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日常维修养护制度项制度
陵川县水库工程日常维护维修制度

陵川县水库工程日常维护、维修制度为加强我县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保障水库正常运行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发挥水库效益,水库工程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库工程设施及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毁和盗窃水库工程设施。
一、工程日常维护(一)大坝1在坝面上不得种植树木、农作物、放牧、铲草以及搬动护坡和导渗设施的砂石材料等。
2.在坝顶、坝坡上不得大量堆放物料,不得利用坝顶、坝坡、坝脚作输水渠道。
3.在坝上或坝的上下游影响工程安全的范围内,不得任意挖坑、建设鱼池,打井或进行其他对工程有害的活动。
4.维护坝顶、坝坡、防浪墙的完整;保护各种观测设施的完好;排水沟要经常清淤,保持畅通;防止雨水对坝面的浸蚀和冲刷;维护坝体滤水设施和坝后减压设施的正常运用。
(二)卧管输水洞、溢洪道1卧管输水洞出现渗漏,内外力所引起的各种裂缝时,常用洞内修补、补缝、衬砌套管及灌浆措施进行处理。
5.溢洪道进口、陡坡、消力池以及导流设施应保持整洁,如有石块和树木等杂物,必须清除;汛期必须注意打捞上游的漂浮物,严禁靠近溢洪道进口。
6.溢洪道或其他泄水建筑物,如有陡坡开裂、侧墙砌石和消能设施损坏时,应进行抢修。
7.溢洪道、卧管输水涵洞的闸(阀)门,必须及时作防锈、防老化的养护,造成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加固;部件及闸门止水损坏要及时更换。
启闭机电器部分尢须注意做好防潮和防雷等安全措施。
8.溢洪道两侧、卧管输水涵洞进出口有松动土石或陡坡有坍塌或滑动危险时,应进行清除、削坡、设挡墙等措施。
二、工程的维修制度1岁修:根据大坝运行中所发生的和巡视检查所发现的工程损坏和问题,由水库管理单位提出岁修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经审批后,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组织设计和施工。
2.抢修:当突然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各种险情时,必须立即进行抢修。
应具有相应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水库如需扩建、改建、除险加固时,均应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报批后进行。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3篇)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一、一般规定1、工程养护应做到及时消除表面的缺陷和局部工程问题,防护可能发生的损坏,保持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
2、工程修理分为岁修、大修和抢修,其划分界限应符合下列规定:A.岁修:水库运行中所发生的和巡视检查所发现的工程损坏问题,每年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局部改善。
B.大修:发生较大损坏或设备老化、修复工作量大、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问题,有计划进行整修或设备更新。
C.抢修:当发生危及工程安全或影响正常运用的各种险情时,应立即进行抢修。
3、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4、管理单位根据检查和监测结果,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编制次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
计划批准后应按计划进行维修养护。
5、工程的维修养护应由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施工单位承担,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6、工程完成后,应按要求组织验收。
7、凡影响安全度汛的修理工程,应在汛前完成;汛前不能完成的,应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
8、管理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批准下达的工程维修养护计划。
确需调整的,应提出申请,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9、工程维修养护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二、工程养护(一)坝顶、坝端养护1、坝顶养护应达到坝顶平整,无积水,无杂草,无弃物;防浪墙、坝肩、踏步完整,轮廓鲜明;坝端无裂缝,无坑凹,无堆积物。
2、坝顶出现坑洼和雨淋沟缺,应及时用相同材料填平补齐,并应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坝顶路面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坝顶的杂草、弃物应及时清除。
3、防浪墙、坝肩和踏步出现局部破损,应及时修补。
4、坝端出现局部裂缝、坑凹,应及时填补,发现堆积物应及时清除。
(二)坝坡、坝区养护1、坝坡养护应达到坡面平整,无雨淋沟缺,无荆棘杂草滋生;护坡砌块应完好,砌缝紧密,填料密实,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冻毁或架空现象。
2、干砌块石护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及时填补、楔紧脱落或松动的护坡石料。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模版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模版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和目的水库作为重要的水资源调度和灌溉设施,需要定期进行维修养护工作,以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水库管理所的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水库工程的正常运行,提高水库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库管理所的所有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大坝、泄洪道、引排水系统、闸门、护坡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1.3 相关法律法规维修养护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和《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维修养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2.1 维修养护工作的机构设置水库管理所应设立专门的维修养护部门,负责水库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
该部门应有一定的工作人员和设备,确保维修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维修养护计划的制定每年初,水库管理所应制定维修养护计划,明确维修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员。
计划应根据水库工程的状况、运行情况和安全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工作计划合理有效。
计划需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3 维修养护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维修养护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紧密配合,确保维修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维修养护工作过程中,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维修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3.1 巡查与检测水库管理所需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工作,旨在发现和及时解决水库工程存在的问题。
巡查和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坝表面的裂缝、泄洪道的堵塞情况、闸门的运行状况等。
3.2 维修与修复在巡查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水库管理所应及时采取维修和修复措施。
维修与修复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维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3.3 养护与维护水库管理所需定期进行养护与维护工作,旨在延长水库工程的使用寿命和提高其安全性。
养护与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污泥,修剪植被,防止土壤侵蚀等。
水库工程养护维修制度

水库工程养护维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设施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库工程养护维修工作,包括水库大坝、附属建筑、机电设备等。
第三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护维修管理体系,明确养护维修工作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四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水库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养护维修方案,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计划等。
第五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养护维修工作的技能和素质。
第六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和工具,确保养护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库工程养护维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水库管理部门在养护维修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养护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养护维修计划第九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水库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养护维修计划。
第十条养护维修计划应当包括定期检查项目、保养项目和维修项目等,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计划应当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和风险情况,确定养护维修的优先级和工作重点。
第十二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养护维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项目包括水库大坝、泄洪设施、安全监测设备等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保养项目包括清洁工作、润滑工作、保护涂料维护等。
第十五条维修项目包括水库大坝的局部修复、设备更换、设施更新等。
第十六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设备生产厂家和专业维修单位的合作,确保养护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养护维修人员第十七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养护维修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员、操作人员等。
第十八条养护维修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养护维修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人员应当加强自身修养,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养护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能和素质。
电站水库维修养护制度

电站水库维修养护制度1 为做好本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设计功能,根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制定本制度。
2 维修养护内容(1)大坝维修养护内容:(适用于土石坝)a.保持坝顶平整坚实,高程、宽度、排水坡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坝顶明显的坑洼、凹陷、起伏、裂缝等缺陷,按原标准修复。
b.保持坝坡平整、满足设计坡比要求。
坡面坑洼、雨淋沟、陡坎、洞穴、陷坑等缺陷,按原设计标准填筑修复。
c.保持草皮护坡养护的草皮整齐、平顺、美观,草皮覆盖率满足要求。
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无塌陷、垫层淘刷现象;干砌石咬扣紧密、垫塞稳固,无风化或损毁块石。
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坡面平顺,无垫层淘刷、砌体架空现象;砌块完好,砌缝紧密;保持排水孔排水畅通。
d.保持防浪墙表面平整,面层无破损、脱落现象;墙体完整、封闭,无残缺、断裂现象。
e.保持坝面及周边排水沟排水体系完好并确保畅通。
f.定期对建筑物和周边区域进行白蚁检查,并进行屏障;对发现的白蚁及其它动物危害进行处理。
大坝维修养护内容:(适用于混凝土坝)a.保持坝体完整,表面清洁整齐。
建筑物表面破损、裂缝、剥蚀、侵蚀及严重碳化等应进行修补、封闭处理。
b.坝体及坝基无严重渗漏及绕坝渗漏现象;排水设施完整、畅通。
坝体及坝基渗漏较严重时进行防渗处理,排水设施堵塞时应维修疏通。
c.保持坝体、防浪墙、廊道等部位止水有效。
渗漏较严重或渗漏量不符合要求时,修复或更换损坏止水或新设有效止水设施。
(2)泄水、输水建筑物维修养护内容:a.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无严重破损,钢筋无裸露现象。
过流通道无影响泄水、输水的杂物。
b.泄洪冲刷区无影响建筑物或边坡安全的冲刷坑;护岸及护坡工程整体性完好,边坡稳定。
(3)闸门启闭设备及电气设备维修养护内容:a.闸门及埋件干净整洁,表面无附着水生物、泥砂、污垢、杂物,闸门横梁无积水。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模版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水库设施的安全运行和良好的工程维护,提高水库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库管理所的工程维修和养护工作。
第三条工程维修和养护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提高工程设施的服务寿命和运维成本。
第四条本制度的改动和解释权归水库管理所所有。
第二章维修养护组织机构第五条水库管理所维修养护工作的组织机构如下:(一)所长:全面负责工程维修养护任务的落实,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和预算。
(二)工程维修养护部门:负责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巡查工作,提出维修养护计划和方案。
(三)维修班组:实施工程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工作。
第六条维修养护部门由所长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一)组织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和预算。
(二)制定工程设施的巡查方案和检查标准。
(三)指导维修班组进行维修和养护工作。
第七条维修班组由维修养护部门负责人组织,负责:(一)执行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和方案。
(二)保养、维修和更换工程设施。
(三)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的问题。
第三章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第八条水库管理所每年制定工程维修养护计划,明确需要维修和养护的设施、修建内容和工期等,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制定应根据工程设施的现状、运行状态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保障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报备给相关部门。
遇有紧急情况需要调整计划时,应及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巡查和检查第十一条工程设施的巡查和检查应定期进行,经常性巡查一般每周至少一次,季度性巡查一般每季度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巡查和检查的内容包括工程设施的物理状况、运行状态、设备设施的性能和工作质量等多个方面。
第十三条巡查和检查应结合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和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的问题。
第十四条巡查和检查的结果应记录在巡查表中,并报备给维修养护部门。
第五章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第十五条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包括设施的保养、维修、更换和改造等。
小型水库工程养护制度

小型水库工程养护制度一、总则1. 本养护制度适用于小型水库的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应急处理等工作。
2.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各项养护工作有序进行。
3. 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的原则,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二、日常巡查1. 水库的日常巡查应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重点部位如坝体、溢洪道等应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2. 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坝体的变形、裂缝、渗漏情况,溢洪道的畅通情况,以及闸门、泵站等设备的工作状态。
3. 巡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三、定期检查1. 定期检查分为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
年度检查应在每年的枯水期进行,特别检查应在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异常情况后立即进行。
2. 定期检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3. 检查内容包括水库的结构安全性、运行设备的完好性、防洪能力等。
4.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维修保养1. 根据巡查和定期检查的结果,制定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2. 维修保养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3. 对于重要设备的更换和大修,应提前做好方案论证和预算编制。
4. 完成维修保养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归档。
五、应急处理1. 水库管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所有人员熟悉流程并能迅速响应。
3.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资金保障1. 水库养护所需的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有足够的经费支持养护工作的开展。
2. 对于大型维修项目,应提前申请专项资金,并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和管理。
七、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水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鼓励管理人员参与行业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八、附则1. 本养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旨在确保水库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制度如下:
1. 维护计划制定:水库管理所应建立维护计划,明确维修养护的内容、时间安排、工作阶段和责任人员等。
2. 巡查和检修:定期对水库工程进行巡查和检修,包括水坝、溢洪道、闸门、泵站等设施的检查和调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设备保养:对水库工程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包括清洁、润滑、调试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技术培训与资料档案: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维修养护水平。
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档案,记录维修养护过程和记录。
5. 应急预案:建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6. 资金投入:保障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及时采购维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7.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水库工程维修养护情况,对维修养护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保证其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水库管理所应严格执行上述维修养护制度,并建立健全维修养护管理机制,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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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日常维修养护制度
一、水库管理单位对水库工程及其附属设备等,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养护,定期检查,以保持工程完整,设备完好。
二、养护修理,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养护、养重于修、修重
于抢”的原则进行,一般分为经常性养护维修、岁修、大修和抢修。
三、养护维修,均以恢复或改善原有结构为原则,改建、扩建应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养护维修工作包括:坝面不得种植树木、放牧、堆放物料;维护坝顶、坝坡、防浪墙的完整;保护各种观测设施完好;输水设施经常清淤,保持畅通;打捞水库漂浮物;闸门及启闭机定期除锈,防老化养护;电器防潮防雷;及时补裂缝,清除松散的滑坡体,重新回填夯实等工作。
阀闸设备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检查
1、检查阀闸是否完好,能否开启、开启是否顺畅。
2、检查阀闸封闭密封是否完好,有无渗漏。
3、检查阀闸室有无破损。
二、操作规程
按照上级指令,由两名库管员共同开启、放水。
三、注意事项
1、闸门在开启或关闸的过程应认真观察运行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如有故障需抓紧处理,如现场处理有困难时,要立即报告上级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检修时应将闸
门落实。
2、每次开闸应通知水文站做好水文测报工作。
3、每次闸门开启关闭,检查、维修、事故处理,都必须做好记录,汇总整理存档。
4、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以上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由办公室、工程科管理,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及时收集属于本局归档范围内的所有档案,做到不漏档,按时归档,有关人员应及时将应归档材料交档案管理人员。
二、进入档案室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装订、分类、登记和管理。
三、档案管理员应认真学习《档案法》,努力掌握业务知识,保证档案质量。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本局职工要查阅档案需经档案员同意,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外单位查阅、复印档案的,需持有介绍信,并经局领导同意。
局档案概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查阅档案时,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不得拆散和调换档案,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把关,对违反本规定的,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制止。
六、档案管理员要加强对档案的日常管理,杜绝雨蚀、潮湿、霉变和虫蛀,保证档案质量。
工程检查制度
为加强水库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水库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程检查具体由工程科负责,分管领导实施监督。
一、日常巡检。
由日常管理、维护的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每天例行巡查,重点是溢洪闸、输水洞、大坝上下游,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和局领导。
二、年度巡检。
汛期时,工程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非汛期时,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当库水位达到工程设计正常蓄水位时,要增加次数,出现大洪水时,每天不得少于两次巡检,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办公室及领导。
三、特别巡检。
由局长组织。
当工程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如暴雨、地震、大洪水、强热带风暴、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工程发生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其它危险情况时,必须进行特别巡检,必要时对可能出现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每次巡视检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有关人员签字。
如发现异常情况,除应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录像。
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并将本次巡视检查结果与以往的巡视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汛期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汛期巡视检查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均应整理归档。
调度运行制度
水库的调度运行,是运用水库调蓄能力,科学的调度天然来水,使之适应防洪和供水需要,达到兴利除害的目的。
水库防洪调度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并为农业灌溉储备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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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库调度的原则是:局部服从整体,整体照顾局部;兴利要服从防洪,防洪兼顾兴利;全面安排,统一领导,把灾害降低到最小范围,将效益扩大到最大限度。
2调度的内容:编制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运行计划,进行水库实时调度运行,进行洪水预报。
3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按下游防洪需要对洪水进行调蓄。
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调度运行,应按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权限,施行分级调度。
4调度要按照设计确定的兴利目标,合理调配水量,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5、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现状,确定以下控制指标;
(1)允许最高水位,根据水工建筑物设计安全标准和近期的检查观测和安全鉴定成果确定。
(2)防洪运用标准及泄流方式:
参照原设计防洪标准,结合工程现状和水库调蓄能力和泄流设施能力来确定防洪运用标准及相应泄流方式。
(3)防洪限制水位:
根据允许最高水位,按洪水季节变化,汛期严格按照计划,将库水位降至批准的防洪限制水位。
(4)非常措施及对策:
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时,制定保坝减灾的应急措施和对策。
防汛抢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防汛抢险管理,本着防汛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全面履行的原则,特制定水库防汛抢险管理制度
一、防汛管理目标
按设计标准内的洪水确保水库不垮坝,遇特大暴雨山洪确保不死一人。
二、防汛抢险管理原则
坚持防汛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履行,责任追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常备不懈,防抢结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
四、防汛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顾问,镇长为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为常务副指挥长,公安、电力、医疗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村联系领导为防汛行政责任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本村防汛第一责任人,水管站联库人员为水库防汛直接责任人。
五、防汛调度原则
严格执行《防洪法》、《防洪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服从上级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结构现场实际情况,在满足安全防汛的前提下,优化调度,蓄泄兼施,以泄为主,局部服从大局,兴利服从防汛,做到防汛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准备,确保安全渡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防汛准备
1、汛前检查制度:由防汛分管直接领导负责组织汛前安全检查,责成有关部门对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水管站具体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实施防汛物资储备制度:每年汛前,由水管站和小<二>型水库所属村(社区)负责清理、组织、落实。
3、防汛设备定检制度:每年汛前对防汛设施进行定检,确保设施100%可调、可靠,对大坝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4、防汛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防汛工作进行部署、总结、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防汛抢险制度:防汛出现险情,各部门无条件服从统一指挥,防汛车辆完好待命,抢险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险情时应在规定时间人员到岗到位。
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防汛值班制度:
每年4月至9月为防汛期,5月至7月为主汛期。
防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缺岗,特殊情况需经指挥长批准;防汛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严格记录雨情、水情,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