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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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粉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涉爆粉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涉爆粉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爆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涉爆粉尘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减少粉尘产生。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粉尘管理制度,对粉尘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粉尘除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粉尘爆炸基本知识

粉尘爆炸基本知识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及特性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及特性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及特性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及特性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及特性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及特性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及特性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产生的爆轰波传播到积聚有粉尘的粉尘环境场所,导致发
生粉尘环境场所的二次爆炸、燃烧,进而再次激发了爆炸 能量的形成,产生更强列的爆轰波传播,使到爆轰波涉及 的传播范围产生了更加剧烈的爆炸能量释放。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粉尘爆炸爆轰波的传播 ------- 爆轰波能量的构成: a )除尘器内积聚的可燃性粉尘量( kg) ; b )吸尘管道内积聚的可燃性粉尘量( kg) ; c)粉尘释放源释放粉尘的相关区域范围,积聚的可
内容提要
一、粉尘防爆的基础知识 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解读 三、粉尘防爆监管及执法
四、粉尘涉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要点
一、粉尘防爆的基础知识
粉尘防爆的基础知识 (一)粉尘防爆的基本概念 (二)可燃性粉尘的种类 (三)可燃性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 (四)粉尘初始爆炸的发生 (五)粉尘爆炸爆轰波的传播 (六)粉尘爆炸爆的危害
3.可燃性飞絮 标称尺寸大于500微米,可悬浮在空气中,也可依 靠自身重量沉淀下来的包括纤维在内的固体颗粒。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粉尘防爆的基本概念 4. 粉尘云 悬浮在助燃气体中的高浓度可燃粉尘与助燃气体的
混合物。
5. 粉尘层 沉(堆)积在地面或物体表面上的可燃粉尘群。
6.粉尘层的引燃温度

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适用于工贸行业中涉及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企业的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其中,第一条是针对厂房的规定,第二条是针对防尘的规定,第三条是针对防火的规定,第四条是针对防水的规定,第五条是针对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条文释义: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必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的要求。

厂房宜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

如厂房为多层设计,则应为框架结构,并保证四周墙体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保证楼层之间隔板的强度能承受爆炸的冲击,保证一层以上楼层具有独立安全出口。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3.由于粉尘爆炸威力巨大,危害波及范围广,因此,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内。

第二条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条文释义:1.通风除尘系统可有效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减少作业现场粉尘沉积。

企业必须按照GB15577、GB50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等规定,对除尘系统进行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必须根据GB15577规定,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爆炸。

3.为保证除尘器安全可靠运行,企业必须按照GB/T17919规定,对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进出风口和灰斗的温度等指标(参数)进行检测。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规定》要求:第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第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第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第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第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粉尘爆炸基本知识

粉尘爆炸基本知识

粉尘爆炸的基础知识
粉尘爆炸的危害
我国2008~2014年有报导的粉尘爆炸事故统计:
2008年,7起,13人死亡,112人受伤。
2009年,2起,14人死亡,27人受伤。 2010年,23起,46人死亡,149人受伤。 2011年,8起,10人死亡,74人受伤。 2012年,11起,死亡18人,104人受伤。 2013年,2起,6人死亡,12人受伤。 2014年,7起,161人死亡,152人受伤。
采用泄爆技术,释放 爆炸压力,减小爆轰 火焰传播能量及范围 使灰斗内粉尘排出除 尘器外部,且实现除 尘器灰斗与收尘容器 及收尘系统隔爆 设置气体反吹自动清 灰系统,使过滤装置 积尘及时清除,减小 除尘器内部积存的爆 炸能量
将除尘器爆炸危险隔 离在厂房的外部区域
风机设置在除尘器出 口管道处,使含有可 燃粉尘的气流不经过 高速旋转的风机叶片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解读
粉尘爆炸危险区作业安全
严控火花和明火作业,除尘 系统运行正常,保持风量。
每班清理产尘点、收尘容器、 作业工位及设备的积尘。
监测作业区空气中粉尘浓度、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解读
粉尘危害的治理
设置吸尘罩
控制粉尘溢出
清除积尘
向室外排风滤尘
内容提要
一、粉尘防爆的基础知识 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解读 三、粉尘防爆监管及执法
四、粉尘涉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要点
一、粉尘防爆的基础知识
粉尘防爆的基础知识 (一)粉尘防爆的基本概念 (二)可燃性粉尘的种类 (三)可燃性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 (四)粉尘初始爆炸的发生 (五)粉尘爆炸爆轰波的传播 (六)粉尘爆炸爆的危害
整治的重点部位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要求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要求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要求一、引言 (2)二、粉尘爆炸的基本原理 (2)(一)粉尘爆炸的定义 (2)(二)粉尘爆炸的条件 (2)(三)粉尘爆炸的过程 (2)三、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风险 (3)(一)粉尘爆炸的风险 (3)(二)粉尘火灾的风险 (3)(三)粉尘职业危害的风险 (4)四、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要求 (4)(一)企业安全管理要求 (4)(二)厂房和建筑物安全要求 (6)(三)设备和设施安全要求 (7)(四)作业安全要求 (8)(五)粉尘清理和处置安全要求 (9)五、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监管 (9)(一)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9)(二)社会中介机构的安全服务职责 (10)六、结论 (10)一、引言粉尘涉爆企业是指在生产、加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可能产生可燃粉尘并形成爆炸性粉尘环境的企业。

可燃粉尘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引发爆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粉尘涉爆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粉尘爆炸的基本原理(一)粉尘爆炸的定义粉尘爆炸是指可燃粉尘在空气中形成一定浓度的粉尘云,遇到火源或其他能量源时,发生的剧烈燃烧和爆炸现象。

(二)粉尘爆炸的条件1、可燃粉尘可燃粉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燃烧的粉尘,如煤粉、面粉、铝粉、镁粉等。

不同的可燃粉尘具有不同的爆炸特性,如爆炸下限、爆炸上限、最小点火能量等。

2、氧气氧气是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空气中的氧气含量约为21%,当可燃粉尘与氧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时,就可能发生爆炸。

3、火源或能量源火源或能量源是引发粉尘爆炸的关键因素。

常见的火源或能量源有明火、电气火花、静电火花、摩擦火花、高温表面等。

当可燃粉尘云遇到火源或能量源时,就会发生爆炸。

4、粉尘云粉尘云是指可燃粉尘在空气中形成的悬浮状态。

当可燃粉尘的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就会形成粉尘云。

粉尘云的浓度范围通常称为爆炸极限,包括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1.07.2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已经2020年11月30日应急管理部第3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明2021年7月25日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可燃性粉尘,是指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者飞絮。

本规定所称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根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频率或者持续的时间,可划分为不同危险区域。

第四条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负责。

粉尘防爆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粉尘防爆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粉尘防爆安全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粉尘防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组织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三)组织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四)组织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培训;(五)组织粉尘清理和处置;(六)组织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检修、维修管理;(七)组织粉尘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履行其他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粉尘爆炸风险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开展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确定粉尘爆炸危险源,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粉尘爆炸风险进行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

第四章培训与教育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确保新入职员工接受粉尘防爆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粉尘防爆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粉尘爆炸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检查与整改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进行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粉尘爆炸事故的能力。

第十五条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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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粉尘爆炸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粉尘?
粒径小于75Mm的固体悬浮物。

(人类头发的直径约为50-80μm )二、为什么粉尘会爆炸?
悬浮在助燃气体(氧气或空气)中的高浓度可燃粉尘形成粉尘云,遇点火源后,顷刻间燃烧,释放大量热能,使得温度骤然升高,体积剧烈膨胀,形成很高的膨胀压力,一旦空间受限,就会发生爆炸。

三、什么样的粉尘会发生爆炸?
具有爆炸性的粉尘主要有金属、煤炭、粮食、词料、农副产品、林产品、合成材料等七类。

如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煤粉、面
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染料粉等。

四、引发粉尘爆炸的点火源。

主要有明火(如吸烟、动火作业)、高温物体(如电烙铁、过热马达、白织灯)、电气火花(如电气线路短路、非防爆电气火花)、静电放电(如化纤服装摩擦产生静电)、撞击与摩擦(如转动轴摩擦发热、金属物体间撞击等)、光线照射与聚焦(如雷闪电)、绝热压缩
气体泄漏、化学反应放热(如铝镁等金属粉尘遇湿后自燃、煤堆、面粉仓库受热)等。

五、粉尘爆炸的破坏性。

粉尘的燃烧速度和爆炸压力虽然比气体小,但因燃烧的时间长,产生的能量大,所以产生破坏和烧毁的程度要大得多,并且容易产生二次爆炸、多次连环爆炸和有毒气体。

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要点
一、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二、穿着防静电工装,佩戴防护眼镜、防尘口罩。

三、检查确认用电设备及工具电气线路绝缘层完好,电气设备可靠接地,防爆电气设备无异常。

四、检查确认作业岗位、吸尘排风口及排风罩无积尘,以及除尘设备的灰斗(灰池)无残留粉尘。

五、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除尘排风系统,检查确认排风风机运转正常、无异常杂音。

布袋除尘设备的布袋无破损;水湿除尘设备水压、水量正常,水质清洁。

除尘排风系统进出风口压差无异常。

六、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易发生碰撞火花的铁质作业工具。

七、作业过程应及时清理作业工位的粉尘;应注意观察、监测除尘排风管道、除尘器及灰斗发生的异常温升,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置。

八、作业现场禁止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

九、作业停机后,除尘排风系统应至少延时10分钟关机,并清洁作业场所粉尘,以及清理吸尘排风口、排风罩、除尘设备的灰斗、布袋除尘设备的布袋、水湿除尘设备的灰池等积聚的粉尘。

清理尘灰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九、清理、收集的粉尘应按规定存放;收集、贮存的铝镁等金属粉尘必须采用防潮措
施,严防粉尘遇湿自燃。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适用于工贸行业中涉及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企业的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其中,第一条是针对厂房的规定,第二条是针对防尘的规定,第三条是针对防火的规定,第四条是针对防水的规定,第五条是针对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条文释义: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必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的要求。

厂房宜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

如厂房为多层设计,则应为框架结构,并保证四周墙体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保证楼层之间隔板的强度能承受爆炸的冲击,保证一层以上楼层具有独立安全出口。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3.由于粉尘爆炸威力巨大,危害波及范围广,因此,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内。

第二条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条文释义:
1.通风除尘系统可有效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减少作业现场粉尘沉积。

企业必须按照GB15577、GB50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等规定,对除尘系统进行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必须根据GB15577规定,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爆炸。

3.为保证除尘器安全可靠运行,企业必须按照GB/T17919规定,对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进出风口和灰斗的温度等指标(参数)进行检测。

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规定对粉尘浓度进行检测。

4.发现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箱体内有粉尘沉积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规范清理。

清理时应采用负压吸尘方式,避免粉尘飞扬。

如必须采用喷吹方式,清灰气源应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或其他惰性气体,以防止清灰过程粉尘爆炸。

5.作业场所沉积的粉尘是引发连锁爆炸、大爆炸的主要因素,企业应按照GB15577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清扫粉尘时应采用措施防止粉尘二次扬起,最好采取负压方式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6.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作业岗位粉尘堆积严重(堆积厚度最厚处超过
1mm)时,极易引发粉尘爆炸。

因此,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作业岗位。

第三条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条文释义: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应严禁各类明火和火花产生,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防止电气火花的可靠措施。

必须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和《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规定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雷电放电过程中产生的巨大放电电流破坏力极大,也易诱发粉尘爆炸事故。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必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3.粉料的输送、排出、混合、搅拌、过滤和固体的粉碎、研磨、筛分等,都会产生静电,可能引起粉尘燃烧或爆炸。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按照GB15577和《防静电事
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4.铁质器件之间碰撞、摩擦会产生火花。

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禁止违规使用易发生碰撞火花的铁质作业工具,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尤其对于存在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的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与锈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

第四条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条文释义:
《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记载的遇湿易燃金属粉尘有:锂、钠、钾、钙、钡、镁、镁合金、铝、铝镁、锌等。

在这些金属粉尘的生产、收集、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GB15577规定采取防止粉料自燃措施,配备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进而引发粉尘爆炸与火灾事故。

第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条文释义:
1.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2.按照《安全生产法》和GB15577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现场作业人员长时间吸入粉尘易造成尘肺病或矽肺病。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

为防止人体皮肤与衣服之间、衣服与衣服之间摩擦产生静电,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员工禁止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装,必须按照GB15577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GB/T11651-2008)规定,穿着防静电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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