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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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以城市社会保障换农村承包地

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以城市社会保障换农村承包地

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以城市社会保障换农村承包地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计划于2020年基本完成农民进城的任务,届时城镇化率从目前的45.2%提升到70%,这意味着在未来13年中将有800万左右的农民变为市民。

800万农民变市民,改革难度很大、牵涉利益甚多。

农民原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怎么办?进城后价格越涨越高的住房如何解决,会不会形成贫民窑?农民进城后,看病、孩子读书、失业后的最低生活保障能与城里人享受同样的待遇吗?九龙坡区作为重庆这项改革的先行示范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探索“用城市的社会保障换农村的承包地、用城市的住房换农村的宅基地”的办法,使农民变市民后能够享受到城市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培训、低保等社会保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不破解土地难题,进城农民就是“城乡候鸟”说起农民工进城,“两栖”是最准确的字眼:平日在城市打工,春节回农村度假;年轻时城里打工,年老时农村养老。

重庆大学教授、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成员曾国平认为:“农民工‘两栖’根本在于土地。

一方面,土地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是农民的‘根’;另一方面,近年我国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农村的土地抛荒现象严重,又没有很好地流转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许多城里有着固定职业和工资收入的农民工为啥不愿放弃土地这个根呢?主要原因是在城里没有‘根’,既买不起商品房,也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卫生、教育、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

”重庆市委书记汪洋经过认真调研后认为,重庆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工已达700多万人,成为推动城镇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设计,农民工问题显得十分突出,阻碍了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也削弱了产业和城市竞争力。

因此重庆统筹城乡发展将从针对农民工的制度设计着手,逐步推进户籍、社保、土地使用以及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等的制度改革。

新型农民工制度首先要增加农民工的相对稳定性,解决农民工“城乡候鸟”的身份矛盾。

农村“双置换”的适用条件分析

农村“双置换”的适用条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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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教育、 医疗、 保险等福利待遇的。因此, 开展 “双 置换” 工作也符合了这部分农民的意愿。 !,! 存在的问题 置换不等价, 农民利益得 # $ 产权置换不充分, 不到保证, 引起农民反对, 甚至对抗和冲突。在置换 过程中, 核心就是农民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如 何计价, 如何置换, 也就是农民的权益如何体现和保 护。有些地区没有资金, 仅仅是简单地将农民 “赶进 楼房” , 甚至给予比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 忽略了农 民原有财产的保护和后继生活的保证, 就会引起农 民反对, 出现社会问题。 %$ 乡村和乡村文化的消失。任何文化都没有 先进和落后之分, 城市文化不可能取代乡村文化, 因 为乡村相对城市来说有着其特殊的文化表现, 包括 民居、 民俗、 饮食和服饰等等, 无不散发着浓郁的乡 村气息。 “双置换” 使得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 新型 的社区取代了原有的农村, 在推动农村城镇化的同 时, 给传统的乡村文化也带来冲击, 乡村和乡村文化 面临着逐渐消亡的危险。 & $ 社区生活的不适应。一些常年还在农村生 活的农民离开生活多年的村庄, 搬进了新型的社区, 周围环境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 原有的社会网络 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这样必然会导致部分人在一定 程度上的不适应。例如山东某县级市, 撤销了辖区内 全部的行政村, 合并成了数个集中的农村社区, 由原 来的平房变成了现在的楼房, 部分人感到不适应。 由于农民拥有一定 ’$ 生活成本增加。搬迁前, 的土地资源, 日常所需的粮食、 蔬菜和饮用水等生活 必需品基本都能自给自足。而搬迁后, 农民身份变 成了城镇居民, 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大 部分需要自己去市场购买, 无形之中增加了他们的 生活成本。 “双置换” 之前, 由于农 ( $ 经济来源不稳定。在 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可以通过生产各种农产品获得 收益, 经济来源比较稳定。而 “双置换” 之后, 家庭承 包地换成了城镇社会保障, 农民失去了土地之后, 如 果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在城镇创业, 仅仅依靠城镇的社 会保障, 是很难维持生计可持续性的。进入非农生活 环境, 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家庭和社区稳定的基础, 可 老百姓的水平参差不齐, 不同城市的就业容纳力和农 民就业能力均不同, 就会出现部分人进城后失地、 失 业的现象, 收入得不到保障, 甚至陷入生活困境。 农村 “双置换” 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进农 村城镇化,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 经营, 提高土地利用率, 缓解城市用地的需求压力,

做好三换工作 破解三农难题心得体会5页

做好三换工作 破解三农难题心得体会5页

做好三换工作破解三农难题心得体会统筹城乡重点在“三农”,“三农”问题核心在减少农民和富裕农民,富裕农民的基础在于盘活农业生产要素和农民生活资料。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探索试行以“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农村承包地换城市社保、林地承包权换股份收益”的“三换”工作,对于实现转移农民、安置农民、富裕农民的目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实施“三换”工作十分紧迫 2、工业化亟待实施“三换”。

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全市上下正大办工业,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目前正在重点建设的县域工业园区13个,规划用地107865亩,实际开发37185亩,政府实批20385亩,缺口70680亩。

工业用地指标不足致使许多好的工业项目搁置,严重影响工业发展,而农村农家大院和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在。

据国土部门提供资料,农村居民居住点共占地31.15万亩,户均达0.49亩。

如果户均减少宅基地0.12亩,全市可置换出建设用地7.84万亩,可大大缓解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用地不足矛盾问题。

3、农业现代化呼唤“三换”。

农业发展方向在于现代化,现代农业必需走规模经营之路。

然而,目前农村实行分户、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导致产业规模小、效益低,农业发展动力日益微弱,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实行“三换”,让移居城镇的农民放弃土地和林权,把土地和林权逐步向专业大户或经营企业集中,以利于更好地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三换”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三换”以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和城乡一体为目标,以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为重点,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和以人为本理念,对愿意放弃“农村宅基地、农村承包地和林地承包权”的农户,探索以“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保障住有所居;农村承包地换社会保障,保障难有所解;集体林权换股份收益,保障换有所得”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

——用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

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思路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基本原则,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由村民提出申请,村委会汇总逐级上报乡(镇)、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原宅基地经有关部门核准面积、评估作价后,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储到宅基地收储中心,统一安排使用。

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模式、困境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模式、困境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模式、困境与对策一、本文概述《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模式、困境与对策》一文旨在深入探讨中国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的现状、面临的困境以及可能的对策。

宅基地作为中国农村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民的生活保障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从改革模式的梳理、困境的分析以及对策的探讨三个方面,全面阐述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深入研究,旨在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向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模式的概述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模式,是在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为了有效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策略。

其核心目的在于引导农民有序退出闲置、低效利用的宅基地,进而实现土地的高效集中利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这一改革模式通常包括宅基地置换、宅基地复垦、宅基地流转等多种方式。

宅基地置换是指农民将原有的宅基地交还给集体,换取新的居住用地或经济补偿;宅基地复垦则是将废弃或低效利用的宅基地恢复为农用地,以增加耕地面积;宅基地流转则允许农民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改革方案。

例如,一些地区采取“宅基地换房”的方式,为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提供集中安置住房;一些地区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将宅基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或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产业。

然而,尽管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改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诸多困境与挑战。

其中包括农民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不强、退出后的生计保障问题、土地复垦与流转的规范性问题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改革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以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与目标的实现。

2023年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2023年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2023年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村人口流出的趋势,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闲置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社会保障水平,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本试点工作方案的目的是:1. 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农民住房条件;2. 激发农村承包地的生产活力,提高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3.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

二、试点范围和对象本试点工作方案适用的范围是全国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闲置面积较大的地区。

试点对象是农村失去劳动力的农户和闲置的宅基地、承包地。

三、试点内容和措施1. 农村宅基地换住房试点内容:- 对于没有合法建房的农户,可以通过宅基地换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具体政策包括:- 农户可以将自己闲置的宅基地转让给其他有需求的农户,并获得一套合法的住房。

- 转让宅基地的农户需符合规定的转让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 住房的产权归转让宅基地的农户所有,其它权益保护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农村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内容:- 对于农民失去劳动力的农户,可以通过将闲置的承包地转让给农业企业或合作社等,以获取相应的社会保障。

具体政策包括:- 农户可以将闲置的承包地转让给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等。

- 转让承包地的农户需符合规定的转让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 转让后,农户可以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 相关保障措施:- 政府将加大对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 政府将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试点政策的认知和理解。

- 政府将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 政府将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纠正问题和改进工作。

四、试点时间和区域本试点工作方案将从2023年开始实施,试点时间为3年,至2025年结束。

首批试点地区包括山东、河南、湖北等省份,后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不断推进,农村宅基地换住房和承包地换社保政策持续推进,已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深入推进“三农”工作的积极举措。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农村人口集聚、农村土地闲置等问题,促进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减轻农民的经济压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因此,推进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试点范围本项试点工作的范围包括全国面积适宜、条件较好的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中心地区。

三、试点对象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2、农村居民因家庭需要需要增加住房面积,但因宅基地不足无法扩建的非贫困户;3、农村老旧房屋拆迁安置户。

四、试点内容1、宅基地换住房试点农村宅基地延伸到建房基本能够满足农户需求,但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有限,给农村扩大住房面积带来了很大的限制。

因此,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户可以通过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或集体,以换取新建或再建住房的居住权。

(1)流程安排①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村民委员会将办理的申请材料逐项核对,并筛选审核符合政策要求的申请。

②申请获得批准后,在符合条件并且欠费清零的地方商场、房产局办理相关备案及税费手续。

③农户与受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在有关部门备案。

④农户将宅基地上的住房拆除、搬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且原有的抵押登记手续需撤销。

⑤受让方在符合条件并且欠费清零的地方商场、房产局办理相关备案及税费手续。

⑥有关部门颁发新房不动产权证和有关手续。

2、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农村承包地的密集和土地的闲置一直是困扰农民群众的问题。

为此,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民群众可以通过将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让渡给集体或受让方,以换取城镇社会保障。

(1)流程安排①农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人员逐项查验申请材料,并逐项进行审核。

②审核通过后,到所在地房管/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并将相关手续予以完善。

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是为了促进农村宅基地规范使用和农村社保制度的完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试点的目标是通过宅基地换住房政策,解决农村宅基地在使用权、流转与继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承包地换社保政策,增加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增加其养老、医疗等保障水平。

二、试点范围与对象1. 试点范围:试点范围包括我国农村地区的具备条件的地方,按照地方实际情况确定试点范围。

2. 试点对象:(1)农村宅基地的持有人或使用权人;(2)农村承包地的承包经营者。

三、试点政策1. 宅基地换住房政策:(1)宅基地持有人或使用权人可选择将自己的宅基地交换为符合规定的住房,或以其他方式变现。

(2)宅基地交换为住房的必要条件: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履行、宅基地房屋建设符合规定的法律法规、符合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等要求。

(3)宅基地换住房的程序:宅基地持有人或使用权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换住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发放换证。

2. 承包地换社保政策:(1)农村承包地的承包经营者可选择将承包地的部分或全部交换为社会保险权益,包括养老、医疗等。

(2)承包地换社保的必要条件:承包地符合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同意接受承包地换社保。

(3)承包地换社保的程序:承包地的承包经营者向相关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承包地换社保,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办理换证手续。

四、试点保障措施1. 政策宣传: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政策的宣传,提高认知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2. 法律法规支持:制定与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政策规定,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换证和登记:建立相关的换证和登记制度,确保宅基地换住房和承包地换社保的交易合法有效。

4. 监督机制:建立试点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范文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范文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范文为切实做好某某市某某某某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关政策,按照稳慎原则,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改革,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住、管好、管活,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到某某某某年底,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较好履行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乡镇政府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把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尽快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各司其职的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职能还没有到位的县(市、区)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承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

乡镇要落实审批职责,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好。

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农村宅基地工作宣传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依法规范审批管理。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乡镇审批,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

落实乡镇主责,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制度,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审查人、审核及公示期限等程序内容;完善审核批准机制,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审查、开工查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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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换住房与承包地换社保试点工作方案
为指导、规范、促进以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和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城市社会保障工作(以下简称农村“两换”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市办发〔200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
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出发点,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目的,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根本,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要合乎情理,不违背基本法律。

即在实施农村“两换”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合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情理,更要维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威严,不能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相抵触。

2、要群众满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即实施农村“两换”工作,要建立在群众满意的基础上,不要违背群众意愿,埋下安全隐患,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要不谋私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即实施农村“两换”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为私利所诱惑,一心放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工作上。

4、要抓点示范,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即实施农村“两换”工作,要先把工作重心放在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以及公路沿线宜工宜商地区,本着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稳步推进。

5、要集中连片,走整居整段推进路子。

即实施农村“两换”工作,要以集中连片为前提,便于整体开发和适合农业机械化耕作,拓展农村宅基地的增值空间和提高农村土地的产出效益。

6、要找准人群,减少工作推进阻碍。

即实施农村“两换”工作,不仅选准试点地是关键,而且选准试点人群同样非常重要。

实际操作中,要着重选择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多,人均收入水平高,平均年龄小的村落开展工作试点。

三、优惠政策
1、对农民原有房屋区分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建筑面积、建筑用途、地理位置等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

2、拿出原农村宅基地面积的20~30%来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用以安置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规定的农民,也允许这部分农民进入城镇优惠购买经济适用房。

腾出70~80%的原农村宅基地置换成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来补贴农民购买新房,补贴标准在新建住房成本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下浮300元。

3、农民进入城镇后,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就业扶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或继续参加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人口同样的待遇。

4、进城农民留下来的承包土地用以集中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合作社、农业大户以及耕种能手经营,流转土地收益用来帮助土地流出农民解决城市社会保障问题。

5、鼓励农村“两换”工作试点范围外的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转出去,允许这部分农民同试点地的农民一样进入城镇优惠购买经济适用房,优惠价款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同时享受与城镇人口同样的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就业扶持以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如不想进城购房,可按每年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货
币补助,解决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工作步骤
1、试点准备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这个阶段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摸底调查,认真分析实情,各项优惠政策涉及的业务部门据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惠条款、规定、办法、标准等,各乡镇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二是选好试点地方。

原则上要求小乡镇选择1个试点地、大乡镇选择2~3个试点地。

选择试点地要以地理位置好、村民生活水平较高、人际关系融洽、便于开展工作等作为衡量标准;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农民自觉加入到农村“两换”工作行列,增强农民一次性流转承包地剩余承包期的主观愿望,掀起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高潮。

2、试点实施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这个阶段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原则不放松;二是工作做细不松动;三是善于总结会创新;四是流转有序出效益;五是群众赞同喜气洋。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总结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正确看待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打算;二是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相关优惠政策,使之更有利于推动农村“两换”工作,推进和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农村“两换”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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