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犯罪构成理论及其应用之比较
三大犯罪论体系下责任理论的对比研究

三大犯罪论体系下责任理论的对比研究1. 引言1.1 犯罪论体系概述犯罪论体系是研究犯罪的一种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三大犯罪论体系:正统犯罪论、社会犯罪论和新犯罪论。
正统犯罪论主要关注犯罪行为本身,认为犯罪是个体的自由选择行为,着重于犯罪行为的个体特征和动机。
社会犯罪论强调犯罪行为与社会环境的相关性,认为社会结构、文化背景和社会化等因素对犯罪行为具有重要影响。
新犯罪论则强调犯罪行为的动态性和多维性,认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综合考虑个体、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三大犯罪论体系在研究犯罪问题时各有侧重,正统犯罪论注重个体犯罪行为的解释和预测,社会犯罪论着重于社会背景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新犯罪论强调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通过对这三大犯罪论体系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和成因,为相关领域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在责任理论研究中,也应该考虑三大犯罪论体系的不同观点和方法,以更全面地探讨犯罪责任的问题。
1.2 责任理论概念责任理论是指在刑事法律理论体系中,对犯罪主体在犯罪行为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规范和界定的理论。
责任理论一般包括行为责任、结果责任和过错责任等内容。
行为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承担的责任,即行为的起因和行为本身引发的后果。
结果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应对犯罪行为的后果负责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犯罪结果的预见性和预防性方面。
过错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行为中所表现出的过错程度,即应对其过错的程度和形式进行责任的划分和界定。
责任理论的核心是对犯罪主体的主观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犯罪责任。
责任理论对于司法实践和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其不断发展与完善将有助于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高。
2. 正文2.1 三大犯罪论体系下的责任理论三大犯罪论体系下的责任理论主要包括罪责划分理论、犯罪人格理论和犯罪社会责任理论。
在罪责划分理论中,责任的划分主要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来确定。
三大犯罪构成体系之实例比较分析

[基本案情]1884 年 5 月 19 日,英国的 Mignonett 号 游船由英格兰的南安普敦起航驶向悉尼。 乘务组由四人 组成, 其中 Tom Dudley 是船长,Edwin Stephens 和 Edmund Brooks 是船员,男孩 Richard Parker 大约 17 至 18 岁,是游船的工作人员。 7 月 5 日,游船因遭遇风暴而失 事,四人被迫以一艘小艇逃生,在距离好望角 1600 多海 里的公海上漂流。 除了两罐芜菁,他们没有食物和水。 在 第 4 天,他们抓了一只小海龟并以其肉维生。 小艇继续漂 流,他们离陆地还有 1000 多海里。在第 18 天,他们已经 7 天没有吃东西,5 天没有喝水。 两个被告人对 Brooks 说, 如果没有救援到来,就必须牺牲一个人来救其他人。 但是 Brooks 不同意, 而男孩根本没有参与这次商议。 7 月 24 日,Dudley 向 Stephens 和 Brooks 提出,应该抽签决定牺 牲者,Brooks 拒绝了,男孩还是不知情。最后,抽签没有进 行。 在那天,两被告人 Dudley 和 Stephens 说他们有家庭, 最好是杀了男孩。 Dudley 提出,如果明天早上还看不见 船只,男孩就必须死。 7 月 25 日,没有船只出现。 Dudley 告 诉 Brooks 最 好 去 睡 一 觉 , 然 后 暗 示 Stephens 和 Brooks,要牺牲男孩。 Stephens 同意了,而 Brooks 依然不 同意。 此时,男孩躺在船的底部,他显得那么无助,而且由 于饥饿和喝了海水,显得极度的虚弱,根本不可能进行任 何的反抗,也从来没有同意牺牲自己。 在 Dudley 祈祷他 们的灵魂得到救赎之后,走向男孩,并告诉他,他的时间 到了,然后将刀刺进男孩的喉咙,杀死了男孩。 三人以男 孩的血肉维持了四天。 在杀人行为发生后的第四天,过往 的船只救了他们,他们的身体极度衰竭。 之后,他们被移 送审判。 法院通过审理,以谋杀罪判处被告人死刑。 之后, 女王将他们的刑期减为 6 个月监禁。 [1]
三大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比较

摘要 : 罪构成理论体 系是刑 法理论研 究和刑事 司法实践的话语 平 台; 罪构成理论是犯 罪论 犯 犯
的核心, 今世界几大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各具特色, 当 各有千秋 ; 三大犯罪构成理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
差异但也存在 众多共 同的要 素 , 这是理论之 间可以进行 比较 和借 鉴的基础。 关键 词 : 罪构成理论 比较 ; 犯 大陆法 系犯罪构成 ; 法 系 罪构成 ; 英美 犯 中国犯 罪构成理论 通说 作者 简介 : 甘华银 , 广安职 业技 术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 : 9 41 文献标识码 : 文章 编号 : 0 — 17 (0 00 — 0 6 0 D 2 .1 A 1 8 9 8 一2 1)4 0 3 - 3 0
念形象, 是作为刑罚法规中科刑根据的概念性规定” ; ”
其次, 即使刑法分则将犯 罪构成 诸要件在罪状 中均 已表述
司法的统一、 稳定、 安全与公正也就难以保障。为此, 应有
一
明确 , 然这些要件应如何依次同案件具体事实进行符合性
判断 , 也非一部刑 法典 所能完全左右 : , 同学 者在 建 其三 不 构 犯罪构成 理论体 系时 , 由于各 自视角不 同和价值 取合 差 异, 自然就形成不 同的犯罪构成 分析体系。
异 , 不同的理论流派。 形成
成立犯罪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 同样具有法定性、 统一性。
犯罪构成 及其构成 要件是 形成犯罪 构成分析体 系的前 提 和基础。 因犯罪构成及 其要件的法定性与统一性 , 有可 故 能形成 分析犯罪成立 与否 的共 同话 语平 台— — 犯罪构成 理论体系。犯罪构成理论体 系是理论思维模式 , 是人们 分 析犯罪成立与 否的“ 知体系 ” 因人们 认识 问题 的方式 认 , 却 与角度差异 , 存在不 同的犯罪构成 分析 体系。 按照“ 法无 明文 规定 不为罪 ” 的罪刑 法定 主义原 理 ,
三大犯罪构成体系之实例比较分析

三大犯罪构成体系之实例比较分析作者:姜雯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1年第06期本文案例启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能够在体系之内判定是否构成犯罪,而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除了四要件之外,还应该包括正当化事由才能解决问题。
[基本案情]1884年5月19日,英国的Mignonett号游船由英格兰的南安普敦起航驶向悉尼。
乘务组由四人组成。
其中TomDudley是船长,EdwinStephens和Ed-mundBrooks是船员。
男孩RichardParker大约17至18岁。
是游船的工作人员。
7月5日,游船因遭遇风暴而失事。
四人被迫以一艘小艇逃生,在距离好望角1600多海里的公海上漂流。
除了两罐芜菁,他们没有食物和水。
在第4天。
他们抓了一只小海龟并以其肉维生。
小艇继续漂流,他们离陆地还有1000多海里。
在第18天,他们已经7天没有吃东西,5天没有喝水。
两个被告人对Brooks 说,如果没有救援到来。
就必须牺牲一个人来救其他人。
但是Brooks不同意,而男孩根本没有参与这次商议。
7月24日,Dudley向Stephens和Brooks提出,应该抽签决定牺牲者,Brooks拒绝了,男孩还是不知情。
最后,抽签没有进行。
在那天,两被告人Dudley和Stephens说他们有家庭,最好是杀了男孩。
Dudlev提出,如果明天早上还看不见船只,男孩就必须死。
7月25日,没有船只出现。
Dudley告诉Brooks最好去睡一觉,然后暗示Stephens和Brooks。
要牺牲男孩。
Stephens同意了,而Brooks依然不同意。
此时,男孩躺在船的底部,他显得那么无助,而且由于饥饿和喝了海水,显得极度的虚弱,根本不可能进行任何的反抗。
也从来没有同意牺牲自己。
在Dudley祈祷他们的灵魂得到救赎之后,走向男孩,并告诉他,他的时间到了,然后将刀刺进男孩的喉咙,杀死了男孩。
三人以男孩的血肉维持了四天。
三大犯罪论体系下责任理论的对比研究

三大犯罪论体系下责任理论的对比研究责任理论是刑法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对于明确犯罪行为的主体身份和主体责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在三大犯罪论体系下,也存在着不同的责任理论。
本文将从分类、内涵、适用范围和特点等方面对这些责任理论进行比较研究。
我们来看三大犯罪论体系下追究犯罪责任的分类。
在法盛学派的行为主义犯罪论体系中,责任理论主要包括行为主义责任论和资源责任论。
行动主义责任理论主张,只要犯罪实施行为符合行为主义科学所要求的行为形式和行为特点,即可认定他人具有犯罪责任。
资源责任论则认为,不仅行为主体需要具备作出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意愿,还需要有相应的物质及智力资源作为支持。
在经济学派的理性选择犯罪论体系中,责任理论主要包括自由意志论和统计因果关系论。
自由意志论认为,犯罪行为完全由行为主体的自由意志决定,其责任首先取决于行为主体的自由意志选择。
统计因果关系论则探讨犯罪成因与行为主体的责任关系。
在社会学派的机会主义犯罪论体系中,责任理论主要包括罪行产生理论和社会机会理论。
罪行产生理论认为,社会环境是犯罪发生的决定因素,对行为主体具有一定的责任。
社会机会理论则认为,犯罪行为的发生取决于特定的社会机会和环境,行为主体对于社会机会的利用与否决定了其责任的大小。
我们可以比较三大犯罪论体系下责任理论的内涵。
行为主义责任论将责任归因于行为主体的行为特征和行为表现,行为主体的行为符合行为主义科学所要求的行为形式和行为特点,即可追究其犯罪责任。
经济学派的理性选择犯罪论则将责任归因于行为主体的自由意志选择和行为动机,行为主体的犯罪行为是基于其自由意志选择并受到其行为动机的驱使。
社会学派的机会主义犯罪论将责任归因于行为主体在特定的社会机会下作出的行为选择,行为主体对于社会机会的利用与否决定了其责任的大小。
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现存世界上三大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在思路和结构上虽截然不同,却各有其特点和优劣。
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直接源自前苏联,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人权、法治日益倡导和强调的时代,其问题也日益彰显出来。
因此,在借鉴国外犯罪构成理论优点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既是现理论界正极力探讨的热门话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标签: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比较研究1 简述现存的三种主要的犯罪构成理论第一,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
现代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的构成要件是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组成的综合,这三个要件之间的逻辑结构递进式的,因此称其为递进式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第二,英美法系犯罪构成理论。
因为英美法系国家法学以判例法为基本特征,没有形成完整、科学、系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但也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英美刑法中是通过实体(本体要件)和程序(合法辩护)两个方面来衡量和判定犯罪是否成立的,前者由控诉方证明,后者由被告方证明。
这种具有双层次逻辑结构的犯罪成立条件被称为“犯罪构成的双层模式”。
第三,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我国的犯罪构成要件由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部分组成,这种犯罪构成是事实评价与价值评价相统一。
我国犯罪构成评价方面的特征是综合性的一次性评价,被称之为耦合式或四边形结构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2 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2.1 中外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共性(1)历史起源的关联性。
几大理论体系都起源于意大利,创立在德国。
在19 世纪下半叶,前苏联受德国刑法理论的影响开始研究犯罪构成理论,形成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并得到发展。
20 世纪50 年代我国借鉴了前苏联的理论。
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和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同根同源的。
英美法系国家是不成文法、判例法国家没有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但随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相互影响和逐渐融合,英美法系受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的影响也逐渐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犯罪构成的双层模式”。
三大犯罪构成体系之实例比较分析

四人都有生存的机会 , 杀人行为就是多余 的和无益的。
而 这 个假 设 在 当时 是 能够 成 立 的 .因 为被 告 人 不 可 能 知道 获 救 的时 间 。或许 , 于 他 们 而 言 。 害 男 孩 以 自 对 杀 保 是 必 要 的 , 而 这 并不 是 可 容 许 的 、 当 的理 由 。例 然 正
同意 。 时, 此 男孩 躺在船 的底 部 , 显得 那 么无助 , 他 而且 由
于饥饿 和喝 了海 水 。 得极 度的 虚弱 , 本不 可能进 行任 显 根
何 的反抗 , 也从 来没 有 同意牺 牲 自已。在 D d y祈祷 他 u e l
们 的灵 魂得 到救 赎之 后 , 向 男孩 , 走 并告诉 他 , 的 时间 他
日 . de Du y向 Se h n 和 Bro s 出 . 该 抽 签 决 定 牺 l tp e s ok提 应
中得 益 的余 地 ,他 可 以证 明 自己故 意 剥 夺 他 人 生命 是 为 了保 存 自 己生 命 。 [ 外 , 同 成 立 谋 杀 罪 的人 主 3 3 另 赞 张 , 管他 们 面 临 着极 度 的诱 惑 和 困境 , 是 他 们杀 害 尽 但 了柔 弱 的 、 辜 的男 孩 以 自保 , 无 他们 剥 夺 了他 生 存 的 机 会 。 设 他们 在 杀 害 男孩 之 后 的数 小 时 或第 二 天 获 救 , 假
三大犯罪构成体系 之实例 袄 分析
文 姜 雯 ◎
本 文 案 例启 示 : 美法 系和 大 陆 法 系的 犯 罪构 成 体 系能 够在 体 系之 内判 英 定是否构成犯罪, 而我 国 的犯 罪构 成 体 系除 了四 要 件 之 外 , 应 该 包括 正 当 还
犯罪构成理论全比较

2.迈耶的构成要件理论: 构成要件是违法性的征表,因此构成要件与 违法性的关系就是烟与火的关系,构成要 件是违法性的认识根据(认识根据说) 例外 原则
违法性阻却事由
违法性
违法性推定机能
构成要件
3.麦兹格的构成要件理论: 构成要件是违法性的存在根据,是违法类型 或不法类型。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关系, 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
构成要件结果 实行行为 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故意 构成要件过失 目的等
构成要件的机能 (1)罪刑法定主义机能 构成要件符合性作为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将不符合刑罚处罚规定的行为排除在处罚 对象之外,以此保证罪刑法定主义的实现。 (2)犯罪个别化机能 构成要件作为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具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机能。
犯罪概念与犯罪论体系 犯罪概念:符合(该当)构成要件,违法且 有责的行为。 犯罪的构成要素: 行为 构成要件符合性 违法性 有责性 犯罪论体系: 各要素的组合方式与运作方式
1.构成要件该当性: ①构成要件的行为 ②因果关系 ③构成要件的故意 ④构成要件的过失 2.违法性(如果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一般可 以推定给行为属于违法。但如果行为具有 刑法上所规定或者法律所认可的违法性阻 却事由,则给行为就不属于违法) 3.构成要件有责性: ①责任能力 ②故意责任 ③过失责任 ④期待可能性
诸种行为论 1.因果行为论:贝林 — 李斯特 行为指基于人的意思所引起的客观的外部活 动—— 有意性 有体性 缺点:无法合理说明不作为的行为性问题 2.目的行为论:威尔兹尔(Welzel) 行为是指基于目的支配的身体活动 人类以其因果性认识为基础预见自身活动所 能产生的结果,并以此设定诸种不同的目 标,从而为实现此目标,有计划地操纵自 身的活动。 缺点:无法合理说明过失行为的目的性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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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构成体 系中引入 了纠偏形式化法律的实质评价标准; 程序上 , 对抗制的刑事诉讼模式和有效运行的
陪 审 团制 度保 障 了这 种 实质评 价 标 准 能够得 到广 泛 而有 效 的运 用 , 罪构 成 体 系的指 导 功 能也 就 因 犯 此得 到 了最为 有效 的发挥 。德 日的 圆锥 结构 合 理 性 次之 , 它也优 在 犯 罪成 立体 系中 实质 评 价 标 准 的
一
.
、
实体领域—— 三大具有代表性的犯罪构成理论
( ) 日“ 阶层递 进式 ” 一 德 三 的犯 罪成 立体 系
以德 日 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犯罪成立体系被公认 为是一种“ 三阶层递进式” 的立体结构 , 这种模
式 “ 早 由德 国刑 法 学 者 贝林 格创 立 而 由 M ・ ・ 耶最 终 确 立 ,[ 现 已成 为德 日犯 罪 论 的基 石 。 最 E 迈 ” ] 据此 ,犯罪 乃 ‘ “ 构成要 件该 当、 违法 、 有责 ’ 的行 为 ,[ ] 以对 一 个 行 为能 否 成立 犯 罪 要 分成 三 个 步 ”2 所
・
25 ・
研究 生法 学 理论 一般认 为 , 刑法 所规 定 的构成 要件 中也 同样 涵盖 了规范 性要 素和 主观要 素 。4 []
2 .违 法 性
第2 5卷第 2期
随着构成要件中也存在规范性要素和主观要素这个观点的普遍接受 , 构成要件是 “ 违法类型” 、 “ 违法有责类 型” 等学说也 同时兴起。其 中, 构成要件是“ 违法行为 的类型” 是主流观点 , 因此 , 符合 “ 构成要 件 的行 为 , 通常情 况下 就具 有违 法性 。 ( 成要件 的征表机 能 、 法 推定机 能 ) 5 在 构 违 ”[]
存在违 法 阻却事 由。 在 他们 的刑 法理论 中 , 违法 阻却事 由的来源 有两 个 : 是法 律 的直 接规 定 , 正 当防 卫 、 一 如 紧急 避 险
等; 另一个就是超法规 的违法阻却事 由, 即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 , 但在犯罪本质观这个实质评价标 准 的引导下 , 可以排 除行 为 的违法性 。 也
三 大犯 罪构 成理 论及 其应 用之 比较
三大 犯 罪构 成 理 论及 其应 用 之 比较
秦 雪娜
[ 摘 要] 德 目的“ 三阶层递进式立体结构” 英 美的“ 、 双层 次平衡 结构” 还有我 国的“ 平面耦合
式 结构 ” 三 个 比较 有代 表性 的犯 罪构 成 理论 模 式 。 实体 领 域 的犯 罪构 成理 论 最 终要 为 程 序领 域 正 是
种 实质评价 标 准得 到 有效 运 用的机 制 。优 劣 比较后 , 文希 冀从 实体 和 程序 应 用 两个 方 面对 我 国的 本
犯 罪构成模 式进
实体 和程 序
比较
完善
在 判断一 个行 为能 否成 立犯 罪这个 问题 上 , 同 的法 系 已经形 成 了不 同 的思 维 范式 , 不 同一 法 系 的 不 同 国家之 间也有 差异 存在 , 以德 日为代 表 的“ 阶层 递 进式 ” 大陆 法 系犯 罪 成立 体 系 , 双 层 如 三 的 以“ 次平 衡 ” 为特征 的英 美法 系 国家 的犯罪 构成 体 系 , 有 我 国“ 面 耦合 式 ” 还 平 的犯 罪 构 成模 式 。首 先 , 笔 者将 简要 介绍 一下 这几 种不 同 的犯罪构 成理 论 。
确认 定犯 罪服 务 , 因此这 些模 式 的优 劣就 可 以通 过其 司法适 用效果反 观 。
本 文对刑 事 司法领 域 中认 定犯 罪的流程 用一个 圆锥 结构 来反 映 , 对我 国、 日和 英 美 国 家所 形 并 德 成 的三 个不 同的 圆锥 进 行 了比较 分 析 , 出结 论 : 美 国家 的 圆锥 结构 最 合 理 。 因为 实体 上 , 得 英 它在 犯
有原则 , 有例 外 。有 些行 为 , 就 客观上 也 对 刑 法所 保 护 的 利益 造 成 了损 害 , 却 是 为社 会 发 展所 但
必需 , 或者至少可以为正常的社会秩序所容忍 , 从这个意义上讲 , 它们就与犯罪行为有了本质的区别 。 违法性判断就是要排除这部分表面符合构成要件 , 因具有某种情形的违法阻却事 由, 但 而为社会所认 可的行为的犯罪性。因此 , 在德 日 犯罪成立体系的第二个梯度 , 违法性的判断 中, 关键就是考查是否
引入 , 但程 序上 存在 于诉讼 模 式和 司法制 度 上的 不足使 得犯 罪 的判 断过 程 比较 封 闭 , 实质 评 价标 准 不 能被广泛而有效的运用, 罪成立体 系指导功能的有效发挥也就受到一定的掣肘。我 国的圆锥结构 犯 最不合 理 , 实体 上 的犯 罪构成模 式 中欠缺 纠偏 形 式化 法律 的 实质 评价 标 准 , 程序 上 也 欠缺 能 够保 障这
骤进 行判 断 :
1 构 成要件 符合 性 .
“ 首先它必须符合或该 当刑法分则所规定 的该罪的构成要件。[] ”3 这里 , 法定 的构成要件的功能 在于提供一个“ 犯罪类型的轮廓” 作为判断犯罪成立与否的首要基础。构成要件所涵盖的内容 , , 最早
在贝林 格那 里 只是纯 客观 的 、 述性 的事 实要 素 , 描 因其 无 法充 分 满 足 构成 要 件 类 型化 的需 要 , 现在 的
本文获得 第七届“ 学术新人” 文大赛入 围优 秀论 文奖。 论
+
秦雪娜 , 中国政 法大学刑 事司法学院刑 法学专业 20 级硕 士研 究生(008 。 08 108 ) [ ] 王志远 : 立体化犯 罪成立理论 的前序性展 开” 吉林大学 2 0 博士学位论文 , 15页。 1 “ , 0 5年 第 0 [ ] 赵 秉志、 2 肖中华 : 我 国与大 陆法 系犯 罪构成理论 的宏观 比较 ” 载《 “ , 浙江社会 科' ) 99年第 2期 。  ̄ 19 [ ] 同上注 , 7 3 第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