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一、公司名称1.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2.本公司为自然人注册成立的独资有限公司,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开始经营。
三、注册地址3.本公司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四、注册资本4.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金额为XX万人民币,以支付定金为主要形式,以>XXXX纸质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形式进行缴纳;若采用实物形式缴纳的,则由全体股东同意后将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额的数额作为投入资本的下限。
五、经营范围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涉及XXX、XXX、XXX等业务活动,具体经营范围可通过特许经营审批机关查询。
六、公司股东6.本公司仅有一位股东,即XXX;其联系方式为XXXXXX。
七、股票转让7.本公司书面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强行表决后才可有效;转让后,新股东需同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才可拥有新股权,参与本公司管理与决策。
八、经营期限8.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注册日起至注册期满,按期限自动续约,至投资者终止其股权认缴的期间,或者公司因任何理由解散而停止经营的时日止。
九、管理设施9.本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本公司不设立经营委员会及行政机构。
十、经营责任10.公司股东对本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未经股东协商,不得对外向股东个人追偿。
十一、公司分立11.若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扩张、企业集团化而选择分立的,以及本公司的其他股权变更等情况,须由全体股东进行协商并共同进行强行表决,才可以有效执行。
十二、公司解散12.本公司可以任何一位股东的提议,由股东共同同意解散;若因本公司出现无法继续经营而发起解散,并由相关部门宣告注销,全体股东将负责公司债务,并由股东私于协商进行偿还。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9篇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9篇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可以另行规定期限)。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意: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有税后利润的,每年向股东分配红利,分配比例以本章程第40条规定为准。
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2第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股东负责清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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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在廊坊------XXX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好处,接受政府有关部分监视。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均具有约xx。
第八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谋划范围为--------------------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十一条本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投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担负公司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1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何制定?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适用于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三、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使用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四、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股东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注册号: *******住所:深圳市*********或: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姓名与住所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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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第八条股东姓名: xxx住所:身份证地址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
(20年内缴足)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不得抽逃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一人有限公司的运营,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XXX Co., Ltd. 公司注册地为XXX市。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四条本公司的股东为一人,即XXX(以下简称“股东”)。
第五条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享有相应的决策权。
第六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会议决议需经过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担任监事长,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长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四条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借款、融资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并及时向股东和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方式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过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决定解散。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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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百姓布艺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四章股权第一节股权结构第二节出资增减第三节出资转让第五章股东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八章监事第九章经理第十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劳动人事制度第十三章通知第十四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五章章程修改第十六章章程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促进公司规范经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五条本章程生效后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相当于法律约束力之文件。
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须遵守。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本章程为公司最高行为准则,对股东、董事、经理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八条公司注册名称:青岛百姓布艺有限公司第九条公司注册地址:住所:邮政编码:266200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前款规定之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形,经公司股东决定可以改变。
公司之经营范围,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须审批、核准、备案的,公司应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第十一条公司之宗旨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公司管理理念,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法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发展地方经济,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股权第一节股权结构和出资方式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额:人民币200万元;以实物出资:以出资。
经评估后的确认值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以上出资,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公司股东签发符合法定要求的《出资证明书》。
第二节公司增资与减资第十六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由公司股东独家认缴新增资本,也可以由公司股东外之第三方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第十八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公司注册资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第三节出资转让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之出资在公司注册成立后,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具体事宜由公司股东与受让人协商确定。
第五章股东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为对公司出资的人。
第二十二条股东按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修改公司章程;(二)委派公司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待遇;(三)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待遇;(四)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及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合同;(五)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合并与分立,增加股东、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任何公司变更事宜;(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章程,造成公司损失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提起诉讼;(八)已生效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将来生效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其他权力,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股东做出的上述事项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可以向股东提出行使上述权利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五条股东行使本章程规定之上述权利时,应向公司出具书面文件。
股东向公司出具的书面决定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决定的出具日期,决策人员的签字及股东盖章,决定的实质内容。
第二十六条公司总经理应当负责妥善管理股东向公司出具的书面文件。
公司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对股东出具的书面文件进行保存,保存期为公司的存续期限。
在公司发生股东变更、合并、分立、注销等情形时,公司应当向股东移交上述档案。
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之规定,并保证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相互独立。
第六章董事会第二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由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
第三十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委派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三十一条董事可受聘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议;(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七)在股东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及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合同;(八)决定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二)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三)决定公司聘任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十四)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提议时;(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两个工作日。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力。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以记名方式进行,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应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的记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永久保存。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批准。
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四十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四十九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报告追认;(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监事第五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二人。
监事由股东委派。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五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建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第九章经理第五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2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十四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可以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但不享有表决权。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