即拥有对该车位的使用权,其他人未经允不得在该车位上停放车辆。

二、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2米,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位。

三、停车位只限于停放机动车辆,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四、业主不得对车位现状进行任施工改造,不得随意在停车位安装任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院有权进行干预、劝阻,并责令原业主恢复车位原貌,如不自行恢复,院有权采取其他措施。

五、车位所属附件(指车位锁、停车挡板),院负责维修、保养一年(从领车位钥匙时算起)。保修期后,附件的损害、老化均由业户自行维修。

六、业主对个人车辆的安全负责。

七、保持车位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车辆有漏油、漏水时,业主应立即处理。

八、禁止在车位洗车、修车。

九、院授权物业公司监督执行本规定。

省第一测绘院

2009年1月7日

为了对本小区地下机动车库实行有序管理,更好地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车位业主的合法权益,便临时(来访等其他需要入库的车辆)停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努力把车库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完善。

一、车辆进出管理

1、持有本车库产权车位和租用车位的车主,凡进出本小区车库,实行一卡一车刷卡通行的原则。

2、凡属本小区业主临时驾车进入的,请说明情况,如实填写门牌室号,经车管保安确认后,提供临时停车位,车主应按保安提供的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3、对外来访客(或接送客)驾车进入本小区,有车管保安问清访问的具体门牌室号,然后经业主确认后,登记进入,并按车管保安提供

的临时停车位停放。

5、本车库在确保本小区业主临时停车的前提下,提供外来车辆的进入和停放。当临时停放车位已满位的情况下,车管保安摆放车位已满的告示牌,不再对外来车辆开放。

6、出租车进入接送客,应向车管保安提供门牌室号,经确认后登记进入。

7、车卡在有效期的最后3天前,请及时充值。

8、对失效(过有效使用期但仍需租用)的车卡,车库保安在与监控联系确认后可放行。但车主必须及时到天洋公司(或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固定(已租、售)车位的管理

1、持有本车库产权车位和租用车位的车主使用的车位为固定使用车位,实行一车一位的管理原则。

2. 车管保安每月对开发商提供的租、售车位情况进行核对,及时了解车位的使用状态。以保证车位资源的有效性。

3、车位墙上显著标明售、租标志及对应的车牌号。以便车主停放车辆。

4、车管保安必须及时地对车辆进行引导,加强对车库的安全巡视,检查车辆的泊位情况(停放线及停放位置与车牌号应相符)。发现车门、窗未关等情况,及时告知车主。

三、临时车位的管理

1、车管门岗保安应对临时进出车辆经登记(记录车牌号及访客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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