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削加工余量标准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25EQY—19-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 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

说明:

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1.5

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0.5-0.8

4.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0.7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3.2

?I:园棒类:

(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

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1.6

?当D<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上加夹头量10-15。(2)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光洁度在▽以上,例如:外圆须磨加工的凹模,挡

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

(毫米)

当D<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

3.2

?Ⅱ:圆形锻件类(不需锻件图)

(1)不淬火钢表面粗糙度在▽以下无公差配合要求者,例如:固定板、退料板等。

(毫米)

注: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毛坯加工余量表(四)

Ⅲ:矩形锻件类:

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平面、端面磨削加工余量表(五)

一、平面

平面每面磨量

二、端面

端面每面磨量

注:

3.2

?本表适用于淬火零件,不淬火零件应适当减少20-40%

粗加工的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

如需磨两次的零件,其磨量应适当增加10-20%

环形工件磨削加工余量表(六)

注:

φ50以下,壁厚10以上者,或长度为100-300者,用上限

φ50-φ100,壁厚20以下者,或长度为200-500者,用上限

φ100以上者,壁厚30以下者,或长度为300-600者,用上限

6.4

?长度超过以上界线者,上限乘以系数1.3

加工粗糙度不低于▽,端面留磨量0.5

φ6以下小孔研磨量表(七)

注:

本表只适用于淬火件

1.6

?应按孔的最小极限尺寸来留研磨量

淬火前小孔需占铰粗糙度▽以上

当长度e小于15毫米时,表内数值应加大20-30%

导柱衬套磨削加工余量表(八)

镗孔加工余量表(九)

附注:当一次镗削时,加工余量应该是粗加工余量加工精加工余量。

磨削加工余量标准

磨削加工余量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25EQY—19-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 说明: 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 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I:园棒类: (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 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当D<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上加夹头量10-15。(2)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光洁度在▽以上,例如:外圆须磨加工的凹模, 挡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 (毫米) 当D<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 Ⅱ:圆形锻件类(不需锻件图) (1)不淬火钢表面粗糙度在▽以下无公差配合要求者,例如:固定板、退料板等。 (毫米) 注: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毛坯加工余量表(四) Ⅲ:矩形锻件类: 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平面、端面磨削加工余量表(五) 一、平面 平面每面磨量 二、端面 端面每面磨量 注: 本表适用于淬火零件,不淬火零件应适当减少20-40% 粗加工的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 如需磨两次的零件,其磨量应适当增加10-20% 环形工件磨削加工余量表(六)

加工余量参数表

附录三加工余量参数表 表 1 粗车、半精车外圆的加工余量(单位:mm) 注:加工带凸台的零件时,其加工余量要根据零件的全长和最大直径来确定。 表 2 精车外圆的加工余量(单位:mm) 1. 舍五入)。这时的粗车外圆的公差等级为14 级。 2. 决定加工余量用轴的长度计算与装夹方式有关。 3. 粗车外圆的公差带相当于h12~h13。

注:1. 在单件或小批生产时,本表的余量值应乘上系数,并化成一位小数,如×=,采用 (四 舍五入)。 2. 决定加工余量用轴的长度计算与装夹方式有关。

3. 磨前加工公差相当于h11。

表 4 精车端面的加工余量(单位:mm) 1. d 2. 表中的公差系指尺寸L 的公差。 表 5 磨端面的加工余量(单位:mm) 注: 1. 加工有台阶的轴时,每台阶的加工余量应根据该台阶的d 及零件的全长分别选用。 2. 表中的公差系指尺寸L 的公差。

加工孔 直 径 钻 用车刀 扩孔钻 粗铰 精铰 的直径 第一次 第二次 镗以后 3 - - - - 3H7 4 - - - - 4H7 5 - - - - 5H7 6 - - - - 6H7 8 - - - 8H7 10 - - - 10H7 12 - - 12H7 13 - - 13H7 14 - - 14H7 15 - - 15H7 16 - - 16H7 18 - - 18H7 20 - 20H7 22 - 22H7 24 - 24H7 25 - 25H7 26 - 26H7 28 - 28H7 30 28 30H7 32 32H7 35 35H7 38 38H7 40 40H7 42 42H7 45 45H7 48 48H7 50 50H7 60 30 60H7 70 30 70H7 80 30 80H7 90 30 - 90H7 100 30 - 100H7 120 30 - 120H7 140 30 - 140H7 160 30 - 160H7 180 30 - 180H7 注: 1. 在铸铁上加工直径到 15mm 的孔时,不用扩孔钻扩孔。 2. 在铸铁上加工直径为 30 到 32mm 的孔时,仅用直径为 28 与 30mm 的钻头钻一次。 3. 用磨削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 1- 23 查得。 4. 用金刚石细镗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 1-24 查得。 5. 如仅用一次铰孔,则铰孔的加工余量为本表中粗铰与精铰的加工余量总和。

磨削加工余量标准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25EQY—19-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 说明: 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 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I:园棒类:

(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 凸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当D<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上加夹头量10-15。 (2)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光洁度在▽以上,例如:外圆须磨加工的凹 模,挡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 (毫米)

当D<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 Ⅱ:圆形锻件类(不需锻件图) (1)不淬火钢表面粗糙度在▽以下无公差配合要求者,例如:固定板、退料板等。 (毫米)

注: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毛坯加工余量表(四) Ⅲ:矩形锻件类: 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平面、端面磨削加工余量表(五)

一、平面 平面每面磨量 二、端面 端面每面磨量

注: 本表适用于淬火零件,不淬火零件应适当减少20-40%粗加工的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 如需磨两次的零件,其磨量应适当增加10-20% 环形工件磨削加工余量表(六) 注: φ50以下,壁厚10以上者,或长度为100-300者,用上限 φ50-φ100,壁厚20以下者,或长度为200-500者,用上限φ100以上者,壁厚30以下者,或长度为300-600者,用上限 长度超过以上界线者,上限乘以系数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参考25EQY—19-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2.技术内容加工余量表(一)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平面长度平面宽度200以下平面宽度200以上 小于100 0.3 100-250 0.45 251-500 0.5 0.6 500-800 0.6 0.65 说明: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1.5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0.5-0.84.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0.7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I:园棒类:(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毫米)工件直径(D)工件长度L 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每件) <70 71-120 121-200 201-300 301-450 直径上加工余量 ≤32 1 2 2 3 4 5-10 33-60 2 3 3 4 5 4-6 61-100 3 4 4 4 5 4-6 101-200 4 5 5 5 6 4-6 当D<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上加夹头量10-15。(2)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光洁度在▽以上,例如:外圆须磨加工的凹模,挡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毫米)工件直径(D)工件长度L 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每件) <50 51-80 81-150 151-250 251-420 直径上加工余量 ≤15 3 3 4 4 5 5-10 16-32 3 4 4 5 6 5-10 33-60 4 4 5 6 6 5-8 61-100 5 5 5 6 7 5-8 101-200 6 6 6 7 7 5-8 当D<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15。毛坯加工余量表(三)Ⅱ:圆形锻件类(不需锻件图)(1)不淬火钢表面粗糙度在▽以下无公差配合要求者,例如:固定板、退料板等。(毫米)工件直径(D)工件长度L <10 11-20 21-45 46-100 101-250 直径上加工余量长度方向上余量 150-200 5 5 5 5 5 5 5 6 5 7 201-300 5 6 5 6 5 6 5 7 6 8 301-400 5 7 5 7 5 7 6 8 8 9 401-500 7 8 5 8 6 8 7 9 9 10 501-600 7 8 6 8 6 8 7 10 10 11 注: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毛坯加工余量表(四)Ⅲ:矩形锻件类: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工件直径(D)工件长度L ≤100 101-250 251-320 321-450 451-600 601-800 长度上加工余量2e 5 6 6 7 8 10 工件截面上加工余量(2a=2b) ≤10 4 4 5 5 6 6 11-25 4 4 5 5 6 6 26-50 4 5 5 6 7 7 51-100 5 5 6 7 7 7

机械加工余量等级大全【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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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余量标准汇总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汇总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25EQY —19-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 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 说明: 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1.5 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0.5-0.8 4.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0.7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I:园棒类: (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当D <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 上加夹头量10-15。 (2)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光洁度在▽以上,例如:外圆须磨加工的凹模,挡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 (毫米) 当D <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 (1) 以下无公差配合要求者,例如:固定板、退料板等。 (毫米)

注: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毛坯加工余量表(四) Ⅲ:矩形锻件类: 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平面、端面磨削加工余量表(五) 一、平面 平面每面磨量

二、端面 端面每面磨量 注: 20-40% 粗加工的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 如需磨两次的零件,其磨量应适当增加10-20% 环形工件磨削加工余量表(六)

精车余量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25EQY—19-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 平面长度平面宽度200以下平面宽度200以上小于100 0.3 100-250 0.45 251-500 0.5 0.6 500-800 0.6 0.65 说明: 1. 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1.5 2. 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 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0.5-0.8 4. 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0.7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I:园棒类: (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工件直径(D)工件长度L 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每件) <70 71-120 121-200 201-300 301-450 直径上加工余量 ≤32 1 2 2 3 4 5-10 33-60 2 3 3 4 5 4-6 61-100 3 4 4 4 5 4-6 101-200 4 5 5 5 6 4-6 当D<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上加夹头量10-15。 (2)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光洁度在▽以上,例如:外圆须磨加工的凹模,挡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 等。 (毫米) 工件直径(D)工件长度L 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每件)

<50 51-80 81-150 151-250 251-420 直径上加工余量 ≤15 3 3 4 4 5 5-10 16-32 3 4 4 5 6 5-10 33-60 4 4 5 6 6 5-8 61-100 5 5 5 6 7 5-8 101-200 6 6 6 7 7 5-8 当D<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 -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 Ⅱ:圆形锻件类(不需锻件图) (1)不淬火钢表面粗糙度在▽以下无公差配合要求者,例如:固定板、退料板等。 (毫米) 工件直径(D)工件长度L <10 11-20 21-45 46-100 101-250 直径上加工余量长度方向上余量 150-200 5 5 5 5 5 5 5 6 5 7 201-300 5 6 5 6 5 6 5 7 6 8 301-400

机械加工余量

机械加工余量 机械加工余量,通常指零件在加工过程中留下的一定尺寸或形状偏差,它是为了确保零件在加工完成后符合设计要求,以便进行后续的装配、检测,防止零件因加工尺寸不足或过大而无法使用。 机械加工余量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对于机械加工工艺的控制和零部件设计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具体而言,机械加工余量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时的余量 在机械设计时,就要为加工余量留出一定的设计空间。这主要包括对零件的几何形状、加工工艺、加工设备等进行考虑。通常情况下,对于普通的零件,其形状偏差应控制在0.1mm 以内,对于精密零件则要在0.01mm以内。 2.加工技术中的余量 加工技术中的余量主要指在机床上进行切削或磨削过程中,由于刀具磨损、机床刚度等因素的影响,所导致的零件加工尺寸与设计尺寸的偏差。在实际操作中,加工技术中的余量可以通过调整刀具切削角度或者加工速度等措施来进行控制。 3.热变形对加工余量的影响

在加工加热敏感的金属材料时,由于加热时材料发生热膨胀,会导致加工余量发生偏差。这时,加工人员可以通过调整加工参数、减少加热时间、加强冷却等方法来调整加工余量。 机械加工余量的控制非常重要,一定程度上,它也是衡量机械加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准。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如何掌握机械加工余量的大小和控制方法,影响着机械零件的质量和生产效率。以下是一些有关机械加工余量控制的方法: 1.合理选择切削工艺参数 在进行机械加工时,加工人员应该合理选择切削工艺参数,包括切削速度、进给量、切削深度等方面,以达到减少加工余量的目的。 2.优化刀具设计 优化刀具设计也是减小机械加工余量的重要方面。合理的切削角度可以减少切削力和变形,从而控制加工余量。此外,刀具的刃磨加工精度也需要达到精度级别,从而减小加工余量。 3.控制机床几何精度 机床几何精度是影响加工余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机床精度的影响,加工出来的零件在尺寸、直线度、平行度、垂直度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导致加工余量的产生。因此,加工时需要使用精度较高的机床,调整好机床的几何参数,提高机床稳定性,以达到控制机床几何精度的目的。 4.加强机械加工工艺监督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25EQY —19-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 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说明: 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1.5 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0.5-0.8 4.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0.7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I:园棒类: (1)的凸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当D <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 上加夹头量10-15。 (2)凹模,挡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 当D <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 (1)例如:固定板、退料板等。 注: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毛坯加工余量表(四) Ⅲ:矩形锻件类: 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平面、端面磨削加工余量表(五)一、平面 二、端面 第 3 页共18页

注: 20-40% 如需磨两次的零件,其磨量应适当增加10-20% 环形工件磨削加工余量表(六) 注: φ50以下,壁厚10以上者,或长度为100-300者,用上限 φ50-φ100,壁厚20以下者,或长度为200-500者,用上限 φ100以上者,壁厚30以下者,或长度为300-600者,用上限 1.3 0.5 φ6以下小孔研磨量表(七) 注: 本表只适用于淬火件 当长度e 小于15毫米时,表内数值应加大20-30%

轴车削加工余量_国标_解释说明以及概述

轴车削加工余量国标解释说明以及概述 1. 引言 1.1 概述 本文旨在解释和概述轴车削加工余量这一概念,并介绍国标对该余量的要求和规定。文章将探讨轴车削加工过程及其原理,以及余量在其中的作用和意义。同时,我们还将讨论轴车削加工余量受到的影响因素以及调整方法。最后,对国标中轴车削加工余量的解释和说明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1.2 文章结构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文章内容、目的和结构; 第二部分解释轴车削加工余量的概念,包括定义、背景、加工过程及原理,以及余量在该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 第三部分阐述国标对轴车削加工余量的要求和规定,包括国标的引用范围、测量方法和设备要求,以及各种加工方式下具体的余量数值要求; 第四部分讨论影响轴车削加工余量的因素和调整方法,包括材料性质、切削参数以及加工设备与刀具对余量的影响和调整; 最后一部分为结论与展望,对国标中轴车削加工余量的解释和说明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轴车削加工余量研究的方向。

1.3 目的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轴车削加工余量这一概念,并明确国标对该余量的要求和规定。通过对余量的定义、背景和作用进行解释,希望能够增进读者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此外,分析影响余量的因素以及相应调整方法,有助于读者在实践中更好地控制加工过程中的余量问题。最后,对国标中关于轴车削加工余量的内容进行解释和总结,并提出未来研究方向和建议,促进该领域研究的发展与进步。 2. 轴车削加工余量的概念解释 2.1 定义和背景 轴车削加工是一种常见的机械加工方法,用于制造轴类零件。轴车削加工余量是指在进行轴车削时,在理论直径上增加的额外尺寸,以确保最终零件达到设计要求的尺寸和精度。 在传统的车削过程中,切削刀具会比所需尺寸的零件直径大一些,以便通过切除多余材料来实现最终的精确尺寸。这个多出来的尺寸就是轴车削加工余量。 2.2 轴车削加工过程及其原理 轴车削是通过将旋转的工件固定在旋转主轴上,并用切削刀具沿着工件的轴向移动,从而去除多余材料并形成所需形状和尺寸。切削刀具根据所选材料和精度要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机械加工余量标准 25EQY —19-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 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 说明: 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 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I:园棒类: (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 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当D <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L 上加夹头量10-15。 (2)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 (毫米) 当D <36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10-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 (1) (毫米) 注: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毛坯加工余量表(四) Ⅲ:矩形锻件类:

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 平面、端面磨削加工余量表(五)一、平面 平面每面磨量 二、端面 端面每面磨量

注: 20-40% 粗加工的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 如需磨两次的零件,其磨量应适当增加10-20% 环形工件磨削加工余量表(六) 注: φ50以下,壁厚10以上者,或长度为100-300者,用上限 φ50-φ100,壁厚20以下者,或长度为200-500者,用上限 φ100以上者,壁厚30以下者,或长度为300-600者,用上限 加工粗糙度不低于▽,端面留磨量 φ6以下小孔研磨量表(七) 注: 本表只适用于淬火件

加工余量参数表

附录二加工余量参数表 表1 粗车、半精车外圆的加工余量(单位:mm) 注:加工带凸台的零件时,其加工余量要根据零件的全长和最大直径来确定。 表2 精车外圆的加工余量(单位:mm 注:1.在单件或小批生产时,本表数值须乘上系数,并化成一位小数,如x =,采用(四舍五入)。这时的粗车外圆的公差等级为14级。 2.决定加工余量用轴的长度计算与装夹方式有关。 3.粗车外圆的公差带相当于h12〜h13。

表3磨削外圆的加工余量(单位:mm) 注:1•在单件或小批生产时,本表的余量值应乘上系数,并化成一位小数,如x =,采用(四舍五入)。 2.决定加工余量用轴的长度计算与装夹方式有关。

3.磨前加工公差相当于h11 。

表4精车端面的加工余量(单位:mm) 注:1.加工有台阶的轴时,每台阶的加工余量应根据该台阶的d及零件的全长分别选用。 2.表中的公差系指尺寸L的公差。 表5磨端面的加工余量(单位:mm) 注:1.加工有台阶的轴时,每台阶的加工余量应根据该台阶的d及零件的全长分别选用。 2.表中的公差系指尺寸L的公差。

注:1.在铸铁上加工直径到15mm的孔时,不用扩孔钻扩孔。 2.在铸铁上加工直径为30到32mm的孔时,仅用直径为28与30mm的钻头钻一次。 3.用磨削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1-23查得。 4.用金刚石细镗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 1 -24查得。 5.如仅用一次铰孔,则铰孔的加工余量为本表中粗铰与精铰的加工余量总和。

注:1.在铸铁上加工直径到15mm的孔时,不用扩孔钻扩孔。 2.在铸铁上加工直径为30、32mm的孔时,仅用直径为28、30mm的钻头钻一次。 3.用磨削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1-23查得。 4.用金刚石细镗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 1 -24查得。 5.如仅用一次铰孔,则铰孔的加工余量为本表中粗铰与精铰的加工余量总和。

加工余量参数表

附录二加工余量参数表

< 10 - - >10〜18 - >18 〜30 >30~ 50 >50~ 80 >80〜120 >120〜180 >180〜260 >260〜360 > 360~ 500 注:1.在单件或小批生产时,本表数值须乘上系数,并化成一位小数,如X =,采用〔四舍五入〕。这时的粗车外圆的公差等级为14级。 2.决定加工余量用轴的长度计算与装夹方式有关。 3.粗车外圆的公差带相当于h12〜h13。

注:1•在单件或小批生产时,本表的余量值应乘上系数,并化成一位小数,如=,采用〔四舍五入〕。 2.决定加工余量用轴的长度计算与装夹方式有关。 3.磨前加工公差相当于h11 。 2.表中的公差系指尺寸L的公差。 表5磨端面的加工余量单位:mm〕

2.表中的公差系指尺寸L的公差。

13 - - 13H7 14 - - 14H7 15 - - 15H7 16 - - 16H7 18 - - 18H7 20 - 20H7 22 - 22H7 24 - 24H7 25 - 25H7 26 - 26H7 28 - 28H7 30 28 30H7 32 32H7 35 35H7 38 38H7 40 40H7 42 42H7 45 45H7 48 48H7 50 50H7 60 30 60H7 70 30 70H7 80 30 80H7 90 30 - 90H7 100 30 - 100H7 120 30 - 120H7 140 30 - 140H7 160 30 - 160H7 180 30 - 180H7 注:1.在铸铁上加工直径到15mmB勺孔时,不用扩孔钻扩孔。 2.在铸铁上加工直径为30到32mm的孔时,仅用直径为28与30mm的钻头钻一次。 3.用磨削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1-23查得。 4.用金刚石细镗作为孔的最后加工方法时,精镗以后的直径根据表 1 —24查得。

加工余量的规定(试行)

热处理零件加工余量的规定 本规定是对一般钢制零件热处理前进行粗加工或半精加工时加工余量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图纸或工艺中另行规定。 1 零件调质前的粗加工余量 1.1 轴类零件(包括阶梯轴)调质前的粗加工余量见图1和表1。 a/2 a/2 D L 图1 轴类零件粗加工余量示意图 表1 轴类零件粗加工余量 mm 注:1 如零件调质后变形超差,应进行校正,校正后变形量应不大于0.5a 。 2 阶梯轴直径按中间直径为准。 1.2 空心轴、轴套等调质前的粗加工余量见图2和表2。 a/2 d D a/2 L a/2 图2 空心轴、辊套零件粗加工余量示意图 L D ≤50 >50~100 >100~200 >200~300 >300~450 >450~600 >600~800 > 800~1200 a ≤250 5 4 4 — — — — — >250~500 6 5 4 4 4 — — — >500~1000 8 7 7 6 6 6 — — >1000~1500 10 9 9 8 8 8 8 — >1500~2500 12 11 11 10 12 12 10 10 >2500~4000 14 14 14 13 14 14 12 12 >4000~6000 — 18 18 16 16 16 14 14 >6000~10000 — — 20 20 18 18 16 16

表2 空心轴、辊套零件粗加工余量mm 长度L 壁厚(D-d)/2 ≤30 >30~50 >50~80 >80~160 >160~250 >250~350 a ≤500 12 10 9 8 7 — >500~1000 13 12 11 10 9 8 >1000~1500 14 13 12 11 10 9 >1500~2000 15 14 13 12 11 9 >2000~2500 16 15 14 13 12 10 >2500~3000 17 16 15 14 13 11 >3000~3500 18 17 15 14 14 12 注:本表适用于长度L≥直径D和直径D<1000mm的零件;当直径D≥1000mm时,a值增加4mm。 1.3环类、齿圈零件调质前的粗加工余量见图3和表3。 a/2 a/2 h d a/2 D 图3 环类、齿圈零件粗加工余量示意图 表3 环类、齿圈零件粗加工余量mm (D-d)/2 D ≤250 > 250~300 > 300~500 > 500~800 > 800~1500 > 1500~2500 > 2500~3500 > 3500~4500 a ≤30 8 10 12 16 20 26 ——>30~50 6 8 10 14 18 24 30 —>50~100 — 6 8 12 16 20 26 32 >100~150 —— 6 8 14 16 22 26 >150~200 ———7 10 14 18 22 >200~300 ———7 10 12 16 20 >300~500 ————8 12 14 18 1.4 齿轮、轮类零件调质前粗加工余量见图4和表4。 a/2 a/2 h d a/2 D 图4 齿轮、轮类零件粗加工余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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