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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程序文件汇编(2020年8月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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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CC/EMS版次/修改:A/0XXX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共13份程序文件)发布日期: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实施日期: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XXX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目录序号程序文件名称文件编号页次1 《应对风险和机遇控制程序》XR/EMS001 12 《环境因素识别及影响评价控制程序》XR/EMS002 6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XR/EMS003 94 《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XR/EMS004 115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XR/EMS005 146 《文件控制程序》XR/EMS006 167 《记录控制程序》XR/EMS007 208 《环境运行控制程序》XR/EMS008 229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XR/EMS009 2510 《合规性评价程序》XR/EMS010 2711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XR/EMS011 2812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XR/EMS012 3213 《不符合、纠正措施控制程序》XR/EMS013 3414 附录一环境管理三层文件目录清单3615 附录二记录汇总表3716 附录三程序文件编制、审核、批准3917 附录四程序文件更改记录40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快速、科学地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环境风险控制程序。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园区环境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工作原则2.1预防为主。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司员工防范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库站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2全面覆盖。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

《⼭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关于印发《⼭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内容如下:关于印发《⼭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4〕151号各市环保局、各扩权强县环保局:为进⼀步规范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作,制定了《⼭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西省环保厅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严格控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污染减排⽬标,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

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和我省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五”期间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业粉尘)。

第三条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在环境影响评价⽂件审批前,需按规定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属于环境统计⼯业源调查⾏业范围内(《国民经济⾏业分类》(GB/T4754-2011)中采矿业、制造业,电⼒、燃⽓及⽔的⽣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业的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在环境影响评价⽂件审批前,由建设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其他⾏业的建设项⽬,由负责环境影响评价⽂件审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件中对主要污染物防治及总量控制措施提出要求,暂不需要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第四条建设项⽬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通过削减现有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予以置换。

需要置换的削减量,可通过本企业内部淘汰、关闭、搬迁改造或污染治理等减排措施取得;或通过排污权交易⽅式从其他污染源淘汰、关闭、搬迁改造或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量中予以置换。

第五条建设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与地区或企业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未完成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或企业,暂停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的环评审批。

污水、废气、粉尘、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控制方案

污水、废气、粉尘、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控制方案

污水、废气、粉尘、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控制方案1目的和适用范围加强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排放,噪声的控制及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减少作业环境和厂界污水、废气、噪声及废弃物污染,并确保达标排放。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单位和区域。

2术语2.1.1工业废气: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2.1.2粉尘: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国际上将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

2.1.3噪声: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无规则的杂乱组合。

2.1.4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1.5吸声:利用吸声材料对声音的反射表面进行处理,从而降低室反射混响声的降噪方法。

2.1.6隔声:利用隔声材料对声音的传播途径进行阻隔,从而降低直达声的降噪方法。

2.1.7消声器:利用阻性、抗性或阻抗复合性的能量消耗原理,对空气动力性噪声进行降噪处理的一种设备。

2.1.8污染预防: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而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2.1.9一般类可回收固体废物:主要指在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影响较小且可作为再生资源的固体废物。

2.1.10一般类不可回收固体废物:主要指在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影响较小且基本再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

2.1.11危险类固体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固体废物。

3职责与权限3.1安环部3.1.1确认本公司产生污水、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作业现场及设备,了解其中的主要污染物成分,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与环境标准的符合度)并逐项建立档案。

3.1.2安环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及组织实施。

3.1.3涉及到排放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部门负责人应按环保要求编制或修改作业指导书,作业者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执行,使污染物排放最小化。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须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物的建筑施工作业的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施工单位提报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申请报告2、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证明材料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拆除(关闭)、闲置或者因检修暂时停用污染防治设施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申报材料1、排污者按规定提报拆除2、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报告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

6、具有相应资质部门的危险废物主要成分的监测报告。

7、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核4、转报四、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辐射安全许可证一、办理依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二、申报材料1、环评材料(5份)2、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3、许可证申请表4、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6、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业环保批复文件(包括登记表、报告表及报告书等)88、专兼职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和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必须是本科(理工类)以上学历,其它涉源单位必须是专科以上学历9、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10、各项规章制度(设施安全防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使用登记制度)11、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2、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13、关于处置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承诺14、人员培训计划15、《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条件核查表三、办理程序1、受理规范化排污口审批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申报材料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1、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报告书22个工作日,报告表9个工作日,登记表7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煤炭经营中的环境保护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企业经营煤炭的工商营业执照;场地示意图及租赁合同2、煤质化验报告3、煤炭质检部门资质证明4、煤炭经营资格环境保护审查意见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查4、转报四、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排污许可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一)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2、有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3、有维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设施委托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4、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5、排放污染物满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使公司向顾客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以及法律法规要求,预防污染,做到有计划地减少直至消除有害物质的使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服务及供方所供物料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无4.定义4.1环境管理物质:对地球环境及人体可能产生显著影响且由客户规范之物质.4.2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材质、设备或使用的用量添加.填充.混入或黏附在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黏附于产品中的物质.4.3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natural impurity),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材质加以区别,因改变材质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依“含有”之方式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或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物质.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或导体产品中有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在本技术标准中指定允许含量的情况下,其管理材质不论为杂质混入或黏附时,其含量皆不应超过该允许含量值.4.4禁止供货时期:产品禁止向客户供货时间。

4.5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4.6卤素:是第ⅦA族非金属元素,包括了氟[2](Fluorine)、氯(Chlorine)、溴[3](Bromine)、碘(Iodine)和砹(Astatine)五种元素,合称卤素。

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范本

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范本

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范本一、程序目的本控制程序旨在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使用、存储、运输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的部门与工作场所。

三、定义1.危险化学品:指对人体、财产和环境具有危险性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等类型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指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3.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指具有相关技术职务或专业技能,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工作的人员。

4.危险化学品事故:指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四、程序要求1.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1.1 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前,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危险性等相关信息,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1.3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爆设备、防滴漏装置等。

1.4 禁止将危险化学品用于非法用途。

2.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2.1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2.2 存储场所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防止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3 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严禁存放不相容的化学品在同一区域。

2.4 存储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3.1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合格的运输公司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2 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固定措施,防止化学品泄露和事故发生。

3.3 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泄漏检测器、消防器材等。

4. 危险化学品的处理4.1 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操作。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毒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预防受限制或禁用物质在生产物料、产品和制程中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及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禁限用物质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提供满足相关法规(中国卫生部、欧盟食品安全规定、美国FDA食品安全规定、WEEE、RoHS等)、顾客及相关方要求的产品。

3.职责3.1 行管部负责组织制订和不断完善有害物质控制管理流程,确保符合体系运作要求和公司内部实际运作要求3.2 业务部负责在与供应商的协议中签订有关满足有害物质要求的控制条款,负责对物料供方进行相关的监督及考核。

3.3 品管部负责列出工厂内有毒有害物质清单,收集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达标标准、技术条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有害物质控制要求的相关培训3.4 业务部负责及时提供国外市场的最新信息及要求,负责在客户化文件中明确相关限用物质要求。

4.实施4.1 设计部门品管部根据相关的标准及客户的有关要求制定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要求生产车间按工艺实行生产,保证车间内卫生符合指标。

4.1.1规定生产环境卫生指标:①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2500cfu/m³. ②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cm². ③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水质检测细菌总数不得超过自来水国家标准值100cfu/ml。

成品罐头微生物检测要涵盖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平酸菌(马蹄罐头)、酵母菌和霉菌等项目,均不得超出标准范围。

4.1.2规定原辅料质量控制及安全标准,严格控制进厂的原辅料品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标准(或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资质证明该批次产品符合标准)原料采购前,原料基地部通过对合格供方的控制和原料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的调查,做出原料农药残留的安全性评估。

并与合格原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只有评估安全的供方且是合格供应商方可实施采购。

环境保护程序

环境保护程序

环境保护程序环境保护程序一、导言环境保护是当今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生态,本旨在提供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程序,确保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时能够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积极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目标与责任1. 目标:将环境保护纳入组织的核心价值观,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 责任:a.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并批准环境保护政策,并向员工宣传和推广。

b. 环保部门负责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连系,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方案。

c. 所有员工需遵守环境保护政策和程序,并积极参预环境保护活动。

三、法律法规遵从1. 根据《环境保护法》,组织需符合以下要求:a. 排放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b. 合规获取环境保护许可证。

2. 组织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环境保护计划,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更新。

3.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四、环境影响评估1. 组织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性。

2. 环境影响评估需包括环境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管理计划等内容。

3.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应提交给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五、环境保护措施1. 节约资源:组织应通过合理使用能源、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产生来节约资源。

2. 污染防治:组织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的排放。

3. 环境教育:组织应加强对员工的环境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境责任感。

4. 环境监测:组织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监测和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并对监测结果向相关方公开。

六、紧急响应与事故管理1. 组织应制定紧急响应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2. 若发生环境事故,组织应即将采取措施进行事故管理,并报告相关监管机构。

3. 组织应与相关机构建立紧急通讯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协调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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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3 危险废弃物必须由环保机构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每次转移,公司采购
部、废物运输单位和废物接受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除各自保
存一联外,采购部应将联单第二联交公司所在地环保局,废物接受单位应将联单
第五联报送接收地的环保局。
5.2.4.4 公司下班后,各部门将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收集到公司内指定地点。
5.2.4.5 各车间应对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标识后储放到公司内指定地
点。
5.2.4.6 在各类废弃物储放区的邻近处要有消防器材设置,储放区要有场地和安全方面

标识,要有防止扬散、渗漏的措施。
5.2.4.7 当废弃物的产生量较多时,劳工部要通知有关方面清运。
5.3 监控和测量
5.3.1 体系办必须于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污染物检测年度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和总经理 批准。
5.3.2 体系办根据批准的“污染物检测年度计划”委托环保检测中心(或相关部门)对公司排放 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实施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归档。
5.3.3 当厂区显著噪音源设施变更时,体系办必须委托有合格检测能力的单位,对厂区周界的噪 音排放情况进行测定,必须在符合管理标准后,才能使用相关设备。
5.3.4 如检测结果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则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理一次,收集、集中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5.2.2 废气的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2.1 手工焊接和锡炉浸焊机废气通过吸风罩经管道系统收集后排放,通过风扇排放。
5.2.2.2 在有废气产生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使有害废气浓度不超过标 准要求。
5.2.3 噪音的管理
拟制
审核
5.3.5 排放标准
5.3.5.1 公司废水排放口执行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相应指标值 为:
PH:
6~9
SS:
30 ( mg/l )
OIL :
30 ( mg/l )
5.3.5.2 公司废气排放执行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相应指标值 为: Pb : 0.0075 mg/m 3
1)
对下水道、化粪池进行检查,是否有破损、渗漏、堵塞等异常情况。
2)
对各类废气物的储放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废气物储放符合规定。
5.3.6.2 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废气排风系统进行检查,以确保废气排风系统正常运转。 5.3.6.3 工程部负责对冲压组、空压房的噪音进行检查,是否超标。 5.4 紧急状况处理 当化学品大量泄漏导致水污染, 附近居民对污染物排放有抱怨时, 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
5.1.4.3 一般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废弃物,如包装箱、纸盒 等。
5.1.4.4 危险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抹布、废日光灯管、 废蓄电池、装油废罐、打印机粉墨盒。
5.2 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1 废水的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1.1 洗手间、各车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过滤、沉淀后排入下水道。 5.2.1.2 压缩空气中分离出的油水混合液经分离槽分离,废水排入下水道,油污每年清
5.1.2 本公司产生 的废气主要有:手工焊本公司产生的噪音主要有:空压机、冲床和生产线电机产生的噪音。 5.1.4 本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5.1.4.1 办公生活废弃物:办公场所产生的废弃物。 5.1.4.2 资源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线路板边料、废铜料、导线边料、报废物等。
II 类管制区,其噪音标
准如下:
日间 噪音量 60 分贝
夜间噪音量 50 分贝
5.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4.1 废弃物的处置必须委托有关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回收。若是私人清运,要与 营业主签定废弃物处置保证书,说明废弃物流向,以免污染环境。
5.2.4.2 废弃物清运时,要填写“废弃物清运处理记录表” 、出门证。
的有关规定,平均量不超过 85 分贝( 8
5.2.3.3 超过 85 分贝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配戴有效的防噪音护具,超过
90 分贝的
噪音场所,应采用工程方面的控制或减少操作人员的曝露时间。
5.2.3.4 厂区周界的环境噪音管理,排放标准执行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排放,依据噪音管理区域划分的有关规定,本厂区属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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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P436— 1 污染物控制程序
版 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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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1 噪音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作业场所和厂区周界场所两种。
5.2.3.2 作业场所噪音管理必须遵照劳动安全卫生 小时接触)。
4 术语 PH : SS:
废水的酸碱度 固体悬浮物( mg/l )
OIL :
废水的含油量( mg/l )
显著噪音源:明显产生噪音的设施,如:冲床、振动台、生产线电动机等。
5 工作程序
5.1 污染来源 5.1.1 本公司产生的废水、废液主要有:洗手间污水、压缩空气中分离出的油水混合液、 废液 等。
洒精
5.3.6 日常监控
5.3.6.1 生产部负责每周一次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污染物日常监控
拟制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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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上。如有异常情况,依“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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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能对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以符
合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到达保护环境的目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废水、废液、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 3 职责
3.1 劳工部
3.1.1 负责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液的管理和处理。
3.1.2 负责公司办公室、各车间生活污水的管理和处理。 3.1.3 负责办公、制造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
3.2 工程部负责各废气排风系统的维护及噪音源的工程控制。 3.3 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废气排风系统的日常检查。 3.3 体系办负责污染物的委外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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