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工资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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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劳动法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劳动法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劳动法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劳动法双倍工资赔偿算法如下:
1、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双倍工资计算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1。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有参加工作的人或者有家人朋友参加工作的人应该都很关心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的一些内容,首当其冲的是工资的计算方法,毕竟工资是所有劳动人保证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础。

那么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各地有差异,多数地区规定为当月应得工资。

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

广东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会议纪要中认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以下两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劳动法规定单日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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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单日工资怎么算有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因为自身经济原因希望能够将工资日结,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在工作岗位时一般都是规定月结工资,对于这个问题这里我就对于“劳动法规定单日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劳动法规定单日工资怎么算日工资的算法,主要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确定用工时,协商确定。

但依照法律规定,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还应当包括加班工资、法定带薪假日工资。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以最低工资标准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其中月工资收入指的是最低标准月薪,也就是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的。

二、加班工资计算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三、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发放暂行条例》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动法规定单日工资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日工资的计算按照劳资双方约定的日工资发放,如无约定日工资的,按照约定的月公司除以21.75天,得出的工资数额即为日工资。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同样举上面的案例: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 076.14元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 4元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这也可行。

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

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

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计算标准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同样举上面的案例: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这也可行。

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

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

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

日工资计算的方法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劳动法规定工资的算法.doc

劳动法规定工资的算法.doc

劳动法规定工资的算法劳动法规定工资的算法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法定假日:元旦、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春节、国庆节各3天。

劳动法工资的大陆情况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

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深圳劳动法计算工资标准

深圳劳动法计算工资标准

深圳劳动法计算工资标准深圳市劳动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深圳市范围内制定和执行的一部分劳动法规。

它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明确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在深圳市劳动法中,计算工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劳动法获得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基本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由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的工资。

绩效工资的支付应当根据事先约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计算。

3. 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时,从事加班工作的劳动者应当获得比正常工作时间更高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地方和企业的具体规定进行。

4. 加班补助:除了加班工资之外,劳动者还有可能获得加班补助。

加班补助是对劳动者在加班期间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的补偿,如交通费、餐费等。

加班补助的计算方法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5. 奖金和津贴:奖金和津贴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或特殊条件额外支付的报酬。

奖金和津贴的计算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制定。

6. 年终奖:年终奖是指用人单位在每年年底将一定比例的利润或额外资金分配给劳动者的一种报酬形式。

年终奖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盈利情况和劳动者的工作贡献进行制定。

需要说明的是,深圳市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工资标准并非只包括上述内容,还有其他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深圳市劳动法还对工资支付周期、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地收到工资。

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得随意拖欠或减少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发生工资未支付、拖欠或欠薪的情况,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合理合法的工资计算方法

合理合法的工资计算方法

合理合法的工资计算方法一、基本工资的确定。

1.1 基本工资是工资计算的基础部分。

这就好比盖房子的地基,没有它,整个工资体系就会摇摇欲坠。

一般来说,它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行业的平均工资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

比如说,在一个小县城,由于生活成本相对较低,企业给出的基本工资可能就会比大城市低一些。

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毕竟大城市的消费水平高,人们需要更多的收入来维持生计。

这就叫“量入为出”,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基本工资,不能盲目跟风。

1.2 同时,基本工资也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政府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可不能低于这个标准给员工发工资,这是底线,是“雷池”,绝对不能越界。

如果企业违反了这个规定,那就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部门也会对企业进行处罚。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

2.1 加班工资可是员工辛苦加班应得的报酬。

加班有不同的情况,平时加班、周末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这就像不同等级的“战斗”,报酬也不一样。

平时加班,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1.5倍的工资。

这就意味着员工多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企业就得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是天经地义的,就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付出了就应该有回报。

2.2 周末加班呢,通常是2倍工资。

周末本是员工休息放松的时间,被企业占用了,那企业就得付出更多的报酬。

这也是合理的,员工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来为企业工作,企业不能亏待员工。

如果企业在这方面耍心眼,那就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员工肯定不会答应。

2.3 法定节假日加班就更特殊了,是3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大家休息或者庆祝的日子,像春节、国庆这些重大节日。

员工在这些日子加班,那可是在为企业做“特殊贡献”,企业必须给予3倍工资的优厚报酬。

这是对员工权益的尊重,也是企业遵守法律的表现。

三、绩效工资的考量。

3.1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来发放的。

这部分工资就像一个“胡萝卜”,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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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工资的算法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
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

因此,“制
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
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
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
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1、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
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
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2、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
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
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
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4、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
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
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
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传统的农历重阳节
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二、国家法定节日工资算法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
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
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
付工资。

3、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
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
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
基数。

4、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
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
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
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
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
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
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
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
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
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

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
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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