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 ())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4 1 )
• 4 •
1
总则
1. 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 23 ) Alarming on monitoring …………………………………( 25 ) Data processing and information feedback
……………( 28)
8
9
Appendix A
Daily report on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and vertical displacement
………………………………………………(11)
Surroundings around building excavation …………………(1 3)
……(1 6)
6
Monitoring methods and preC1S lO n requirements 6. 1 6. 2 6.3 6. 4 6. 5
本规范共有 9 章和 7 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 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山东省建设厅负责日常管理,济南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一、前言建筑基坑工程是指为了建造建筑物而在土地上挖掘坑,然后在坑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工程。
在建筑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规模、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减少因施工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建议对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监测,该文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二、监测内容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地面沉降、地下水位、土体应力状态、基坑变形、周边建筑物变形、周边环境变化等。
监测内容应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保证基坑工程施工安全。
三、监测方式建筑基坑工程监测的方式包括:物理监测、数值模拟、人工观察等。
(一)物理监测1.地面沉降监测:使用基准点进行水准测量,以得到地表沉降变化的数据。
2.地下水位监测:通过安装水位计来测量水位的变化。
3.土体应力状态监测:可使用应变计、围压计等监测工具,来测量土体内部的应力状态。
4.基坑变形监测:通过安装位移计、倾斜计等工具,来监测基坑内部的变形情况。
5.周边建筑物变形监测:通过安装位移计、倾斜计、挠度计和应变计等监测工具,来测量周边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6.周边环境变化监测:通过气象测量、废气排放监测等手段,来监测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
(二)数值模拟利用有限元、有限差分、有限体积等数值模拟方法,对基坑工程进行预测分析,以掌握土体内应力、变形和沉降等情况。
(三)人工观察对基坑工程进行人工观察,如检查基础开挖的深度、开挖的墙面是否光滑等情况。
四、监测周期建筑基坑工程的监测周期应根据工程的施工周期、地质地形以及周边建筑环境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可设置为日监测、周监测和月监测。
五、报表输出针对监测内容,应及时产生相应的监测报表,如《地表沉降监测报告》、《地下水位监测报告》、《土体应力状态监测报告》、《基坑变形监测报告》、《周边建筑物变形监测报告》等。
六、结论以上是一份简单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希望相关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监测操作,以保证基坑工程施工安全。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2 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
5.2.10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
2 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测点。在竖向布置上,测点间距宜为2~5m,测点下部宜密;
3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2 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 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3.0.5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3 基 本 规 定
3.0.1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程监测技术规范》《建筑基坑⼯程监测技术规范》⼀、单选题1、开挖深度⼤于等于(A)的基坑应实施基坑⼯程监测。
A、5mB、6mC、7mD、8m2、基坑⼯程施⼯前,应有(C)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程实施现场监测。
A、涉及⽅B、勘探⽅C、建设⽅D、施⼯⽅3、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B)应布置监测点。
A、中部、端部B、中部、阳⾓C、端部、阳⾓D、端部、阴⾓4、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平间距不宜⼤于(C)A、10mB、15mC、20mD、25m5、⽤测斜仪观测深层⽔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置在⼟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于基坑开挖深度的(C)A、0.5倍B、1倍C、1.5倍D、2倍6、围护墙竖直⽅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B)A、1m-3mB、2m-4mC、3m-5mD、4m-6m7、钢⽀撑的监测截⾯宜选择在两⽀点间(B)部位或⽀撑的端头。
A、1/2B、1/3C、1/4D、1/58、每层锚杆的内⼒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A)根A、3根B、4根C、5根D、6根9、基坑外地下⽔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D)A、10m-30mB、20m-40mC、30m-50mD、20m-50m10、⽔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位或最低允许地下⽔位之下(C)。
A、1m-3mB、2m-4mC、3m-5mD、4m-6m11、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C)A、0.15mm/mB、0.2mm/mC、0.25mm/mD、0.3mm/m12、开挖深度为6⽶的⼀级基坑,现场进⾏检测的频率为(A)A、1次/1dB、1次/2dC、2次/1dD、3次/1d13、⼀级基坑⼟钉墙顶部⽔平位移累计绝对值超过(C)应进⾏报警。
A、20mmB、25mmC、30mmD、15mm14、⼀级基坑⼟钉墙顶部⽔平位移的变化速率超过(D)应进⾏报警。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完整版202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GB50497-2019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提供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的依据,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
对于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红黏土、冻土、盐渍土以及高灵敏性软土等特殊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工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开展监测工作。
1.0.3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基坑building excavation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简称基坑。
2.0.2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excavation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基坑周围可能受基坑影响的或可能影响基坑的既有建(构)筑物、设施、管线、道路、岩土体及水系等的统称。
2.0.3基坑工程监测monitoring of excavation engineering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采用仪器量测、现场巡视等手段和方法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变化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实施的定期或连续巡查、量测、监视以及数据采集、分析、反馈活动。
2.0.4岩体基坑rock mass excavation岩石出露地面或岩体上覆盖少量土的基坑。
2.0.5土岩组合基坑soil-rock combinational excavation开挖深度范围内上部为土体,下部为岩体,需要考虑土体对支护结构稳定影响的基坑。
2.0.6基坑设计安全等级design safety grade of excavation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确定的基坑安全等级。
2.0.7支护结构bracing and retaining structure为保证基坑开挖和地下结构的施工安全以及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进行支挡、加固的一种结构体系,包括围护墙和支撑(或拉锚)体系。
各边坡规范监测技术要求

(不适用岩石边坡)
测点布置在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一级边坡施工期间1天一次或2天一次
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
测点布置符合GB50026和GB50497要求
加固施工初期,监测宜每天一次,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监测时间及频率。
各边坡规范对边坡监测的技术要求
规范名称
技术要求
测点布设
监测频率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间距不宜大于20m,土钉墙、重力式挡墙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15m,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
基坑向下开挖期间,监测不应少于每天一次,直至开挖停止后连续三天的监测数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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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不适用岩石边坡测点布置在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一次或2天一次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测点布置符合gb50026和gb50497要求加固施工初期监测宜每天一次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监测时间及频欢迎下载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监测时间和频数可根据设计要求、边坡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一级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应少于2年。
建筑边坡支护技术规范DB50-5018-2001
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一般情况下可每周观测一次,切坡急剧阶段可3-5天观测一次。
一级边坡应作长期观测,在竣工后的观测时间不应少于三年。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说明

专业资料整理分享XXXX城市广场基坑工程监测方案XXXX检测中心2011年4月目录目录 (1)1 监测依据 (2)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 (2)3 监测的具体措施 (7)4 监测周期和频率 (9)5 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要求与精度要求 (11)6 监测报警 (11)8 资料成果提交 (13)1 监测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8、设计单位的要求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监测的目的:受工程地质条件、临近建筑物的结构性能、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基坑在开挖及维护期间,必须采用信息施工法进行施工。
根据相关规范和支护设计要求,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如下:1.基坑坑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测点布置:沿基坑坑顶设置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布点。
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点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具体监测布置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议使用基康BGK-2800-GSDM全球星位移测量系统。
我们只需确定要监测的点,并且在测点上建立固定装置,该固定装置尽量不受干扰,将接收器放置在不同测点记录观测前后的数值,对比算出水平及垂直位移量。
测点数目不限。
建议测点建立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桩或者钢管,安装基面>300mm直径的方台或者平台,量程不限。
2.周边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测点布置:沿基坑坑顶外侧设置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布点。
建议在基坑的外围各周边均布置2~10个监测点,间距20-50m,在基坑开挖一周前埋设测斜管,并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基坑的水平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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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2009-1-18 发布2009-9-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3)4 监测项目 (5)4.1 一般规定 (5)4.3 巡视检查 (6)5 监测点布置 (6)5.1 一般规定 (6)5.3 周边环境 (8)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8)6.1 一般规定 (8)6.2 水平位移监测 (9)6.3 竖向位移监测 (9)6.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0)6.5 倾斜监测 (11)6.6裂缝监测 (11)6.7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11)6.8土压力监测 (11)6.9孔隙水压力监测 (12)6.10地下水位监测 (12)6.11 锚杆拉力监测 (12)6.12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12)7 监测频率 (12)8监测报警 (14)9 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15)9.1一般规定 (15)9.2 当日报表 (16)9.3 阶段性监测报告 (16)9.4总结报告 (16)附录A 墙(坡)顶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 (17)附录B 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 (18)附录C 桩、墙体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检测日报表样表 (19)附录D 支撑轴力、拉锚拉力监测日报表样表 (20)附录E 地下水水位、墙后地表沉降、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样表 (21)附录F 巡视监测日报表样表 (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GB50497-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7.0.4(1、2、3、4、5、6、7、8、9、10)、8.0.1、8.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基坑工程监测的专项国家级标准,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保证基坑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要技术法规之一。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
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
2.0.4 围护墙retaining structure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
2.0.5 支撑bracing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
2.0.6 锚杆anchor bar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的受拉杆件。
2.0.7 冠梁top beam设置在围护墙顶部的连梁。
2.0.8 监测点monitoring point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2.0.9 监测频率frequency of monitoring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0.10 监测报警值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
用以判断监测对象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
3 基本规定3.0.1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3.0.4 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2 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3 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3.0.5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3.0.6 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 进一步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2. 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3. 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
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4. 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对应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0.7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1. 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2. 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3. 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5. 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3.0.8 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
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3.0.9 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3.0.10 基坑工程监测不应影响监测对象的结构安全、妨碍其正常使用。
3.0.11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1.基坑工程监测方案;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3.阶段性监测报告;4.监测总结报告。
3.0.12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接受委托;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3.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4.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5.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6.现场监测;7.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8.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9.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1 支护结构;2 相关的自然环境;3 施工工况;4 地下水状况;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6 周围建(构)筑物;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8 周围重要的道路;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
4.2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4.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3 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4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5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4.3.6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5 监测点布置5.1 一般规定5.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5.1.2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5.1.3 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5.1.4 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
5.1.5 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
5.2 基坑及支护结构5.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5.2.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