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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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的发生及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综合有力、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紧急处置管理体系,保障职工和病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群体性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1、成立处置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及报告

(1) 根据食物中毒事故的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较大食物中毒事故和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死亡人数1人以上。

②较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31-100人。

④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少于30人(包括30人)。

(2) 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①责任报告科室: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科室。

②责任报告人:发生食物中毒科室的负责人、医务人员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③报告内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科室、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疑食物、处理情况、报告人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

④报告时限:一次中毒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或总值班。即最早发现食物中毒的科室或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或总值班,由后者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应急处理程序:

(1) 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人停止用餐。

(2) 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发现有5人以上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院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职工和病人紧急集中急诊科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人数较多,情况紧急,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协调有关科室和部门的抢

救。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①责令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②由公共卫生科立即向市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③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食品留样和可疑食物,职工或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领导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④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职工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中毒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⑤总务科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⑥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⑦对中毒食物的处理: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即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渚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

可用漂白粉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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