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
中学政教处制度

中学政教处制度1. 简介中学政教处制度是指为了管理和协调学校中的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而设立的一种组织机构。
政教处起到提供政治引导、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和维护校园秩序的作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2. 职责和任务中学政教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2.1 政治引导政教处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引导,宣传和普及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民族观念,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2.2 思想教育政教处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包括政治讲座、主题班会、读书活动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政教处还负责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和行为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3 学生管理政教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考勤、操行评定、奖惩管理、安全管理等。
政教处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4 心理健康教育政教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政教处还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高自我认知能力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2.5 校园文化建设政教处组织学校各类文化活动,包括校园节日庆祝、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丰富学校的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广泛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3. 组织结构中学政教处通常由处长、副处长和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政治教育骨干教师组成。
其中,处长负责政教处的整体工作和决策,副处长协助处长完成各项任务。
4. 工作流程中学政教处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信息收集与分析政教处定期收集和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等信息,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4.2 计划制定与实施政教处根据信息分析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3 活动组织与管理政教处负责各种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包括活动策划、场地安排、参与人员的组织和指导等。
政教处工作具体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具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宗旨,政教处的工作是贯彻学校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学校的政治、思想和宗教工作。
政教处的工作要服务于学校的发展,促进师生思想政治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条政教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法治校、服务发展、保障民主和团结稳定,坚持教育为本、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为实现学校的宗教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对学校宗教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和贯彻学校的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宗教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政教处领导班子要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学校制度,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维护学校的形象,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政教处工作要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政教处的统筹组织作用,实施综合治学,积极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管理创新。
第六条政教处领导班子要关心和支持基层教职工队伍,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团建设和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教风、学风、校风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政教处要加强对外联络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校在学术、科研、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活动,推动学校的对外开放和合作。
第八条政教处要加强学校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和工作进展,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声誉。
第二章政治工作第九条政教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十条政教处要积极引导师生听从党和政府的指挥,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稳定,促进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一条政教处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政治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学校的政治安定工作,加强政治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政教处要强化师生的政治觉悟,提升师生的政治素质,加强师生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政治文明和政治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政教处要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处理好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师生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利益。
政教处工作制度及职责(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政教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政教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教处工作宗旨政教处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部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政教处工作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差异。
3. 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 坚持依法治校,依规治教,维护学校教育秩序。
5.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德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四、政教处工作职责(一)思想政治教育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
4.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5. 指导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等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德育工作1. 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学生品德修养。
3. 组织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如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4.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5.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处理和转化工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
4.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5. 指导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等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对于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宗教事务,政府设立了政教处,负责协调宗教和教育的关系,保证学校宗教事务的有序发展。
二、职责分工1. 制定和调整学校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2. 指导学校宗教教育工作,合理规划宗教课程和活动,推进宗教教育的科学、健康发展;3. 协助学校处理宗教纠纷,解决师生间出现的宗教冲突和矛盾;4. 开展宗教交流与合作,促进不同宗教团体之间的互动和沟通;5. 监督学校宗教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工作机制1. 机构设置政教处设立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小组,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统筹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2. 会议制度政教处每月召开1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此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3. 日常工作(1)监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场所的安全和卫生,并指导学校加强宣传,提高宗教场所利用率。
(2)制定宗教课程和教育活动方案,确保宗教教育的内容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要求。
(3)加强与宗教团体的沟通合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协助解决宗教纠纷,维护宗教和谐。
(4)组织宗教文化交流与庆典活动,丰富学生的宗教知识和体验,增进文化互鉴和相互理解。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宗教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提高政教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 积极宣传和落实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师生正确理解和对待宗教。
五、工作成果1. 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保证了宗教事务的有序进行。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教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等。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分工,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政教处成员负责具体执行政教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系等。
三、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3)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 会议制度(1)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政教处工作。
(2)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政教处成员应按时参加。
(3)会议期间,政教处成员应认真听取报告,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2)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3)加强对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生管理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5.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加强与家长、班主任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6. 家校联系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政教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政教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教处的管理,加强教职员工的工作素质,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教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宗教事务,落实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和谐。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宗旨是服务教职员工,提供宗教服务,维护校园宗教和谐,促进校风建设。
第四条政教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宗教政策,管理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活动,指导学生宗教教育,维护宗教和谐,处理宗教纠纷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政教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若干人,工作人员数名。
第六条政教处设宗教管理组、宗教活动组、宗教教育组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处长分配。
第七条政教处设有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文件管理等。
第八条政教处下设办事处,协助政教处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学校的宗教政策,指导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十条政教处负责管理学校的宗教场所,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校的宗教活动,提高教职员工的宗教素养。
第十二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宗教教育计划,指导学生的宗教教育。
第十三条政教处负责处理宗教纠纷,维护校园的宗教和谐。
第十四条政教处有权对违反宗教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十五条政教处有权对宗教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规范。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政教处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宗教政策的宣传、场所的管理、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七条政教处每月举行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
第十八条政教处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宗教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政教处每年编制年度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激励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政教处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政教处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调整。
初中政教处工作制度
初中政教处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初中政教处工作制度以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以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规范学生行为为手段,努力营造和谐、文明、公正、有序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1. 落实德育为先,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4. 加强班级管理,提高班级建设水平,提升班级凝聚力。
5. 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三、工作职责1. 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
2. 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5. 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6. 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维护校园秩序。
四、工作制度1. 德育工作制度:政教处要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例会,总结经验,研究工作,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2.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政教处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3. 安全教育制度:政教处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4. 班级管理制度:政教处要加强对班级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指导班主任开展班级建设,提升班级凝聚力。
5.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政教处要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6. 违纪行为处理制度:政教处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维护校园秩序,建立健全违纪行为处理制度。
初中学校政教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初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政教处,负责全校政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 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政教工作职责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关于青少年学生的教育政策法规。
2. 制定学校政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4. 指导班主任开展班级德育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5.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 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7.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和通报。
8. 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
9. 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四、政教工作制度1.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唱国歌、升旗仪式等活动,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组织学生参加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红色旅游等活动,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
2. 品德教育制度(1)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2)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诚实守信。
(3)开展“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关爱他人、回报社会的意识。
3.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3)加强对班主任和心理辅导教师的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4. 行为规范教育制度(1)制定《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学生行为准则。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3)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教室等场所的管理,确保学生生活有序。
五、政教工作考核1. 学校对政教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政教处是学校的一个部门,负责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任务】政教处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学校的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第三条【原则】政教处的工作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反对和抵制邪教、封建迷信等有害思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领导】政教处受学校党委的领导,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的政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组成】政教处由处长、副处长、科长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处长由学校党委委派任命。
第六条【职责】(一)处长负责政教处全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并承担部分工作任务;(三)科长负责政教处相关科室的工作;(四)工作人员协助科长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七条【职责分工】政教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科室,如政治思想教育科、宗教管理科等,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会议】政教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协作】政教处与学校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条【考核】政教处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做出相应奖惩措施。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政治思想教育】政教处负责开展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二条【宗教管理】政教处负责对学校内部的宗教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防止学校出现宗教极端和封建迷信现象。
第十三条【学生教育】政教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四条【师资培训】政教处需要定期组织教师的政治思想培训和宗教知识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五条【校园安全】政教处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防止校园内的安全事件发生。
高中政教处的规章制度
高中政教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师生权益,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和教职工,在学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学生和教职工必须尊重校园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规则,不得有侮辱、歧视、欺凌他人的行为。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五条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利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领导反映违规行为,有权利获得帮助和保护。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和秩序,不得违反校规。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辱骂师长和同学,不得损坏学校财物。
第八条学生在校外不得影响学校形象,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交友不慎。
第九条学生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有恶劣行为,要尊重师长和同学。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必须经过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校园。
第三章教职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教职工必须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得辱骂、歧视学生。
第十二条教职工要遵守教育教学规范,不得私自变动课程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教职工在校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师德师风,不得有不端行为,不得涉及不正当行为。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当保守学生信息,不得泄露学生隐私,保护学生权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和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有权进行惩戒处理,甚至予以开除学籍。
第十八条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规定程序内进行申诉,对于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
第十九条学校会员工积极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帮助学生和教职工建立正确的规范意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有权对规章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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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更加有效地发挥政教处的管理职能,促进学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努力使学校管理提高一个更高档次,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及生活环境,使学校成为一所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信誉高的学校,特制定《政教处规章制度》。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
政教处工作职责
一、配合校长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主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的德育负责。
二、做好校长的参谋,参与德育工作的决策,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及时反馈信息。
三、德育管理的中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美育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调度,协调团委、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
四、负责德育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和落实,检查各级组工作计划的制订、执行、落实,期末撰写学部德育工作总结。
五、主持德育日常行政管理,配合校长选聘班主任,学生会成员,护学队成员,定期召开德育领导小组会议、班主任工作会议和学生会会议,学习德育理论,研究和布置德育工作。
组织、配合行政班子考察班主任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六、负责升旗仪式及校运会及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
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负责组织和指导检查值周、值日教师工作,抓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贯彻和量化考核及操行评定工作、期末指导和检查班主任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语。
八、抓好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文明先进班级"和各类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按《困难生转化工作条例》要求做好困难生转化工作;抓好对违纪学生的批评教育、处分和撤消处分的工作。
九、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抓好以校风为核心的校园文化的建设。
十、办好家长学校、开好家长会,抓好与家长联系工作。
要及时反馈家长意见到校长处,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服务网络。
十一、做好贫困学生资助的上报分配、材料管理工作
十二、领导和组织学校体育卫生保健工作。
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贯彻体育、卫生两个工作条例,组织指导两操,抓好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和体育、艺术竞赛活动。
十三、组织和指导开展保健活动、青春期卫生教育、健康教育、搞好学校环境卫生。
十四、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政教主任工作职责
1. 主持政教处工作,主管学校德育工作。
2. 根据学校总体目标,提出政教处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负责制订政教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反馈总结。
制定和完善教育管理制度。
3. 负责对政教处人员,班主任的定岗定责以及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
4. 负责对班主任队伍、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会的建设,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的展开以及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5. 负责先进班级评比,三好学生、先进个人及奖学金学生的确定,学生奖惩,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的审核。
6. 负责学校值周、值日工作与学生各项纪律、卫生、出勤等检查评比工作。
7. 负责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测评和信息反馈工作。
8. 负责管理学校广播、优先学生宣传栏等宣传工作。
9. 组织领导学生的军训及创安、保卫、护校工作。
10. 会同团委组织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各种社会活动。
11. 主持每周升旗仪式和各种节日纪念活动,指导年级学生大会、班会活动。
12. 指导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组织班主任工作的检查总结和经验交流。
13. 协助校长和班主任召开家长会,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
政教工作人员职责
1、政教人员在政教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政教主任搞好本处室各方面管理工作,完成上传下达的各项任务,要严于律己,尽职尽责。
2、负责落实、检查、评价年级和班级的各项德育工作(主要包括纪律、卫生和秩序)及组织各类量化工作的具体落实。
3、负责学校校内环境卫生扫除、检查、评比工作。
4、负责做好学生个人卫生的监督、检查、通报工作。
5、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学生、班主任和班级工作的考核记载,汇总班主任和班级工作考评数据。
6、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收集有关材料,并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和管理教育工作。
7、负责班级主题班会的考评和记载,学期末收集班级主题班会记录本,整理归档。
8、组织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各类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
9、负责组织学生完成校外公益活动的开展。
10、参加政教处组织的各类教育工作全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协助政教主任抓好各方面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