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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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村民、村干部及个体经商户

调查目的:了解农村普法现状,找出解决办法。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现场访谈

调查地点:侯寨乡所辖四个行政村

调查时间:2011年10月11日-11月20日

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特别是是当前本土的农民法律意识,亟待认真分析和总结。

调研中发现问题及解决办法: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9亿农民的比较典型的农业国家,塑造当代中国农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推进其现代化进程,是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关于权利意识的调查:

公民意识说到底是一种权利意识──政治权利意识

问卷中设计了三个问题,以人身权为视角考察了村民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程度,回答情况见表1:

问题 选项 人数

百分比 您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那么公民 可以做 74

49.4 不可以做 35

23.3 不清楚 41

27.3 在婚姻大事上父母与子女发生激烈争执,应当是 听子女的 27

18 听父母的 82

54.7 看谁有道理 41

27.3 您认为儿子与女儿 儿子优先 78 52

女儿优先 3 2

一样的 34 22.7

各家情况不一样

35 23.3 表1

第一个问题要求较高,它考察村民们是否意识到了“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完全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数为约40%,对这一点比较模糊的也有约40%,有20%村民的理解与这条现代法治基本原则的内容恰好相反。看来村民权利意识不段提高的同时,还留有“义务法”传统的烙印。

第二个问题中,只有1%的村民选择了“听父母的”,这表明几乎所有人已经意识到当事人拥有婚姻自主权,父母再也不能包办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谁有道理”的答案也告诉我们:人情──这个传统社会遗留的伦理因素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还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第三个问题表明绝大部分村民赞同“男女是平等的”。但约16%“各家情况不一样”的答案又一次提醒我们“人情”这个因素的重要。虽然“人情”不必然与“国法”相冲突,但不能排除冲突的可能性,好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现种情况。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当权利与权利发生冲突时,农民们会毫不犹豫的保卫自己的权利。那么,当权利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呢?我们的问卷中还有这

样的问题,表2是村民们给出的回答:

问题 选项 人数

百分比 你们家里的田上种什么谁说了算 干部 13

8.7 农民自己 125

83.3 农技站 12 8

您认为承包合同是 村里说了算 23 15.3

与村里商量的108 72

不清楚 19 12.7

交了税以后,村里、乡里还应不应再向你们收钱

不应该 45 30

应该 16

10.7 看情况,如果这

些钱确实是用在老百姓身上就可以收

89 59.3

您认为农村土地应当是谁的 国家

36 24 集体

25 16.7 个人

68 45.3 家庭 21

14 表2

。上面的分析告诉我们农民的政治权利意识总体较底,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么,农民的权利意识的其他方面的状况又如何呢?

关于诉讼意识的调查 :

“没有救济便没有权利。”在现代社会,诉讼是救济权利、解决纠纷的最正规途径。而在传统社会,人们习惯于一种“无讼”的社会生活,把到司法机构打官司的人视为“败类”,而把司法机构视为破坏既定和谐的不祥之物,是“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可见,人们对诉讼的认知度、评价度、参与度是反映其法律意识的重要方面。我们的问卷中有这样的问题,表3是回答情况:

问题 选项 人数

百分比 您认为打官司的行为 值得鼓励的 29

19.3 斤斤计较的 26

17.3 正常的 95

63.4 您认为打赢官司主要靠 律师 28 18.7

和法官的私人27 18

自己的请求合理合法 95 63.3

您认为下列哪些事法院可以管 抢劫 23 15.3

分财产的纠纷 16 10.7

公安抓错人 20 13.3

以上都是 91 60.7

当一位八十岁这样做是可以8 5.3

这样做不可以 129

86

的老太婆被歹

徒杀害,这个歹

徒的家属找到

受害人的儿子

请求花钱“私

了”,儿子想

反正人死了,

也到年纪了,

就同意了。您

认为

看给多少钱13 8.7

亲朋借钱,是否需要立字据不好意思提出32 21.3 需要,以后可以42 28 从没想过要立

字据

76 56.7

表3

从表中可以看出,侯寨乡的农民,已经不认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了,有90%的人认为这是“正常的”和“值得鼓励的”。同时,70%以上的人认为“打赢官司主要靠自己请求合理合法”,这表明了他们对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信任。二三两个问题表明在知识层面上,大多数村民对通过诉讼可以解决问题的范围以及刑事案件不能私了是比较了解的。但只有48.1%的人认为亲友之间借钱需要写欠条,这表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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