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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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关键举措之一。

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我有以下建议:一、明确集体林权的产权属性。

应明确集体林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产权属性,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

要建立健全的产权保护机制,保障集体林权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集体林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应建立集体林权的统一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加强对集体林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集体林权的有效实施。

三、完善集体林地的确权登记程序。

应推进集体林地的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所有集体林地都能够得到确权登记,解决集体林地的合法性和权益分配问题。

四、加强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应加强对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的集体林地保护体系,加强对非法砍伐、盗采、乱种乱挖等行为的监督和制止。

五、建立健全集体林地的收益分配机制。

应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林地收益分配机制,确保集体林地的收益能够合理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群众,提高其保护和管理的积极性。

六、加强集体林地的规划和利用。

应制定集体林地的规划和利用方案,合理划定集体林地的边界和用途,统筹考虑林业生产、生态保护和乡村发展等各方面的利益。

七、加强集体林地的生态修复和保护。

应加强对集体林地的生态修复和保护,采取合理的生态管理措施,提高林地的生态功能和价值。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群众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保护好集体林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我国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一定程度上得益于集体林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增长压力的增大,集体林地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管理失控、资源浪费、利益分配不公等。

因此,必须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提升其保护和管理能力,保障生态安全和村民利益。

本文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出如下阐述。

二、目标本次改革旨在完善现行集体林权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社会公正原则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三、主要措施1.建立集体林地法人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确定实体组织或法人作为集体林地的管理单位。

该单位有责任保护和管理集体林地,同时享有管理利益,其经营收益可按照法律进行分配。

2.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明确收益权和管理权分离原则,让集体林地管理单位成为集体林地经济利益的管理者,收益的分配要公平合理,协商机制逐渐向集体林地法人制度过渡。

3.建立集体林地的登记制度。

将现行的集体林地认定制度转变为登记制度,实现集体林地权属的确权和证明,便于集体林地管理和利益的合理分配。

4.加强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加强对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集体林地保护标准制度,完善森林部门与集体林地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

5.改革集体林地审批制度。

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农民集体自愿申请划拨、流转和经营集体林地权益,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农民增加收入和提高社会福利。

四、保障措施1.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知度,加强对农民意识形态的引导,形成社会各界支持改革的合力。

2.鼓励投资。

政府通过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集体林地投资,修复退耕还林地,提高林地质量和产能,同时培育集体林地产业,探索新的发展动力。

3.完善卫星遥感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完善的集体林地遥感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有关集体林地的信息,保障国家、社会和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林权制度是指国家对于林地使用和管理的所有权和承包权的分配、变更和保护的制度。

林权制度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针对当前林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一、强化林权保护1.建立健全林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制度,对所有林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林地所有者的权益,提高林地资源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加大对林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林权执法监管,严惩滥用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建立林地使用权流转市场,提供有偿使用林地的渠道,增加林地持有者的收益,激励林地持有者积极保护和经营林地。

二、优化林权承包制度1.推进林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制,根据不同类型的林地,制定不同的承包期限,避免长期承包权导致对林地资源的滥用和损耗。

2.完善林权承包权流转机制,允许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有能力和意愿管理的经营者,提高林地的经营效率和利用效益。

3.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发展林地经营合作社和林地经营企业,提高林地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

三、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与开发1.加强对林地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编制林地资源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林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确保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加大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力度,推动生态林业发展,培育新型经济林种,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3.加强林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林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水平,推动林业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四、加强林权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林权制度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全面推进林权制度的合力。

2.加强林权制度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林权制度的认识和支持度,推动林权制度在全社会的落地和深入实施。

3.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林权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林权制度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林权制度是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强化林权保护、优化林权承包制度、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与开发以及加强林权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可以实现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并为经济和生态的双重效益提供保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武春霞来源:《现代园艺·下半月园林版》 2017年第8期摘要:为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我国林业管理方面制度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传统集体林权管理方式进行全面改革,扫除滞约林业经济发展的障碍。

本文在分析我国集体林权管理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展开了论述,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问题;对策1 存在的问题1.1 “均山到户”政策未得到贯彻落实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均山到户是指每家每户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够分到相应数量的山,农民的任务就是将山有效经营,实现经济效益。

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多数农民注重山林的转让,而不是自主经营,最后的结果就是山林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农民只保留了自留山。

至此,均山到户政策的效果适得其反,没能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调动起来,集约经营的规模效应未能充分发挥,这将直接影响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1.2 林木资源的保护不到位目前,我国普遍存在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这是林业部门对林木资源保护不到位的体现。

当然林业部门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还有其他原因,产生这种现象不仅是某些农民在利益的驱使下发生的不良行为,更是那些在“均山到户”政策下,没有得到利益的农民进行打击报复的表现,农民的林业生产积极性和自觉保护林木资源的意识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给林业部门保护林木资源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1.3 林农组织化程度低集体林权改革的问题之一就是林权分散、不易组织。

均山到户政策使得山林的经营单位变小、变分散,不利于集中管理,政策法规的传达不能在基层中得到执行,林农合作经济组织没有起到集中人力、物力共同发展的作用,组织化程度低下,不利于资源、信息的共享、利用。

1.4 山林管理矛盾重重这方面的矛盾主要来自农民之间的山林经营管理权之争。

农民在进行山林转化时,没有经过正规的手续和程序,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完善的机制管理合同的签订与押金收放,最后往往导致出现山林经营权、管理权方面的法律纠纷,破坏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林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已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为了保护和管理好林业资源,逐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已经成为林业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

以下是我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一、提高集体林业经济效益当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提高集体林地经济效益,让广大林农从林业资源中得到更多的收益,提高其积极性、创造力和参与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加强对集体林业的扶持和引导,建立完善的集体林业产业体系,优化林区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的家庭收入水平,同时也要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现集体林地确权登记体系集体林地确权登记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重要举措。

通过集体林地确权登记,能够解决过去国家林业管理机构与地方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管理界限不清、权利归属不清等问题。

集体林地确权登记还可以为经济振兴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并且可以让集体林业变得更加可持续、稳定和有序。

三、推行集体林权产权化改革集体林权产权化改革是一个有远见的举措,旨在赋予集体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而这项权利将由农民和村委会共同享有。

为了将这项改革顺利地推行,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之间的协商机制,使集体林地变得与其他资产一样可以被市场化的交易。

四、加强集体林业生态保护加强集体林业生态保护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

在集体林地的管理和使用中,应当优先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避免非法采伐和滥用资源,以确保集体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集体林业市场化运作为了推动集体林业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建立规范运作的体制,注重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透明和公开,同时还要防止资本的非法获取,防止资本的非法参与和非法经营。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并实施科学监管,将会有助于促进集体林业的发展,和防止相关法规遭到损害。

六、完善集体林地信息化技术应用集体林地信息化技术应用,可以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信息化技术可以更好地整合林地资源,提高林地资源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3-10-26contents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背景及目标•林权集体制度改革方案内容•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步骤•林权集体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与措施•林权集体制度改革预期效果与影响目录01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背景及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恶化,林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通过改革来适应新形势、新需求。

林业发展的需要现有的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产权不明晰、经营效率低下等,需要进行改革以优化林业资源配置。

集体林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改革背景1改革目标23通过改革,使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更加明晰,提高林农的积极性。

明晰产权通过改革,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生产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林业发展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维护生态安全02林权集体制度改革方案内容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总结词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详细描述通过将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可以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责利,促进林业的多元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而言,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林地使用权则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分配给林业经营者使用,这样可以在保障集体所有权的同时,充分发挥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

总结词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林业经营者自愿联合形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目的是加强林业生产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实现林业生产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推动林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详细描述建立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总结词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详细描述在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保护和修复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集体林权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明确集体林权的界定、权益保护、林地流转等相关政策。

2. 推动产权确权登记:加强对集体林权的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明确林权的归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林权纠纷。

3. 完善林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林地流转市场,加强林地流转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建设,鼓励农民通过流转林地合理规模经营,增加农民家庭收入。

4. 加强林权管理机构建设:完善林权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林权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开展林权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集体林权资源综合配套改革机制,促进林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6.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林业经营管理能力。

7. 配套政策支持:制定一系列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包括财政资金扶持、金融支持、科技支撑等,提供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可以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随着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权确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但仍有不少地方存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林权制度的认知,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确保其顺利落地。

完善林权确权登记流程。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林权确权登记的效率,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加强林权流转市场建设。

要推动农村集体林权在市场上流转,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要完善林权交易体系,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市场,提供便利的交易平台和信息服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要加强林地流转的监管,防止买卖双方的不当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加强林业经营管理。

农村集体林权改革不仅仅是确权登记和流转,更需要加强林地的经营管理,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要加强对集体林地的保护,防止乱砍滥伐和环境污染,推动可持续经营。

要加强林业产业的培育,推动农村集体林权与农业、旅游、生态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

第五,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集体林权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各个层级,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

要加强对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几点是我针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的建议。

随着实践的推进和经验的积累,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但无论如何,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实现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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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议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政策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要真正实现兴林富民、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还必须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创新林业运行机制,完善林业政策措施,真正建立起支撑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是林改的两大目标,舞阳的县情林情决定了林改不可能短期内实现“一改就富、一改就绿”,还必须依靠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和推动来实现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在下步相关配套政策建设和完善工作中,我们建议:要强化一个体制建设、提高“三费”补助标准,完善五项配套政策。

强化化一个体制建设。

就是要强化林业管理体制,这次改革,不仅是对林地林权的改革,也是对政府管理职能自身的改革。

针对改革后产权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森林资源资本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新情况,政府部门应强化政策指导、行政执法、科技支撑、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

按照“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原则,加强县、乡林业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林业部门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建议设立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林权交易中心,为广大林农和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二要科学设置乡镇林业工作站。

林改之后,林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相当繁重,并且大量基础工作要靠乡镇林业工作站
来承担。

目前,我县乡镇林业管理站人员少、力量弱、装备差,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必须充实力量,强化职能。

建议以乡镇林地面积核定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要完善林业保障机制。

作为林业大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建议建立县森林防火专业队,扩充森林公安队伍,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引导林农和各类经营主体自觉承担管林护林责任,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等违法行为,守住不破坏生态的底线;四要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切实搞好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为农民经营林业、创业致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提高“三费”补助标准。

一是要提高造林补助标准。

国家现行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是每亩150-180元。

现在我县造林密度为每亩60株,一般使用速生杨苗木,市场价在每棵3元左右,购置苗木需要180元左右,当年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虫治病及其人力等费用在200以上,仅此费用已经达到380元;如果搞树种多样化栽植,例如使用椿树、楝树、泡桐、榆树、槐树等乡土树种,每亩苗木费用应在500元左右,总计费用在880元左右,如果使用绿化苗木造价会更高;同时如果搞规模造林,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每亩流转金在600元以上,规模经营者当年造林每亩投资在980-1480元之间。

与农作物投入相比,除去国家粮食直补外,当年造林每亩投入多出700元,因此我们认为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造林补助标准要按照“国家补助一点、集体扶持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办法,上级补助标准
应提高到每亩500元为宜。

二是要提高造林后期的林地补助标准。

造林当年,上级在造林费用上给予了经营者一定的补助。

但从第二年开始,造林者基本没有享受上级任何补助。

在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造林者为发展林业生态,已经做了大量的先期投入,有的可以说是倾尽了家财,迫切需要尽快见到效益。

而林业生产是一项长期事业,从造林到采伐,最短的时间也要在**年左右,在这期间,林农还要投入大量的管护、抚育费用。

同时,国家为保证粮食生产,每年都给予农民每亩不低于150的持续增加性补助,林农对只有投入不见收入非常困惑也不太平衡。

速生杨采伐期一般为**年,每亩采伐量应为10方左右,按现行木材市场每方1000元价格计算,每亩林木采伐收益为15000元,平均每年每亩收益为1000元,加上林下种养收益,平均每年每亩收益为1500元左右;与粮食生产相比,收益差距为100元左右,因此,上级应该对造林后期的林地实行逐年提高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以每亩100元为宜。

三是提高树种多样化补助标准。

当前,我县林种、树种单一,杨树占绝大多数,森林病虫害发生异常严重,每年不但要投入大量的防治资金,而且费时、费力,工作难度极大,在严重影响林业生态建设进程的同时,也给林农带来了一定损失。

唯一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整树种结构,实现树种和林木的多样化,以此增强树种的抗虫、抗病性。

就当前情况看,调整结构需要的乡土树种造林基价高、市场需求不大,林农接受难度大;近年来,我县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先后在莲花镇、太尉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以广玉兰为主集中开发农田林网15000亩,栽植广玉兰近10万株,由于长势
良好,销售价格高,受到林农欢迎。

但这些绿化树种价格一般在35-50元,林农造林成本负担太大;要调动林农栽植其它树种的积极性,除了我们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外,主要还是要对林农实行持久的补助政策,上级要设置林木多样化开发项目,可以按面积或栽植株数进行逐年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以每亩100元或每株1.5元为宜。

完善五项配套政策。

一是要完善林业保险政策。

林业保险的目的是降低林农风险,而当前保险体制下,林业保险存在保险单位单一、投保鉴定资质缺失办理投保难的问题,林农想投保而很难找到投保的单位。

对此,上级应该规范保险管理,尽快出台完善林业保险政策,满足林农投保需求;同时要坚持市场化运营机制,使保险事业按照商业化运营模式,广开林业投保渠道,让林农在投保中,有足够多的选择方式。

二是要完善育林基金征收政策。

育林基金的征收可以提高全民的护林绿化意识,可以对林业事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撑。

因此,要坚持征收政策上的稳定性,上级要降低育林基金专项资金的提成比例,更大程度的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基层的造林绿化事业中,实现取利于民、还利于民。

三是要完善林下经济发展政策。

开展立体经营,实现长短互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是发展林下经济的核心。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在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种养、促进以短养长中作了大量工作,在树小林木郁闭度小的造林前期,林下发展低杆高效作物;在树木长高郁闭度逐步增大的中后期,可以在林下发展种植、养殖业,全县已经发展林下种植4万多亩,发展林下养殖300多万只,先后出现了绿源养殖公司等一大批林下种养基地,发挥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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