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照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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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保障方案

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保障方案

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保障方案
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保障方案旨在为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医疗和社会照护服务,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福祉。

该项目的实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方面: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社会照护服务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加强对社会照护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乱收费、虐待老弱病残等不良现象产生。

二、人员保障方面:
社会照护服务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人员培训和职业发展计划,提高社会照护服务人员的待遇和职业吸引力,吸引更多有爱心、责任感和专业水平的人才从事社会照护服务工作。

三、设施保障方面:
政府应加大对社会照护机构的投资力度,完善社会照护设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工作,提升社会照护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同时,政府可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照护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企业等力量的积极作用,共同建设高质量的社会照护服务体系。

四、资金保障方面:
政府应制定相关资金政策和项目支持计划,优化社会照护服务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保障社会照护服务的经费投入和稳定性,确保
社会照护服务项目的长期可持续运行。

总之,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保障方案的实施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和努力,才能够让社会照护服务真正为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带来福祉,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28•【字号】遵府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遵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28日遵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全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绩“十三五”时期,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策引导、健全机制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将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内容,出台了《遵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遵义市老年人优待实施方案》《遵义市关于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遵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遵义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遵义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遵义市关于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遵义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遵义市乡镇敬老院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1%,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6.4张。

依托遵义医科大学、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和专业组织,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培养机制。

养老院老人照护与健康管理方案

养老院老人照护与健康管理方案

养老院老人照护与健康管理方案第一章养老院老人照护概述 (3)1.1 养老院老人照护的定义与重要性 (3)1.2 养老院老人照护的现状与挑战 (3)第二章老年人生理需求与照护 (4)2.1 老年人生理特点 (4)2.2 老年人日常照护需求 (4)2.3 老年人营养与健康饮食 (4)2.4 老年人运动与康复 (5)第三章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照护 (5)3.1 老年人心理健康特点 (5)3.2 老年人心理需求与照护方法 (5)3.3 老年人心理疾病预防与治疗 (6)3.4 老年人心理支持与沟通技巧 (6)第四章老年人社会需求与照护 (6)4.1 老年人社会需求特点 (6)4.2 老年人社交活动与照护 (7)4.3 老年人家庭与朋友关系维护 (7)4.4 老年人社会参与与志愿服务 (7)第五章老年人安全防护与照护 (8)5.1 老年人安全风险识别 (8)5.2 老年人安全防护措施 (8)5.3 老年人突发状况应对 (9)5.4 老年人安全教育与培训 (9)第六章老年人疾病预防与照护 (9)6.1 老年人常见疾病及其预防 (9)6.2 老年人疾病管理与照护 (10)6.3 老年人疫苗接种与健康体检 (10)6.4 老年人慢性病管理与康复 (10)第七章老年人用药与照护 (11)7.1 老年人用药特点与原则 (11)7.1.1 老年人用药特点 (11)7.1.2 老年人用药原则 (11)7.2 老年人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 (11)7.2.1 药物不良反应 (11)7.2.2 处理方法 (11)7.3 老年人用药教育与指导 (12)7.3.1 用药知识教育 (12)7.3.2 用药习惯指导 (12)7.4 老年人药物管理与存储 (12)7.4.1 药物管理 (12)7.4.2 药物存储 (12)第八章老年人康复护理与照护 (12)8.1 老年人康复护理概述 (12)8.2 老年人康复护理方法与技巧 (13)8.3 老年人康复护理评估与计划 (13)8.4 老年人康复护理团队建设 (13)第九章老年人临终关怀与照护 (14)9.1 老年人临终关怀概述 (14)9.2 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内容 (14)9.3 老年人临终关怀伦理与法律 (14)9.4 老年人临终关怀团队建设 (15)第十章养老院环境与照护 (15)10.1 养老院环境设计原则 (15)10.2 养老院环境安全评估 (15)10.3 养老院环境改善与优化 (16)10.4 养老院环境管理与维护 (16)第十一章养老院服务质量与照护 (16)11.1 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 (16)11.1.1 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16)11.1.2 生活环境标准 (16)11.1.3 服务内容标准 (17)11.1.4 服务人员素质标准 (17)11.2 养老院服务质量评估与改进 (17)11.2.1 评估体系 (17)11.2.2 评估过程 (17)11.2.3 评估结果应用 (17)11.2.4 持续改进 (17)11.3 养老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17)11.3.1 政策支持 (17)11.3.2 完善法规 (17)11.3.3 强化培训 (18)11.3.4 社会监督 (18)11.4 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18)11.4.1 创新服务模式 (18)11.4.2 引进先进技术 (18)11.4.3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18)11.4.4 加强合作与交流 (18)第十二章养老院员工培训与管理 (18)12.1 养老院员工培训需求分析 (18)12.2 养老院员工培训内容与方法 (18)12.3 养老院员工培训效果评估 (19)12.4 养老院员工激励与绩效管理 (19)第一章养老院老人照护概述1.1 养老院老人照护的定义与重要性养老院老人照护是指在养老院这一特定环境下,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关怀、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以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需求的一种照护模式。

医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医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医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康复与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我国政府计划开展医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

1.项目目标:构建全国性医康养一体化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医疗、康复与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晚年幸福感和健康水平。

2.项目规划:
- 建立综合医疗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综合医院,并配备适应老年人特点的医疗设施和技术人员。

- 建立健康管理站:为老年人提供康复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

- 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长期照护、居家养老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

- 建立慈善基金会:设立医康养一体化慈善基金会,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援助和慈善服务,推动社会各界关注老年人福利。

3.实施步骤:
(1)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医康养服务设施,提供土地和建筑资金;
(2)引入社会资本,组建专业机构进行医康养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
(3)建立医康养服务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4)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
(5)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医康养服务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4. 预期效果:
- 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医疗、康复与养老服务,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 减轻家庭照料负担,缓解老年人养老压力;
- 推动医疗、康复与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改善我国老年人服务水平;- 提升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打造健康产业为核心的健康城市示范区的几点建议—以江北新区国际健康城项目为例

打造健康产业为核心的健康城市示范区的几点建议—以江北新区国际健康城项目为例

打造健康产业为核心的健康城市示范区的几点建议—以江北新区国际健康城项目为例摘要:基于目前健康城市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及政策支持,本文试图以健康科研及医疗服务聚集区建设项目作为案例,基于目前产业导入、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相关问题,为建设高效运作、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防护及救助机制完善、可辐射较大区域的健康城市示范区提供相关建议,促进健康城市、健康产业与健康事业有机结合。

关键字:健康城市建设,健康科研及医疗服务聚集区、健康城市示范一、背景环境目前全球健康问题备受关注,城市公共卫生议题影响着人类共同发展,联合国人居署和世界卫生组织在长期努力下,于2020年上线《将卫生纳入城市和区域规划》手册。

在我国,如何建设健康城市已经发展为国家层面战略议题,要求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

目前许多探索健康城市发展的有益尝试,以人民健康为核心,通过经济、社会及政策等协作方式提高城市韧性。

城市的可持续能力、城市的免疫能力及韧性将是高质量发展城市规划与建设中最本质需要,是提升城市生命力的核心诉求。

二、研究目标城市规划师、城市管理机构、医疗卫生领域人士都在积极思考如何应对危机,而从城市规划及建设的角度出发,普遍认为通过改善健康城市环境、提供健康服务设施、完善健康综合治理这三个层面能有效的促成健康城市建设。

有效的规划能为人类健康提供一种有效的城市运作体系,不仅能提供良好的市政设施与充足的医疗机构或替代机构,还能低成本的提供健康的日常环境,包含空气、水资源等空间要素;在有效管理运作下,突发事件时能隔离传染、切断传播、保障社区运转并有效保护易感人群。

健康城市建设方面的系统理论研究及政策支持在积极发展中,本文试图以生命健康产业为核心的科研及医疗服务聚集区建设作为案例,基于目前产业导入、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相关问题,探索具体建设对策,给出打造健康城市的相关建议,促进健康城市、健康产业与健康事业有机结合。

老年人的社区养老健康管理与照护服务标准

老年人的社区养老健康管理与照护服务标准

老年人的社区养老健康管理与照护服务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逐渐突出,老年人的养老健康管理和照护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社区养老健康管理与照护服务标准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一、社区养老健康管理标准1.社区设施建设标准社区应提供适宜老年人居住的环境和设施。

老年人居住区必须有便捷的交通,无障碍设施,方便老年人出行。

同时,社区内应设立养老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医疗保健中心等设施,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健康管理标准社区应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体检、疾病筛查、康复训练等。

同时,应设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记录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治疗情况,为医疗保健提供参考依据。

3.心理状况管理标准社区应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状况管理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帮助老年人调适情绪,减少焦虑和抑郁,提高生活质量。

4.护理服务标准社区应提供基本的护理服务,包括生活照料、饮食营养、卫生保健等。

同时,应配备合格的护理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

社区应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健身活动等,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二、照护服务标准1.生活照料标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是照护服务的重点,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方面。

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提供个性化的照顾,并随时关注老人的生活需求。

2.医疗护理标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需得到及时的医疗护理。

除了提供基本的医疗照护外,服务人员还应关注老年人的疾病管理、用药指导等方面,确保老年人的健康稳定。

3.康复护理标准老年人常常遭受各种疾病和损伤,康复护理是帮助他们恢复功能的重要环节。

服务人员应了解老年人的康复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训练和指导,帮助老人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4.心理护理标准老年人常常面临失去伴侣、孤独等心理压力,服务人员应关注老人的心理需求,提供温暖的陪伴和心理支持,帮助老人克服困难,建立积极乐观的心态。

老年人的社交需求是照护服务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0•【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请审议。

发展养老服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明了养老服务工作的形势趋势、目标任务、重要意义,为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强总理多次作出部署,要求重点解决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就医用药、康养照护等急难愁盼问题。

谌贻琴国务委员多次研究、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养老服务工作,通过立法修法、执法检查、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持续给予养老服务工作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从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为主向服务全体老年人转变,从机构养老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供给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转变,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修订、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服务法已列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规划》以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

2023年阳光家园示范区建设方案

2023年阳光家园示范区建设方案

2023年阳光家园示范区建设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设绿色生态社区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新趋势。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打造生态友好型社区,我们计划在2023年建设一座阳光家园示范区。

该示范区以可持续、生态友好、人文关怀为基本理念,通过高效能源利用、高品质空间规划和便利的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舒适的生活体验。

二、目标1. 打造绿色低碳社区:通过引入可再生能源、推广节能技术、建设生态景观,将示范区打造成低碳生态社区,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2. 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环境:通过合理的空间规划、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便利的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

3. 注重社区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设立公共艺术品和美化社区环境等方式,培育和传承社区的文化品质。

三、示范区规划1. 总体规划规划示范区面积约为500亩,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园和休闲娱乐区。

2. 住宅区住宅区采用多样化的住宅形式,包括公寓、别墅和联排别墅等。

建筑采用可再生材料,同时注重建筑的透光性和通风性,以减少能源的消耗。

每个住宅单元都配备太阳能热水器和智能家居系统,方便居民管理和控制能源的使用。

3. 商业区商业区包括购物中心、超市、餐饮店和娱乐设施等。

在商业区广场设置公共休闲区,提供绿化带和儿童游乐设施,满足居民的娱乐和休闲需求。

4. 公园和休闲娱乐区公园和休闲娱乐区占据示范区的一大部分,包括公园、儿童乐园、游泳池、运动场等。

在公园中种植各种花卉和树木,提供自行车道和健身设施,满足居民的休闲和健身需求。

四、生态环保1. 可再生能源利用引入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示范区提供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

在住宅区和公共场所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并充分利用风能资源。

2. 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系统,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垃圾的减量化处理。

3. 植物景观设计大量引入各种植物景观,增加绿化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同时提供良好的景观环境和居住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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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照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6月第一章总则1.1项目背景建设健康管理照护示范区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东莞国际健康产业城”项目的一个重点子项目,该项目以国际先进的“健康管理”的理论为核心理念,以“系统、全程、连续、终身”的新型健康服务满足各种需照护人群的需求,它将建设成为中国健康服务产业的示范基地和中国最具知名度的健康服务品牌。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编号:批字第2011-10-1001号拟在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管理区建设健康管理照护示范区,详见地理位臵图附图1。

项目所在地中心坐标:北纬23° 1'11.37";东经113°41'14.80"。

项目地处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管理区。

项目西北面隔规划桥东大街为空地;东北面隔待建地块为规划纵二路;西面隔规划纵四路为空地;东南面隔待建地块为规划横五路。

项目总用地面积743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067.06平方米;总投资198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向环境排放生活污水、油烟、噪声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对项目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将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等有关要求。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健康管理照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我司组织专业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赴现场调查和取得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中,得到了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同时也得到了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使我们的评价工作进展顺利。

在此,我司一并表示感谢。

1.2评价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如下:一、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二、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三、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源,提出必要的治理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环境要求;评价项目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并根据项目环境影响结果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的保护;四、对项目的建设在环境方面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的结论,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 编制依据1.3.1 法律法规、规划(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中华人民共和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号,1998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年1月);(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6)《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发布);(17)《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8)《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19)《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20)《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8年11月27日);(21)《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2003年3月27日);(22)《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文);(23)《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2000)7号文);(24)《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25)《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2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27)《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28)《东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大学,2000年4月);(29)《东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1999年);(30)《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的规定》(东府…1996‟8号文);(3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文);(32)《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年);(33)《东莞市道滘镇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2008年;(34)《道滘镇总体规划》(2004~2020);(35)《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3-2020年)》东莞市环保局2003年12月;(36)《东莞市环境噪声防治规定》(1996年5月24日东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3.2 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政策(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2004年版)》(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8)《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 393-2007);(9)《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10)《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发布);(11)《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13)《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14)《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印发);(15)《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环监【1995】100号文);(16)《关于印发<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的通知》(东府【2009】6号)。

1.3.3 立项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编号:批字第2011-10-1001号;2、东莞国际健康产业城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

1.3.4 其它1、东莞环保局道滘分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办理告知书》;2、健康管理照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3、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功能区区划1.4.1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排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道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北海河。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未对北海河水质目标作出确定,本次评价北海河按Ⅲ类水体进行评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1.4.2空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项目所在位臵及《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5-2020)、《东莞市道滘镇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1.4.3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管理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和项目周围情况,该项目边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该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1。

1.5评价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北海河为III类水功能区,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见表1-2。

注:*悬浮物选用国家环保总局推荐标准。

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居住用地,其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项目周围SO2、NO2和PM10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见表1-3。

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项目声环境属于2类区,见表1-4。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入市政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见表1-5;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见表1-6。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见表1-7;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见表1-8;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见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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