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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地和海洋、内水和领海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 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
• 海洋法公约对领海基线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适 用国际习惯法规则。国际习惯法承认两种方法测 定领海基线:
• 1、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也叫低潮线,
是以在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海水线,即低潮
线作为基线,向外平移12海里的海域就是领海。
这种方法适用于海岸比较平坦、没有沿海岛屿的
海岸线。
Normal baseline (Article 5)
The normal baseline for
measuring the breadth of the
territorial sea is the low water
• 1、沿海国的权利- coastal state’s rih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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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
Territorial Sea, Contiguous Zone , Archipelagic Waters
• 一、领海的概念与范围
• 领海(territorial sea)是指沿着国家的海岸、受 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群岛 国的领海另有定义。
• Mouths of rivers - If a river flows directly
into the sea, the baseline shall be a straight line across the mouth of river between points on the low-water line of its banks. • low-tide elevation: the low-water line of it may now be used as a baseline for measuring the breadth of the territorial sea if it is situated wholly or partly at a distance not exceeding the breadth of the territorial sea from the mainland or an island. If it is beyond this distance, it will have no territorial sea of its own.

《国际法学》PPT课件

《国际法学》PPT课件
2021/7/10
1. 领土与领土构成 领土是指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球的
特定部分,及其附属的特定内容。 领土的组成: 领陆、领水、底土、领空
2021/7/10
①领陆:国家陆地疆界以内全部陆地, 包括:大陆、岛屿。
②领水包括内水、领海、群岛水域。 内水是指国家领陆之内以及领海基线向 陆地一面的所有水域。包括内陆水域(河流、 湖泊)和内海水域(内海湾、内海峡、海 口)。
2021/7/10
2021/7/10
2. WTO的宗旨和目标 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
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 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 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要相称; 保护和维护环境。
2021/7/10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 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
惯,国际法的其他渊源包括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司法判例、国际公法学家的学说、国际 组织的决议。
2021/7/10
4.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法的原则
和规则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 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国家主权平等原 则、不侵犯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和平解 决国际争端原则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2021/7/10
领海与内水的区别就在于国家在领海的 主权受到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权的限制。
群岛水域是由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海域。 其地位不同于内水甚至领海。在该水域,国 家虽拥有主权,但实行无害通过制和群岛海 道通过制。
2021/7/10
③底土是指领陆下的底土和领水下的水底 和底土。
④领空是领陆、领水之上国家主权管辖的 一定高度的空间。

国际法学PPT教学课件

国际法学PPT教学课件
一、区域性国际组织 二、类似国际组织的国家联合体 三、非政府国际组织
第十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 第一节外交关系法
• 一、外交关系法的概念和外交机关的体系 • 二、国家的中央外交关系机关
第二节 使馆及各类人员
• 一、使馆的建立 • 二、使馆的职务 • 三、使馆人员的类别及馆长的等级和位次 • 四、使馆人员的任命和职务的终止
• 一 领海的概念 • 二 领海的界限 • 三 领海的法律制度 • 四 群岛和群岛国
第四节 国际航行的海峡
• 一 海峡及其种类 • 二 各种海峡的法律制度 • 三 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专属经济区
• 一 专属经济区的形成 • 二 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利用和养护 • 三 相邻相向国家间经济区划分 • 四 毗连区
一、国际责任制度的概念 二、国际责任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国家责任
一、国际法所指的国家行为 二、违背国际义务 三、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内容、形式和范围
第三节 国际刑事责任
一、追究国际刑事责任的实践 二、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 三、国际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
第四节 从事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 的国际责任
第五节 国际法的性质
• 国际法是真正的法吗?
第六节 国际法的编纂
• 一 编纂的概念和意义 • 二 编纂的发展 • 三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与国际法的编纂
第七节 国际法的强行性及 其效力根据
• 一 自然法学派 • 二 实在法学派
三 规范法学派 四 社会连带法学派 五 格劳秀斯派
第八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 国籍的定义 • 二 国籍的取得和丧失 • 三 国籍的冲突
第二节 法人的国籍
• 一 法人和国籍的概念 • 二 外交保护和法人的国籍

国际法(第六版)课件完整版

国际法(第六版)课件完整版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国际组织一般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国际组织的职能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提供国际公共服务与援助
联合国体系与国际组织法的发展
联合国体系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体系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 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等六个主要机关。
边界与边境制度
边界的概念
边界是确定一国领土范围的界线, 也是一国主权行使的地理空间范
围。
边境制度
边境制度是一国为维护边境安全、 促进边境地区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边界争端与解决
边界争端是指相邻国家在边界划 分上存在的分歧和争议。解决边 界争端的方式包括谈判协商、国
际仲裁和司法解决等。
04
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概念与分类
国际组织的概念
按成员质分
国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 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 建立的各种机构。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按地域范围分
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按职能范围分
综合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
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出生、继有和归化。国籍的丧失原因包括自愿 放弃、被剥夺和因婚姻等原因。
外国人的地位与权利
外国人在国际法上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地位,包括人身安全、财产权、 言论自由等。同时,外国人也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
外交保护与人权保护
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条件

《国际法教材》课件

《国际法教材》课件

国际法维护国际秩序和稳 定
国际法促进国际合作与发 展
国际法保障国际公平与正 义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性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主要手段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实践案例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未来展望
国际法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
促进国际合作:国际法为各国提供了在国际事务中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有助于促进国际间 的合作与交流。
不干涉内政原则
定义: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得利用其自身的影响力强制其他国家采取某种政 策或行动。
重要性: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维护国际秩序和稳定的重要保障。它有助于防止国际冲突和战争的发生,促 进各国之间的和平与合作。
违反后果:如果某个国家违反了不干涉内政原则,采取了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 裁。
国际法与国内 法的关系:国 际法与国内法 相互补充、相
互促进
国际法在国际 社会中的作用: 维护国际秩序、 促进和平与发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
国际法的形成要件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国际法的渊源和编纂
国际法的渊源: 习惯、条约、国 际法一般原则等
国际法的编纂: 编纂国际法条约、 公约等,促进国 际法的统一和协 调
海洋法规则
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 海洋法的历史发展: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到其他国际条约和国内法 海洋法的主要规则:划界、航行、捕鱼、资源利用等 海洋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秩序、解决争端等
航空法规则
航空器的登记和国籍

国际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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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第一版, (参见王铁崖:《国际法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第一版, 参见王铁崖: 国际法引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 月第一版 第15页。) 页
• 国际法学界最权威的著作之一——《奥 本海国际法》中的这样界定这一概念: “国际法是对国家在它们彼此往来中有 法律约束力的规则的总体”,“这些规 则主要是支配国家的关系。”
三、国际法的历史
• • • • • • (一)古代国际法 古代有没有国际法? 古埃及:条约、使团 古希腊:使节制度、战争制度 古罗马:万国法 古代中国:使节制度、战争制度、法
• (三)近代国际法 • (四)现代国际法
(詹宁斯、瓦茨修订,第9版,第一卷,第一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詹宁斯、瓦茨修订, 版 第一卷,第一分册, 1995年版,PP3) 年版, ) 年版
• 我国学者对国际法概念的界定的主要观 点是:“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 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 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 律。”
二、国际法的特征
• 国内学者的观点很多都揭示出国际法的几个显著的特征: 第一,国际法是法律。它是由一定的形式要件所有机 组成的总体,这些形式可以是原则,也可以是规则、制度, 甚至习惯,它们都具备法律的特征。 第二,国际法上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但是现代国际法 的主体扩大了范围,也包括政府间组织、国际组织,有些 学者也认为国际法上的个人也应当成为主体。 第三,国际法主要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关系, 因此,国际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主权国家因交往所形成的 国际关系。 第四、许多学者都认为,国际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行为规范。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 王铁崖主编: 国际法》 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 ), 出版社1995年8月版,第1页。) 出版社 年 月版, 页 月版

国际法课件_292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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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所发生的事件,除依照国际法应当豁免者外,享有 排他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管辖权。
• Mouths of rivers - If a river flows directly
into the sea, the baseline shall be a straight line across the mouth of the river between points on the low-water line of its banks. • low-tide elevation: the low-water line of it may now be used as a baseline for measuring the breadth of the territorial sea if it is situated wholly or partly at a distance not exceeding the breadth of the territorial sea from the mainland or an island. If it is beyond this distance, it will have no territorial sea of its 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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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
Territorial Sea, Contiguous Zone , Archipelagic Waters
• 一、领海的概念与范围
• 领海(territorial sea)是指沿着国家的海岸、受 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群岛 国的领海另有定义。
•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测定领海基线,领海都应当是 12海里等宽的海域。

国际法实用PPT课件

国际法实用PPT课件
各国应善意履行其依国际法承担 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 行。
7
02
国际法主体与客体
Chapter
2024/1/29
8
国际法主体
01
02
03
国家
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 务。
2024/1/29
国际组织
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 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者如 联合国,后者如国际红十 字会。
2024/1/29
18
区域性国际人权保护机制
欧洲人权保护机制
欧洲人权法院是欧洲最主要的人权保 护机构,负责对涉及人权的案件进行 审判,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非洲人权保护机制
非洲联盟通过《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 章》等一系列文书和机构来促进和保 护人权,如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委员会 和非洲法院等。
2024/1/29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立法方式的特殊性
强制力的特殊性
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协议,通常是以条约 、协定、议定书等形式出现。
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 制行动来实现的。
2024/1/29
4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联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法与国内法在渊源上具有密切联系,国内法往往吸 收和转化国际法规范。
2024/1/29
6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各国主权平等,互不隶属,互不 干涉内政。
01
02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03
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 应当通过和平的方法予以解决。
04
2024/1/29
不干涉内政原则
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在国际关 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 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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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 、 必须是各国公认的法律规范; 2 、 必须是在国际法各个领域中起指导 作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 3 、 必须是构成整个国际法的法律基础 和核心; 4 、 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第二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产生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 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 平等互利、和 平共处。 这些原则作为一完整的概念提出, 第一次见之于1954年4月29日的《关于中国 西藏 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中,同年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 声明 , 重申了五项原则。16月29日,中缅 两国总理在联合声明中再次重申了这五项 原则。
三、我国的实践
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除我国 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在我国具有法律效 力。 2、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 国内法规定不一致时,国际条约在国内 适用中处于优先地位。 3、国际惯例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法 一、古代中国的国际法 二、近代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 三、新中国对国际法的贡献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它是 指两个或两人以上国家缔结的,规定相互间 权利义务 的书面协议。 国际条约有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两种, 由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条约叫双边条约;由 三个以上 国家参加缔结叫的多边条约。如果 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或 改变现有的国 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为 目的世界性多边条约,称为造法性条约。如 果仅规定少数缔约 国之间权利义务的条约, 称为契约性条约。
3、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各国法律体系中 的共有原则,如时效原则、善意原则。
4、国际司法判例和国际法学家学说。
一般来说,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 直接的国际法渊源,除此之外,一般法 律原则,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和 一些公 法学家的学说是间接的国际法渊源。
第三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1 体系的理论。一元论有两种学说。 (1)国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同属 一法律体系。国际法是国内法中的对外法 ,它的 效力来自干国内法,只有依靠国内法,国际法才 有法律效力。 (2)国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国际法和国际法和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国际法具 有绝对的优先权。
和平共处 五项原则反映了广大民族 独立国家维护主权,反对外来侵略,保 卫世界和平的共同愿望,所 以诞生后受 到亚洲和世界各国的拥护,并迅速在世 界范围内得到承认,一致公认为国际法 基 本原则。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内容 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的核心。国家主权是国家最 重要的固 有权力,是一个国家在国内的最高统 治权和国际上的独立权。主权体现在 一个国家 有权独立地处理自己的内外 事务,不受其他国家的任何形式的侵 犯和干涉,互相尊重主权, 就是各国 在其相互关系中,应该是独立的,彼 此处于平等的地位。
二、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实际关系 国际法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法是 特定国家的法,它们是独立的法律体系,但 两者之间 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两者互相作 用和互相补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表 现在国际法 和国内法都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 的体现,国际法一经形成,就转过来影响国 内法,国家在制 定国内法时,不能和国际法 冲突,同时国际法上的许多规定要依赖国内 法保证执行。
三、国际法的作用 1 标准。 2 务的法律依据。 3 4 5 6
第二节 国际法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 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 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即国际 法的原 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具体表现 形式。 二、国际法渊源的内容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 际法的法律渊源有四个,主要是国际条 约和国际习惯。
XX学院 XX 专业
国际法
【全套课件】
授课人:XX XX
第一章 国际法导论 (授课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是国际法的基础,通过学习, 应了解国际法的定义、特征、渊源,国 际法和国内法的关 系等内容,以求对国 际法有一概括性的认识。
第一节 国际法概述
一、国际法的定义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是国际交往过程 中形成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 章制度的总体。 二、国际法的特征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制订的。 3、国际法对国家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国际 上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常设强制机构 强 制执行国际法。
2、国际习惯 国际习惯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步形成的, 为各国所接受和沿用的,对各国有法律约束 力的,不成文的原则、规则和具 体做法。 国际习惯取得国际法法律效力,必须要 通过三个阶段: (1)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惯例。 (2)这个惯例经过反复实践,范围扩大,且这 种实践必须是有意识的,具有法律效力。 (3)各国公认。 国际习惯是不成文法,但大部分现在已 发展成为成文法。
2、二元论: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 的法律体系,它们是独立的,但又平行存在 , 它们在法律主体、来源、实质和强制性方 面都不相同。 一元论和二元论都不能全面真实地反 映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联系,因为一元论着重 于强调内 容上的对立,把一种法律强加于另 一种法律之上,把一种互相联系的关系变成 一种强制关系 。而二元论则着重强调形式上 的对立,忽视了国际法和国内法事实上的联 系。
领土完整是国家主权的重 要部分, 是国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国家总是在自己的领土上行使权利 的,领土完整不是 指国家领土从地理位 置上是完整的一块,而是指国家的领土 不能被侵占、分割和肢解,更不 能被兼 并。侵犯一国领土,就是侵犯这个国家 的主权和独立,所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 土完整 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
第二章 国际法基本原则 (授课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要求知道什么是国际法基本原 则,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重点掌 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的具体内容。
第一节 概 说 一、什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 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 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 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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