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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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机制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机制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管理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当前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本文将从十个角度分析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机制。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必须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来解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地保障。

二、农村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产权制度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要完善农业产权流转机制,保护农民的产权,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现代化。

三、农村经济发展机制改革要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发展机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

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要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的基本需求。

六、农村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要加强对农村组织管理的改革,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参与能力。

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

八、农村文化传承与发展制度改革要加强对农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推动农村文化产业的繁荣,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九、农村信息化建设制度改革要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提质增效。

十、农村治理体系改革农村治理体系改革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总抓手,要完善农村治理机制,提高农村自治、法治、德治水平。

综上所述,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机制是多方面的,从土地制度、农业产权、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组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信息化建设、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通过制度改革来推动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只有在制度创新和改革的推动下,才能实现农村管理制度的真正改革与发展。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了当下的重要任务。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指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同时,通过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制度、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市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探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

一、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土地承包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

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可以增强农民对土地的产权保护,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首先,要明确土地承包期限,确保农民长期稳定地享有土地承包权。

其次,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承包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最后,要规范土地承包权的转让和继承,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二、推动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将承包土地流转给专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为农民提供便利的流转渠道。

此外,还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化土地流转市场化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要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交易机制。

首先,要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平台,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

其次,要完善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流转交易中各方合法权益。

最后,要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主体。

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和引导,提升其组织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能力。

通过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明确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并且,要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土地承包细则管理为确保土地承包制度改革顺利实施,需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细则的管理。

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

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

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农业大国,农村问题一直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议题。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本文将讨论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民收入增长的路径,并探讨如何实现乡村振兴。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长期以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制度限制了农民对土地的流转和流转收益的获取。

为了激发农业生产的活力,中国政府推行了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种植权益,并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

这样一来,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额外的收入,进一步改善生活水平。

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国的农村改革还包括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地区一直以种粮为主,而粮食价格波动大、利润空间有限。

为了提高农民的收入,中国政府鼓励农民发展农副产品、养殖业、特色产业等多元化农业经营。

通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农民可以实现更高的收益。

三、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是农村改革的重要支撑。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相对滞后,农民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瓶颈。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包括建设农村信用社、提供农村小额信贷、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等。

这些举措旨在改善农民的融资条件,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

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

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制约了农民收入增长和发展活力的释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农村道路、供水、电力等设施的修建,以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条件。

同时,还加强了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农民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五、农民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农民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受制于环境和市场等因素,为了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中国政府加大了农民技能培训的力度。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今后改革方向探讨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今后改革方向探讨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今后改革方向探讨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演变与现状井田制:商周时期实行井田制,这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所有,实际上由统治者分封给各级贵族。

土地私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井田制崩溃,各个诸侯国进行变法,对土地私有制给予了肯定。

均田制:隋唐时期实施均田制,政府按户数人口给予土地,农民每年向政府交纳赋税,农民获得土地,有了生活来源。

土地兼并与地主私有: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地主对土地的追求增强,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

土地集体所有制:随后,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土地所有权收归集体所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后,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土地征收制度:国家倾向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管理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并建立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宅基地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机制,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这些改革旨在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通过改革,可以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管理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建立合理、规范、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获得应有的补偿和保障。

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例如,通过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路径选择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路径选择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路径选择一、起因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多年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一直存在,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越来越显著,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也逐渐得到落实。

但是,长期以来存在的利益格局、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复杂利益纠葛,都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难点和路径选择。

二、难点分析1. 土地所有权问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一直是改革的难点。

过去,农村土地资源的集体所有制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但是,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土地不断被征用和交易,让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改革过程中,如何平衡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土地利益,呵护农民利益,是难点之一。

2. 安置农民和保障社会稳定改革会带来收益,但也伴随着成本。

农村土地改革不同于城市,城市居民可以转型就业,而农村居民则需要找到新的生计来源。

因此,改革过程中,需要给予农民充分的保障和安置,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土地制度改革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动荡,如何平衡改革成效和社会稳定,是难点之一。

3. 利益相关者的纷争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已形成一定的利益格局,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众多。

改革面临的困难之一是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协商达成永久性的改革方案。

三、路径选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分阶段、逐渐推进。

在推进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的改革方案。

1. 实施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当下最为主要的改革方案,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让土地具有市场价值,让农村土地利益得到最优化的分配。

同时,也可以推动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

但是,在推进土地流转时,应加大政府监管力度,避免外来资本和地方官员“圈地”、大规模流转,让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2.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土地制度改革应当以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等为基础,建立统一、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

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变化,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前农村改革的关键议题之一。

如何选择合适的路径进行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是摆在我国政府和决策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分十个小节展开回答,探讨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一、深入了解现行土地承包制度的问题当前土地承包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如规模经营困难、土地流转难度大、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等。

要进行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必须深入了解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改革提供依据和出发点。

二、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在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上,可以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

比如,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市场的经验,通过建立健全的流转市场机制,推动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充分调研农民需求和意愿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路径选择过程中,应充分调研农民的需求和意愿。

可以通过开展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农民对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期望以及对各种政策的态度。

四、建立多元化的土地权益保障机制土地承包制度改革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可以通过建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土地保险制度等方式,保障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五、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当前土地流转存在诸多问题,如低利益回报、流转规模较小等。

在路径选择上,应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流转环境,提高土地流转的效益和规模,进一步激发农村土地资源的活力。

六、强化土地承包合同的保护力度土地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础,也是调节土地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改革路径选择上,应加大对土地承包合同的保护力度,完善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七、与农业现代化推进相结合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与农业现代化推进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在路径选择上,应与农业现代化推进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与挑战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与挑战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与挑战中国是农业国家,农村土地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土地问题,并确保农民的权益。

然而,这一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探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和挑战。

一、改革路径1. 先行经验: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验丰富。

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中国政府就开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

这一经验为今后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中国政府实施了土地权属确权登记工作。

这一工作可以有效防止农民土地权益被侵犯。

3.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中国政府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化。

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国政府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和农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

二、面临的挑战1. 土地流转问题:尽管土地流转市场化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可度不高,担心失去土地权益。

此外,土地流转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得农民很难找到合适的流转方。

2. 土地利益分配不平衡:土地利益分配不公平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中介机构通过低价收购土地获取利益,而农民则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3. 城乡差距拉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仍然面临着城乡差距拉大的问题。

由于农村土地资源流转速度较慢,城市化进程相对较快,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

4. 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尽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和中介机构滥用职权,侵犯农民土地权益。

三、解决方案为了克服上述挑战,中国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律保护: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惩治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步骤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步骤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步骤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管理制度亦面临着改革的呼声。

为了推动农村管理制度的改革,我们需要明确改革的实施路径与步骤。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

一、强化农村组织建设要实施农村管理制度的改革,首先需要强化农村组织的建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该得到加强,以推动农村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组织建设的扶持力度,提供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革的重点之一。

应该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同时,要推行土地流转制度,鼓励农民通过流转土地来实现规模化经营。

三、加强农村治理体系建设要实施农村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须加强农村治理体系的建设。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培训和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干部的能力水平。

同时,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鼓励村民参与农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水平。

同时,要推行农村电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五、加强农村产权保护农村产权保护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

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六、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农村管理制度改革,要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民发展特色农业、农村旅游等新兴产业。

同时,要加强农村人才培养,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能力。

七、加强对农民工的关注与支持农民工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受益者之一。

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关注与支持,提高农民工的待遇和权益保护。

同时,要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八、推行农村精细化管理实施农村管理制度改革,要推行农村精细化管理。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动农村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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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影响深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农村的改革任务,是放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大背景下来部署的,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改革农业和农村投资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健全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涉面广,在体制方面触及的层次深,所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至少会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城乡之间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农业经营体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等产生影响。

征地制度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征地制度改革提出了五项要求:
允许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并且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其意为:在城镇建设规划区的范围内,如果涉及到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能就不再征收,以继续保持农民集体所有权的状态进入城镇建设用地市场。

在前一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同时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多元保障机制。

更重要的问题是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后的增值收益如何分配。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并明确要求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世界各地采取的办法大体为两种:一种是土地的增值收益归土地所有者,然后由政府通过税收来调节;另一种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所得的比例。

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征地制度的改革还有如下要求:减少划拨用地,更多的建设用地要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

这对于遏制城镇
化进程中的土地饥渴症显然有重要意义;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这对推进城镇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节约集约用地也会发生重要作用。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解决城镇化地区农民土地的办法来对待整个农村的建设用地。

同时,也要考虑我国的城镇化到底还需要多少建设用地。

绝不可能把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都倒到城镇来用。

城乡建设如何统筹规划,农业人口转移、部分村庄逐步消亡后如何合理补偿农民,以将农房、村庄复垦为耕地等问题,应抓紧研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提出对于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的问题。

这至少涉及到三项重要制度。

首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

农民宅基地是农民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义获得的,且只有本集体的成员才能在本集体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民可以将其住房抵押、担保、转让,是不是意味着集体外部人员也可以获得?这涉及到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根本改变。

其次,虽然农民房屋的建设费用是自己负担的,但是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而农民的宅基地是无偿获得的,这表明农民的房产权的权能是不完整的。

如果允许产权不完整的农民住房直接进入市场,制度上该如何对待城镇中类似的住房,比如经济适用房和其他购买型的保障房?这涉及到整个房地产市场规则的根本改变。

最后,我国最高法曾经解释:接受房屋抵押的银行在抵押人无力偿还贷款、房屋被银行收走的情况下,必须保障抵押人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居住权。

这些情况都表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复杂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农房抵押、担保、转让只是选择若干试点、并要慎重稳妥推进。

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的改革
改革中需要解决好的问题主要在于两个方面:怎样保障农户作为土地承包者的权利;怎样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农业在现代化道路上更快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这不仅要培育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多种经营主体,还要培育不直接提供农产品、但给其他农户提供经济技术服务的多种主体。

这是我国农村近期发生的一个深刻变化。

“耕、种、收靠社会化服务,日常田间管理靠家庭成员”——这种靠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弥补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足的经营形式,明显提高了农业的效率和效益,也符合现阶段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徘徊的现实要求。

以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农地经营体制改革正比较顺利地向前推进。

只要把握住这个方向,坚持让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拓展金融空间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和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允许抵押、担保,一定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也会带来新挑战。

首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抵押的只能是经营权。

承包权是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是不能抵押的。

但是,法律又允许农民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别人,这表明农村土地是可以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

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是可以展开的,因为即使经营失利,农户失去的也只是几年的经营权,而承包权、集体的所有权都不会受影响。

其次,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是宅基地的抵押,还是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抑或是居住权的抵押?这需要在慎重稳妥的试点实践中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最后,农民还拥有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

资源性资产要依法承包到户,实行确权登记颁证,由农户自主经营。

拥有非资源性的经营性资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而这类地区都正在快速城镇化。

因此对这部分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它们折股到户,按股分红,对保障农民的集体组织成员权利,对集体资产的经营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都有重要意义。

但农户占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到底能不能抵押?这个问题很复杂,它甚至最终关系到集体组织本身的存废。

据我们了解,在已经实行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地方,似乎还都没有允许农户将占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去抵押或转让给本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而这种规定完全都是由农民通过民主协商的程序自主制定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是为了清产核资、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收益实行按股分红。

也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集体组织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制度改革后,基本都采取将这些资产实行租赁经营的办法,很少有自己经营或入股经营的,主要就是为了防范风险。

所以,目前各地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量最大的是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还有集体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和房产的使用权。

因此,某种程度上讲,农村产权市场实际是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使用权的租赁市场。

当然,今后会发生什么变化,还要观察,也取决于政策的取向。

在政策上允许农民占有的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而事实上会不会发生,这是两回事情。

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一般的企业制度等同起来,以企业改革的理论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至少在现阶段大概是行不通的,因为农民担不起被破产、下岗的风险,我们的社会、政府也担不起这个风险。

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现阶段的重点应是摸清“三资”家底、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农民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财产权利。

上面讲的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在深化农村改革中需要破解的四大难题:首先是征地制度改革,实际涉及的问题是允许在城镇中有两种所有制的土地,还是形成农地转市地后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或是两者兼有?
其次是对农村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到底是坚持“自有自用”的原则,还是允许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在农村可以拥有宅基地和房产?
再次是对农户来说,农地、农房(包括农房合法占用的宅基地)都不是拥有完整产权的财产,因此允许对农地、农房进行抵押,那么到底抵押的是什么权能需要认真研究、界定,否则就会留有后患。

最后是农民占有的集体经济资产股权能不能抵押、担保?农民目前对此的态度到底是理性还是保守?允许抵押、担保后到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产生什么影响?
这些都需要深入观察和研究。

还是那句话,看准了的要大胆推进改革,还看不太准的只能有控制地开展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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