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者:佚名来源: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是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一部署,在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具体实施编制的,本轮规划本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指导思想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相关原则制定本轮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并明确从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制,以规划为依据,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形成土地规划实施的政策机制等方面保障规划的实施。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正好处于涟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超常发展的时期,用地需求比较旺盛。
规划期内,如何保障有力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土地支撑,如何做到保障粮食安全,因此,编制好本轮规划,对全市未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规划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定效力。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本规划的修改调整须经批准机关审批。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综合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突出整体控制和区域统筹;围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合理确定全市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整治、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等规划目标;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努力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节指导思想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发展”的基本要求,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规划和控制,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201127095033)

A.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涟源市土地利用的要求,根据涟源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涟源市城乡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制定土地利用战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
《规划》以2005 年为基期年,2020 年为目标年,2010 年为近期目标年。
规划地域范围为涟源市所辖全部土地,总面积189493.40 公顷。
第一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基础、矿产资源和区位条件等方面的优势,强势推进工业化进程,以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导和带动作用,达到工业强市的目的。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切实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着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构建和谐社会。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到2010 年,预测全市总人口达到113.50 万,其中城镇人口42 万人,城市人口15.50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7%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 亿元,人均为10600 元左右,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16:48:36 。
规划到2020 年,预测全市总人口达到120 万,其中城镇人口57 万人,城市人口24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7.5%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0 亿元,人均为25800 元左右,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13:47:40 。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一、土地利用战略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要求,围绕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湖南省“一化三基”发展战略、以及涟源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三化,乘势而上,超常发展”战略,确定市域土地利用战略是: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工业化和城市化用地的综合效益,构筑“一点三轴”的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函[2011]97号
【发布部门】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22
【实施日期】2011.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贯彻实
施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函〔201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为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规划》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划》是指导我市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市加快实施“新型工业
化”,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融入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形势将更加严峻,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认真贯彻实施《规划》,对于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统筹全市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严格执行《规划》,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一)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全市城乡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各项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除法定情形。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9•【字号】常政办函[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整治和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作出的整体安排和统一部署。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调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主要依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统筹保护耕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对土地的需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与布局,统筹区域用地布局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统筹人的生存发展与环境的和谐友好,切实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2、以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为准则,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3、以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3+5”城市群(长株潭+岳常益娄衡)的发展战略,重点保障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用地需求;4、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坚持用地发展与改革的办法,解决土地利用问题。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1 引言 (1)1.1 规划修编背景 (1)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1.5 规划基数 (4)2 区域概况 (6)2.1 区位条件 (6)2.2 自然概况 (7)2.3 历史文化 (8)2.4 经济社会 (9)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7 耕地补充分析 (39)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7.2 耕地补充预测 (42)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8.1 耕地保有量 (43)8.2 基本农田保护 (46)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9.1 生态控制区 (47)9.2 关键节点 (47)9.3 区域景观格局 (48)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11 规划指标分解 (56)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附表 (68)1 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娄政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娄政办发〔20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规划》是指导我市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市加快实施“加速赶超”、“三基地(新型能源原材料基地、特色装备与制造业基地、文化与生态旅游休闲基地)一中心(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一枢纽(区域性交通枢纽)”战略,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融入“3+5”城市群,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形势将更加严峻,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对于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统筹全市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划》用地的意识和观念。
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实施动态评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措施,严格执行1.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规划》是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七星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编制目的 (1)二、规划编制任务 (1)三、规划编制依据 (1)四、规划编制期限 (2)五、规划编制范围 (2)六、规划效力与调整 (2)第二章镇域概况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3)一、镇域概况 (3)(一)自然地理条件 (3)(二)社会经济状况 (3)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3)(一)土地利用现状 (3)(二)土地利用特点 (5)(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5)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6)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6)二、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6)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调整 (7)一、农用地 (7)二、建设用地 (7)三、未利用地 (7)第五章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一、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8)(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8)(二)一般耕地区 (8)(三)一般农地区 (8)(四)林业用地区 (9)(五)城镇建设用地区 (9)(六)村镇建设用地区 (9)(七)村镇建设控制区 (10)(八)采矿用地区 (10)(九)其他用地区 (10)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一)允许建设区 (10)(二)有条件建设区 (11)(三)限制建设区 (11)第六章重点村镇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1)一、重点村镇用地 (11)(一)城镇用地 (11)(二)重点村镇用地 (11)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2)(一)交通项目用地 (12)(二)工业项目用地 (12)(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12)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目标、途径和措施 (12)一、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12)(一)土地整理 (12)(二)土地开发 (12)(三)土地复垦 (13)二、土地整治的途径 (13)三、土地整治实施措施 (13)第八章生态环境保护 (13)一、生态环境现状 (13)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3)第九章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14)一、保证规划的权威性................................................................................................... 14 二、发挥规划的指导性 (14)三、实施规划的措施 (14)前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建设,引导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制,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商州区等6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商州区等6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陕政函[2011]106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商州区等6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1〕106号)商洛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商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字〔2011〕9号)、《关于商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字〔2011〕11号)、《关于丹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字〔2011〕12号)、《关于柞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字〔2011〕13号)、《关于洛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字〔2011〕14号)和《关于山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字〔2011〕15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和柞水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期间,你市要督促各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关系,促进各县(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商州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6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0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06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2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
(二)洛南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2267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93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36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3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1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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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者:佚名来源: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是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一部署,在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具体实施编制的,本轮规划本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指导思想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相关原则制定本轮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并明确从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制,以规划为依据,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形成土地规划实施的政策机制等方面保障规划的实施。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正好处于涟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超常发展的时期,用地需求比较旺盛。
规划期内,如何保障有力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土地支撑,如何做到保障粮食安全,因此,编制好本轮规划,对全市未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规划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定效力。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本规划的修改调整须经批准机关审批。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综合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突出整体控制和区域统筹;围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合理确定全市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整治、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等规划目标;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努力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节指导思想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发展”的基本要求,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规划和控制,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要求,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协调“人与耕地”矛盾,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以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水平;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效引导和确定各业用地规模和布局;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五、坚持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的原则,综合运用土地资源和市场调节手段,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第四节期限本轮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五节范围本轮规划范围为全市境域内的全部土地,下辖17个镇、2个乡、1个街道办事处、2个林场,土地总面积为189493.40公顷。
第二章区域概况第一节行政区划与地理位置涟源市地处湖南省中部,隶属于娄底市,辖17个镇、2个乡、1个街道办事处,地理位置处于东经111°33′~112°02′与北纬27°27′~28°02′之间。
东邻娄星区、双峰县,南抵邵东县、新邵县,西接冷水江市、新化县,北靠安化县、宁乡县,南北最长65km,东西最宽40km,土地总面积189493.40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90%。
市域内有沪昆铁路横贯东西,洛湛铁路和上瑞高速公路潭邵段从东南部通过,207国道和规划的安邵高速(涟源段)纵贯南北,规划的娄新高速公路穿越东西,乡镇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
第二节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涟源市境内地形多样,以山地、丘陵分布最广。
地貌类型组合多样,其中山地占总面积的37.78%,丘陵占26.95%,岗地占25.10%,平原占10.17%。
涟源市属中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集中,无霜期长。
年平均气温为16.9℃,无霜期平均278天,降水量年均为1354mm。
境内森林资源比较丰富,2005年,森林覆盖率达36.38%,植物物种丰富。
涟源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自然和人文景观较为丰富。
境内有湄江国家地质公园、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中国龙山·华夏中药文化园,还有省历史文化名镇杨市镇和省历史文化名村三甲乡古村落群,旅游资源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市域成矿地质条件有利,矿产资源丰富。
全市已发现矿种25种(32亚种)、矿产地221处,其中8个矿种(10个亚种)76个矿产地探明了一定的资源储量。
煤、水泥用灰岩、溶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石、石膏为本市优势矿产,其中煤、冶金用白云岩的保有储量居娄底市内各县(市、区)之首,煤保有资源储量42862.35万吨,其中无烟煤27780.50万吨,烟煤15081.85万吨,产量居全省各县(市、区)之首,是全国百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
第三节社会经济概况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为110.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2.46万人,农村人口77.64万人,城市化率为29.44%。
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59.50亿元,同比增长16.86%,人均生产总值5404元,比上年增加747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8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2.3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3.34亿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之比为23:38:39。
全市财政总收入55872万元,同比增长23.05%。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609元,同比增长17.06%,农村居民纯收入2422元,同比增长14.35%。
固定资产投资继续攀高,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城镇化进程加快。
据统计,2005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5486万元,同比增长48.20%,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94828万元,同比增长73.50%。
第三章土地利用概况及潜力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89493.40公顷。
涟源市及各乡(镇、办)土地利用现状具体见附表1、附表2。
一、农用地2005年,农用地面积14865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45%。
其中,耕地面积为55019.96公顷,占农用地的37.01%;园地面积1771.50公顷,占农用地的1.19%;林地面积76892.92公顷,占农用地的51.73%;其它农用地14966.18公顷,占农用地的10.07%;没有牧草地。
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6350.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0%。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2793.5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6.50%(城市用地1300.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71%;建制镇用地1057.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64%;农村居民点用地19203.1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4.25%;采矿用地988.5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34%;独立建设用地243.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07%);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965.3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2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92.0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5%。
三、未利用地未利用地面积14491.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5%。
其中,水域面积为1590.71公顷,占未利用地的10.98%;滩涂沼泽面积为339.89公顷,占未利用地的2.35%;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561.28公顷,占未利用地的86.68%。
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开发程度较高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率为92.35%,高出全国26.35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水平为66.00%);土地垦殖率为29.04%,高出全国15.84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水平为13.20%)。
二、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全市城区土地投入产出率相对较高;市域南部和北部地区林地与旅游资源丰富,土地垦殖率相对较低。
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土地资源紧缺,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全市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为2.58亩,低于同时期全国和全省人均水平(同期全国为12.41亩/人、全省为4.74亩/人);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为0.75亩,低于同时期全国和全省人均水平(同期全国为1.40亩/人、全省为0.78亩/人);全市人口密度为581人/平方公里,高于同期全国和全省水平(同期全国为136人/平方公里、全省为299人/平方公里)。
二、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口与耕地矛盾突出人口逐年增多,耕地逐年减少,人均耕地占有量不断下降。
1996年全市人均耕地0.79亩,2000年下降到人均0.77亩,2005年下降到人均0.75亩。
三、城镇规模扩展迅速,用地结构有待优化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镇用地规模迅速扩展,由此导致建成区用地结构不够合理的现象出现。
主要体现在:城镇建筑总容积率不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较低。
四、土地利用行为不够规范,存在违法占地现象近年来,非农建设用地存在一些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现象。
违法用地行为的存在使得用地布局规划难以落实,从而导致城镇用地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难以优化配置。
五、农村居民人均用地标准偏高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达173.75平方米,超出了国家规划标准,其中伏口镇、渡头塘镇、安平镇、古塘乡、湄江镇和龙塘镇,人均建设用地分别高达249.93平方米/人、208.15平方米/人、236.97平方米/人、219.54平方米/人、229.04平方米/人和228.11平方米/人。
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滞后市域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较多。
由于大量采矿使矿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因采矿而破坏了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据不完全统计,绝大多数矿山基本上未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植被,复垦面积与因开采而破坏的面积相比,总的复垦率不到10%。
由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较高,技术难度较大,加上矿山企业多为小型企业,资金投入能力有限,故多年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相对滞后。
第四节土地利用潜力一、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2005年,全市存量建设用地总量为17.39公顷。
全市闲置建设用地面积9.06公顷,占全市存量建设用地总量的52.10%。
城区闲置建设用地分布有7.72公顷,占全市闲置土地总量的85.21%;其余1.34公顷分布于各乡镇办事处,主要为小城镇建设用地及乡镇个别单位建设用地,占闲置土地总量的14.79%。
全市空闲用地面积为7.25公顷,占全市存量建设用地总量的41.69%。
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为1.08公顷,占全市存量建设用地总量的6.21%。
对以上闲置、低效用地采取有效措施,即可提高利用水平,做到节约挖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