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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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1•【字号】垫江府办〔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2018〕6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垫江县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日垫江县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为了全面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8〕30号)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成立垫江县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督查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县级各部门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梅时雨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粟登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成员: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委督查室、县编办、县机关事务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研究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科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信访办、县金融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信访维稳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综合工作组,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9个专项工作组。

二、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一)综合工作组1. 综合协调组组长:陈维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组长:何明胜县政府督查室主任高川县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建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主要任务:统筹协调安排迎接督查前期准备工作;安排布置与督查工作相关的各种会议活动;起草有关综合性材料;按照督查组要求,协调实地督查期间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其它各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考核方案

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考核方案

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法》,切实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查对象和组织方式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要紧负责人;县直各单位(含县委系统、县政府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及要紧负责人。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驻涉的双管部门纪委(纪检组)。

二、考核内容(一)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形,要紧包括: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责任情形,党委(党组)要紧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形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形。

(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形,要紧包括:协助和谐、改革、执纪、惩处、纠风、监督、预防、治本、宣教、自律等责任落实情形,重点增强对同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情形。

三、考核的方式步骤一、述职述廉。

召开述职述廉会,被考核单位要紧负责人在大会上进行公布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书面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包括:一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形;二是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形;三是本部门(单位)和本人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形。

二、民主测评。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同县委干部年度考核一致。

述职述廉报告终止后,考核组向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发放《2017年度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附表1)》、《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附表2》,当场填写完毕后,由考核组工作人员组织收回。

考核组统计两个测评表情形后,填写《2017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民主测评得分汇总表(附表5)》。

3、指标测评。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观看等方式,对照《2017年度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分表(附表3)》、《2017年度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考核评分表(附表4)》进行评分。

2018年电网设备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技术监督工作方案

2018年电网设备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技术监督工作方案

2018年电网设备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技术监督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加强电气性能和金属监督工作,严把入网设备质量关,提升设备本质安全。

二、工作组织(一)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监督工作组工作组全面负责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以及检查等工作。

组长:技术监督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检部)主要负责人副组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检部、建设部、物资部、检修公司、电科院,地(市)公司负责人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检部、建设部、物资部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检修公司及地(市)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电科院相关实施机构负责人(二)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监督工作实施组工作实施组具体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按照公司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及工作组的工作部署,开展相关专项监督工作,按时向工作组提交相关专项监督工作成果报告,督促落实消缺工作。

组长:技术监督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检部)相关处室负责人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检部、建设部、物资部、检修公司、电科院,地(市)公司相关人员(三)实施分工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改造、扩建)输变电工程及在省公司物资中心库开展的配网物资专项监督,原则上由各省电科院负责具体实施;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非在省公司物资中心库开展的配网物资专项监督,原则上由地(市)公司检修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省电科院负责技术指导。

各省公司也可根据本省实际对分工作局部调整。

各省技术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单位编制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检测检验,每月向国网技术监督办公室报送工作月报。

(四)监督费用在实施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技术监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可在各省公司运维成本中列支。

三、工作范围变电类和输电类专项技术监督工作以输变电工程为单位开展,范围覆盖各省电力公司2018年全部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金属专项技术监督还应覆盖各省电力公司所辖3个地(市)公司全部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2018年医院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2018年医院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合山市人民医院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有效的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逢对节假日前医院相关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相关部门和科室密切配合,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组织领导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保卫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安全检查工作组。

三、检查工作内容1、安全生产方面:(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设备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设备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设备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和急救中心负责。

(7)加强灭鼠工作与安全用鼠药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总务科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保管,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总务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18-18年度)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18-18年度)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8-2018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6-2017年度)一、巡查目的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医疗机构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院运营管理,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重点(一)反腐倡廉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联系。

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3.按照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所有捐赠资助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

5.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

6.针对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为有明确的惩治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8最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范文word版 (3页)

【2018最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范文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推进市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下简称“四难”) 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服务意识、群众意识,依据《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鄂办发〔201X〕33号)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随群组办发〔201X〕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底在住建系统开展“四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住建系统“四难”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风清政简、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治理目标和重点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四难”为重点,深入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乱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督促各级各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住建事业全面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1、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3、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4、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5、在待人接物方面言语冰冷、口大气粗的问题;6、在转变职能、行政审批方面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等问题。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7日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大力推进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渭河新丰桥、灞河三郎村、护城河小北门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渭河天江人渡、渭河耿镇桥、灞河灞河口断面水质不低于现状;涝河入渭、沣河出西安境断面达到Ⅳ类水质;黑河入渭、泾河入渭断面达到Ш类水质;氵皂河、新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玉川河水质达到省考要求。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黑河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昆明池、渼陂湖主要指标不低于现状水质。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一)工业水污染防治。

1.强化“10+3”小企业整治。

继续加强对重污染“10+3”小企业的排查整治,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

(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配合,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专项整治重点行业。

加快水污染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继续实行新(改、扩)建重点行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从源头控制或减少污染物产生。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3.10•【字号】晋安监发〔2018〕68号•【施行日期】201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晋安监发〔2018〕68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我局编制的《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审核批准,同意实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10日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启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终端,严格落实《手册》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要求,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避免因监督检查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

3.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4.充分发挥省级执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市、县执法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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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对XX同志任主任科员推荐过程的监督检查
(一)主要措施
1.推荐之前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进行筛选;
2.推荐时,对推荐流程进行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3.找当选人的同事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看是否符合推荐要求;
4.出具关于XX同志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报告;
5.在公示期内收集相关信息,确保任免公开透明。

(二)整改时限
截止2018年12月
二、对2014年XX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监测经费的监督检查(一)主要措施
1.汛期期间,抽查乡镇监测点防汛值班情况;
2.检查该项目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人管理;
3.汛期后,监督该专项资金是否发放到个乡镇监测点。

(二)整改时限
截止2018年12月
三、对XX乡XXX村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督检查
(一)主要措施
1.项目实施前,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管;
2.项目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管;
3.项目完工后,加强对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的监管。

(二)整改时限
截止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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