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的通报

合集下载

关于系统内员工因酒后驾驶被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关于系统内员工因酒后驾驶被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关于系统内员工因酒后驾驶被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各级党委: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模范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好本系统良好形象,现将近年来系统内员工因酒后驾驶被处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自201X年起至今,全系统共10X名员工因酒后驾驶受到处理,其中酒驾行为X起,醉驾行为XX起。

被处理人员中党员X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X人,中层管理人员X人。

因醉驾被判拘役(含缓刑)X人。

因酒驾醉驾给予党纪处分X人(另有X人待处理)、政纪处分X人(另有X人待处理),其中给予岗位降职处理X人,解除劳动合同X人。

以上通报中的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自律意识缺失,酒后违规驾驶,置自身及他人安危于不顾,给个人、家庭和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严重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酒后驾车行为绝不是小事小节,是触犯法律、违反纪律的行为,必然受到法律惩处和纪律处分。

目前,系统内员工酒驾醉驾行为仍时有发生,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不鲜见。

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牢纪法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安全文明驾车,远离酒驾醉驾。

春节将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易发高发。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校正思想坐标,守初心,严自律,知行止。

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凡涉及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速从严从重处理,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确保全系统渡过一个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202X年2月X日。

国企员工酒驾通报流程

国企员工酒驾通报流程

国企员工酒驾通报流程国企员工酒驾通报流程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确保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不受损害,以及维护社会的交通秩序。

下面是国企员工酒驾通报流程的简述:1.发现员工酒驾情况:如果有人发现员工酒驾的行为,应立即进行通报。

通报可以由其他员工、上级领导、安全保卫部门或者企业的监控摄像头等途径发现。

2.积极采取措施:一旦发现员工酒驾情况,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员工继续驾驶车辆,以免引发危险事故。

可以通过电话劝阻、找亲朋好友帮助接送员工等方式。

3.通报相关部门:企业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如安全保卫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通报应包括员工的基本情况、酒驾行为的详细描述以及发现酒驾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4.调查核实:相关部门接到通报后,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可以通过与员工核实、查阅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等方式来确认员工是否酒驾。

5.记录员工违规情况:经核实确认员工酒驾行为后,企业应在员工档案中进行记录,记录员工的违规行为以备日后参考。

6.处理员工违规行为: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酒驾行为进行处理,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7.教育培训:在处理员工的违规行为后,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对酒驾行为的认识和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

8.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企业应加强对员工酒驾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总的来说,国企员工酒驾通报流程要求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员工酒驾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员工行为,记录员工违规情况并进行相应处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这样可以保障员工的安全,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有助于社会交通秩序的维护。

纪工委通报酒驾简报范文

纪工委通报酒驾简报范文

纪工委通报酒驾简报范文
纪工委通报酒驾简报
各位同事:
近日,我们得到了一条让人痛心的消息——我单位一位同事因酒后驾驶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

经过初步调查,我们发现该同事违反了公司的交通安全规定,且在事故发生时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5月1日晚上11时
地点:XX市XX区XX街XXX号附近
事故经过:当时,该同事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酒驾导致操作不当,与前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该同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同时对其他车辆和行人也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事故责任:经过警方的调查,确定该同事饮酒驾驶车辆属实,且酒精含量超过了法定标准。

根据我单位的交通安全规定,该同事明知饮酒后还驾车,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安全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事故后果:此次事故导致该同事受伤,经送医治疗后病情稳定。

同时,该同事由于涉嫌饮酒驾驶,目前已被警方依法拘留,案
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对于此次事故,我们要郑重对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同时,我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同事。

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慎重驾驶,切实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特此通报。

纪工委
日期:2022年5月2日。

晚宴禁止酒后开车通知

晚宴禁止酒后开车通知

晚宴禁止酒后开车通知
尊敬的各位嘉宾:
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能够莅临参加今晚的晚宴,我们非常高兴能够与您共度美好时光。

在此之前,我们希望向大家提醒一项重要事项:晚宴结束后,切勿酒后开车。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交活动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与此同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给我们的生活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您的出行安全,我们特此发出此次通知。

酒后驾驶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任行为。

饮酒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反应能力和驾驶技巧,会导致疲劳驾驶、视线模糊、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每年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确保您的出行安全,我们提供以下几种替代方案,供您选择:
1. 出行代步工具:我们为您提供了停车位,并可协助安排专车接送服务,确保您安全回家。

2. 拼车出行:如果您与朋友或同事一起参加晚宴,可以互相照应,共同安排出行。

拼车不仅可以减少车辆数量,还能增加交流和减少环境污染。

3. 预订出租车:提前预订一辆出租车,确保您能够安全、便捷地回家。

我们衷心希望各位能够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安全出行倡议。

保障生命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的底线。

请大家珍惜自己的生命,更要尊重他人的生命。

晚宴结束后,请不要酒后开车,选择安全出行方式,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光临,祝愿您度过一个愉快而安全的晚宴!
谢谢!。

酒驾通告模板

酒驾通告模板

酒驾通告模板酒后驾车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不仅是对法律违反,更重要的是会对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酒驾通告,供大家参考!酒驾通告范文一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针对今年在我镇发生的酒驾案件有所增加的情况,为切实遏制酒驾案件的发生,增加党员的守法意识,现将今年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酒驾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镇共有7名党员因酒后、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6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党纪处理。

1 人为企业法人代表、1人为村条线干部,5名为普通党员。

我们身边的有些党员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已经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

案例(一),顾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4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费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5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

还有个别党员严重醉酒状态时还在开车,置自身及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触犯刑律,身陷囹圄。

案例(三),程某某,某村党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程某某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同时为严肃党纪,对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给予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对醉驾、酒驾的处理1、对醉驾的处理。

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要处于拘役。

教师涉及酒驾问题的警示通报学习简报

教师涉及酒驾问题的警示通报学习简报

教师酒驾通报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现将近期1起教师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xx中学教师王X酒驾问题2019年9月23日晚,王X饮酒后(经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75mg/100ml)驾驶浙Jxxxxx小型轿车行驶,被正在设卡值勤的交警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王X身为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x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给予xx中学校长警示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
当前,我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重振临海教育雄风,广大教师是主力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尤为重要、刻不容缓。

全市广大教职工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远离酒局、酒驾,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忘初心,爱岗敬业,严守纪律规定。

各学校要全面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两抓年”活动,正风肃纪,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将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四大工程”,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师德师风等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关于酒驾的通报_通报_

关于酒驾的通报_通报_

关于酒驾的通报酒后驾车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不仅是对法律违反,更重要的是会对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酒驾的通报,供大家参考!酒驾的通报范文篇一各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各镇(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监察室(科),县纪委监察局各工作室、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20xx年以来,我县共有37名党员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触犯刑律,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xx名,科级干部5名。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数量也相对较多。

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储,男,1971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10月任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20xx年7月17日,储祥柏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xx年6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储祥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xx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储祥柏开除党籍处分。

周,男,1954年2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雅周镇人代会副主席、副主任科员。

20xx年10月25日,周正东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xx年7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周正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xx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周正东开除党籍处分。

顾,男,1953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先后任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20xx年7月23日,顾世银酒后驾驶汽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xx年2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顾世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员工犯错通报酒驾逃逸公文

员工犯错通报酒驾逃逸公文

员工犯错通报酒驾逃逸公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公司日前发生了一起员工涉嫌酒驾逃逸的事件,经过公司调查核实,事实属实。

现将事件通报如下:
事件发生于MM 月DD 日晚,当时公司员工小张在下班后有饮酒行为,之后驾车离开公司,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并未及时停车留下联系方式,而是选择逃逸现场。

公司对此十分重视,立即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并于MM 月DD 日将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其职务。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安全宣传,确保所有员工充分认识到道德和安全的重要性,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及受到此事件影响的群众表示诚挚的歉意。

我们也希望,此事件可以作为我们公司员工警醒,引以为戒,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谢谢。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
MM 月 DD 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酒驾的通报酒后驾车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不仅是对法律违反,更重要的是会对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酒驾的通报,供大家参考!关于部分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理情况的通报各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各镇(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监察室(科),县纪委监察局各工作室、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012年以来,我县共有37名党员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触犯刑律,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3名,科级干部5名。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数量也相对较多。

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储祥柏,男,1971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0月任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2012年7月17日,储祥柏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13年6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储祥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储祥柏开除党籍处分。

周正东,男,1954年2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雅周镇人代会副主席、副主任科员。

2012年10月25日,周正东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13年7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周正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周正东开除党籍处分。

顾世银,男,1953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先后任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3年7月23日,顾世银酒后驾驶汽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14年2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顾世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5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顾世银开除党籍处分。

胡友明,男,1964年12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学文化,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10月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4年2月19日,胡友明酒后驾驶轿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14年5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胡友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6月,县纪委决定给予胡友明开除党籍处分。

许甲某,男,1958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南莫镇人武部长、副主任科员。

2013年5月,许甲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13年5月,海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6月,县纪委对许甲某饮酒驾车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许乙某,男,1955年5月生,汉族,海安县人,高中文化,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老坝港镇人大副主席、老坝港滨海新区副主任科员。

2013年2月,许乙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2013年2月,海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6月,县纪委对许乙某饮酒驾车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案件的发生,说明我县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法律,我行我素,铤而走险,最终触犯了党纪国法。

此类案件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现就严禁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学习,增强法制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飙车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并规定:在道路上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增强自身法纪观念。

二、认清危害,算好得失大账。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甚至会丢掉工作,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严重损害。

醉酒驾驶机动车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

党员干部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广大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算好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遵章守纪,克服侥幸心理。

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案件来看,导致酒驾、醉驾最主要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自我纵容心理。

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认为酒后驾车是“小节”问题,或者认为未必会被查获等侥幸心理,最终造成了不良影响甚至产生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深刻。

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法律、纪律“底线”,坚决消除特权意识和侥幸心理。

四、转变作风,严守自律规定。

少数党员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这些同志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放松自我约束。

当前,全县上下正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共海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14年7月28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针对今年在我镇发生的酒驾案件有所增加的情况,为切实遏制酒驾案件的发生,增加党员的守法意识,现将今年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酒驾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镇共有7名党员因酒后、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6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党纪处理。

1 人为企业法人代表、1人为村条线干部,5名为普通党员。

我们身边的有些党员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已经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

案例(一),顾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4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费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5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

还有个别党员严重醉酒状态时还在开车,置自身及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触犯刑律,身陷囹圄。

案例(三),程某某,某村党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程某某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同时为严肃党纪,对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给予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对醉驾、酒驾的处理1、对醉驾的处理。

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要处于拘役。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于拘役的中共党员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醉驾或酒驾处拘役以上刑罚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对酒驾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要处于罚款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管单位工作人员酒驾后受到公安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

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纪律规定,严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克服侥幸心理,严禁酒后驾车。

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01*年11月13日各直属单位:酒后驾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上级三令五申,对酒后驾车行为予以明令禁止。

市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目前这一规定尚未得到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年前离岗人员)、××办公室××五位同志,因酒后驾车被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现对这五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三位在岗人员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和本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格。

希望广大职工要引以为戒,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有关交通法规和纪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充分认识酒后驾车危害,严格自警自律。

酒后驾车会降低驾驶人员的协调能力,分散注意力,还会产生盲目自信,产生视觉和听觉虚幻。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有关,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

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其危害触目惊心,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酒后驾车酿成事故的,其社会影响更恶劣。

现行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较为严厉,但仍有一些人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决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二、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杜绝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孤独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