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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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建筑工地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建筑工地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重污染天气下建筑工地环境安全,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建筑工地在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响应工作。

1.4 预案主旨本预案旨在指导建筑工地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污染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组织架构与职责2.1 组织架构建立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项目经理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职责分工- 项目经理: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挥。

- 环保部门:负责监测空气质量,评估污染程度,提出应急措施。

- 生产部门:负责调整施工计划,实施减排措施。

- 安监部门:负责现场安全监管,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 后勤部门:负责提供应急物资和保障生活需求。

3. 预警与监测3.1 预警分级根据环保部门监测数据,将重污染天气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

3.2 监测手段- 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

- 利用无人机、红外热像仪等设备,监测工地扬尘、排放情况。

4. 应急响应措施4.1 轻度污染天气- 加大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

- 减少土方作业,避免裸露土方。

- 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确保尾气达标。

4.2 中度污染天气- 实施错峰施工,减少作业时间。

- 暂停土方作业,覆盖裸露土方。

- 限制施工车辆出行,减少尾气排放。

4.3 重度污染天气- 全面暂停施工,封闭工地。

- 加强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 联系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同减排。

5. 应急物资与设备5.1 物资准备- 储备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 准备充足的洒水车、喷雾器等清洁设备。

- 配备救护车、消防车等应急车辆。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8•【字号】泰政办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8日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3 预防和预警4 应急响应5 后期处置6 应急保障7 附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泰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1.3.1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Ⅰ、Ⅱ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7)造成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1.引言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中颗粒物(PM2.5和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污染物浓度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一种天气状况。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相关部门会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本文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记述一份完整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

工作台账:重污染天气响应工作日期:2024年10月1日地点:市环境监测站工作内容:1.监测分析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加强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包括细颗粒物(PM2.5和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污染物的实时监测和分析。

2.预警发布根据监测数据,迅速进行预警发布,通报重污染天气的情况和影响,并向公众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

3.应急响应级别设定根据监测数据和气象条件,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4.停工停产措施根据应急响应级别,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实施停工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5.交通限行措施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实施交通限行措施,限制机动车辆行驶,减少排放的尾气污染。

6.燃煤控制措施加大燃煤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不正常运行的燃煤锅炉进行整治,并停止燃煤供暖。

7.工地扬尘治理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8.公众教育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引导公众合理利用防护用品,减少对污染物的暴露。

9.紧急救援准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社区监测和响应加强社区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报告重污染天气情况,组织社区居民采取防护措施,做好突发状况的处置。

11.工作总结与评估3.结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是指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各相关部门按照预定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行监测、预警发布、应急响应级别设定、停工停产措施、交通限行措施等工作的记录。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预案体系(五)工作原则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二)机构职责三、预警预报(一)风险评估(二)预警分级(三)监测预报(四)预警发布(五)预警解除与调整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二)应急响应启动(三)应急响应措施(四)应急响应终止(五)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二)经费保障(三)物资保障(四)预报能力保障(五)信息联络保障六、信息发布(一)应急预案发布(二)预警信息发布七、应急演练八、预案管理(一)预案宣传(二)预案培训(三)预案备案(四)预案修订条件九、责任追究十、附则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四)预案体系。

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省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部门专项实施方案)。

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应急预案)、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市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市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轮产、错峰运输和错峰生产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减排操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健全完善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办法》《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因沙尘和臭氧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强化节能减排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属地管理,区域联动。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多方联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合作。

全省开展重点区域应急联动,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保障启动区域联动时,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

科学预警,分级响应。

完善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网络,实行相关部门会商机制,加强科学分析研判。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设置,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措施,快速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通过各种通信手段、传播媒介等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

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县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等要求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级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应对。

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本预案执行。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或即将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需要成立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县级指挥部成员由宣传、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资规、港航、海事、交警、气象、镇(街道)、供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县级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跨县级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

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参与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及总结评估,为重污染天气应急提供技术支撑和对策建议。

三、监测与预警(一)监测与预报。

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有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气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每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测。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日AQI可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计算。

按照空气污染程度、持续时间等,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工程项目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工程项目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 《工程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6. 国家和地方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制定和实施的预防和应急响应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1)组长:项目负责人(2)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环保负责人(3)成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预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和施工班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 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1)主任:项目环保负责人(2)成员:项目环保管理员、施工班组环保员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部门和施工班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预防措施1. 施工现场管理(1)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减少施工面积;(2)设置围挡,减少扬尘;(3)施工道路硬化,定期洒水;(4)采用封闭式物料堆场,防止物料飞扬;(5)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机械设备管理(1)选用低排放、高效能的机械设备;(2)定期检查机械设备排放情况,确保排放达标;(3)加强设备维护,降低排放。

3. 施工工艺优化(1)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少扬尘和废气排放;(2)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施工时间;(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

4. 人员培训(1)对施工人员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培训;(2)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

五、应急响应1. 预警(1)根据气象预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等,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预警信息;(2)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2. 应急响应措施(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2)减少或暂停施工,降低污染物排放;(3)加强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4)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请求支持。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最新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最新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最新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年修订版)〉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XX省〈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有关工作的函》《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定义《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日AQI大于200,或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或O3日最大8小时浓度大于215微克每立方米的大气污染。

1.4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按照《预案》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适用于本地区的重污染天气具体应急实施方案。

1.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污染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属地管理,联防联控。

明确各级ZF、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

各级ZF、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协调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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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DTASJ2017-1726-00 采购人:泰安市环保局(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公章)
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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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格式,如采购项目有规范制式合同的可选择使用制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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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要求”由使用者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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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如有修改或建议,可向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馈。

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时,使用者应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2.1总则 (5)
2.2采购文件 (11)
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3)
2.4供应商应当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6)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以及地点 (16)
2.6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废标 (17)
2.7纪律和监督 (22)
2.8质疑与投诉 (23)
第三章评审办法 (24)
3.1初步评审 (25)
3.2谈判 (25)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25)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 (26)
4.1签订合同 (26)
4.2追加合同金额 (26)
4.3质量与验收 (26)
4.4合同主要条款 (27)
第五章提供服务的期限及地点 (30)
5.1服务期限 (30)
5.2服务地点 (30)
5.3服务成果验收 (30)
5.4质量保证 (30)
5.5后续服务 (30)
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1)
6.1项目说明 (31)
6.2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31)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34)
7.1报价部分 (34)
7.2商务部分 (37)
7.3技术部分 (47)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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