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2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晋人社厅函〔664〕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66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8]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现就做好2018 年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深化改革,创新评价机制(一)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山西省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8]59号),开展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
(二)健全层级设置。
按照《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26号),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农业系列继续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三)下放职称评审权1、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程序组建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2018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18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8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组织机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组建,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评委办公室”)。
中评委下设4个专业学科组:1、规划与建筑设计组2、土建施工组3、市政工程组4、燃气工程组各专业学科组分类表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在本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接受申报。
(三)学历、资历要求1、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4、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通过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按实计算。
1、截止时间。
任职资格年限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8.14•【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64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2018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发挥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
2、坚持全面考评、注重实绩,严格评审工作规定,严格把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不断增强评审工作权威性和科学性。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评审范围全省经省级以上党委宣传部审查批准、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闻单位中,在新闻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评审条件(一)政治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温职改办〔2018〕3号

温职改办〔2018〕3号关于2018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关于实施职称外延延伸专业评审工作改革的通知》(温职改办〔2018〕1号)和《关于在温台湾居民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人社发〔2012〕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按《2018年度温州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计划》(附件1)开展评审工作。
(一)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我市外延延伸专业的申报对象为企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
在温台湾居民可申报晋升中、低级资格。
(二)申报条件1.评审条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依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部份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浙职改〔1992〕23号)和《温州市部份系列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温职改办〔2005〕53号)等文件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依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执行。
各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依照已审核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执行。
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底。
本市自行组织评审发布的中、低级职称系列和省里授权评审的高级职称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只作为晋升的参考要素。
用人单位聘历时,可按照职位需要,自主肯定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由省里组织或委托省里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区县工信局,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经研究,我委拟于2018年12月份召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一)学历要求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中级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允许评聘中级职务;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助理级职务;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评聘职称时可按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对待。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允许评聘中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允许评聘助理级职务。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任助理级职务五年以上,允许评聘中级职务。
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允许评聘助理级技术职务。
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确定员级职务。
5.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非工程系列专业的,评聘初、中级技术职务时,其专业工作年限分别延长一年、两年。
(二)计算机和外语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凡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能力考试和外语考试不再做要求。
二、报送材料要求(一)申报中级技术职务者,需报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明(附学籍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证书原件由用人单位审核,复印件签字盖章。
安人社职转〔2018〕11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人社职转〔2018〕11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8〕111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同时,结合我县职称工作实际作出如下安排:
一、材料报送时间:高、中、初级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10日之前。
二、职称申报所需相关表册下载和材料报送请严格按照附件1(州人社通〔2018〕111)号《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的“第四、材料报送要求”执行,不按规定要求复
印、填写表格和装订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从今年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由用人单位自行开展审核工作。
四、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将根据全州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附件:1.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州人社
通〔2018〕111号)
2.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按岗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资
格(职务)审核情况表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7月2日印发(共印45份)。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9.03•【字号】•【施行日期】201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厅属各单位,其它相关单位: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64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评审范围及专业厅属企事业单位、其他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评审的具体专业为:道路与桥梁、筑路机械、汽车运用、水运、机电。
二、评审条件按照附件《2018年度山西省交通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评审程序工程师评审程序按照《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晋人职通字〔2001〕45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和推荐1.个人自主申报。
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评审申报材料中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考评表、考核表、工作总结、送审论文及其他替代材料、评审标准卷宗等表样以及评审材料填报说明,可从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下载。
2.单位确定推荐人选。
用人单位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具备条件的单位由7人以上同行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
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为保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评聘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我县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保证各学校2018年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属各学校,各学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考核评审小组,考核评审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五人,考核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
二、申报评审原则(一)政策性原则各级教师职务申报评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124号)及《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二)注重实绩原则各级教师职务申报评审,要以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为依据。
(三)民主性原则各级教师职务申报评审,要自下而上,采取个人自评、同行互评、民主测评,考核评审小组表决的办法进行。
(四)一票否决原则加强师德师风考核。
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就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违反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县属学校、坝区中小学符合条件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由原所在学校出具“山区、半山区任教经历证明”。
(六)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必须提供履职期内考核有1年优秀的证明。
三、规范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资格条件和有关文件规定,可自愿向本单位提出要求申报,交所在单位考核小组考核评审。
(二)考核小组根据本单位岗位职数和申请人员的情况,向其发放有关表册资料,并要求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按时上报。
(三)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审验申报材料时要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一是审验申报人员自然条件是否符合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二是审验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规范;三是审验原件是否有涂改、伪造等弄虚作假痕迹(在分值或考核定格等重要地方有涂改痕迹的,教育、人事部门均不认可);四是审验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五是审验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按要求顺序整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于9月上旬正式启动,为确保公司2018年度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重庆建工集团职改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建集司职改[2018]25号)文件精神,作好2018年度职称申报的宣传工作,符合职称申报的人员及时准备和报送职称申报资料。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对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8年申报各类职称资料上报公司截止时间
安装集团各单位资料送审时间安排表
二、各类职称资料报送内容
(1)建筑、工程类正高:公示表20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2篇,总结一份;
(2)建筑、工程类(通信工程专业)副高:公示表23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2篇,总结一份;
(3)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高级:公示表14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2篇,总结一份;
(4)档案专业中高级:公示表11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高级2篇、中级1篇,总结一份;
(5)建筑、工程类中级:公示表15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1篇,总结一份;
(6)经济、会计、审计类等申报中级、高级需参加考评结合;才可申报;
(7)初级职称:公示表1份A4纸打印,评审表一份,总结
一份,论文1篇。
(初级档案员:公示表11份,评审表一份,总结一份,论文1篇);
(8)申报上一级职称时,需要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和配套评审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申报规定
1、职称外语、计算机。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执行。
(见附件)
2、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需交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外语、计算机、公需科目等原件审查,复印件一份。
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不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证明,但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3、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专业技术资格,且不得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其中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材料造假的;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弄虚作假挂靠其他单位申报的;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4、公司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持申报公示和结果公示,
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公示表由本人填写,集团公司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查实无问题的人员按程序推荐上报。
(公示表见附件)
5、因矿山、燃气、机械、焊接、机电、道路与桥梁、电力工程、计算机、电子、测量、动力、通信、石油化工等专业为我司稀缺专业,建议公司员工优先申报上述专业,并按公司时间要求按时报送申报资料。
四、其他各项规定执行《重庆建工集团职改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建集司职改[2018]25号)文件精神。
五、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及评审有关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各基层单位劳资人员协助办理。
职称申报咨询联系人:朱心维,联系电话:63512011
附件:
1. 《重庆建工集团职改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建集司职改[2018]25号)
2.2018年度职称评审相关参考资料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