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8个法律要点-(附2020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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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案件法律条文规定(3篇)

租房案件法律条文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租房案件,是指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在我国,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其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以下是租房案件法律条文规定的详细内容。

二、房屋租赁合同1. 定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 合同成立条件:(1)出租人应当是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依法取得房屋租赁权的单位或者个人;(2)承租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设施等;(2)租赁期限;(3)租金及支付方式;(4)房屋的维修责任;(5)租赁期满后的处理;(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方式。

4. 合同效力:(1)租赁合同依法成立,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2)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当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3)租赁合同依法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办理。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1. 诉讼时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当事人可以就纠纷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仲裁: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院审理程序:(1)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2)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3)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证据交换、庭审调查、辩论等;(4)判决: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应当载明判决理由和依据。

四、房屋租赁合同解除1. 合同解除条件:(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的20个法律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的20个法律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的20个法律要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以下是20个需要注意的法律要点:1.合同订立:租赁合同应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愿订立,并由合法的当事人签署。

双方必须具备订立合同的法律行为能力。

3.租金:合同应明确约定租金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金、利息等条款。

4.租期:合同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起止时间,并应注明租赁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式。

5.房屋状况:合同应详细描述出租房屋的状况,包括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状况、设备设施等。

6.维修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维修房屋和设备时的责任和义务。

7.房屋用途:合同应明确约定承租方使用房屋的用途,是否可以进行商业活动、办公等。

8.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额等。

9.租赁登记:在一些地区,租赁合同需要进行登记。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登记责任和费用承担方式。

10.续租和转租:合同应明确约定续租和转租的方式、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和手续。

11.房屋保险:合同中可以约定承租方是否需要购买房屋保险,并明确责任和费用承担。

12.退租事宜:合同应明确约定退租的程序、期限以及承租方应该恢复房屋原状的要求和责任。

13.迁出费用:合同应明确约定承租方搬迁时的清洁费用、押金退还等事宜。

14.损坏赔偿:合同应约定房屋和设备遭受损坏时的维修责任和赔偿金额。

15.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法院诉讼等。

16.法律适用: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受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管辖。

17.合同解除:合同应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18.不可抗力:合同应明确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

19.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是否可以将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0.补充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其他重要的补充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个法律要点(送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个法律要点(送范本)

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案件20个法律要点(送最新范本)1、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协议效力,其次是解除协议,还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等。

2、房屋租赁协议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状况主要有:(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协议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协议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协议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依据有关*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协议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依据有关批准内容*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协议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商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3、司法实践中,主见解除协议的状况和协议效力纠纷的数量相近,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主见解除协议的比例也相近。

出租人主见解除协议的主要缘由为承租人未经同意违法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等。

承租人主见解除协议的主要缘由为出租人交付房屋不符合规定、出租人未协作办理消防或验收手续、承租人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缘由等。

4、在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见违约金的,各方应当在协议中有明确的商定,否则当事人只能依据有关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而未能主见违约金。

依据司法实践,在承租方违约的状况下,法院应充份考虑出租方的损失和承租方为违约所支付的成本,租赁保证金作为已经事先支付的费用,应当考虑到守约方违约损失的计算之中,酌情减免承租人应担当的违约金数额。

当然假如租赁保证金数额过高,守约方违约损失已经弥补,且出租方对协议解除也有过错的,法院会酌情判令出租人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

5、租期及押金纠纷。

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

房屋租赁法律规范汇编范本

房屋租赁法律规范汇编范本

房屋租赁法律规范汇编范本在现代社会,房屋租赁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经济活动。

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

以下是对这些法律规范的一个较为全面的汇编。

一、合同订立方面1、书面形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这意味着,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因为缺乏明确的约定而导致双方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2、合同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租赁双方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6)租赁期限;(7)房屋交付和返还的时间、方式;(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租金相关规定1、租金支付租客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如果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2、租金调整在租赁期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租金进行调整。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的条款,出租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3、逾期支付租金租客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出租方可以要求租客支付逾期利息。

三、押金规定1、押金数额押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租金数额。

2、押金退还租赁期满,租客没有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应当如数退还押金。

如果租客存在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剩余押金。

四、维修义务1、出租方的维修义务出租方应当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020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合同范本)

2020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合同范本)

2020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合同范本)一、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

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但租赁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人和承租人却经常忽视已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二、注意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出租时的法律规定。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根据以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一般也是出租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出租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

如果出租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其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对于已抵押的房屋,如果抵押权人代表国家利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且未书面通知承租人的,租赁行为因损害国家利益而属无效(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明文规定)。

房屋租赁范本及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范本及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范本及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号码: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合同:第一条租赁物及租赁地址1.1 出租方同意将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 房屋的面积、格局和装修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2.2 若乙方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意愿,甲方应在一个月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为每月(或每季度、每半年、每年)支付(具体金额)人民币。

3.2 承租方应在每月的(几号)之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3 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未支付租金金额的(逾期天数%)。

第四条使用权及维护责任4.1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合法使用房屋的权利。

4.2 承租方应保持房屋的清洁卫生,并承担日常维护修缮的责任,确保不损坏房屋和配套设施。

4.3 若承租方对房屋或配套设施造成损坏,应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提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具体金额)作为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协议的其他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费用的(具体金额)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解除6.1 若甲方、乙方一方出现以下情况,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一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 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合同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签订书面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官台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模板

法官台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模板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代表原告(甲方)在此提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本案涉及原告与被告(乙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告主张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现将案情陈述如下:一、案情概述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月1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XX 市XX区XX街道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期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合同中明确了租金、押金、维修责任等条款。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租金和押金,并搬入房屋居住。

二、争议事实与理由在租赁期间,原告发现被告有以下违约行为:1.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自2019年7月起,被告开始拖欠租金,至今未支付。

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2.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被告在租赁期间,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且用于非法用途,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3. 被告在合同到期后,未能按照约定搬离房屋。

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占用原告的房屋,拒绝返还。

基于以上事实,原告提出如下请求:1. 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2. 被告支付欠缴的租金、滞纳金以及原告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3.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证据1. 《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2. 租金支付记录;3. 原告与被告的沟通录音;4. 房屋转租合同及其附件;5. 第三方非法用途的证据;6. 被告占用房屋的证据。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第七百四十八条;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敬礼!原告(甲方):代理人:年月日。

房屋租赁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房屋租赁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双方于2020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需在每月1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合同还约定,乙在租赁期间需遵守以下条款:1.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3.不得转租房屋;4.租赁期满后,乙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地退还给甲。

2021年5月,乙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并与甲协商解除合同。

甲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双方因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甲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二、法律分析1. 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乙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租赁合同,不属于上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因此,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 违约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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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8个法律要点-律师修订版(附2020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0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合同效力,其次是解除合同,还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等。

02房屋租赁合同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03司法实践中,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和合同效力纠纷的数量相近,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比例也相近。

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承租人未经同意违法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等。

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出租人交付房屋不符合规定、出租人未配合办理消防或验收手续、承租人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

04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当事人只能按照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而不能主张违约金。

根据司法实践,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应充分考虑出租方的损失和承租方为违约所支付的成本,租赁保证金作为已经事先支付的款项,应当考虑到守约方违约损失的计算之中,酌情减免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

当然如果租赁保证金数额过高,守约方违约损失已经弥补,且出租方对合同解除也有过错的,法院会酌情判令出租人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

05租期及押金纠纷。

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

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

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06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

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

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07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

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

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

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

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

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院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09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另外,如房屋可能拆迁,建议房屋租赁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10租赁房屋被烧毁是因为案外人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所致时,如果承租人对于租赁房屋被烧毁没有过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按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由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018)粤民再5号)11租赁合同约定案涉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不得用于合租及办公的,如果承租人将案涉房产地址注册为其公司的住所地,放置了办公设备的,应当认定承租人违约改变房屋用途。

((2017)粤民申5424号)12承租人转租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原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继续享有原合同的权利,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有所改变。

承租人作为第一承租人兼转租人,依约可继续享有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等权利。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16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一:对租赁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房屋的数量(合同约定租赁面积和实际租赁使用面积的误差,决定着租金的少退多不补。

)和质量(房屋租赁前后的状况,决定着交付房屋前后的修缮义务。

)约定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17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二:对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超负荷、掠夺性的任意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房屋的租赁状况堪忧,甚至无法继续合理使用。

比如承租者开设娱乐场所或者餐饮行业,通宵24小时营业,可能侵犯邻居的利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违约情形主要有:(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

实践中往往表现为迟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停水断电,道路不畅,场地不清,等等。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

租赁房屋的缺损虽然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但纠纷的发生却是频频出现。

(3)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

(4)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现状。

(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房屋变相转租、转让、变相合租等。

(6)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房屋,或拒不腾房。

(7)出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套取押金、保证金、转让费。

2020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附件:2020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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