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篇一:《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 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那么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平安、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条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未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响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局部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以下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撤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以下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未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1. 引言低压配电系统是供电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将电能从高压输电系统输送到用户终端。
为了确保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制定本设计规范。
2. 设计原则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2.1 安全性设计应满足安全性要求,包括防止火灾、电击、电磁辐射等安全风险。
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安装漏电保护器、线路过载保护等。
2.2 可靠性设计应满足低压配电系统的可靠供电要求。
应考虑备用供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确保系统能够在故障发生时迅速切换或隔离故障点。
2.3 经济性设计应尽可能降低低压配电系统的成本,同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应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材料,合理布置线路,避免资源浪费。
3. 设计流程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取得设计需求与用户或业主进行需求沟通,了解用电负荷、供电方式、设备要求等信息,明确设计需求。
3.2 方案设计根据设计需求,制定低压配电系统的初步方案,包括线路布置、设备选型等。
3.3 详细设计在初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
包括绘制线路图、选择电缆规格、计算线路损耗、确定设备安装位置等。
3.4 设备选型根据详细设计结果,选择适合的设备,包括断路器、接触器、变压器等。
应考虑设备的额定电流、短路容量、使用寿命等因素。
3.5 施工图设计根据详细设计结果,绘制施工图。
施工图应包括线路接线图、设备安装示意图等。
4. 设计要求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4.1 额定电流根据用户用电负荷和需求,确定低压配电系统的额定电流。
额定电流应满足用户用电需求,并考虑到未来的扩容需求。
4.2 规范选材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开关设备、配电箱等材料。
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电气性能和耐久性,能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稳定可靠的工作状态。
4.3 安全保护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置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
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通用规定;二、电源系统;三、低压总配电系统;四、单位低压配电系统;五、低压动力配电系统;六、低压照明配电系统;七、低压照明系统;八、低压照明控制系统;九、设备选择及其安装布置;十、低压配电装置与设备的选用;十一、低压配电装置与设备的组成;十二、低压配电装置与设备的安装;十三、低压配电装置与设备的运行维护;十四、低压配电装置与设备的检验试验与验收。
首先,通用规定部分包括了对低压配电设计要求的概述,涵盖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可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对配电系统的设计理念、设备选择原则、设备组成、运行维护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其次,电源系统部分主要介绍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源接入方式、电源质量要求、电源保护措施以及对电源系统可靠性的要求。
具体包括电源电压、频率、功率因数等方面的规定。
接着,低压总配电系统部分对低压配电系统的总配电原理、总配电装置的选择和布置、总配电电缆的敷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包括变压器、开关设备、短路保护装置等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然后,单位低压配电系统部分主要介绍了低压单位配电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单位负荷的估算、单位开关柜的选择、短路电流计算方法以及对低压配电设备的要求等。
低压动力配电系统和低压照明配电系统部分分别对低压动力设备和低压照明设备的配电系统进行了规定。
包括对电动机的选择、照明设备的布置和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接下来,低压照明系统、低压照明控制系统部分对低压照明系统的设计原则、照明设备的选择、照明控制设备的选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设备选择及其安装布置部分对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布置进行了规范。
包括电缆敷设、开关设备的安装高度、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要求。
低压配电装置与设备的选用、组成和安装、运行维护部分分别对低压配电设备的选用、组成、安装和运行维护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通风条件、绝缘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该规范还对低压配电装置与设备的检验试验与验收进行了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 年 6 月 1 日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2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表 2.2.2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 敷设方式
最小芯线截面(mm2)
铜芯
铝芯
裸导线敷设于绝缘子上
10
10
绝缘导线敷设于绝缘子上: 室内 L≤2m 室外 L≤2m 室内外 2>L≤6m 2<L≤16m 16<L≤25m
1.0
2.5
1.5
2.5
2.5
4
4
6
6
10
绝缘导线穿管敷设
1.0
2.5
绝缘导线槽板敷设 绝缘导线线槽敷设 塑料绝缘护套导线扎头直敷
1.0
2.5
0.75
2.5
1.0
2.5
注:L为绝缘子支持点间距。 第2.2.3条 沿不同冷却条件的路径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当冷却条件最坏段的长度超过 5m,应按该段条件选择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截面,或只对该段采用大截面的绝缘导线和电缆。 第2.2.4条 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温度校正系数可按下 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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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基本绝缘加第二层绝缘形成双重绝缘。(如 塑料家电产品)
III类设备: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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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等电位联结:指在一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将下 列可导电部分相互连通 1.进线处的PE母排或PE干线 2.接地极引入线 3.水道干线 4.燃气干线 5.采暖和空调干管 6.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辅助等电位联结:作为总等电位联结的补充,进 一步降低接触电压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如建 筑物内的设备距进线箱很远,接地故障回路阻抗 很大,设备处接触电压限值超过50V) 局部等电位联结:特殊场所,如浴室,泳池等。
RCD的分类:电子式和电磁式两类。
电子式RCD:根据所在回路处的故障残压提供的能量来使RCD 动作。
电磁式RCD:靠接地故障电流本身的能量使RCD动作。
比较:由于如果残压过低,能量不足,电子式RCD就可能拒 动。所以电子式RCD不及电磁式RCD动作可靠。
国家标准50V电子式RCD能保证动作,1.如果RCD安装距用
心室纤维性颤动阈值:电流通过人体时引起的心 室纤维性颤动是电击致死的主要原因。引起这一 颤动的最小电流值。IEC标准小于30mA不会应心 室颤动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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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接触电压: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 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 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约定接触电压限值:在规定的外界影 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 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IEC标准: 干燥环境50V 潮湿环境25V 浴室或 泳池环境 12V或6V。
大不超过50V。能保证安全。
3.IEC标准:一般固定设备不必装设R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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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极开关的应用要求:
1.TN-C系统不允许装用四极开关。因为TN-C系统中PEN线 包含PE线,而PE线不允许断开,无法保证电气维修安全, 所以TN-C系统较少采用。
2.具备总等电位联结作用的TN-C-S或TN-S系统建筑物内不 需要为维修安全装设四极开关。(美国TN-C-S或TN-S系统 极少采用四极开关)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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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适用范围:
交流 工频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实施的时间:2012年6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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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术语:
感觉阈值:人体能感觉出的最小电流值,一般为 0.5mA,此值与电流通过的持续时间长短无关。
摆脱阈值:当人手持设备,电流通过超过此值时, 人体不能摆脱,从而使电流持续通过人体。导致 此效应的最小电流值。IEC标准为10mA。
RCD的后备措施。
•2.间接接触电击防护
•IEC产品标准将电气设备的产品按间接接触 电击的不同要求分为0,I,II,III共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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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类设备:
只有基本的绝缘来防电击,不具备经PE线接地的 手段。0类设备已渐淘汰。
I类设备:
具有金属外壳,除基本绝缘防护外,具有经PE线 接地的手段。
II类设备:
开关可采用三极开关。
D.TN系统电源与引出中性线的IT系统自备发电机电 源进行电源转换时应装设四极开关。
E。 TN系统电源与不引出中性线的IT系统自备发电 机电源进行电源转换时可装设三极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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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1.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有以下措施a.带电部 分的绝缘覆盖b.遮拦或外护物c.阻挡物d.带电 部分置于伸臂范围以外的布置e.装用30mA的
3.TT系统内应为维修安全装设四极开关。
4.配电变电所内总开关和母联开关不需要装设四极开关。
5.末端电源转换开关对开关 极数的要求:
A。末端电源转换开关属功能性开关而非保护性开关。
B。两电源同在一处共用一低压配电盘,末端电源转换开关
应采用四极开关(主要是防止杂散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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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两电源不在一处,不共用低压配电盘,末端电源转换
间接接触防护: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 护。(故障防护)
附加防护: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 之外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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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护分隔:应分为简单分隔和保护分隔二种。
简单分隔:主要是功能性分隔。
保护分隔:加强绝缘。在3750V条件下 耐压1分钟试验,绝缘不击穿。满足上述 条件的设备才能作槽盒 cable trunking 电缆托盘 cable tray 电缆梯架 cable ladder 电缆支架 cable brackets IEC标准中没有电缆桥架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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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器与导体的选择
电缆电线:1.IEC标准:在建筑物 内采用阻燃电缆或电线。
2.对于三次谐波(及其奇数倍)大 的场所,中性线的截面应放大, 一般不小于相线截面或最大至相 线截面的二倍。
•3.隔离电器并不要求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但要求开关电 器的分合状态应可以观察到,可用“分”. “合”之类的文字 符号或不同的颜色标志予以明确的识别。
•4.开关电器应能防止无意的合闸。
•5.开关电器应能承受通过它的短路电流的热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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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
不允许装设RCD的场所:1.消防电气设备 2.医院内维持病人 生命和电气手术医疗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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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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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隔离电器
•隔离电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个极的两个断开的触头间的间隙应能承受沿线路传导 的雷电冲击过电压而不被击穿跳弧导电伤害维修人员。
•2。新开关电器两断开的触头间的泄漏电流,在干燥清洁状 态下不应超过0.5mA,在开关电器规定的使用寿命行将终了 前不应超过6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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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虽然干燥环境,潮湿环境或水中环境的约定接触 电压限值不同,但导致人体心室纤维颤动的电流 阈值都是30mA,因此RCD动作电流取30mA.不要
选取10mA或6mA. RCD产品要求: I=30mA必须动作 I=15mA及以下不动作 I=15mA~30mA可以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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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直接接触防护: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基本防护)
电设备很近,RCD处故障残压低于50V,RCD不动作,但仍
然存在人身电击致死的危险。2.在浴室或泳池场所,大于
12V的接触电压即可发生电击事故,此处电子式RCD显然不
能充分保证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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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洲配电电压采用230V的国家大多采用电磁式 RCD
2美国规定手持设备或移动设备的插座电压为115V, 采用电子式RCD,发生间接接触电击时的接触电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