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医药物竹罐拔罐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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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医药罐疗法治疗痹证的规范化研究

壮医药罐疗法治疗痹证的规范化研究

壮医药罐疗法治疗痹证的规范化研究目的:采用壮医药罐疗法规范化技术治疗痹证,明确壮医药罐疗法治疗痹证的临床疗效,确立壮医药罐疗法治疗痹证标准操作技术规程,为壮医药罐疗法治疗痹证提供规范的治疗方案。

方法:417例患者,随机分为壮医药罐组140例、空罐组138例、中药组139例,观察各组治疗前后主要临床症状、体征、有关实验室指标的变化。

结果:壮医药罐疗法组、空罐组、中药组总有效率分别为90.71%、85.51%、92.81%,药罐组总有效率高于空罐组(P<0.05),与中药组接近(P>0.05);三组对改善痹证患者主要临床症状均有较好的作用。

结论:壮医药罐疗法规范化技术治疗痹证疗效确切,经济安全,值得推广应用。

标签:壮医药罐疗法;痹证;规范化治疗壮医药罐疗法是流传于广西壮族民间的一种医疗技法,临床用于治疗痹证有较好的效果。

我们根据多年来的应用经验,制定了壮医药罐疗法治疗痹证在操作规程、配穴方法等方面的规范化治疗方案,并进行多中心、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现总结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1.1病例选择痹证诊断标准:参照卫生部颁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痹证的诊断标准[1]。

风湿病诊断标准:根据第一届全国中西医结合风湿类疾病学术会议上所制定的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寒性关节痛的诊断标准[2]。

纳入标准:凡同时符合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桂科攻0592007-3F。

上述痹病、风湿病诊断标准者,可选为研究对象。

排除标准:①虽为本病但长期服用西药或其他药物者,必须停用,否则排除。

②年龄在18岁以下或65岁以上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排除。

③晚期畸形、残疾、丧失劳动力者排除。

④合并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排除。

1.2一般资料本研究共入选450例痹证患者,本组病例来自三个临床研究中心: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靖西县中医院、广西陆川县中医院,全部病例均为门诊病例。

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壮医药罐组150例、无药竹罐组150例、中药辨证组150例。

壮医药物竹罐治疗产后肥胖的临床疗效观察

壮医药物竹罐治疗产后肥胖的临床疗效观察

壮医药物竹罐治疗产后肥胖的临床疗效观察【摘要】目的观察壮医药物竹罐治疗产后肥胖的临床疗效。

方法将40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20例,对照组采用饮食疗法,治疗组在饮食疗法的同时加用壮医药物竹罐治疗,观察比较治疗前后患者的体质量、腰围、臀围、身体质量指数(BMI)等指标。

结果治疗组总有效率达90%,对照组总有效率达75%。

两组治疗前后体质量、BMI下降,与本组治疗前比较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且治疗组优于对照组(P<0.05)。

结论壮医药物竹罐治疗产后肥胖有显著疗效,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

标签:壮医药物竹罐;产后肥胖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产后肥胖的女性在肥胖人群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不但影响正常生活、形体美观,还是许多疾病的重要发病基础[1]。

在一项针对产妇调查中发现,产妇的体质量指数、全身脂肪百分比、脂肪分布均显著高于正常值,有87.13%的产妇可诊断为产后肥胖。

所以科学合理地产后减肥已成为医学关注的热点。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是流传于广西壮族地区的一种特色疗法,是把特制的竹罐置于煮沸的壮药水中,再趁热将竹罐立即迅速扣于患者治疗部位上,利用其负压吸力、药物及温热共同作用于人体特定的部位,使局部血管扩张,血液循环加快,改变充血状态,神经得到调节,促进代谢,以达防病治病的一种独特方法。

近年来,壮医特色疗法治疗产后肥胖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并且运用于临床。

1资料1.1 一般资料观察对象为广西壮医医院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门诊患者40例,年龄在25-35岁,随机分为两组。

治疗组20例,超重4例,轻度肥胖5例,中度以上肥胖11例。

对照组20例,超重6例,轻度肥胖4例,中度以上肥胖10例。

病程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0年。

两组患者年龄、病程、体质量、腰围、臀围、身体质量指数(BMI)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女性标准体质量(kg)=(身高cm-105)±10%。

壮医特色外治竹罐劳法

壮医特色外治竹罐劳法

壮医特色外治竹罐劳法作者:庞宇舟黄安来源:《中医健康养生》2017年第03期壮医民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百病皆可罐之”,指的就是生病后可以运用壮医拔罐疗法进行治疗。

大约于唐宋之际,壮医已形成了内服、外洗、熏蒸、敷贴、佩药、骨刮、角法、灸法、挑针、金针等十多种特色疗法,并逐步具备了理论雏形。

竹罐疗法源于壮医“角法”关于“角法”现存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医书《五十二病方》中。

其对“角法”治疗痔疾有详细的记载:“牡痔居寂(肛门)旁,大者如枣,小者如枣核者。

方:以小角角之,如孰(熟)二斗米顷,而张角,絮以小绳,剖以刀。

……若有坚血如拍,末而出者,即已。

”其大意为:“痔疮位于肛门旁,大的如枣般大,小的如枣核般大。

治疗这个疾病采用大小合适的兽角,经热水煮后,用在痔疮上,大约过了煮熟两斗米的时间后拉开兽角。

接着用细线结扎被吸出的痔疮,继而用刀进行剥离,痔核内有血块,剥离出来即完成治疗。

”由此可见,“角法”治疗疾病历史悠久、技法成熟。

“角法”又称作为“角罐”。

因为古代壮医拔罐所用的器材通常是采用动物的角来制作,所以被命名为“角罐”。

最常见的是采用壮族地区的水牛角进行打磨,制成角状的罐。

它利用空气燃烧后产生负压将角罐吸附于相应部位,常用于颈椎病、肩背酸痛、疲劳等症。

由于角罐的制作材料不易获取,加上广西地区盛产竹子,于是角罐逐渐被竹罐代替。

清代《医宗金鉴》中首次提到中药煮竹筒用于临床,把辨证用药和罐法紧密结合起来,并一直延续至今。

竹罐的制作竹罐选材以壮族地区特有的1年~2年竹龄的金竹为佳,选取近根部较直、口径1.5厘米~4厘米、长度10厘米左右的金竹竹节,用刀刮去青皮及内膜,用砂纸打磨使口圈平正光滑,即成竹罐。

竹罐轻巧、价廉、不易跌碎、比重轻、吸得稳、能吸收药液,且取材容易、制作简便。

目前,市面可以买到各式各样便于携带、轻便耐用的竹罐。

竹罐准备好后,在拔罐前,用煮沸之壮药水加热,然后将竹罐趁热吸附在治疗部位。

壮医药罐

壮医药罐

二、壮医药物竹筒拔罐疗法概述
1.拔罐疗法: 壮医药物竹筒拔罐疗法属于祖国传统医 学拔罐疗法的一种。 拔罐疗法古称角法,这是由于古代人用 动物的角作为治疗工具,所以称之。
2.拔罐器具 牛角罐、陶罐、竹罐、玻璃罐、金属罐、塑 胶罐、抽气罐、多功能拔罐器、真空拔罐器等数 十种。 3.操作方法 由煮水排气、燃烧排气,发展为抽气、挤压、 电动等排气方法,使之更加多样化。 4.拔罐方式 由单一的留罐拔罐,发展为走罐、闪罐、药罐、 针灌、磁罐、电温罐、负压罐、刺络拔罐、按摩 拔罐、刮痧拔罐、热敷拔罐、理疗照射拔罐等。
拔罐后的调理:起罐后先用消毒毛巾将拔 罐部位皮肤上水渍擦干净,然后将衣服穿 上。如天气炎热,不可对着风扇吹风,如 天气寒冷则披上毛巾或毛毯保暖,以免受 凉感冒。启罐后如病人感到拔罐处局部绷 紧或不适,可适当揉按一下。针刺部位伤 口应以75%酒精涂抹消毒。嘱患者静坐 休息5~10分钟,观察患者无任何特殊 不适方可离开治疗室。拔罐当天,针刺部 位不可沾冷水,以免发生感染。
4、作用机理 拔罐是一种负压疗法,它可造成局部毛细血管破 裂,由于局部瘀血的结果,产生自家溶血现象, 部分红细胞、白细胞受到破坏,大量血红蛋白释 出,可起到良性刺激作用。同时,在拔罐时可通 过药液的吸收发挥药效,再加上热敷作用,局部 穴位血管扩张,血循环加快,血流状态得以改变, 神经功能得到调节,局部营养状况、新陈代谢受 到改善,血管壁渗透性增强,从而增强了机体的 抗病能力和耐受力,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和好转。
5、起罐 起罐时手法要轻柔,尽量避免或减少患者的疼痛。 起罐方法为:首先将一手按住竹罐两侧之皮肤, 使局部软组织松驰,拇指向下按竹罐口缘的皮肤, 然后另一手持竹罐,稍用力使竹罐向一侧倾斜, 使空气缓慢进入竹罐内,即可将竹罐御下。整个 起罐过程要轻柔而缓慢,不可强行拧下,否则空 气迅速进入罐中,导致罐内负压骤减,这样会使 患者产生疼痛。

壮医经筋疗法加药罐治疗梨状肌综合征疗效观察(一)解读

壮医经筋疗法加药罐治疗梨状肌综合征疗效观察(一)解读

壮医经筋疗法加药罐治疗梨状肌综合征疗效观察(一)【关键词】壮医;经筋疗法;药物竹罐拔罐疗法;水针疗法;梨状肌综合征梨状肌综合征又称梨状肌损伤综合征,壮医称为“诺很尹”,属“火路”病范畴。

壮医经筋疗法和药物竹罐疗法均为本院在发掘整理壮族民间医药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独特疗法。

自2000年以来,笔者采用壮医经筋疗法加药罐治疗梨状肌综合征收到满意疗效,现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1.1 一般资料本组共76例,均为本院筋病专科(壮医推拿科)患者。

男44例,女32例;年龄23~65岁,平均41岁;病程最短1 d,最长4年;发病部位:左侧39例,右侧37例;急性发病60例,慢性发病16例;臀部合并同侧下肢疼痛70例,单纯下肢疼痛6例,伴腹股沟疼痛8例,患肢麻木者29例。

多数患者有患肢烧灼样或刀割样疼痛,行走时症状加重。

随机把患者纳入治疗组40例和对照组36例,2组一般资料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1]及《壮医伤科学》[2]中梨状肌综合征诊断标准拟定:①大部分患者有过度旋转髋关节病史,部分有夜间受凉史;②臀部和下肢沿坐骨神经分布区有放射性疼痛,多发生于一侧臀腿部,可因受累或感受风寒湿毒或髋内旋内收而加重,严重者呈刀割样或烧灼样痛,大小便及咳嗽等至腹内压增高时疼痛加剧,甚者走路跛行;③臀部梨状肌处压痛,可触及条索状隆起的肌束或痉挛的肌肉,沿坐骨神经可有压痛;④直腿抬高试验在60°以内疼痛明显,大于60°时疼痛减轻,加强试验阴性;⑤梨状肌紧张试验阳性,即髋关节内旋内收活动时疼痛加重。

X线拍片检查无骨折、脱臼、骨质增生样改变。

1.3 纳入标准符合上述诊断标准,自愿配合并能坚持治疗,年龄在15~65岁之间者。

1.4 排除标准①有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管狭窄、髋关节骨折、脱位,或骨质增生样改变者。

②外伤性坐骨神经损伤及原发性坐骨神经炎者。

③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合并有其他严重的原发性疾病、精神病患者。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治疗风湿免疫病的临床研究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治疗风湿免疫病的临床研究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治疗风湿免疫病的临床研究【摘要】壮医药物竹罐疗法是壮医常用外治法,广泛用于风湿免疫病的治疗,疗效与内治法有异曲同工之效。

负压吸拔、热敷作用、拔毒消肿、促进代谢、改善营养、通龙路火路气机、壮药有效成分的透皮吸收是壮医药物竹罐疗法发挥内病外治作用的基础。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遵循辨病施治理论,方中多采用祛风毒、除湿毒、散寒毒、消肿痛、通调龙路火路的常用壮药,如藤杜仲、山霸王、大血藤、三钱三、五爪风、三角风、八角枫、铁包金、宽筋藤等。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可作为多种风湿免疫病的外治手段而发挥良好的治疗作用。

【关键词】壮医药物竹罐疗法;风湿免疫病;治疗壮医药物竹罐疗法是壮医常用外治法,是用煮沸之壮药液加热特制之竹罐,再将竹罐趁热吸拔于治疗部位上以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1]。

广泛用于风湿免疫病的治疗,疗效与内治法有异曲同工之效。

即采用祛风毒、除湿毒、散寒毒、消肿痛、通调龙路火路的常用壮药,如藤杜仲、山霸王、大血藤、三钱三、五爪风、三角风、八角枫、宽筋藤等。

将上述适量的药物加水煮沸,投入已制好的竹罐,同煮10 min后取出备用,趁热迅速扣于选定的拔罐部位上,每次拔5~10 min,第1次拔出竹罐后即用锋利的三棱针在罐印部位重刺3~4针,迅速取热药罐再在针刺部位拔罐。

如此反复拔2~3次。

拔罐完毕擦净后再用药巾热敷于拔罐部位。

其负压吸拔、热敷作用、拔毒消肿、促进代谢、改善营养、通龙路火路气机、壮药有效成分的透皮吸收是壮医药物竹罐疗法发挥内病外治作用的基础。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可作为多种风湿免疫病的外治手段而发挥良好的治疗作用。

1 壮医药物竹罐疗法可作为多种风湿免疫病的治疗方法壮医药物竹罐疗法操作规范:即采用藤杜仲、山霸王、大血藤、三钱三、五爪风、三角风、八角枫、宽筋藤等,将上述适量的药物加水煮沸,投入已制好的竹罐,同煮10 min后取出备用,边拔边捞,甩净水珠,趁热迅速扣于选定的拔罐部位上,每次拔5~10 min,第1次拔的时间可短些。

壮医药物竹简拔罐技术基层培训效果分析

壮医药物竹简拔罐技术基层培训效果分析
i g e e t e a p o rae tc n lg r u h q e t n ar n x mi ain meh d. T ed t a n y e y S S 1 . .Re u t : n f c t p r p t h oo t o g u si n i a d e a n t t o f o h i e y h o e o h aa W a a s d b P S 2 0 s l sl s A trtan n ,t e me ia o k r f r i i g h dc w r e s’a r n s b u ee a tk o l d e o e a p o r t e h o o s h k d u . Die s a k e l wae e s a o tr lv n n w e g f t p r p a e t c n l g wa i e p h i y v re b c ・
壮 医药 物 竹 简 拔 罐 技 术 基 层 培 训 效 果 分 析
曾翠 琼 吕 琳 曾 振 东
南宁 50 0 30 1 广西 民族 医药研究院 ,广西
【 摘
要 】 目的 :探索壮医药物竹筒拔罐技术 ( 以下简称 “ 药罐技术 ” 在基层 推广应用 的有效 途径 。方 法 :以广 西金秀瑶 族 自治 )
l h n.M eh d : E u rt nsmpes rei spo e d d i a g i oAuo o u o nyo ixu o efcso an i me t s to s n meai a l u vyswa rc e e nGu n x Ya tn mo sC u t f n i.G tt a t f t i— o J h r
wo k r ’ma i g n t e a p o rae tc n l g r i ig,t e e w l b et re e t res k n s i h p r p t e h o o y t n n i a h r i e a b t f c. l e

壮医药物竹罐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壮医药物竹罐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壮医药物竹罐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壮医药物竹罐治疗护理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基本要求、操作流程、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并发症预防及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壮医药物竹罐治疗护理技术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2 号《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壮医药物竹罐治疗 medicated bamboo cupping of zhuang medicine将竹罐置于煮沸的壮药药液中加热,再将竹罐趁热吸拔于人体特定的穴位或部位上,利用其负压吸力、药力及热力的共同作用,以达防治疾病目的的一种壮医外治法。

3.2 武火 strong fire圆珠状火星。

3.3 文火 slow fire指疾病过程中人体脏腑功能阴盛阳衰、正气不足、偏于寒的证候。

3.4 阴证 yin syndrome指疾病过程中人体脏腑功能阴盛阳衰、正气不足、偏于寒的证候。

3.5 阳证 yang syndrome指疾病过程中人体脏腑功能阳盛阴衰、邪气亢盛、正气不虚、偏于热的证候。

4 适应证和禁忌证4.1 适应证适用于内科、外科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用于寒毒、瘀毒所致的病症,如兰奔(眩晕)、巧尹(头痛)、发旺(风湿病、痹病)、贫痧(痧病)、活邀尹(颈椎病)、核尹(腰椎病)、旁巴尹(肩周炎)、麻邦(半身不遂)等。

4.2 禁忌证如下:——孕妇、出血性疾病、严重糖尿病、心功能不全、极度消瘦、凝血功能障碍者禁用;——局部皮肤破溃或皮疹、疤痕、高度水肿及体表大血管处禁用;——过度疲劳、过饥或过饱禁用。

5 基本要求5.1 操作人员应为注册护士、医生,并经过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

5.2 操作环境安静整洁、光线充足,必要时用屏风或围帘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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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医药物竹罐拔罐疗法来源:来源:《医药养生保健报》时间:2008-3-4 13:09:00查看:9279本法是用煮沸之壮药水加热特制的金竹、楠竹罐,趁热吸拔于治疗部位上,以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

一、治疗机理:本法能祛风除湿、活血舒筋、散寒止痛、拔毒消肿,通龙路火路气机。

从现代医学观点看,在拔罐时,除了负压吸拔的良性剌激外,拔罐部位药液被吸收,加上热敷作用,使局部血管扩张,血液循环加快,改变局部充血状态,神经得到调节,促进代谢,改善营养,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从而达到治疗目的。

二、适用范围:壮医药物竹罐疗法适用范围较广,尤其对各种风湿痹痛、各种原因引起的腰腿痛、肩背酸痛、肢体麻木、半身不遂、跌打损伤、陈旧性损伤等,有独特疗效。

三、禁忌症:有下列情况者,不用或慎用少用。

1.心脏病心力衰竭者。

2.全身性皮肤病患者。

3.狂躁不安的精神病人。

4.极度消瘦,皮肤没有弹性者。

5.妊娠4个月以上者。

四、准备工作:1.仔细检查,明确诊断,确定是否为本法适应症,有无禁忌症,选定拔罐部位。

2.药液、药罐、消毒用品等的制备。

3.选定拔罐所用体位及穴位。

各种痧症可取太阳、合谷,胸背部肌肉较丰厚处的穴位,颈肩酸痛可取局部三四个阿是穴,风湿痹痛可在痹痛部位局部选穴,半身不遂、四肢麻木等4.做好与患者的沟通与解释,争取患者的配合。

药罐的制作:一般取口径1.5~4.0厘米,生长1~2年以上的金竹,以近根部正、直者为佳,去掉外皮,罐壁厚度适中,口边磨光平滑,长度为10厘米左右的竹罐。

常用药物:可选杜仲藤、三钱三、五爪风、三角风、八角风、伸筋草、臭牡丹、五加皮、鸡屎藤、石菖蒲等,各适量加水煎成药液,浸煎竹罐用。

五、操作方法:将上述药物适量加水煮沸,投入已制好的竹罐,同煮5分钟后捞出备用,边拔罐边捞,注意甩净水珠,趁热迅速扣于选定的拔罐部位上,每次拔5~10分钟,第一次拔的时间可短些。

如需配合放血疗法,可于第一次拔出竹罐后用锋利的三棱针在罐印部位重刺3~4针,再迅速取热药罐在针剌部位拔罐。

如此反复拔2~3次。

竹罐上出现白泡多的可以多拔几次,直至无白泡为止。

每次取罐后要用消毒卫生纸擦干净后再吸拔。

拔罐完毕擦净后用药巾热敷于拔罐部位,药巾冷了再换热的药巾(药巾即干净的毛巾浸于上述药液,捞出拧半干而成)。

一般疗程的第1天只敷不洗,第二、三天再用药液熏洗患处。

六、注意事项:1.应选好拔罐部位,以肌肉丰厚、皮下组织较松及毛发少的部位为宜。

2.病人应取舒适体位,冬天拔罐应注意保暖,防止受凉。

3.拔罐时应尽量甩净水珠,以免烫伤皮肤。

4.一般应在患者饭后两小时进行,避免过饥过劳时拔罐。

5.取罐时按压罐边使空气进入,即能取下,不能硬拉药罐。

6.拔罐后如皮肤起水泡,小者可用万花油涂擦,几天后即能自愈。

大者用消毒针挑破,挤干水后涂上万花油或龙胆紫即可。

7.拔罐时病人不能移动体位,以免竹罐脱落。

8.拔罐部位当天最好不洗冷水,以防感染。

9.对孕妇、婴幼儿、严重心脏病、体质过于虚弱、浮肿、出血性疾病、广泛性皮肤溃疡者及大血管周围慎用或忌赠送:一份《国际商业合同》国际商业合同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第三条包装: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按下列项条件支付: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1.FOB条款: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1.提交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代表:买方: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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