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方案
2016年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6年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加快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为保证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推进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依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1、继续推进2015年度省级5个重点示范村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是加强七都镇黄河村黄泥坦中心村、大演乡新火村新火移民新村、仙寓镇源头村联溪中心村、丁香镇梓桐村桂村中心村、矶滩乡洪墩村洪墩移民新村项目建设,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同时推进市级建设中心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2、推进2016年度省级4个重点示范村项目建设,主要是大演乡新火村泮巷古村落、新农村严家古村落、仙寓镇占坡村河东古村落和南源村南源中心村,完成项目编制、预算和建设工作。
3、推进5个美丽乡镇建设,主要是七都镇、仙寓镇、小河镇、丁香镇、矶滩乡,完成集镇建成区和所在中心村的治脏、治乱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配套。
4、推进县级批复的9个一般中心村项目建设,主要是仁里镇缘溪村黄岩中心村、七都镇三甲村三甲高双元中心村、七都镇七井村邱村中心村、横渡镇河西村油纸街中心村、仙寓镇竹溪村幸福和平中心村、小河镇栗阳村栗阳中心村、丁香镇红桃村黄坑中心村、丁香镇石泉村大屋中心村、矶滩乡太胜村风火坑里中心村,完成项目编制、预算,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的针对我国乡村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为了全面提升乡村环境整体素质和居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乡村垃圾、污水处理等问题,提升乡村整体卫生水平。
3、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全面推行,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美丽乡村的氛围。
4、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监督,确保乡村环境卫生水平持续提升。
5、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推动乡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
6、加强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乡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报告,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三、实施方案1、成立乡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力度开展垃圾清理、废弃物回收等工作。
3、加强对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多渠道传播乡村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5、建立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环境指标监测评估,及时掌握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进展情况。
四、预期效果1、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整体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乡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3、乡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率有所提高。
4、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提高了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工作保障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居民参与的作用,形成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合力。
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村屯环境整治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
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环境整治目标。
我们的首要目标是改善村屯环境,提高农民居住和生产条件,使农村成为宜居宜业的地方。
具体目标包括,改善村庄道路硬化率,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改善村庄饮水水质,完善村庄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改善农村卫生设施条件等。
二、环境整治措施。
1. 加强村庄硬化道路建设。
通过对村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提高道路质量,改善交通条件,方便农民出行和物资运输。
2. 加强村庄绿化建设。
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增加绿化植被,美化村庄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农民居住舒适度。
3. 改善村庄饮水水质。
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村庄饮水水源,提升饮水水质,确保农民饮水安全。
4. 完善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垃圾处理站点,加强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处理率,保持村庄环境整洁。
5. 提升农村卫生设施条件。
加强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设施覆盖率,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三、环境整治保障。
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村屯环境整治的资金支持,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村屯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鼓励农民参与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环境整治效果评估。
对环境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弥补不足,不断完善村屯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村屯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农村环境变得更加美好,让农民生活变得更加幸福。
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保护)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保护)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为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山东省 1.2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和保障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29号)文件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了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三级网络建设试点三部分内容。
2016年安排全省16个市(青岛市除外),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财政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生态示范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三级网络示范及秸秆禁烧综合试点三个方面,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对省定贫困村予以重点倾斜。
2016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涉及全省16个市(青岛市除外),安排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省级财政资金15000万元。
主要项目占用资金如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0000万元(其中各市资金83701万元,省财政直管县1630万元),生态示范建设资金1000万元(其中各市资金920万元,省财政直管县80万元),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三级网络示范及秸秆禁烧综合试点资金4000万元(其中包括淄博市金山食品项目及瓦力蚯蚓养殖项目、烟台市牟平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项目和潍坊市青州秸秆焚烧项目,共4个项目)。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部分: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7市以外的9市(不含青岛市,下同)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
全省潍坊、淄博、德州、烟台等9个地市45个县(市、区)安排省级财政资金8370万元,荣成市、安丘市、高青县等8个省财政直管县(市)分配资金163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财政资金合计10000万元。
(2)生态示范建设部分:对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的6个县(市、区)和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要求的50个乡镇进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态示范成果巩固和提高所需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工程,以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支出等,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和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支出。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2016年10月21日在监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上县财政局负责人 xxx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方案(草案)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4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预算为117000万元,支出预算为389690万元,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01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5245万元,支出预算为55245万元。
会后,因六个方面的原因,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一是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省财政根据中央调整增值税、原营业税与地方的分享比例,重新核定县市返还和上解基数。
我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的88000万元调整为80190万元,调减7810万元。
二是省财政厅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额度,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227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债转贷资金应纳入县级预算管理,需在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支出中作相应调整。
三是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我县存量债务债券99420万元。
四是兑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政策,当年需增加预算支出3995万元。
五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及体制改革等原因,需增加县本级预算支出9083万元。
六是截止9月底,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列县级专项预算支出45854万元。
上述六个方面引起的收支变化,根据《预算法》、《监督法》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调整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一、2016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鄂财预发[2016]27号)和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洪湖拆围资金)的通知》(荆财预字[2016]331号)中明确的使用范围和重点,转贷给我县的227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精准扶贫及灾后重建县级配套资金3698万元。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31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十二五”时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
粮食连年高位增产,实现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扭转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态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民生保障水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实践证明,党的“三农”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亿万农民是衷心拥护的。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又必须加快破解各种难题。
一方面,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成为全党共识,为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汇聚强大推动力;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带来持续牵引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为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增添巨大带动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为农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驱动力;农村各项改革全面展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源动力。
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背景下,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是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在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背景下,如何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赢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是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
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不松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6.12.22•【字号】青环发〔2016〕426号•【施行日期】2016.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6〕426号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为全面总结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成效,做好下一阶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定于12月下旬起组织开展2008年以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评估工作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5日,共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21日至25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指标和工作内容。
(二)现场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5日):查阅项目档案,收集资料,并采取现场调研、问卷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告编制阶段(2017年1月16日至25日):整理汇总资料,编制完成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和组织形式(一)评估内容。
评估范围为2008年以来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主要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运行长效机制建设和运行效果、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二)组织形式。
此次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由省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估政府采购入围单位青海瑞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主要评估任务,环境保护部环境环境规划院专家参与指导,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州(市)、县(区、市)环保部门做好配合。
(三)评估方法:评估工中作将调阅全部项目档案,并随机抽取八个州(市)各50%以上的项目县(区、市)现场调查,其中每县入村入户调查不少于5个村庄,重点调查各年度类型多、投资大的项目村,并根据评估指标逐项打分,综合评定项目实施绩效。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有关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有关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2.29•【字号】鄂环办〔2016〕43号•【施行日期】2016.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湖北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有关意见的通知鄂环办〔2016〕4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切实履行部门责任,有序开展贫困县环境保护类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环保行业扶贫和贫困县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性省委十届六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明确要求到2019年全省建档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指导全省开展贫困县资金整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我省贫困地区大多处于江河上游、湖库水系源头、农牧交错地带,生态地位极为重要,生态系统又十分脆弱,一旦受到破坏,就很难修复,将会威胁地区生态安全。
习总书记强调,“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
”全省环保系统特别是贫困县(区)环保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结合贫困地区生态特性、保护重点,积极主动谋划区域扶贫攻坚和生态环保规划,牢牢守住生态环保红线。
要深刻认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激活和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实现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并重,全力推动贫困地区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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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文件依据
(一)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意见》(郴办字〔2013〕18号)。
(二)郴州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郴州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郴考办发〔2016〕2号)。
(三)市政府办《郴州市西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考核办法》(郴政办函〔2015〕201号)
三、奖补范围
(一)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300万元。
2016年安排重点民生实事村100个,每个3万元。
(二)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144万元。
按照市领导整合资金要求,对西河沿线48个村进行奖补,每个村3万元。
(三)人居环境整治村556万元。
择优奖补面上整治村185个,每个村3万元。
四、奖补条件
(一)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奖补条件
按《郴州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郴考办
发〔2016〕2号)完成实事项目建设任务。
(二)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奖补条件
按《郴州市西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考核办法》(郴政办函〔2015〕201号)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人居环境整治村奖补条件
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上述三个方面不重复奖补。
五、奖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上报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名单,按要求分类填报《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奖补申报表》。
(二)验收复核
1、市统筹办组织人员对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进行验收,对申请奖补的人居环境整治村进行现场复核。
2、根据验收或现场复核提出农村环境整治村奖补名单。
(三)研究审定
1、将农村环境整治村奖补名单与市财政局进行会审。
2、将农村环境整治奖补名单报市农委党组研究审定。
3、将农村环境整治奖补名单报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
4、与市财政局衔接,发文下拨奖补资金。
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村奖补申报表
注:类别分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人居环境整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