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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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对南通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对南通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GAO DENG ZHI YE JIAO YU/高等职业教育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对南通新农村建设的启示张 灿最近一段时间内,南通正在加大力度建设新农村,以便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于新农村建设来说,浙江省由于及时针对农村进行整治,基本上领先全国,可以说由于浙江省所实施的针对新农村的整治工程使其成为率先完成了新农村的建设。

浙江省针对新农村的建设为其他省份的新农村整治工程,提供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目前,南通正面临建设新农村的崭新局面,因此应该从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探讨出对新农村建设的启示,以便吸取经验,建设新农村。

但是浙江省的整治工程,除了有对南通新农村建设有益的启示,同时也有针对新农村建设时工作上的不足,比如说,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

本文将针对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的突出表现和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分析,以便探讨出来对南通新农村建设的有益启示。

一、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一)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具体内容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目的,就是在工程开始的五年内,要对浙江省全省将近1万个左右的村落进行现代化建设,并且把1/10的村建设成为具有全面小康的示范村。

示范村的要求指数比较高,要想成为示范村,首先必须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有一定的成就,并且也要对经济进行建设。

示范村对于环境整治方面也有很高的要求。

除此之外,示范村也要在进行村级组织建设时,达到一定的标准,而且要做到设施的配套和布局合理。

所以要想把老旧破的村落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一直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作的重点。

早在本世纪初,浙江省就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果,使省内的新农村建设发展得非常好。

本文将针对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进行分析,并反思在工程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分析出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对南通新农村的建设有何启示,希望能够从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探讨出对南通新农村建设的启示和经验,从而使南通新农村建设少走弯路取得成功。

“千万工程”何以深得民心

“千万工程”何以深得民心

“千万工程”何以深得民心“千万工程”何以深得民心“千万工程”开启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之路,拉动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发展链条。

20年来,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3年的5431元提升到2022年的37565元。

截至目前,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连续38年居全国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倍差20年来从2.43缩小到1.90,是全国倍差最小的省区。

2018年9月27日,浙江农民迎来了“高光时刻”——“千万工程”荣获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

颁奖词评价道:“这一极度成功的生态恢复项目表明,让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行,将产生变革性力量。

”“千万工程”从一开始就将实现人的现代化作为落脚点,一张蓝图绘到底,跨越20年的坚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今天,写下了波澜壮阔的一页——在一个走向复兴的14亿多人口的大国,托起了无数农民的共富梦;在改变村容村貌的同时,也改变了村民的精神风貌;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方面,作出了“人与青山两不负”的选择;在联合国的舞台上,向世界讲述了一个美丽中国的故事,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什么是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简称“千万工程”,是浙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基层农村的成功实践。

纽约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联合国的最高环境荣誉——“地球卫士”颁奖典礼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被联合国授予“地球卫士奖”中的“激励与行动奖”。

浙江省自2003年全面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来,造就万千美丽乡村。

从美丽生态到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一些乡村走过清晰的“三美融合”脉络,成为率先振兴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

千万工程的具体成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一项“生态工程”,“千万工程”既保护了“绿水青山”,又带来了“金山银山”,使众多村庄成为绿色生态富民家园,也形成了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良性循环。

学习践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心得体会

学习践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心得体会

学习践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心得体会“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

20年来,浙江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引领进步,到“千村精品、万村美丽”深化提升,再到“千村未来、万村共富”迭代升级,探索出一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科学路径。

“千万工程”描绘了一幅“村美、人和、共富”画卷,深刻改变了乡村的发展理念、产业结构、公共服务、治理方式以及城乡关系。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浙江把整治村庄和经营村庄结合起来,把改善村落村貌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把村庄整治过程变成开发利用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过程,让更多的村庄成为充满生机活力和特色魅力的富丽乡村。

从美丽生态,到美丽经济,再到美丽生活,“三美融合”下的浙江乡村,各美其美、生机勃勃。

截至2022年底,浙江全省90%以上的村庄达到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70个、示范乡镇724个、风景线743条、特色精品村2170个、美丽庭院300多万户。

这背后,是因地制宜的精准施策,是与时俱进的笃行实干,是上下同欲的双向奔赴。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Q “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是开展主题教育的鲜活教材。

我们要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理念和方法,守好用活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 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当今世界,社会治理模式多种多样,但唯有人民群众满意、符合自然发展规律并契合科学精神的发展模式,才更具价值与实践意义。

我们要正确处理速度和质量、发展和环保、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自觉站稳人民立场,尊重人民意愿,从环境整治抓起,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不断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2023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发言材五篇

2023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发言材五篇

2023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发言材五篇篇一,共五篇关于开展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工程”)工程经验的发言材料“千万工程”对中国农村发展有五重启示今年是浙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万工程”)20周年。

20年来,以其为总牵引,浙江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逐渐探索出一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科学路径。

“千万工程”给浙江带来巨大变化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对中国农村发展又有何种启示?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黄祖辉6月1日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围绕上述问题作出解析。

“改变的是人居环境,更是营商环境”2003年,为改变农村地区遇到的环境、发展问题,浙江启动“千万工程”——从全省选择1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IoOO 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

由此该省农村迎来一系列嬉变。

谈及“千万工程”给浙江农村发展乃至省域发展带来的作用,黄祖辉表示千万工程’是不断迭代升级的,既经历了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深化提升、转型升级的过程,又经历了从温饱型生存需求向小康型、共富型发展需求跃升的过程。

同时它不仅是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建设工程,也是乡村的民心与民生工程、村庄的治理与发展工程、城乡协调与融合的枢纽工程,对促进浙江发展的作用是全方位的。

”在其看来,20年来,“千万工程”在浙江产生了多个联动与互动效应。

“它首先改变的是乡村人居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善与升级又带动了乡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事务的发展,同时也调动了广大村民对乡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的积极性。

其次,它改变的也是乡村的营商环境,使村庄同时成为城市居民休闲生活所在地,让美丽乡村转化为美丽经济成为可能,促成乡村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这反过来又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对乡村共富发展产生了显著效应。

”坚持“农民需求”“实干精神”如今的浙江乡村,在诸多数据上让人眼前一亮。

调研报告:20240630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调研思考.docx

调研报告:20240630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调研思考.docx

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调研思考兰连你尔为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淅江省率先实践,利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项目,走出了乡村振兴的浙江路径,为我们实施乡村振兴事业提供了宝贵经验。

“千万工程”有哪些经验做法?成效如何?对新时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什么借鉴意义?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深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桐庐县、湖州市安吉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深入调研。

“千万工程”主要做法和成效党建引领,提升发展的活力。

党建引领是浙江省推进乡村振兴事业的重要做法,通过发挥党员凝心聚人,强化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如安吉县鲁家村探索“田园党建”方式,党小组进驻农场,通过推行党小组服务承诺项目化管理、绩效化考核,安排党小组长、村民组长担任家庭农场服务专员,逐步形成了“组织建在产业上,问题化解在一线”的良好格局。

优化土地使用机制,激活农村产业发展要素。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而土地是乡村地区推进产业发展的基本要素。

如何优化农村土地使用机制就成了关键。

对此,浙江省的主要做法是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量化村(社区)经济股份合作制内的土地股份、集体资产,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扫清障碍,激活农村产业发展要素。

安吉县刘家塘村623户农户以300多亩承包地入股,每亩土地折100O股,共25万多股,并于2014年成立安吉县上墅乡刘家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等,以刘家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平台对外投资5家公司。

2020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384.9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4194.58元。

规划先行,提升发展的科学性。

对于乡村振兴事业,提前做好科学务实的规划尤为重要。

安吉县鲁家村邀请上海、广州的知名设计单位高起点绘出鲁家村发展蓝图,计划以野山茶、蔬菜果园、绿化苗木、中药材等为主导,筹建18个差异化、特色化的家庭农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全国首个家庭农场集聚区和示范区。

浙江千万工程心得体会一

浙江千万工程心得体会一

浙江“千万工程”心得体会自2003年6月启动以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成效显著,影响深远。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这一工程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深入总结提炼,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继续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造福工程催生崭新风貌:从美丽乡村到美好生活,开启一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之路。

2003年至2010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示范引领,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推动乡村更加整洁有序;2011年至2023年,“千村精品、万村美丽”深化提升,推动乡村更加美丽宜居;2023年至今,“千村未来、万村共富”迭代升级,形成“千村向未来、万村奔共富、城乡促融合、全域创和美”的生动局面。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

20年乡村嬉变,数据最有说服力:“千万工程”的整治范围从最初的1万个左右行政村,推广到全省所有行政村;浙江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8年居全国省区第一;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过半;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3年的2.43缩小到2023年的1.90 ................................................从省域走向全国,“千万工程”在广袤神州落地生根,重塑着中国更多乡村的面貌。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千万工程”的启示弥足珍贵,持续提供可资借鉴的丰富经验,为新时代“三农”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指引前进方向。

“千万工程”的精髓要义,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三农”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调整,是乡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

中央农办等三部门: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中央农办等三部门: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痢务部委信息联播_________________□怙GOVERNMENT INFORMATION BROADCASTA屮央农办等三部门: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片: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工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起步早、方向准、成效好,不仅对全国有示范作用,在国际上也得到认可。

要深入总结经验,指导督促各地朝着既定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学好学透、用好用活浙江经验,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

在工作中,要学习借鉴浙江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真正转化为引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要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五级书记”一起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与当地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聚焦民生福祉,由易到难,从村庄清洁行动做起,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大格局。

在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衔接,确保不断档、不耽误。

2019年年底国务院开展一次大检查,对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批评问责。

7]农业农村部等匕部门:部署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3月8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联合召开201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各地、各部门早部署早安排,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第1篇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浙江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农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农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 通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2. 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3. 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乡村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4. 构建和谐美丽的乡村格局,为全国农村振兴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三、实施原则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3.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4.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四、主要任务1. 农村环境整治(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

(3)加强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卫生条件。

(4)实施农村绿化工程,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农村道路通行能力。

(2)完善农村供水设施,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3)提升农村电力、通信设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

3. 农村产业发展(1)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收入。

(2)扶持农村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多元化。

(3)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2)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乡村文化品牌。

(3)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五、实施步骤1. 调查研究,明确整治目标。

2.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3. 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开展评估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5. 持续巩固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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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升建设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130号)、《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38号)、《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浙委办〔2010〕141号)等文件精神和《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1〕6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财政设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列入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计划的行政村有关建设项目进行扶持。

按照“全面惠及、打造精品,注重保护、彰显特色,长效运行、连线成片”的工作要求,以建设“四美、三宜、两园”美丽乡村作为基本导向,完善村庄功能布局与建设规划,夯实农村环境基础,推动农村人口集聚,彰显农村特色魅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三条各市、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的需要。

要建立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各方力量支持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要加大整合投入力度,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及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形成建设合力。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行项目管理,根据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彰显干净质朴和乡土特色的要求,项目分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三类。

第五条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保留的待整治村,要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五大基础项目,确保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村庄覆盖面、群众受益面四到位。

具体建设标准执行省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08年度“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2008〕10号)以及省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2008年度“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浙农办〔2009〕19号)文件规定。

第六条历史文化村落包括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和民俗风情村落等。

根据省农办、省财政厅等《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的通知》(浙农办〔2012〕42号)明确的登记要求,经省市县各级登记审核确定的历史文化村落,重点实施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搬迁安置区基本公建设施建设等三大项目。

第七条“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行项目库管理。

省、市、县各级要根据《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130号)确定的今后五年工作任务,分别建立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4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数据库。

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数据库与财政项目预算管理地理信息系统(F_GIS)对接,并纳入财政支农项目库管理。

第八条“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年度计划分为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年度计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年度计划三类。

第九条根据各地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现状、历史文化村落保有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工作绩效,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于每年第四季度将次年的待整治村年度建设任务、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年度建设任务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

各地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推荐,经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后确定三类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年度计划在省补助资金拨付时一并下达。

第十条各地申报的待整治村,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优先安排生态源头地区、主要流域、水源保护区、肠道传染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的村庄:1.必须是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明确保留的行政村,规划已明确需搬、撤、迁、并的不得上报;2.必须是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数据库中的村庄,且不得与已经整治过的村庄重复;3.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村民整治建设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有一定的收入来源。

第十一条各地要根据历史文化村落的古建筑数量规模、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保护保全的轻重缓急等,申报、推荐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重点村、一般村。

申报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的通知》(浙农办〔2012〕42号)规定的登记要求,在各县(市、区)已上报的历史文化村落普查成果中筛选;2.村落保有的古民宅、古祠堂、古戏台、古牌坊、古渠、古堰坝、古井泉、古街巷、古会馆、古城堡、古塔、古寺庙等数量多、建筑体量大,布局集中成片,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利用价值;3.与村落物质遗存相呼应的风土民俗等丰富,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保存完整、传承较好;4.村落整体上保存着完整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5.保护利用的任务十分紧迫,根据有关政策法律,采用规范的技术和工程手段,能够抢救和修复的;6.村级班子战斗力强,村民积极性高,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7.主要在历史文化村落保有重点设区市和集中县中筛选;8.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以及民俗风情村落等三类村落中重点考虑古建筑村落;9.科学发展古村落文化休闲旅游的潜力较大,在保护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适度旅游开发,能够实现“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良性循环。

推荐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的通知》(浙农办〔2012〕42号)规定的登记要求,在各县(市、区)已上报的历史文化村落普查成果中筛选;2.村落保有的古民宅、古祠堂、古戏台、古牌坊、古渠、古堰坝、古井泉、古街巷、古会馆、古城堡、古塔、古寺庙等数量相对较多、建筑体量相对较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利用价值;3.在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以及民俗风情村落等三类村落中重点考虑古建筑村落,村落整体上保存着比较完整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4.与村落物质遗存相呼应的风土民俗等相对比较丰富,传承较好;5.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村民积极性高,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6.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不得与重点村重复。

第十二条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明确的有关要求编制,经由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通过。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要编制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由县(市、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通过。

根据重点村修建性详细规划或一般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一般村要填报《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设项目表》(附件2)。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一般村项目建设对照《项目申报文本》和《建设项目表》组织开展。

第十三条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建设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的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五条待整治村的项目验收,按省农办、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2008年度“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2008〕10号)和《关于<2008年度“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浙农办〔2009〕19号)文件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一般村的项目验收,由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经审核通过后的重点村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对照《项目申报文本》和《建设项目表》确定的建设周期内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搬迁安置区基本公建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各年度任务安排,逐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凡有1个项目不达标的,即认定为不合格村。

具体的《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验收办法》由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另行制定,明确验收的内容、时间、程序、奖惩等。

第三章资金补助和管理第十七条省补助资金支持对象和范围:省补助资金对列入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年度计划的行政村,开展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等建设项目进行补助;对列入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的行政村开展的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五大基础项目进行补助;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的扶持,根据“深化千万工程、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年度工作检查结果等因素,省财政安排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等项目建设。

第十八条省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古建筑修复项目,主要对古建筑的墙体加固、顶瓦修补、立面改造、构件修复及附属设施的材料、设备等购置与建造费用进行补助,古建筑是指古民宅、古祠堂、古戏台、古牌坊、古渠、古堰坝、古井泉、古街巷、古会馆、古城堡、古塔、古寺庙等,还包括具有鲜明时代印记的食堂、会堂等建筑,以及具有显著地域特色的土坯房、石头屋等;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项目,主要对古道(含古桥)的路基、路面、边沟、边坡、沿路附属设施等修复与改造的材料、设备等购置与建造费用进行补助;村道硬化项目,主要对村内主干道建设的水泥、沥青、钢材、沙石、土方等材料购置费用进行补助;垃圾处理项目,主要对垃圾箱购置、垃圾清运工具购置、垃圾集中房及分拣设施建造的水泥、钢材、沙石等材料购置费用进行补助;卫生改厕项目,主要对农户卫生户厕改造、农村卫生公厕建造的水泥、钢材、沙石、管道等材料及污水处理设备购置费用进行补助;污水治理项目,主要对净化池、截污管网建设的水泥、钢材、沙石、管道等材料及污水处理设备购置费用进行补助;村庄绿化项目,主要对绿化苗木购置费用进行补助。

第十九条按照省级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管理改革的要求,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省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列入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年度计划的村庄数量、省补助标准为因素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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