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民法简答题试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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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同等学力法学真题答案及解析

2022年同等学力法学真题答案及解析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研究生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法学试卷答案及解析一、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50分。

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种以上选项是对旳旳,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请在答题卡上将对旳旳字母涂黑)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旳地位平等”这一法律原则属于()A.公理性原则B.政策性原则C.社会原则D.专门法律原则【答案】AC【解析】像当事人民事活动地位平等,是各国民事法律普遍确立旳原则、固然是是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常因时、因地、因国家而不同(像国内旳筹划生育原则是典型旳一时性旳、政策性原则),故A当选,B不当选;法律味道不浓旳原则一般是社会原则,法律味道很浓旳如法治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自身还带“法”旳字样)是专门法律原则,故C当选,D不当选。

2.国内规范性法律文献系统化旳方式涉及()A.制定单行法律B.编篡法典C.进行法律汇编D.授权立法【答案】BC【解析】规范性法律文献系统化旳措施有法律清理、法典编纂、法律汇编。

可见,BC当选。

3.某房产公司向客户发售房产旳法律行为应属于()A.要式行为B.积极行为C.表意行为D.事实行为【答案】ABC【解析】发售房产之合同法律行为,必须采书面形式,故为要式行为,故A当选;本案固然应是积极旳作为行为,而不是悲观旳不作为行为,故B当选;该行为是以意思表达为要件旳行为,是表意行为,不是非表意行为(即事实行为),故C当选,D不当选。

4.法律义务不同于道德义务,两者旳区别重要在于()A.法律义务是由国家意志决定旳B.法律义务旳内容最后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旳制约C.法律义务旳实既有国家法律保障D.法律义务体现为义务人做出或克制某种行为旳必要性【答案】AC【解析】法律义务之于道德义务旳区别,重要有法律义务是国家意志旳体现,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旳,故AC当选。

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最后都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旳制约,都体现为义务人做出或克制某种行为旳必要性,因此,BD不是其区别点(而是其相似点),故不选。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1、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B.国家强制力在法的每一环节都是直接暴力介入C.从终极意义上来讲,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最后一道防线D.只有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其他社会规范都没有强制性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______。

A.部门规章B.自治条例C.村规民约D.地方性法规3、根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依意思产生,法律行为分为______。

A.表意行为与无效行为B.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C.表意行为与要式行为D.表意行为与消极行为4、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的司法解释的是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四条的解释》B.《刑法修正案(九)》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的意见(试行)》5、关于不诉免责,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不诉免责意味着行为人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B.所有的违法行为,只要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提出控告或起诉,国家就不追究责任C.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民事违法行为都实行不诉免责D.在我国,所有刑事违法行为都不适用不诉免责6、西周借贷契约在当时不称为______。

A.傅别B.质剂C.书契D.合同7、首次将《刑名》置于律首的法典是______。

A.《九章律》B.《开皇律》C.《北齐律》D.《魏律》8、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______。

A.《北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周律》9、明代对于“化外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______。

A.一律适用明朝律法B.适用其本国法C.不适用明朝律法D.依被告原则10、清末诉讼制度改革,引进西方诉讼审判制度,诉讼程序上实行______。

A.四级三审制B.四级二审制C.三级二审制D.三级三审制11、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包括______。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2024年全国统考真题(含答案解析)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2024年全国统考真题(含答案解析)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1、根据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执行解释2、以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为标准,可将法律行为分为()A.积极行为B.消极行为C.要式行为D.非要式行为3、下列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部委规章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A.法律规范B.权利主体C.因果关系D.法律事实5、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基本方式有()A.法律平等地分配法律责任B.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C.法律把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D.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6、西周的“三刺之法”具体指的是()A.讯群臣D.讯万民7、传统帝制朝代的中央司法机关有()A.尚书省B.廷尉C.大理寺D.刑部8、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具体措施()A.将墨刑改为笞二百B.将斩左趾改为徒刑三年C.将斩右趾改为弃市D.将劓刑改为笞五百9、宋代的司法改革具体措施有()A.折杖法B.刺配C.凌迟D.发遣10、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内容有()A.主张司法独立B.试行律师制度C.禁止刑讯D.试行审判公开及陪审制度1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C.选举国家监察委主任D.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12、国务院的职权包括管理()A.国防建设事务D.体育工作13、依宪法规定,审计署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对审计署行使职权进行干涉的主体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最高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法院D.个人14、《宪法》序言的五个文明分别有()A.物质文明B.政治文明C.精神文明D.生态文明15、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年满十八周岁C.受过高中以上教育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16、我国刑法采用的溯及力原则是()A.从旧B.从轻C.从旧兼从轻D.从新兼从轻17、下列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A.犯罪时未满16周岁的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犯贪污罪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D.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18、刑法规定的时效类型是()A.追诉时效B.行刑时效19、下列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有()A.冒名顶替罪B.伪造货币罪C.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D.危险驾驶罪20、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A.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B.从事高空、井下作业C.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D.从事贩毒、卖淫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劳动21、下列可以做保证人的是()A.某自然人B.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C.某公立医院D.某公司的子公司22、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A.祖父母B.父母C.子女D.兄弟姐妹23、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A.诉讼时效期间全过程B.诉讼时效期间前6个月C.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90天24、下列哪些情况下,个人或者单位可以请求宣布商标无效的()A.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B.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C.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D.带有民族歧视的25、以下属于邻接权有()A.表演者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B.出版者对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具有专有权C.将自己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D.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原则2、乞鞫3、单一制4、合同诈骗罪5、代位继承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2、清末的领事裁判权3、我国宪法的修改方式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论述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2、论述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参考答案与解析一、不定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ABC解析: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的不同,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故选ABC。

2021同等学力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1同等学力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1年同等学力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回忆版)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至少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的要求,多选、少选或错选,该小题不得分)1、我国法律制度对于国家经济建设的作用表现在()A.确认基本经济制度B.完善财产保护C.保障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D.调整经济关系、发展生产力1、ABCD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丁法与经济的基本理论出发,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关系,理解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1)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1)确认基本经济制度,2)完善财产保护制度,3)保障市场经济建设。

(2)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1)法律为市场提供了充分的权利和自由,2)法律为市场提供了受限的政府,3)法律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秩序。

(3)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

2、依据法律概念涉及的法律事实要素,法律概念分为()A.涉人概念B.涉事概念C.涉物概念D.交又概念2、ABC法律概念的分类:涉人概念、涉事概念和涉物概念。

依照法律概念所涉及的法律事实要素的类别,可以把法律概念区分为涉人概念、涉事概念以及涉物概念三大类。

3、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A.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B.司法平等原则C.司法效率原则D.司法责任原则3、ABD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2)司法平等原则,(3)司法责任原则(4)司法公正原则。

4、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保护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属于()A.调整性规则B.保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禁止性规则4、AD调整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调整性规则就是直接体现法对社会关系调整职能的规则,包括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规定主体不得做出一定行为,即规定主体的消极的不作为义务,它禁止主体做出某种行为,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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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考试试题一、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硕士专业课程的是:A. 法律学B. 经济法学C.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D. 民事诉讼法学2. 以下哪个法律角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被重视?A. 公正角度B. 人权角度C. 经济角度D. 社会角度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对方法律权益B. 合同的内容违法,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C. 合同的订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上述答案均正确4. 以下哪种处罚属于刑事处罚?A. 民事罚款B. 行政罚款C. 社会工作D. 有期徒刑5. 某公司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下列哪个机构可以介入调解?A. 人民法院B.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C. 人民代表大会D. 国家行政机构二、简答题1. 请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答: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五个环节。

起诉是原告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受理是指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理是指法院对涉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同时进行辩论和质证;判决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决定,判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执行是指法院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判决的落实和实效。

2. 请简述合同法中的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答:合同法中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种: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履行原合同。

违约金是合同另有约定,约定违约方应支付的金额;赔偿损失是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履行原合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原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3. 请简述中国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中国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犯罪结果,但认为犯罪结果不会发生,或者不在意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民商法部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民商法部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民商法部分)2000年一、填空10.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和期待权。

二、判断5.自然人的身体受到他人伤害,在一年内未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对其该项权利即不再予以保护。

()三、单项选择1.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A.不利后果B.否定性评价C.特殊义务D.强制措施10.(),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任何时间B.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头6个月C.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D.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0天四、多项选择9.专利权的客体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A.药品B.集成电路布局设计C.产品外观设计D.药品10.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A.债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C.林木D.储蓄存款五、名词解释4.意外事件5.代为继承六、简答题4.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界限七、论述题2.试论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参考答案一、填空10.答案:既得权解析:既得权和期待权这是按权利是否现实取得划分的,既得权是指已经取得并能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期待权是指因法律要件未充分具备而尚未取得的权利。

二、判断5.答案:对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超过诉讼时效,即变为自然债权债务,法律不再予以保护。

三、单项选择1.答案:A 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10.答案:C解析: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止时间。

我国《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故选 C。

四、多项选择9.答案:AC 解析:考查专利权的授予范围,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D 项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范畴,B 项属于授予著作权的对象。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民法》练习题及答案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民法》练习题及答案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民法》练习题及答案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这个月底就要开考了,大家的备考工作准备的如何了呢?下面YJBYS店铺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关于法学综合《民法》练习题及答案,欢迎参考练习,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1、《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008年判断题)2、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应按如下顺序确定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008年不定式选择题)(2003年判断题)3、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2006年判断题)4、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2003年填空题)5、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2003年填空题)6、法人(2004年名词解释):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2008年不定式选择题)8企业法人有限责任(2008名词解释):法人的财产有限责任,是债务与责任相分离的一种现象。

9、其主要特征在于:首先,法人独自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其债务不能转移与国家、创立人、其他法人或法人成员。

其次,法人以自己的所有或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如果法人的独立财产是由其成员出资形成的,那么法人的成员也仅以其出资的财产承担清偿法人债务的责任。

10、吊销营业执照,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当属行政处罚范畴。

同等学力民法简答题试卷(附答案)

同等学力民法简答题试卷(附答案)

xx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考试卷简答题一、民法上的请求权体系答:1、概念:民法上的请求权是近代民法理论发展的产物,最早由德国法学家提出。

民法上的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一般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身份权请求权。

民法上的请求权体系是指基于民法上的请求权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意义:民法上的请求权连接着实体法和程序法,既可作为实体权利行使也可作为独立权利行使。

民法上的请求权的体系构建,有利于整合权利与诉讼时效关系,有利于明确权利保护具体途径,有利于研究民法法律问题。

3、构建:按不同标准可建构不同的请求权体系。

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原理为理论基础,可以将民法上的请求权分为原权利请求权和救济权请求权,而物权请求权则属于救济权。

将债权请求权和债权救济权请求权归入债权体系,绝对权的救济权请求权归入侵权行为体系,加上原权利请求权和救济权请求权,可以构成民法上的请求权体系。

二、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答:1、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构成要件:⑴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首要要件,指行为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⑵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核心要件,指意思表示应当自由、无误、没有瑕疵。

否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

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是本质要件,指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

3、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构成要件:特殊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还应当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构成要件。

比如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的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有效。

三、公序良俗原则的作用答:1、概念: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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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考试卷简答题一、民法上的请求权体系答:1、概念:民法上的请求权是近代民法理论发展的产物,最早由德国法学家提出。

民法上的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一般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身份权请求权。

民法上的请求权体系是指基于民法上的请求权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意义:民法上的请求权连接着实体法和程序法,既可作为实体权利行使也可作为独立权利行使。

民法上的请求权的体系构建,有利于整合权利与诉讼时效关系,有利于明确权利保护具体途径,有利于研究民法法律问题。

3、构建:按不同标准可建构不同的请求权体系。

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原理为理论基础,可以将民法上的请求权分为原权利请求权和救济权请求权,而物权请求权则属于救济权。

将债权请求权和债权救济权请求权归入债权体系,绝对权的救济权请求权归入侵权行为体系,加上原权利请求权和救济权请求权,可以构成民法上的请求权体系。

二、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答:1、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构成要件:⑴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首要要件,指行为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⑵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核心要件,指意思表示应当自由、无误、没有瑕疵。

否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

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是本质要件,指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

3、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构成要件:特殊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还应当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构成要件。

比如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的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有效。

三、公序良俗原则的作用答:1、概念: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2、作用:⑴公序良俗原则能够完善法律内容,有立法与解释法律的作用。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的重要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是制定、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和依据。

⑵公序良俗原则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

首先,在法律规定不明及无规定情况下,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成为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其次,国家通过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制定相应的民事法律法规,将其上升为强行法规后对社会成员产生有普遍性的强制约束力。

⑶公序良俗原则为法官提供了审判准则。

从审判过程来看,法官可以依照公序良俗原则判断某一案件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达到个案的正义,并通过判决使之具有法律强制性。

从法律稳定性上来看,公序良俗原则能够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为法官提供了自由裁量权的价值指导。

公序良俗原则是所有法律体系的重要原则,兼有道德性规范和法律性规范的双重特点,不但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道德,也是中国立法的价值追求。

公序良俗原则符合市场经济的交易需求,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四、民法的法律渊源答:民法的法律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

我国民法的法律渊源司主要有以下几种:1、制定法(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

宪法中的作为民事法律所依据的原则和规定,既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也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2)《民法总则》及民事单行法。

《民法总则》处于指导和核心地位。

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等民事单行法,也是重要的民法渊源之一。

(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但其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的民事规范。

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能在制定者管辖的行政区域内有效。

(5)规章中的民事规范。

(6)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

(7)我国政府签署并经人大批准的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

2、习惯。

习惯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交易中形成的经常性做法。

《民法总则》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法》允许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的歧义条款。

论述题一、论意思自治原则答:1、意思自治原则的起源:意思自治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普遍的原则。

这一原则来源于16世纪法国的理查世·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他主张契约应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习惯,法院也应推定当事人意欲适用什么习惯于契约的实质要件和效力。

2、关于意思自治原则的学说:对于意思自治原则,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

有的学者认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有的学者认为意思自治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

德国将意思自治称为“私法自治”,法国称为“意思自治”,日本称为“法律行为自由”。

3、意思自治原则概念: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意思自治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法干预。

这个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意思自治主体自愿达成的协议优先于法律适用;二是意思自治主体仅对意思自治的行为负责。

4、意思自治原则的特点:意思自治原则的核心是尊重当事人意志。

意思自治特点在于:一是私法自由,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当事人有自由协议的权利;二是意思自治应当以法秩序为前提,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三是强调当事人的主体性,体现当事人意志自由;四是意思自由需要通过法律行为来实现。

5、意思自治原则的意义:意思自治原则体现了私权神圣和当事人身份平等性,赋予了当事人意思自由的权利,要求当事人为意思自治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意思自治肯定了个人权益,体现了对个人生命、自由、财产的保护和尊重,丰富了民法理念基础,是经济活动的有效手段。

6、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时应注意:意思自治是有限制的,即以法秩序为前提,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时,同时保护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7、我国《民法总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民法总则》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这是对我国立法、司法过程中“意思自治”实践的总结和提升。

《民法总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强化,有助于明确民事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

为完善代理制度、监护制度等民事法律制度提供了基础。

二、论法人制度的价值答:1、法人制度的概述:法人制度是民事主体制度中重要部分,在民法上,法人被认为具有主体地位,最核心的理由是法人在权利能力上具有独立性。

法人制度可最早追溯到罗马法对社团的规定。

《德国民法典》立法首创使用“法人”的概念,明确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团体,可以赋予权利能力,使之成为民事主体。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所谓法人,是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对于法人的本质,在学理上主要存在法人拟制说和法人实在说。

法人拟制说主张法人不具有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经过法律拟制后成为法律主体。

法人否定说认为法人因不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否定法人。

2、认识法人制度的价值,就要分析法人不同于自然人的特征:首先,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作为组织而客观存在,不是生命体;其次,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符合法律规定方能成立是其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再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目的在于使其能够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最后,法人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国法律有不同规定。

我国规定法人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责任范围应当以其所拥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法人的成员和其他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3、基于上述法人的特征,我们可以看出法人制度价值的所在:(1)法人制度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简单的商品经济和合伙方式不利于资本大规模集中和大规模经营。

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生产规模日益扩大,法人制度应运而生。

法人制度使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在法律上拥有独立人格,像自然人一样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符合经济发展趋势。

(2)法人制度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法人财产区别于股东个人财产。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散股东的投资风险,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又能激发人们的投资积极性。

交通、房地产等需要大量资本的大型项目,如果只由个人经营,可能难以完成;如果通过公司运营,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本,则可能短期内就可完成。

(3)法人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治理。

法人制度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是先进的公司治理模式,结束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无序竞争。

公司通过建立高效有序的法人治理制度,能够提高公司自身的竞争力。

托拉斯、康采恩、辛迪加等垄断企业集团的出现,曾经对于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4)法人制度落实了公民在宪法上的结社权。

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归属于某个群体,是人类自然而然的社会需求。

法人制度有利于整合社会人群,满足人们结社的愿望,防止个人主义膨胀。

4、《民法总则》完善了法人制度,最重要的突破和创新是法人的分类概念和体系,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民法总则》对于法人制度的规定,回应了中国现实生活的迫切需求,既体现了法人制度价值的立法理性,又保持了我国法人制度立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论无权代理行为答:1、概念:无权代理行为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无权代理的构成以代理为前提,这要求无权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作出代理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分为狭义无权代理行为与广义无权代理行为2、行为人无代理权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形:一是行为人自始无代理权;二是行为人享有代理权但超越代理权;三是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继续做出代理行为。

3、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一旦发生,则发生以下法律后果:(1)被代理人有追认权。

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行为自始有效。

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的,应当视为同意。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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