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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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影响分析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影响分析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影响分析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观念的转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一、加强土地承包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加强土地承包权保护,有利于鼓励农民投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农民持有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可以有效提高经营积极性,推动农村农业的发展。

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农村土地流转也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经济的全面振兴。

三、激发土地资源潜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激发土地资源的潜力,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对于农村振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推动乡村林业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对乡村林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在土地制度改革下,农民可以将不适宜耕种的土地用于林业发展,培育经济林、果园等,以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农村林业的发展也可以提升乡村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美丽乡村建设。

五、助力农村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土地流转和合作社等组织形式,农村现代农业得以推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此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还可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转型。

六、激发农民创新创业热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农民创新创业热情的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改革,农民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等,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土地制度改革还鼓励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组织,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发展。

七、促进农民权益保护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还可以促进农民权益的保护。

通过改革,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外,土地流转等改革还可以提高农民收益分配水平,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与趋势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与趋势

▪ 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历史演变
1.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土地市场主要受到计划经济的限制, 土地流转和交易较少。 2.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逐渐放开,土地流 转和交易逐渐增加。 3.目前,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已经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和 交易的重要平台。
改革趋势: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 变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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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2. 历史演变:土地承包制的建立与发展 3. 历史演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与调整 4. 历史演变:农村土地权益保护的法制化 5. 现状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 6. 改革趋势:土地承包制的优化与拓展 7. 改革趋势: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8. 改革趋势:农村土地制度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 农村土地权益纠纷多发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征收纠纷等问题频繁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权益不明确、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现状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
▪ 农村土地规划和管控不足
1.当前农村土地规划和管控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土地利 用不合理、资源浪费等问题。 2.缺乏有效的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机制,影响了农业可持 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历史演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与调整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影响
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和 现代化。 2.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也影响了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加速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和重 组。
▪ 农村集体土地调整的必要性
1.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调整成为必要手段 ,以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 2.农村集体土地调整也有助于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和土地权益不平等问题,促进农村 社会公平和稳定。

建国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演变及历史启示

建国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演变及历史启示

建国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演变及历史启示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中央农村政策对农村发展以至整个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农村政策,搞好农村发展一直是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制定了正确的土地改革政策、进行了切合实际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村经济走上了集体化道路。

进入新时期,中国改革以农村为突破口,中央通过制定多项倾向性政策,顺应和主导了农村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发展。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赋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的时代内容的背景下,总结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政策的演变过程及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村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农村政策发展历程(一)建国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农村政策的制定及实施1.完成土地改革,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标志着广大的中国人民历史上第一次翻了身,做了国家的主人。

根据建国初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共中央及时作出决策,转变工作重心,集中力量解决当时的重大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完成农村特别是新解放区农村的土地改革。

土改的完成,巩固了工农联盟,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实践。

土改完成后,我国广大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

但当时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

此时,党在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业能够由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变为合作社经济,使农民逐步摆脱贫困状况而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

1952年,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定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总目标,接着又作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新阶段。

依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三个从低到高的步骤。

农村土地政策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农村土地政策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农村土地政策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促进,与此同时,由于当前农村土地政策的供给不足或固有缺陷以及执行扭曲等问题的存在,也会表现为对新农村建设的严重制约。

无论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还是改善农村民居环境以及实现民主管理,莫不与农村土地政策密切相关。

农村土地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影响着新农村的建设。

土地对农民来讲,既是生产资料、生活保障;同时又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更是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和财产权利。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作为生产资料和市场要素的土地。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个体经济发展获得了最基本的资源条件。

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使农村土地作为市场要素成为可能,并最终使农村经济真正溶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是受制于农村土地政策的不足和落后。

历史和现实在不断地警示我们,农村土地政策对于农村建设影响至深。

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经过历史变迁,走过了一条曲折发展的道路,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其一,土地政策的确立一定要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发展变化及发展的方向和形式;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则有巨大的反作用。

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时,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时,就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党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演变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不断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我国历次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显示:农村的土地改革必须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来完善生产关系,改革不相适应的农村土地政策。

任何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实际的“右”的或“左”的政策只能阻碍农业的发展,减缓农村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

其二,制定土地政策要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出发点。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是决定因素。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启示与思考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启示与思考
图分类号:F 文献标N ̄ :A i q - 文章编号:10 — 5 0( 0 )0 — 0 6 0 0874 21 0 5 05 — 3 社会学视 角看 ,农村 家庭联产 承包制 的普遍 实施 ,为 中国 农村社会 转型 ( 即由传统社会 向着 现代社会 、 自给 自足 的 小农经 济 向着 商 品经 济 、封 闭半封 闭社会 向着 开放社 会 、 单一种植业 结构 向着 多种 经营 的产 业结构转变 )提供 了新 的契 机,加速 了农村社会 的变迁 ,并向着农村社会 良性运 行 与可持 续发展 方 向转变 。 ( )土地承 包经营期延 长到 1 二 以上 ,进一步 完善 5年 家庭承包经营 责任 制 ( 9 4— 1 9 18 9 3年 ) 第 一阶 段农 业土地 政 策的 大方 向是 由原来集 体所 有 、 集 体 统 一 经 营 转 变 为 集 体 所 有 ,农 户 承 包 经 营 , 实 现 土 地 所 有权和使用 权分离 ,但这一阶段 也因经验不足 ,出现 了 诸 如 土 地 按 人 口或 劳 力 均 分 , 地 块 过 小 , 承 包 期 过 短 , 土 地调 整频繁 ,农 民缺乏稳 定感 ,无承包 合同或承包合 同不 健 全 问题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 1 8 4年 初 , 中 共 中 央 下 达 了 9 《 中共 中央关 于一 九八 四年 农 村工 作 的通知 》 ,对土 地家 庭 承包制 作 了进一 步规 范, 明确 提出包产到户和 包干到户 不是权 益之 际,土地 承包期一般应在 1 年 以上 ,鼓励土地 5 向 种 田能 手 集 中 , 允 许 土 地 转 包 。这 个 文 件 还 首 次 使 用 了 土地使 用权 的概念 ,明确土 地使用权 转让时应给 予一定的 补偿 。1 8 6年制定 的 《 9 民法通 则 》首次提 出了农户 的承 包经营权 的概念 ,并把 承包经营 权作为一种 与财产所有权 有 关 的一 项 财 产 权 予 以 保 护 ,从 法 律 层 面 巩 固 了农 村 改革

我党农村土地政策发展演变的启示

我党农村土地政策发展演变的启示

[ 关键词 ] 中国共产党; 农村土地政策 ; 演变; 发展 启示 [ 中图分类号 ] 6 [ D 5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0 9 10 (0 )4 0 5 — 4 10 — 2 3 2 1 0 — 0 4 0 1
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 明,中国农村土地政策问 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o 9 年 来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土地改革 、合作化运 动 、 民公社化运动、 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土地 政 策的确 立和 推行 必调整为“ 地主减租减息 , 民交租交息” 农 的土 地政 策 。 是这 种调整 , 正 使建 立最 广泛 的抗 日民族 统


战线成为可能,为中华民族取得抗 日战争的胜利
政治 路 线 。服 从 和服务 于 党在不 同历史 时期 的主 要
第3 4卷 第4 期
我党农村 土地 政策发展 演变的启示
王 海 文
( 中共 湘潭 市委 党校 , 南 湘潭 湖 41o ) 11o
[ 摘要 ] 9 0年来我党农村土地政 策的发展 演变带给我们许 多有益启示 , 主要有 : 土地政 策的确立和推 行必须 紧围绕党的政 治路线 , 服从和服务 于党在不 同历 史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奋斗 目标 ; 必须适应具体 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发 展 水平 ; 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创性 , 以维护好 、 实现好 、 发展好 广大农 民的利益为根本 出发点和落脚点 ; 必须注重 原则性与灵活性 的有效结合 ; 土地政策演进 的速度和力度必须与具体 实践紧密结合。
地经营主体开始 , 实现了从“ 家庭 自主经营” 劳动 向“ 互助” 再向“ 集体统一经营” 的过渡 , 同时 , 土地所有 权主体从“ 农民个体所有”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向“ 推 进, 从而在中国大地迅速地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 , 并进行了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 会 以后 , 围绕“ 一个 中心 、 两个基本点” 的基本路线 ,

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杨 苗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摘 要: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农村土地政策也历经了百年演变。

探索和总结党在百年历史进程中制定不同土地政策的经验和教训,从中汲取历史智慧,对我们今天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新时代;土地政策;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1921-1927年):“减租减息、限租限田”的土地政策建党初期,在毛泽东、澎湃等先进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农村掀起了反对地主恶霸的农民斗争,在斗争中,党提出了限租、减租,对地主占有土地提出“限田”的口号。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早期曾说过:“国民革命即是农民革命,真实去解决农民问题是革命,反之是反革命,农民问题的中心是土地问题。

”在这些思想影响下,大革命过程中党正式提出了“减租减息、限租限田”的土地政策。

这些土地政策,对于刚刚接触革命的农民在反对地主恶霸方面,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农民缴纳的地租少了,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争取土地的斗争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革命主张的广泛传播和接受,为革命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耕地农有”的土地政策在这十年间,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历经了多次调整,对土地政策的摸索不断走向成熟。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一切地主的土地无代价的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

”1928年颁布井冈山《土地法》,其中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

”这两个土地政策都是实行土地国有制,对于当时渴望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民来说,吸引力不大、支持度不高。

因此,1929年党又颁布了兴国《土地法》,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1931年2月,毛泽东同志又修改了井冈山《土地法》中关于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的规定,肯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土地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土地制度对农村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对改革进行总结与反思,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改革的背景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体制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已经不适应,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因此,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变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发挥农村资源的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措施与成效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改革将原先的长期承包制调整为“三权分置”,即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分开。

这使得农民个体经营者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自主决策权,提高了农村经济的灵活性和效益。

2.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为了激发土地资源的潜力,改革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

通过建立土地交易市场,实施土地流转补贴政策,鼓励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引导农村土地资源向效益、规模、专业化方向流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加强了农民的土地经营产权。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是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难、管理复杂的问题。

改革中,通过确权登记、流转规则、流转价格等方面的创新,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备了市场交易能力,促进了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三、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反思1. 个体农民参与度不高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存在个体农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中,部分地区个体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流转速度较慢,个别地区甚至没有参与承包权流转。

这一问题表明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加个体农民的参与意识。

2. 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首先,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流转价格不够透明、合理。

其次,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执行不到位,制约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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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及其启示
摘要:土地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而作为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土地制度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中国农村经济和乃至整体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因此,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大致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三个阶段的历史变迁,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启示,然后分析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内在规律,从而探寻过去几十年的土地制度变迁对当代的启示。

关键词:农村土地政策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而土地问题一直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和农业问题的关键。

一直以来,农村土地政策都是我国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关系到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败。

因此,研究我国土地政策的变迁对今后我国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总体上说,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大致经过土地改革阶段、农业集体化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三个阶段的历史变迁。

一、土地改革阶段( 1921 —1950年 )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

1928年至1
930年,我国相继制定、通过了《井冈山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肯定了农民获得土地的神圣权利,并对土地革命的一些具体政策作出规定。

但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当时主张实行“土地国有”政策。

既违背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脱离了中国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从而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到1931年春,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指出农民对土地可以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改革方案。

抗日战争时期,我国根据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一特殊情况,将没收地主土地改为减租减息,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又保证了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

解放战争时期,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全面内战即将爆发,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制定了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到1948年秋,党领导下的一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发展了生产力,巩固了解放区革命政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宣布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这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在土地制度上的一次最彻底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业的快速发展,不但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而且为实现工业化和集体化开辟了道路。

二、农业集体化阶段(195O一1978年)
全国土地改革后,一方面为了克服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分散经营带来的问题,以便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有效地组织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两极分化,我国决定建立合作经济:即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将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土地的集体所有制。

农业合作化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建立互助组;第二步是组建初级农业合作社;第三步是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

互助组是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私有及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实行劳动互助。

初级合作社也称土地合作社,是在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私有的条件下实行土地入股,按股分红,统一经营,集中劳动,高级合作社则取消了土地分红,农民的报酬主要是按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农民的土地无偿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这是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的质变阶段。

为了巩固和发展农业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在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运动主要是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并,对土地加以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产品平均分配。

由于这种形式的生产关系脱离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
平,结果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从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看,大多数农民并未提出实行纯粹的集体经济的要求,这种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做法,既违反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引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和农村经济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状态。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1978年至今)
人民公社化运动严重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到了70年代后期,全国农村有1/3 的人不能解决温饱问题.为了摆脱食不果腹的困境,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自发订立了“大包干”合同,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将土地等公有的基本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民家庭自主经营,通过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农户承包经营的积极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都得到发挥,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与措施》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

1998年,“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的土地政策上升为法律,稳定承包关系具有了法律的保障。

2000年以后,我国农村土地政策重点在于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不动摇和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

2001年12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指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始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改革。

《决定》还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中“三个不得”: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权益。

四、我国农地政策变迁启示
1、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适时创新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九十年的变迁表明,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变化了的形式,适时创新。

在土地革命阶段,我国最初主张实行“土地国有”政策,但在后来的实践中发现,在一个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是小农个体经济的国家里,用强制的办法实行土地国有,会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根据新的形势,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完善和深化土地政策。

2、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必须尊重农民的利益。

党的农村土地政策九十年的变迁告诉我们,农村土地政策只有以满足和保障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获得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农民的利益得到满足和保障,不仅能提高其生产积极性,而且有力地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为农村的稳健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土地是农村集体最主要的资产,也是广大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因此农村土地政策是否代代农民利益,是否符合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对农民利益保护、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关系极大,影响深远。

历史的经验教训启示我们:无论什么时候,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发展生产力,使农民受益并保障农
民利益,都是农村土地政策制定的首要目标。

3、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选择
农民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主体,蕴含着巨大的创造能力。

农村土地政策只要尊重他们的创新精神,维护他们的广大权益,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才能激活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使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能形成一个创新的长效机制。

为此,农村土地政策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尊重农民的创造,倾听农民的呼声,反映农民的意愿,集中农民的智慧和力量去发展我国农村的生产力和各项事业。

只有这样,农村经济才能发展,农村社会才能稳定。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曲折历程表明:农地制度与政策的改革和建设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在21世纪的今天,也应予以重视。

参考文献:
[1]廖乐焕:我国农村土地政策考察[j]经济研究导刊,2008(1) .
[2]曲丰霞: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回顾与思考[j].兰州学刊.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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