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河北地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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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经费管理及核算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经费管理及核算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经费管理及核算办法中地大京发〔2006〕3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提高我校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我校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科技项目的管理办法和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经费指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名义承担的国家各部委、省、市政府及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技项目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

国土资源调查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应为科研人员进行科技活动起积极促进作用并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章科技经费的管理第四条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其项目经费全额汇入学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接受学校统一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将上述经费汇入其他银行帐号。

第五条科技经费的管理实行项目制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项目的经费预算计划,合理使用经费。

财经处和科技处不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技项目结题及结帐手续,并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科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制度和本办法。

各类科技项目经费须按有关规定用于项目研究,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七条科技处负责科技项目立项、登记和合同管理、经费分配,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

第八条财经处配合科技处制定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技经费;负责编制有关决算报表,负责结余经费的核算与管理。

高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探索——以石家庄经济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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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 Z i y n , I h — ig L ANG Y n— i g HANG P ,C a q n ,Z u HEN L — o g i h n ,W ANG i f n ,C a - i .Di u so n sr cu i g L — e g AIXi o q n s s in o t t rn c u
业 的 教 学 与科 研 及 资 源 评 价 、地 产评 估 等
张璞 ,女 , 16 9 5年 生 ,河 南 镇平 人 ,博 士 ,石 家 庄 经 济 学 院 资源 学 院教 授 ;研 究方 向 为第 四纪 地 质 与 生 态 环境 。
陈丽 红 ,女 ,17 9 3年 生 ,河 北 定 州 人 ,博 士 研 究 生 ,石 家 庄 经 济 学 院 资 源 学 院 讲 师 ;研 究 方 向为 资 源 环 境 与 城 乡 规 划 管 理 专 业 的
以致 于学 生无 法 运 用 所 学 知识 有效 解 决 现 实 生 活 中
的 问题[ 2 1
培 养 学 生 的 动 手 实践 能 力 .训 练 学 生 参 与 操 作 的 基 本 技 能 ,尤 其 是 能 够 培 养 学 生 的 “ 创 ( 新 、创 三 创
造 、创 业 ) ”精 神 ,实现 人 才培 养 目标 与 社 会实 际需 求 的对 接
l 践 学体 实 教 系

实 践 教学 体 系 的构 建 .能够 优 化专 业 学科 建 设 . 丰 富教 学 内容 和手 段 ,铺 设一 条教 与 学 、学 与 用 、理


课 设计 I 基 性实 创 实 社 性实 堂 础 践 新性 践 会 践
论联 系 实际 的有效 路径 .提 高教学 质 量 。改善 教学 效

地质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地质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地质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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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学_河北地质大学优势专业介绍

2023大学_河北地质大学优势专业介绍

2023河北地质大学优势专业介绍河北地质大学的专业设置河北地质大学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国土资源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学校建于1953年,由李四光、何长工选址塞外古城宣化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1955年更名为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1970年更名为河北省宣化地质学校;1971年更名为河北地质学院;1985年6月,从宣化迁至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年5月,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3月,定名为河北地质大学。

,学校被河北省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6月,学校土地面积2321.03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87.55万元,图书馆藏书150万册;开设15个二级学院,开办53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一级学科、22个二级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共有本科学生14000余人,专任教师912人。

河北地质大学的优势专业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金融学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城乡规划专业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测绘工程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采购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英语专业法语专业捷克语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水工环勘查方向) 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地球物理勘探方向) 地质工程专业(工程地质方向)土木工程专业地球物理学专业古生物学专业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地质工程专业(综合找矿方向)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矿物加工工程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珠宝首饰设计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地质大学的学校简介1、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地质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地质调查与勘探的室内、外工作方法,具有对矿床地质、矿床分布规律等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初步能力,能在资源勘查、开发(开采)与管理等领域从事固体、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研经费管理补充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研经费管理补充规定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研经费管理补充规定为规范科研经费支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对科研经费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管理的所有科研项目(包括地质调查项目)。

一、严格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不得随意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地调项目确因工作任务变化需调整预算且调整幅度不超过预算10%的,由项目负责人掌握调整;调整幅度超过预算10%的,项目负责人需事前提出申请,由所在二级单位、地质调查院审核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其它项目由科技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项目所有财务活动(包括借款、报销、劳务费发放等),需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地质调查项目还须地质调查院复核后,到财经处办理。

三、劳务费等个人报酬统一通过银行卡发放。

特殊情况需以现金形式发放,以及无法以打卡方式支付的野外雇工费等,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和财经处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经审批后,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劳务费领取表》(详见附件2),劳务领取人本人签字,作为劳务领取附件,经办人录入劳务申报系统并打印领取单,到财经处办理。

四、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支付,如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中未明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向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承担单位资质等相关材料备案后到财经处办理;2万元(含)以上的支出需要签订测试(化验、加工)合同。

五、购买办公用品、耗材及配件等低值易耗品需附明细(购物清单、购物小票、网购订货单等);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材料及配件等低值易耗品5000元(含)以上的,报销时需附购领单(详见附件3),属于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应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

六、购买图书、资料(含数据)须附购物清单;一次购买图书、资料(含数据)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须同时签订合同书或协议书,报销时需附购领单(详见附件3)。

购买的资料、数据有保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报销,其中从全国地质资料馆购买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和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制作的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需档案馆在归档清单上盖章,方可报销相关费用;其他由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销。

中国地质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中国地质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科研项目部分)为了提升我校科研管理水平,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理顺管理程序,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我校委托北京易普拉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了科研管理系统,目前各项功能模块正在逐步开发和完善当中。

目前,科研项目功能模块已经进入到实际使用阶段,科研人员登录系统后,能够查看和实现以下内容:.能够查看到自己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查看到项目的立项登记号、上账记录和分卡情况等,可以把数据导出到表。

.能够通过系统打印发票(收据)申请表。

.能够了解到最新的项目申报信息等。

……科研项目立项后,科技处负责录入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其它信息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录入和维护,请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并保证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需要项目负责人完善的信息包括立项信息(是指项目的详细信息和统计信息)、项目成员、项目文档、项目预算。

一、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打开科技处主页(),找到“科研管理系统”(如图),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本人的工号(位数),初始密码是或者是位数的工号,如遇到困难请咨询科技处发展办,。

图科研管理系统登录成功后,就会在页面左侧看到各功能模块(图)。

图功能模块管理界面.综合办公:可以看到由科技处发布的通知公告和发送的消息。

.个人资料:科研人员可查看和修改个人基本资料,查看被审核记录;通过单击二级菜单中的[科研详情]进入科研详情页面:包括本人参与和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以及学术活动等信息,可打印出作为个人科研情况的证明材料。

.科研项目:科研人员可查看自己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列表、上账记录和分卡情况,补充和维护自己主持的项目信息。

图科研项目点击“项目一览”(图),可以查看到自己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点击具体的项目名称可以查看到该项目的具体信息。

点击列表中项目后面的“编辑”按钮,即进入项目的编辑状态,可以修改项目的信息。

项目负责人只能对在研项目有权修改,对已结题项目不能修改、看不到编辑按钮。

石家庄经济学院教授风采——都沁军

石家庄经济学院教授风采——都沁军

作者: NULL
出版物刊名: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页码: F0002-F0002页
主题词: 石家庄经济学院;风采;中国地质大学;教学科研工作;设计研究院;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系;工程学院
摘要:都沁军,男,1969年9月出生,山西沁水人,现任石家庄经济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1986年9月-1993年6月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进行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1993年7月-1997年1月在煤炭工业部邯郸设计研究院从事项目评价及可行性工作。

1997年2月至今,在石家庄经济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曾先后担任工商管理系技术经济教研室主任、。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规定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规定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及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学校所有科研经费。

其中财政科研经费(YF、ZD、TS、ZR、SK、JY、BW、DF、Z、ZX、01JB等)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内容和开支范围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非财政科研经费(B、C、H、X、Y、ZH等)实行合同管理,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使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科研经费支出实行权限分级联合审批管理。

同一收款单位,同一业务应按照金额大小进行审批,禁止规避审批程序将支出拆分。

具体审批程序见《XX大学学院(部)、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细则(试行)》、《XX大学关于调整取消部分科研经费大额支出分级联合审批的通知》。

为简化审批手续,校外协作科研项目按照《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金额超过3万元(含)的货物、服务支出,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上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供方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我方必须加盖学校各类合同章,注明签署合同的日期。

按规定需签订书面合同的,除外协费外,付款时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冲销借款时可不再附合同,3万元-20万元还需提供询价报告,超过20万元(含)还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

第五条科研经费报销时应登陆财务处“综合财务信息平台-自助报销系统”,选择正确的业务类型,录入完整的报销信息,事由言简意赅,报销电子发票需录入票号,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出差人员信息应录入姓名、职称或职务,以便核对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

首次给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或专家咨询费时,需在劳酬发放系统中录入姓名、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号等)、银行卡号、开户银行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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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经院〔2015〕156号
关于印发《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管理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科研管理费的运行和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我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管理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5年12月23日
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管理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科研管理费的运行和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管理费的来源
科研管理费是指学校为科研项目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如果项目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管理费提取比例的经费,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根据《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第三条科研管理费的分配
(一)一般科研项目
1. 学校各种损耗补贴(学校提扣):管理费总额的20%。

2. 学校科技工作支撑基金(科学技术处统筹管理):管理费总额的60%(项目负责人不属于教学、科研单位人员的,此比例为80%)。

3. 二级单位科技工作支撑基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管理费总额的20%(项目负责人不属于教学、科研单位人员的,
不向所在单位进行分配)。

(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1. 学校各种损耗补贴(学校提扣):管理费总额的20%。

2. 学校科技工作支撑基金(科学技术处统筹管理):管理费总额的30%(项目负责人不属于教学、科研单位人员的,此比例为40%)。

3. 地质勘查工作支撑基金(地质调查研究院统筹管理):管理费总额的30%(项目负责人不属于教学、科研单位人员的,此比例为40%)。

4.二级单位科技工作支撑基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管理费总额的20%(项目负责人不属于教学、科研单位人员的,不向所在单位进行分配)。

第四条学校为科研项目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由财务设备处直接提扣。

第五条科学技术处统筹管理的学校科技工作支撑基金实行“当年累积,次年使用”的方法,即当年提扣的学校科技工作支撑基金由科学技术处根据实际需要在次年年初提出预算,并在次年使用。

主要使用在科研项目申报及日常管理、科研成果申报、评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工作对外联络、校内专家咨询评审等工作中,同时可补充使用于高层次学术活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科普活动、高级别科研项目支持等工作经费的不足,和日常办公设备、条件等的改善及对外联络招待工作中。

经费的使用须单独编制预算,经费预算由主管科技工作的校领导审批,报学校通过后执行,
开支由科技处处长审批。

支出主要包括:材料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印/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含校内专家)、机动车辆费、通讯费、办公仪器设备费、招待费等。

第六条二级单位科技工作支撑基金同样实行“当年累积,次年使用”的方法。

主要使用在二级单位科技管理工作中的日常开支、科研管理及业务培训、科研工作对外联络和科研人员学术交流、科研项目支持等工作中,同时可补充使用于科研设备、科研管理办公条件等的改善中。

经费的使用须单独编制预算,经费预算由科学技术处处长审批,由科学技术处统一报学校通过后执行,开支由二级单位科技工作主管领导审批。

支出主要包括:材料费、会议费、差旅费、出版/文印/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通讯及邮寄费、办公仪器设备费等。

第七条地质调查研究院统筹管理的地质勘查工作支撑基金同样实行“当年累积,次年使用”的方法。

主要使用在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申报及日常管理、成果管理、地质勘查工作对外联络、高层次学术活动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业务培训和地质勘查人员学术交流等工作中,同时可补充使用于日常办公设备、条件等的改善和对外联络招待工作中。

经费的使用须单独编制预算,经费预算由主管科技工作的校领导审批,由科学技术处统一报学校通过后执行,开支由地质调查研究院院长审批。

支出主要包括:材料费、会议费、差旅费、出版/文印/文献/
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机动车辆费、通讯及邮寄费、办公仪器设备费、招待费等。

第八条本办法中所有开支经费均须符合学校有关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处会同财务设备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石家庄经济学院院长办公室2015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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