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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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调研报告

残疾人 调研报告

残疾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残疾人群体现状和需求分析一、背景说明残疾人是指受到先天或后天的身体、智力或精神功能障碍所限制、影响、困扰的人群。

他们在各个方面都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和挑战,因此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残疾人群体的现状和需求,为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提供参考,以制定相关政策和开展相关服务。

三、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

共计调查了100名残疾人士,并与部分残疾人士进行了深入访谈。

四、调研结果与分析1. 残疾类型分布在受调查的100名残疾人中,身体残疾的人数最多,占比45%,其次是智力残疾(30%)、视力残疾(15%)和听力残疾(10%)。

2. 生活及就业状况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残疾人独立生活(60%),但仍有40%的人依赖于家人或专业照护机构的帮助。

就业方面,仅有30%的残疾人有稳定的工作,而且多数是以低技能工作为主。

3. 社会支持需求调研显示,残疾人希望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关注。

有70%的受访者表示希望有更多的培训和就业机会,50%的受访者希望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还有30%的受访者期待改善无障碍环境和公共设施。

4. 社会融入程度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残疾人希望在社会中得到更多的认同和支持,有60%的受访者表示希望能够参加更多社交活动和文化活动,30%的受访者认为社会对残疾人仍存在歧视和偏见。

五、结论和建议根据以上调研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加大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法规。

2. 提供更多的就业培训和机会,帮助残疾人实现自主生活。

3. 改善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提高医疗保障和康复设施建设水平。

4. 加强无障碍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安全的出行、生活条件。

5.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减少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

六、参考资料1. 《残疾人權利公約》, 世界衛生組織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国人大网3. 《中国残联2020人口统计资料》, 中国残联发布。

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调研报告

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调研报告

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调研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7月11日至19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xx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黄龙县、黄陵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切实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共建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不断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教育、就业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全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市残联连续四年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优秀单位,志丹县、安塞区先后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吴起、黄龙、甘泉等5个县区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员单位各司其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坚持依法行政,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市残联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市残工委成员单位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在财政保障、精准脱贫、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市残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教育、人社、财政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xx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方案》,全市形成了残疾人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形式多样,社会助残氛围浓厚。

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也日益受到重视。

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社会福利的提供、教育和就业机会的平等等。

本文将对当前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进行评述。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基础。

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等,目的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

同时,各级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效果不一,残疾人权益保障仍面临一些挑战,需要继续加强。

社会福利的提供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方面。

我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包括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人就业援助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残疾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支持,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福利的分配不平衡、服务的不足等,需要进一步改进。

教育和就业机会的平等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内容。

我国积极推动残疾人教育的发展,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为残疾人提供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同时,我国也鼓励企事业单位招用残疾人员工,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

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职业培训的不足、就业歧视等,需要进一步加强。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也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内容。

例如,加强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和康复支持;加强残疾人的社会参与,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社交和文化活动的机会;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和关注等。

当前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社会福利的提供,推动教育和就业机会的平等,加强其他相关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残疾人权益的保障,让每一个残疾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尊重和尊严的生活。

残疾人工作调研报告 残联领导入户残疾人走访情况的调研报告 精品

残疾人工作调研报告 残联领导入户残疾人走访情况的调研报告 精品

残疾人工作调研报告残联领导入户残疾人走访情况的调研报告一、走访的目的和方法一是走访的目的:入户残疾人走访了解和掌握残疾人的生活和生存发展状况如何?怎样做才能达到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这就需要对残疾人的生活和生存发展状况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初步了解和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需求以及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状态.二是走访的方法:结合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现场集中情况,我市残联就如何做好部分残疾人走访活动做了专门安排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走访情况调研如下:(一)、我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我市残联成立于2019年12月,现有在编制*名(含残劳站),在职工作人员*名,党员*名,聘用镇街残疾人联络员**名,社区残协聘用残疾人联络员**名,村委会残协选聘残疾人联络员***名(无工资).按我省残疾人二抽比例数测算,我市共有残疾人******人.城镇残疾人*****名,占残疾人总数的32%;农村残疾人******名,占残疾人总数的68%.农村残疾人中很大一部分处在贫困状态.此次入户走访残疾人家庭102户,残疾人数102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69户;农村残疾人家庭33户.在被走访的102名残疾人中,肢体残疾人75人;视力残疾人13人;听力残疾人10人;智力残疾人4人.三、走访结果和分析从入户走访残疾人状况调查结果看,残疾人生活生存状况普遍较差,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能力偏弱.由于自身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相对不足,从事生产劳动有诸多不便,残上加病,残病交加,残疾人家庭负担沉重,缺乏适宜的康复训练条件,无力承担康复费用;缺少接受教育和培训机会,文化程度偏低,没有一技之长;由于歧视、偏见和陈腐观念,残疾人就业、从事生产劳动受到诸多限制.一是由于生理上的弱势和身体上的残缺,残疾人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就业门路窄,就业方式单一.为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权利,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要按单位在职职工 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但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招用残疾职工.二是身体状况普遍较差,康复需求得不到满足,绝大部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不到必要的康复治疗和训练.(二)弱弱结合婚配导致一户多残,改善贫困状况十分困难.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制约,残疾人弱弱结合的婚配较多,一家多残、后代残的特殊家庭.特别是一些智力残疾夫妻生下弱智女子,造成了一户全残家庭或一户多残家庭恶性循环的延续性贫困后果.这些家庭,靠自身能力根本没有脱贫的生机和希望.(三)家庭供养矛盾突出,失去劳动和自理生活能力的一部分重度残疾人得不到社会保障和救助.家庭供养矛盾是造成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供养有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农村家庭在原本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即要供养其生活、扶持其起居、还要承担其治病和康复的大量费用,长期拖累,壮的拖垮了,富的拖穷了,经济拮据,抵御风险能力脆弱,供养能力极低,生活也非常困难,家庭生活水平实际上大大低于普遍农户家庭,很难以持久.(四)残疾人缺乏经常性的社会扶助或所能得到的扶助较微弱.虽然各级政府制定了许多对残疾人的辅助措施,但执行不力,有的甚至没有很好贯彻执行.政府虽然在民政事业上对特困户给予救济,但救济款物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多年来的社会助残活动,大多为临时性和随意性,不能持续有效地坚持;社会助残行动集体行为少,个体行为多,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扶残助残机制.(五)国家专项扶贫贷款难以落实,残疾人缺少必要的资金扶持.国家为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而安排的康复扶贫贷款,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难承贷.贫困残疾人受投入能力的限制,很多致富项目无法开发.大多数残疾人因智力、文化素质和各种身体障碍,在运输行业、流通领域和各类个体经营活动中都受限制.(六)在这次入户走访了解情况来看,一部分乡(镇)场对残疾人没有好好地宣传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所以一部分单位残疾人没有好的享受优惠政策.四、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几个建议.(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1、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是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归根结底是为了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要求,全面促进农村残疾人在生产劳动、生活保障、精神文化、平等参与,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再上新水平.2、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联指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共同参与农村残疾人工作,必须坚持政策与投入倾斜,在制定新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安排经费投入时,充分考虑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困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和农村残疾人工作支持力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的尊严为本,着力解决农村残疾人生产和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残疾人得到实惠,使其生产水平,生活质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稳步提高.在此基础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他们的各种权益;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突出特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政府的重视支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农村残疾人自强奋斗,使农村残疾人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认真贯彻落实*委[2019]31号**市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分别明确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残疾人工作的合力,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员工作,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残疾人工作的顺利进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老龄委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残疾人做好*委[2019]31号文件精神,以及认真贯彻落实.(三)健全完善并全面落实对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政策.针对残疾人生活和生存状况的突出问题,建议政府加强政策研究,充分考虑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需求,积极调整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有效措施,相对集中一部分财力,对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人采取特殊救助措施,实行分类施保施救.要对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实行不计算家庭收入全额纳入低保.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丧失抚养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五保户供养或其它有关规定优先予以供养、救济,确保他们生活无忧并得到各方面的服务和照顾.认真贯彻落实在这个方面的工作,民政局牵头组织残联,社保局,卫生局等相关单位的人员全全方方面面的调研以上工作和相关优惠政策认认真真地贯彻落实.(四)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和医疗救助工作.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工作,使农村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合康复服务.围绕在2019年前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农村医疗资源,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1、加强农村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整合康复医疗服务资源,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2、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基础性设施建设.各镇医院要建立康复站,配置安全、科学、经济、实用的康复训练器材,为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物质保障;残疾人较多的村委会也要建立残疾人康复室,由村医做好康复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各级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基层康复人员掌握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心理疏导等康复治疗技术,努力提高康复训练与服务的质量.3.将农村残疾人康复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农村纳入低保的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家庭和重度残疾人缴纳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出资,解决他们看不起病的问题;充分考虑农村残疾人经济收入状况,将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安装、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纳入大病医疗保障,并适当减免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费用.***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1月23日。

残疾人工作自查报告三篇

残疾人工作自查报告三篇

残疾人工作自查报告三篇篇一:残疾人工作自查报告区残联:根据区人大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办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落实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XX二办地处老区,贫困人口和残疾人居多,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相对较差;辖区总人口:人口10944人、4120户;残疾人:607人其中有证235人,无证372人:检出率为5.6%。

康复需求数253人;服务数253人;服务率93%。

已就业275人;未就业47人;有劳动能力322人;就业率85%。

辖区总面积12平方公里;办事处下辖2个社区,3个党支部;商业网点534个。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残疾人保障法》深入人心残疾人是人类中的弱势群体,扶残助残是一种社会美德。

近年来,XXXX办事处残联在市区残联的指导和帮助下,始终围绕《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秉承“群众是根、为民是本”的服务理念,把扶残助残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内外并举,借助外力,激活内力,增强实力”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到“情为残疾人所系,权为残疾人所谋,利为残疾人所用。

”开展了一系列扶残、助残宣传活动;通过挂条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使普惠残疾人的好政策深入人心。

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残疾人关心的康复、就业培训和扶贫解困等重点工作,实实在在的帮助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温暖了辖区广大残疾人的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以人为本、依托辖区资源、打造“三个”服务平台1、强力构建劳动就业平台。

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

实现了两个拓宽。

一是拓宽了培训范围。

实行了“六免费”服务。

即:残疾人可享受免费求职登记、免费职业介绍、免费政策咨询、免费提供信息、免费择业指导、免费技能培训的“六免费”优惠政策。

“双自愿”服务,即残疾人到哪培训学习自愿,学什么专业自愿。

二是拓宽了就业渠道。

办事处残联在辖区内建立了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巩固了“炜太木业”等招商引资企业的集中就业阵地;共安置12名各类残疾人就业;同时,办事处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残联搭建的就业招聘会,积极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推荐就业岗位,从而使残疾人劳动就业进一步普及、稳定、合理。

残疾人调研报告(精选8篇)

残疾人调研报告(精选8篇)

残疾人调研报告(精选8篇)残疾人篇1根据政协常委会20xx年重点工作计划,近期我会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县残联、部分乡镇、村、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单位和服务场所,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看、走访贫困残疾人家庭等方式对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全县现有各类残疾人口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64%,其中农村残疾人2.35万人,约占85%,城镇残疾人0.4万人,约占15%。

在各类残疾人中视力残疾4085人,占14.9%;听力残疾6641人,占24.1%;言语残疾421人,占1.5%;智力残疾1836人,占6.7%;肢体残疾7990人,占29.1%;精神残疾2034人,占7.4%;多重残疾4480人,占16.3%。

目前残疾人办证11827人,办证率为43%。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解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助医”、“助困”、“助业”、“助学”、“托养”等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不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使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1、残疾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的残疾人管理组织网路。

县、乡均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2个乡镇残联均配备了理事长和专职委员,312个村、14个社区都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选聘了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修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在各单位领导干部中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农村特困残疾人活动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教育局等残工委成员单位也相应出台了促进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供养等配套文件。

建立了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保补贴制度。

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自200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2010年《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托养安养、教育就业、宣传文体、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和无障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我市的残疾人工作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先后被评为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市、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浙江省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优秀单位、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口径,我市共有残疾人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6.36%,目前实有持证残疾人24508人。

持证残疾人中按照残疾类别分有:肢体残疾11632人、视力残疾3444人、听力残疾2663人、言语残疾317人、智力残疾2925人、精神残疾3087人、多重残疾440人;按照残疾程度分有:一级3659人、二级7324人、三级8607人、四级4918人(按照国家残疾鉴定标准和工作惯例一、二级为重度残疾,三、四级为中轻度残疾)。

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完善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门编制《慈溪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继制定《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

全市形成了以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框架性政策为主体,各镇(街道)自行制定的优惠政策为补充的我市残疾人工作政策体系。

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可编辑版】

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可编辑版】

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主任会议:我就2003年以来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依法推进残疾人法制化进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工作情况(一)全市残疾人及基层残联组织概况一年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线,以残疾人康复、就业为两翼,以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和增强残疾人自强意识为动力,整体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据科学抽样调查结果,我市残疾人总数为12.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其中,听力语言残疾人为4.29万,占34.3%;智力残疾人为2.46万,占19.7%;肢体残疾人为1.83万,占14.6%;视力残疾人为1.83万,占14.6%;精神残疾人为0.49万,占3.8%,其它综合残疾人为1.6万,占13%。

此外,还有麻风病、侏儒等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未统计在内。

按城镇与农村所处户籍划分,全市农村残疾人为9万,占72%,城镇残疾人为3.5万,占28%。

全市六个县市区残联均全部组建并对外开展工作联系,残联的社会地位、工作性质越来越被广大人们及社会组织所认可,各级残联办公无场所、机关职工无住房、残疾人活动无场地的“三无”现象得到了基本解决,做到了有牌子、有编制、有经费、有人员。

改变了残联工作“一穷二白”面貌,残疾人法制建设驶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作法1、以残疾人康复工作为龙头,全面完成各项康复任务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重点,涉及到残疾人千家万户。

全市各级残工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事业。

市残工委以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为主轴,以“复明工程”为重点,以“社区康复”为依托,使大批残疾人得到康复,全年共完成聋儿语训40名,培训聋儿家长35名,低视力配用助视器72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21名,训练智残儿童39名,对7500名精神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6%,显好率达67%,社会参与率56%,肇事率下降到0.2%,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5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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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调研
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 7月11日至19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xx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到X县、X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切实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共建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不断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教育、就业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全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市残联连续四年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优秀单位,志丹县、安塞区先后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吴起、X、甘泉等5个县区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员单位各司其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坚持依法行政,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定期
召开会议听取市残联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市残工委成员单位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在财政保障、精准脱贫、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市残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教育、人社、财政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xx 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方案》,全市形成了残疾人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形式多样,社会助残氛围浓厚。

市政府将《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列为“七五”普法重点。

一是利用助残日、特奥日等节点,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上街开展宣传。

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公益助残、志愿者捐赠等公益活动,五年来社会各界累计捐赠资金、物资近4000万元,受益残疾人3万多人次。

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全社会扶残助残、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健全,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按照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残疾人工作组织机构,完成了市县乡残联换届,选优配强了残联领导班子,配备了专职人员,特别是为社区、村级残协聘任了专职委员,落实了各级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强化工作队伍管理考核,解决了有人干事、有人管事、有阵地办事的问题。

(四)扩大有效供给,公共服务不断强化。

一是康复体系日益健全。

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突出精准服务,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加强康复服务阵地建设,先后建成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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