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环境保护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的长效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立法、监督、执法、宣传和教育。
一、立法:
1.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环境保护问题的划定和责任追究标准。
2.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监察、检察和司法机关的行为,确保其独立、公正和有效。
3. 建立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的标准化程序和规范化指引,明确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和义务。
二、监督:
1. 建立健全环境问题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监测和监督。
2. 建立环境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制度,鼓励各界人士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3. 加强对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的监督,确保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
4. 建立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的信息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执法:
1.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2. 加强环境执法部门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3. 建立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的联动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
四、宣传和教育:
1.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2.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普及活动,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3. 建立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的宣传机制,及时向公众通报查处结果和整改情况,增加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以上是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确保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
2024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方案

2024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对于维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企业、组织或个人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制定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将从检查目标和范围、法规和标准、检查程序、记录和报告、整改和跟进、培训和支持以及定期审查和更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 检查目标和范围环境保护检查工作的目标是确保企业、组织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体、大气、土壤、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环境要素。
2. 法规和标准在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工作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
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同时,应关注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3. 检查程序3.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检查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及设备等安排。
3.2 现场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组织或个人的环保设施、生产过程等进行实地勘查,核实其环保合规情况。
3.3 资料审查收集企业、组织或个人的环保档案、监测报告等资料,对其环保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3.4 沟通与反馈在检查过程中,与企业、组织或个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环保措施及存在的困难,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3.5 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组织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记录和报告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设备、企业信息等。
同时,应根据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5. 整改和跟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企业、组织或个人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或处理。
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1. 背景为了切实保障和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环境保护问题的查处和整改需要有一套科学、规范和高效的工作方案,以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查处和整改,防止环境问题的扩大和恶化。
2. 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确立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流程和具体的工作内容,提高环境保护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3. 工作范围本工作方案适用于所有与环境保护问题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部门、政府部门、环境执法部门等。
4. 工作流程4.1 环境问题发现和报告环境问题可以通过巡查、监测、举报等方式发现。
一旦发现环境问题,应立即将问题报告给所属部门或单位的环保部门。
4.2 环境问题调查和取证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技能,能够对环境问题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取证方式,确保取得的证据能够被有效使用。
4.3 环境问题处罚和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和取得的证据,环保部门应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对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 环境问题监督和督促整改环保部门应对已处罚和责令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定期监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
监督和督促工作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4.5 环境问题评估和总结环保部门应定期对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将评估和总结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通过评估和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工作要求5.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制的有效实施。
5.2 完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部门应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环境违法行为的定义、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为环境保护问题查处整改提供明确的依据。
环境保护检查方案

环境保护检查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特制定本环境保护检查方案,旨在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平衡。
本次环境保护检查的主要目标是:1、全面排查各类污染源,包括工业企业、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等,掌握环境污染的现状和趋势。
2、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环保责任。
3、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一)检查范围本次环境保护检查涵盖以下区域和领域:1、工业企业:包括化工、制药、造纸、印染、电镀、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
2、农业面源: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等。
3、生活污染源: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餐饮服务业等。
4、生态环境: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二)检查内容1、环保审批手续: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
2、污染防治设施: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管理:检查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
4、环境管理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是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农业面源污染: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否配套建设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等,是否存在畜禽粪便直排现象;检查水产养殖场是否合理投饵、用药,是否存在养殖废水超标排放现象;检查农药化肥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存在过量使用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
纪委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方案

纪委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方案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而纪委作为党和政府的监督机构,应当在环境保护方面承担起责任和义务。
本方案旨在明确纪委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推动。
二、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纪委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保护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三、内容1. 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纪委在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中要确保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切实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问责。
2. 环保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纪委要督促各级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督促。
3. 环境数据的准确统计和报送纪委要关注各级单位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和报送情况,确保环境数据的真实可信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造假等问题。
4. 环境投诉和举报的处理纪委要加强对环境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5. 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纪委要推动各级单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培养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
四、流程1.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和时段。
2. 检查对象的确定纪委根据检查计划,确定需要检查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形成检查对象清单。
3. 调查核实对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踏查等方式,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 发现问题的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制定整改方案,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
5. 检查结果的通报纪委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2024年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2024年,街道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增长及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各种环境问题不断涌现。
为了加强对街道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居民的身心健康,制定本次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旨在全面了解环境问题,找出问题症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二、工作目标本次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的目标是深入了解环境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街道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具体目标如下:1.了解空气质量、水质状况以及噪声情况,查明存在的污染源和问题点;2.查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存在及运行情况,确保废物处理工作符合规定;3.发现存在的违法行为,如非法排污、非法扬尘等,严肃查处;4.调查街道居民、企事业单位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了解公众环保意识和行为状况;5.制定提高街道环境质量的长期目标和中长期规划。
三、工作内容1.组织调查研究(1)建立调查小组,确定调查指标、调查范围和对象;(2)深入了解居民、企事业单位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3)调查分析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等;(4)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工作,收集空气、水质、噪声等数据。
2.问题梳理(1)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主要问题症结;(2)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排序,建立问题清单。
3.整改措施(1)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2)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环保督查,确保废物处理设施的合法运行;(3)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严禁非法排污和违法行为;(4)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推行垃圾分类等环保行动;(5)加强对环境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长期目标和规划(1)制定街道环境保护长期目标和规划,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3)推动环境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大全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大全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政策,也是人民的共同责任。
为了保障环境质量,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其中督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大全。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旨在加强对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强化环境执法,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2. 监督省级和市级政府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
3. 指导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改善。
4. 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5. 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惩罚环境污染企业和人员。
6. 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和知识。
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省级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2. 监督地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4. 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惩罚环境污染企业和人员。
5. 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和知识。
三、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市级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2. 监督区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4. 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惩罚环境污染企业和人员。
5. 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和知识。
四、企业环境保护督察企业环境保护督察是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企业环境保护标准的落实情况。
2. 检查企业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处理情况。
3. 建立监控系统,监测企业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
4. 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
五、行业环境保护督察专项行业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某一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行业内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
2. 检查行业内企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排放情况。
3. 检查行业内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各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各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确保督察组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查找问题不足,强化整改落实,确保督察组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迎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要任务(一)制定迎检方案。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迎检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迎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资料准备。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资料,包括政策文件、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典型案例、问题整改等,确保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四)现场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迎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迎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迎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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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47号)和《**年**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障全县环境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保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
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
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
二是化工企业4户(**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
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
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
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
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
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金叶化肥厂。
二是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
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重点检查: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2〕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四、工作步骤和目标(一)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6月)。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
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
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
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
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
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
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
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
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