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点1
315法律知识点

315法律知识点【315法律知识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法律意识的要求越来越高。
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点,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些与315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吧。
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意义及相关法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每年的3月15日,在这一天,全国各地都会举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醒大家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这一天的设立,是为了加强消费者对市场的监督,推动市场行为规范化,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是一项法律制度,它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广泛适用的一部法律,主要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该法律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如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信息披露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法律保障措施。
二、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1. 商品质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果在购买后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退换货、维修、退款等解决方案。
此外,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举报。
2. 服务质量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服务权益。
因此,商家在提供服务时应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
如果商家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补偿损失或者要求重新提供服务。
例如,在餐厅就餐时,如果遭遇到糟糕的服务态度,消费者可以要求调解或投诉。
3. 信息披露商家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商家在宣传中存在虚假、夸大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补偿。
三、维权渠道和维权方式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及时寻找相应的维权渠道。
常见的维权渠道包括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及一些专门的投诉热线等。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37章其他法律制度第3节考点梳理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本节知识点】【知识点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及适用对象【知识点2】消费者的权利【知识点3】经营者的义务【知识点4】争议的解决以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本节知识点详解】【知识点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及适用对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对象包括:1.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2.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农民;3.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知识点2】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例题精讲A.安全保障权B.无条件退货权C.【真题•2019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权利中,属于消费者法定权利的有()。
自主选择权D.公平交易权E.知悉真情权【答案】ACDE【解析】消费者的权利(9项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例题•单选】消费者在商场看中一款衣服,营业人员明知道这件衣服是残次品,却未告知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A.知悉真情B.维护尊严C.公平交易D.自主选择【答案】A【解析】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题中营业员隐瞒衣服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知识点3】经营者的义务例题精讲【答案】【例题•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信息说明义务B.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C.经营者对一切商品都承担7日内无理由退货义务D.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承担质量担保的义务E.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AB【解析】(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①消费者定做1)C 错误,因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的;②鲜活易腐的;③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④交付的报纸、期刊。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禁止强迫、欺诈等不当手段。
2.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应当公平,并保证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信息。
3.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与经营者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守合同约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知情权原则: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能够自主决策。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禁止了不正当竞争和销售欺诈行为。
2.广告法:对商业广告的发布、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定,保护消费者不受虚假、夸大宣传的误导。
3.合同法:规定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保护消费者的合同自由和合同权益。
4.售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应履行的义务,如质量保证、维修、退换货等。
三、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与维权途径1.权益一:权益保护和救济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形式包括___和消费者委员会,可以提供服务和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
2.权益二:知情权和决策权。
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并且可以自主选择。
3.权益三:质量权和安全权。
消费者可以对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出要求,有权要求退换货或索赔。
4.权益四:维修、退换货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维修、退换货或者进行赔偿。
5.权益五:消费者教育权。
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识别和维权能力。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与义务1.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质量保证、信息披露、退换货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政府的责任与义务:政府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推动消费者维权和消费环境的改善。
消费者保护法律知识点归纳

消费者保护法律知识点归纳消费者保护法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它涵盖了广泛的内容,包括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信息、虚假广告、售后服务等方面,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介绍消费者保护法律的主要知识点。
1.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消费者享有平等的购买和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不受歧视。
–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得到公平的待遇和交易条件。
–信息公开原则: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确保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合同自由原则:消费者和销售者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依法维权原则:消费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商品质量保护:–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如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可以要求退换货或者维修。
–三包规定:对于某些特定商品,如家电、机动车等,国家规定了三包期限,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可以享有退货、换货、维修的权利。
–虚假宣传: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如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服务质量保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国家对食品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或索赔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服务质量:消费者购买的服务如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服务提供者重新提供服务或者退还服务费用。
–售后服务: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如存在质量问题,在规定的售后服务期限内,可以享有维修、退换货等权利。
4.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销售者在广告宣传中如果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或者退款。
–比较广告:销售者在广告中进行商品的比较宣传时,必须客观、真实,不能误导消费者。
5.价格信息:–价格欺诈:销售者在商品或服务的定价上存在欺诈行为,如价格不真实、价格欺诈等,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或者退款。
–价格垄断:一些销售者通过垄断行为控制市场价格,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维权知识点

消费者权益维权知识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消费者权益维权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一些消费者权益维权的知识点,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了解自己的权益作为消费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权益。
这包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具体的消费者权益内容。
例如,消费者有权享受商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保障、公平交易、个人信息保护等。
只有了解了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保留相关证据在发生纠纷时,保留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消费者应当保留购物凭证、合同、发票、电子支付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提供证据。
同时,如果遇到问题,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拍照或录音等方式留下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权。
三、寻求专业的帮助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可以寻求专业的帮助。
例如,可以咨询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等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维权方法和技巧。
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权。
四、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维权途径有很多种,消费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
例如,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申诉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消费者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提起诉讼或仲裁。
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要提高警惕,警惕商家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其次要谨慎选择商品和服务,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和品牌。
此外,消费者还应合理维权,避免过度索赔或过度维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六、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消费者应积极参与其中。
消费者可以加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参与相关活动,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发表意见、参与调研等方式,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七、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消费者可以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它的出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维权和社会保障。
一、定义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消费者进行法律保护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二、内容1.强制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限制或改善不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如果商家不遵守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由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调解或立案调查,并可能会处以行政处罚。
2.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还规定,商业实体应当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并尽一切可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改善,或者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3.公平对待消费者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还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必须以公平的态度对待消费者,不得歧视消费者,不得利用消费者的普通缺乏知情权,诱使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和服务。
4. 加强消费者教育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还规定,应当加强消费者教育,使消费者掌握基本的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三、作用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家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消除消费者的不安全感。
2.提高消费者地位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出台,使消费者地位明确,商家只能以公平的态度对待消费者,不得歧视消费者,不得利用消费者的普通缺乏知情权,诱使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和服务。
3.促进市场秩序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出台,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使商家不敢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性质,不敢虚假宣传,不敢售假冒伪劣商品。
这也有助于促进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和经济损失。
4.减少社会矛盾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的出台,不仅能促进市场秩序,而且能够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防止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降低官方消费者纠纷处理的工作量,有利于消费者的社会保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期末复习指导第一套模拟试题一、填空1、消费者运动发端于(美国)国。
2、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3、为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4、根据标准的效力不同,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5、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或服务。
6、经营者对商品、服务的担保有两种:一为(明示担保),二为(默示担保)。
7、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8、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9、合同内容除车票、船票、飞机票、中载明的事项以外,还有公布于车站、码头、机场等处的(告示通知)、(要求)、(规则)等。
二、单项选择1、世界第一个全国性的消费者组织是(B)。
A、日本消费者协会B、美国消费者联盟C、英国消费者协会2、我国明确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的法律是(B )。
A、产品质量法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反不正当竞争法3、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经(B)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4、对(D),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A.经营的一切商品B.“三包”商品C、“三包”的家用电器D.“三包”的大件商品5、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B )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A.数量不足B、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C.未经检验D、不合格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A )。
消费者保护法律知识点归纳

消费者保护法律知识点归纳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消费者保护法律的出现和完善,为消费者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然而,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消费者保护法律知识还是比较陌生的。
本文将对消费者保护法律的一些主要知识点进行归纳,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
消费者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文件。
这些法律文件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义务,以及企业应遵守的规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一系列的权利。
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就是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知道产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产品的详细信息、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售价等。
此外,消费者还有权选择权,即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或服务。
消费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强制交易、不合理的捆绑销售和不合理的限制消费行为。
消费者还有权得到合理的赔偿,例如在购买产品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维修。
在消费者保护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首先,产品质量是企业的首要责任。
企业应保证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且不得以次充好。
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维修。
此外,企业还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如果产品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企业应积极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了以上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保护法律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保护措施。
例如,宣传广告法规定了企业在宣传广告中不能夸大产品的真实情况、虚假宣传等。
广告是一种重要的信息来源,如果消费者被误导,就会对自己的购买决策产生影响。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规定了对网上交易的保护措施,包括网络商品信息、交易条件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
虽然消费者保护法律为消费者提供了很多保护措施,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还是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相关知识,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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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知识一、消费者的权利(一)安全保障权●消法第7条(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8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经营者应当注意:第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对于暂时没有标准的,应当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要求;第三,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要事先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且表明或者说明正确的使用方法;●第19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29条(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保障权利)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二)知情权●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20条规定:(对应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三)自主选择权●消法第9条:(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法第25条:(后悔权)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后悔权,是指消费者通过经营者的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在收到商品后的特定期限内,对完好商品拥有可无理由退货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后悔权的特征:1、法定性2、单方性3、无因性4、期限性(四)公平交易权●消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五)求偿权●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合同责任)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产品责任——侵权和违约竞合或侵权责任)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1)求偿权的依据合同违约责任:只发生于消费者与相关的经营者之间,即消费者只可对相关的经营者主张这一权利。
产品缺陷责任:发生于消费者、受害人与相关的经营者、生产者之间。
●(2)受偿主体包括直接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人也包括因为商品缺陷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人。
●(3)赔偿主体(a)销售者与生产者的责任确定(第40条)其一,消费者仅仅买到了不合格商品,并未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理由是:此种情况下,销售者所负的是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属合同责任范畴。
与消费者存在合同关系的产品提供者才负这种责任。
其二,消费者不仅买到了不合格商品,而且还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这时损失就超过了不合格产品本身。
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理由是:此种情况下,生产者和销售者所负的是产品责任,属侵权范畴。
责任承担者与受害者不一定要有合同关系。
法律赋予了消费者对求偿主体的选择权。
(b)服务者赔偿责任的确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c)企业分立、合并后赔偿责任的确定1.企业分立后的责任确定:取决于分立时债务承担的规定。
分立协议约定由一个企业对外承担责任的,由该企业承担。
分立协议没有就对外承担责任约定的,可向任一企业求偿。
2.企业合并的责任确定: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d)营业执照使用者与持有者赔偿责任的确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e)展销会举办者与参展单位、柜台出租者与租赁经营者赔偿责任的确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f)广告经营者与经营者法律责任的确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g)网购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4)赔偿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条49-51(a)对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b)对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个人信息损害的赔偿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c)对精神损害的赔偿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a)对不合格的商品或者服务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法要求经营者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b)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的民事责任。
(c)继续履行,返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d)排除商品或者服务的危险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e)赔偿损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5)归责原则对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按照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行为人只有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时,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
但在消法下,为了保护弱者,法律规定了产品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即在产品责任前提下,消费者依法要求赔偿,不需要以经营者有过错为前提,而且扩大了其求偿范围,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之中任何一方或同时请求赔偿,而不问造成产品缺陷的过错方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