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青凝侯示范小城镇规划设计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1.1.1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北部,项目的建设区域包括安置区、出让区和复垦区三个部分。
(1)安置区总用地面积72.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宁路、规划支路四,南至沐杨道,西至青沙路(规划的赛达大道),北至新华道。
其中19.16公顷通过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解决。
新增地块四至为:东至南运河,南至沐杨道,西至青沙路(规划的赛达大道),北至泽杨道。
(2)出让区总用地面积128.28公顷。
出让地块一:北至新华道,南至光华道,东至青静路,西至青宁路;出让地块二:北至润杨道,南至泽杨道,西至南运河,东至青致路;出让地块三:北至欣杨道,南至润杨道,东至柳霞路,西至柳口路。
出让地块四:东至东马村征地地界,西至柳霞路,北至老园林所,南至一职。
出让区内需要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共有16.03公顷。
其中8.88公顷位于出让地块二中间,四至范围为:东至青静路,西至青宁路,北至润杨道,南至泽杨道;余下7.15公顷位于出让地块三内。
(3)拆旧复垦区总面积90.02公顷,涉及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大柳滩、白滩寺、隐贤村、十四街和壹街(二)5个行政村。
本项目位置图见图1-1。
图1-1 本项目地理位置1.1.2相关背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的农村发展战略,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此后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将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业和小城镇建设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扩大社会事业的投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为此天津市政府制定了“以宅基地换房”的思路,腾出土地发展经济,进而带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王稳庄镇示范小城镇修祥规说明

天津西青区王稳庄镇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一、规划背景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及示范镇村规划工作,自2006年以来部署开展三批示范镇村规划建设示范工作。
通过以华明镇为代表的示范镇村规划建设工作实践,表明只有把小城镇的规划搞好,才能搞好小城镇的建设。
为了加快推进天津市城镇化进程,又开展了天津市第四批示范镇村规划建设工作。
王稳庄镇被列为天津市第四批示范小城镇。
按照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挖掘地域自然、人文特色,发挥区位、资源优势,整合镇村布局,优化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营造生态宜居生活氛围,让农民享受现代城市文明。
二、规划位置及四至范围项目区位于王稳庄镇域中部,津淄公路西侧,独流减河东侧,南至规划主干路,北至规划主干路,居住区规划用地90.9公顷。
三、现状概况区域内现状大部分为荒地,地块较平整,1、现状道路本规划片区内现状无道路。
2、交通场站点设施本规划片区内现状无交通“场、站、点”设施四、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29-7-2008、J11250-2008《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津政函[2009]16号五、规划构思1、空间布局:小区内住宅楼为南北向布置,中心为公建区,住宅楼向南北两端由低向高延伸,整体形成南北高,中间低的大空间布局,整体规划成大鹏展翅之态;同时南北两端分别采取中间高,四角低的布局,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基地高低错落,形成丰富的城市轮廓线。
其中住宅高度分别为11层,15层,18层,24层,28层及33层。
中心公建区的布置,以及与规划的地区公建轴的连接,在功能上不仅对现规划区形成了合理的服务半径,同时对今后整区的规划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二部分

优化中心城市道路网络,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中心城区形成以“两横、两纵、两环、两条联络线”快速路网 为主骨架的环放式路网。在中心城区外环线外围地区,形成由环外快速环路及条放射状快速路和高速公路联络线组成的环外快速路系统,作为 中心城区与其外围城镇组团及中心城区外围各城镇组团之间联系的快速通道。在海河南侧规划中心城区至滨海新区的津滨大道,与海滨大道相 交,形成滨海新区“”字形交通骨架。滨海新区核心区形成方格网状与自由式路网混合式的路网结构;中心城市其它组团道路大部分为方格网状 路网结构,规划各组团的道路面积率不低于,道路网密度不低于公里平方公里。
中心镇。为改变天津目前小城镇分散发展、实力较弱的局面,实现小城镇的集中发展,《总体规划》将大寺、双港等个发展基础好、区位 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大的城镇确定为中心镇。根据各中心镇的不同条件,发展加工工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和社会化服务等,形成商贸型、 交通型、旅游型等职能特色突出的新型城镇。同时,加强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形成聚 集效益和区域竞争优势。
此外,规划进一步加大停车泊位建设力度。在轨道交通、对外交通站点等换乘枢纽配备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 率;由中心城区外围至中心城区核心区采用逐步减少泊位供应、逐渐提高停车收费的措施,限制小汽车进入核心区;同时,进一步完善停车管 理系统,按照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框架,积极建立集收费管理、停车诱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
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的主中心。以“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就业、住房、出行状 况,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实施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快城市住宅建设,优化公共设施布局,调整工业、仓储用地 布局,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环境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调整城市功能布局与产业结构,提升金融、商贸、科教、信息、旅游等现代服 务职能,适当发展都市型工业,突出城市文化特色,改善生活环境。规划到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万人以内。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的通知(3.子牙园篇)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的通知(3.子牙园篇)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津静海政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发展规划正文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十四五”规划》、《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静海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19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把握重大历史性机遇,统筹推进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园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实现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依据区委规划建议和上位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十四五”规划,旨在以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为统领,将“城市矿山、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推向新高度、展现新作为,是园区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的重要依据,是静海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并实施好规划,对高质量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循环经济示范区,担当起历史赋予园区的绿色生态发展使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章迈向园区发展新阶段第一节发展成就过去五年,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总要求,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矿山、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的重要要求贯穿于园区发展始终,突出思想引领、突出深化改革、突出提质增效,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已经形成。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3•【字号】津政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津政发〔2012〕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13日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导言第一章天津市国土空间开发的基础一、自然状况二、综合评价三、存在问题四、面临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和战略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开发原则三、战略目标四、空间开发战略任务第三章优化发展区域一、区域范围和功能定位二、重点任务第四章重点开发区域一、区域范围与功能定位二、重点任务第五章生态涵养发展区域一、区域范围和功能定位二、重点任务第六章禁止开发区域一、区域范围和功能定位二、空间管制原则第七章区域政策与绩效评价第八章规划实施一、市有关部门职责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三、监测评估附表1:全市各类主体功能区范围及面积附表2:天津市重点开发区域名录附表3:天津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主体功能区规划图(图1至7)(略)主体功能区规划前期划分主要指标评价图(图1至5)(略)导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国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编制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定位等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发挥国家层面优化开发区域的优势,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国际港口城市、生态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功能,成为辐射带动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总体规划

旅游业。
第五部分 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以实现城乡和区域的统筹发展为目标,根据天津城镇人口和 城镇发展的特征,在“一轴两带三区”空间布局结构的基础上,明确提 出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主副中心,建立由主副中心、新城、 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按照循序渐进,节约用地, 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 乡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
城市性质和规模
滨海新区包括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 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陆域总面积约为2270平 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科技人才密集,产业基础雄厚,交通
滨海新区 通讯便捷,综合优势明显,在我市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
滨海新区的金融、商务聚集地。重点发展以银行、保险类业务为主的金融服务业,以商贸流通、现
代物流为主的商务服务业,以广告、音乐创作和新媒体为主的创意➢
河北区定位为“创意河北”:建设成为我市创意产业聚集区、文化休闲旅游基地和市区北部商
务商贸聚集地。重点发展以产品、工程动漫设计和会展策划为主的创意产业,以电子商务、现代物
➢ 总体规划》明确,以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中心,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为两翼
的组团式布局结构,依托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天津港等,重点建设先 进制造业产业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中心商务商业区、滨海化工区、 海港物流区、临空产业区、海滨休闲旅游区等七个产业功能区,此外,结 合建港造陆,科学论证,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区;各城区与组团间用生态保 护区和生态廊道隔离,构建宜居的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市 域对外交通体系,构筑滨海新区“十横六纵”骨架路网,形成滨海新区与 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方便快捷的交通联系,努力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世界先 进的开放型、创新型、多功能型现代化的经济新区、社会新区、生态新区 和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功能辐射,逐 步实现滨海新区的定位,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生 产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 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增强区域服务功能,更好地带动天津发展,服务和带 动环渤海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
武清城乡总体规划(原版)
(一)根据劳均GDP和人均GDP测算人口规模
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武清实际,人口规模为92.7万人 根据预测的结果,用人均GDP校核,人口规模为93.3万人
(二)综合增长法预测人口规模
年增长率为1.05%,人口规模为100万人
2020年武清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120亿元,相应人口为104万人
历次城区总体规划范围的拓展 规划建设区规模从10平方公里,14、30直至59.4平方公里. 规划城区人口也从10万人,直至42.5万人.
武清城区历版规划范围
一、规划背景与发展条件
2、上版规划实施评价
成功之处: 实现了新城市中心的跨越式布局发展,以及对城市建设重点区域的导向作用; 保护并利用了北运河景观带和开敞空间; 协调了对外交通设施与城市进一步拓展方向上的潜在矛盾.
大黄堡湿地
金泉湖
港北森林公园
二、城市性质与规模
2、人口与用地规模
2020年武清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75.5万人. 新城人口达到50-60万人,外围乡镇城镇人口15.5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78.6平方公里左右. 2020年新城建设用地控制在6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一、规划背景与发展条件
1、修编的必要性
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对区域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市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在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全面推进,形成各具特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武清发挥优势、借势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武清
一、规划背景与发展条件
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建或即将开工建设,如城际铁路及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为现行城镇体系和城区总体规划提供了新的机遇,有进一步互相协调的客观要求,修订规划势在必行.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津南政办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1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十四五”发展基础与存在问题第二章面临形势第三章“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第四章发展目标第五章重点任务第六章实施计划第七章保障措施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第一章“十四五”发展基础与存在问题1.1 发展基础1.1.1 “十三五”津南区发展总体情况津南区是天津市四个环城区之一。
位于天津市东南部,海河下游南岸。
总面积387.84平方公里,耕地22万亩,人口59万,辖8个镇和地处市区的长青办事处。
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特产富饶,气候宜人。
素有天津“金三角”之称。
既是美丽富庶的鱼米之乡,又是正在崛起的外向型工业重地。
津南区经济发展生机勃勃,各项事业长足进步,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津南区坚定不移推进“一屏”“一谷”“一展”“一带”“一稻”五个一重点工程落地落实。
海河南岸绿廊初步呈现,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展现新形象;引进创新企业,承办智能大会,“天津智谷”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展大道等多个配套道路全部开工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建设实现新突破;组建成立会展经济区管委会,海河中下游高端服务业发展带汇聚新动能;小站稻智能加工中心竣工投产,小站稻振兴计划激发新活力。
“一屏”:高标准建设绿色屏障为强化双城之间绿色生态屏障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滨海新区和中心城区中间地带实施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规划面积约736平方公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蓟州政办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0日目录第一章环境形势分析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指标第三章重点任务第四章组织实施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一章环境形势分析一、“十三五”工作成效“十三五”以来,蓟州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牢牢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舍”“得”关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亲水望山生态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全市最优。
与2015年相比,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由60.3%提高至70.2%,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分别下降39.4%、45.2%、68.2%、43.6%和56.8%,尤其是PM2.5年均浓度降至40 ug/m3,比全市平均水平低8 ug/m3。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比例、PM2.5浓度及改善率均位居全市第一。
优良水体比例显著增加,位居全市前列。
与2016年相比,7个国控、市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由28.6%增加至85.7%,仅低于和平、红桥,劣Ⅴ类水体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12.01.23•【字号】规保字〔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系统各单位、各有关设计单位:《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业经2011年12月31日第1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区县规划(分)局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深入发掘本辖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展历史镇村调查工作。
二、各区县规划(分)局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用以指导保护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各设计单位应按照《标准》要求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切实落实《标准》中对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各项保护要求。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本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成果要求,特制定《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技术标准》适用于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本《技术标准》所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指保存文物丰富,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能较完整的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并经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