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筹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的批复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徐艳任职资格的批复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徐艳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邢台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8.26
•【字号】邢银保监复〔2021〕198号
•【施行日期】2021.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徐艳任职资格的批复
邢银保监复〔2021〕198号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徐艳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邢银呈〔2021〕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核准徐艳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徐艳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分局。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1年8月26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6.28
•【文号】银监复[2007]263号
•【施行日期】2007.06.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7]263号)
邢台市城市信用社:
《关于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的请示》(邢城信发〔2007〕4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邢台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
二、邢台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应接受河北银监局的指导,筹建过程中要切实降低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及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等,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三、邢台市商业银行应在筹建阶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并在提出开业申请前妥善解决行长缺位问题。
四、邢台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河北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开业后,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进行不良资产清收、核销,并定期向河北银监局报告。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晓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晓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邢台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8.26
•【字号】邢银保监复〔2021〕197号
•【施行日期】2021.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晓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邢银保监复〔2021〕197号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晓静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邢银呈〔2021〕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核准王晓静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活泉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王晓静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分局。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1年8月26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拟入股邢台市城市信用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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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拟入股邢台市城市信
用社企业股东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银监办发[2005]35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2.01
【实施日期】2005.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拟入股邢台市城市信用社企业股东资格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35号)
河北银监局:
你局《关于对邢台市城市信用社拟入股法人企业股东资格审核的请示》(银监冀局发〔
2004〕36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金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邢台龙海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河北四通绒毛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入股邢台市城市信用社。
二、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庆亚。
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张洪建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张洪建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11.08
•【字号】银监冀局复[2011]251号
•【施行日期】2011.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张洪建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
复
(银监冀局复〔2011〕251号)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张洪建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民银石发〔2011〕12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洪建同志中国民生银行衡水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你行应及时将张洪建同志任职文件抄报河北银监局,并抄送衡水银监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华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华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邢台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22
•【字号】邢银保监复〔2021〕91号
•【施行日期】2021.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华南
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邢银保监复〔2021〕91号
建设银行邢台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华南路支行变更营业场所和机构名称的请示》(建邢报〔2021〕1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华南路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兴东大街支行”。
营业场所为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75号。
请你分行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邢台银保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1年4月22日。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筹建张家口银行雄安分行的批复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筹建张家口银行雄安分行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1.12
•【字号】冀银保监复〔2019〕1171号
•【施行日期】2019.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筹建张家口银行雄安分行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19〕1171号
张家口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张家口银行河北雄安分行的请示》(张银字〔2019〕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筹建工作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你行应在筹建期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二、筹建工作应严格依照筹建方案进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三、筹建期内不得开办金融业务。
四、筹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应及时向保定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申请。
河北银保监局
2019年11月12日。
河北银监局关于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胜利南路支行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口胜利南路支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9.06
•【字号】银监冀局复[2011]198号
•【施行日期】2011.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河北银监局关于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胜利
南路支行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98号)
建设银行张家口分行:
你行《关于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胜利南路支行的请示》(建张报〔2011〕9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胜利南路支行。
筹建工作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你行应在筹建期届满前1个月向张家口银监分局提交延期申请。
二、筹建工作应严格依照筹建方案进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三、筹建期内不得开办金融业务。
四、筹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同时抄送张家口银监分局。
筹
建期限届满前,你行应及时向张家口银监分局提交开业申请,同时报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此复。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