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后公司章程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明公司经营范围,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等]。
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股东全称]共同出资设立。
第六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本章程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亏损分担权以及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第十条股东应当依法缴纳其认缴的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
第十一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章程规定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其出资;(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五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关于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变更及人员任免的议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壮大,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公司章程的变更以及人员的任免成为公司治理中不可避免的议题。
这些议案对公司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就相关议案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二、股权转让议案1.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一定价格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转让价格的确定、权益变动的影响以及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公司应当与股东充分交流,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并尽量避免因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和争议。
2. 公司章程变更议案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运营的基本法规,对公司的治理、组织结构、权责义务等方面具有重要规范作用。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的情况。
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审议和决策,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不损害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公司章程的变更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确保变更的合法效力。
三、人员任免议案1. 人员任免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议题,涉及到公司高管层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安排。
对于高管层的任免,公司应当充分考虑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业绩,保障人员任免的公平公正。
在人员任免过程中,公司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程序,确保任免程序的合法合规。
2. 人员任免还需考虑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才的培养与激励。
公司在进行人员任免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人员的发展前景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合理调配人才资源,保持组织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四、结语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变更及人员任免议案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议题,关系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定。
在讨论和决策这些议案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到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决策的合法合规。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五、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变更及人员任免议案的决策原则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变更及人员任免议案的决策应遵循一系列原则,以保障公司利益和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二篇)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公司的运作和管理。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机构。
以下是一份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填写公司注册地)。
第三条公司股东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有偿交易。
第四条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内股东、公司外股东或其他第三方。
第二章股权转让的程序第五条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第六条公司应在收到股东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第七条公司对股权转让申请有权进行审核,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回复。
第八条股东股权转让需经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议的批准。
第九条股东股权转让合同应由双方协商订立,并在公司备案。
第十条本公司应在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及时为新股东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章股权转让的限制第十一条股东在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应符合以下限制:(一)股东应在本公司成立满一年后才可转让股权。
(二)优先认购权: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竞价转让:在有多个股东意向认购股权的情况下,将通过拍卖或竞标的方式确定最终认购方。
(四)禁止售后诉求:转让完股权后,转让方不得要求回购或索回股权。
第十二条公司拥有股东股权转让的决定权,如果公司认为股权转让可能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或其他合法权益,公司有权拒绝或延迟股权转让。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对股权转让进行登记备案。
第四章重大股权转让第十四条下列情况视为重大股权转让:(一)单笔或累计一年内股权转让所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股权转让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五条对于重大股权转让,公司应征得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议的批准,并在全国股权转让登记系统进行公示。
股权并购后新公司之公司章程

附件13 股权并购后新公司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以下简称“)和(以下简称“”)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
第六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营业期限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营业期限:。
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十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2
合计100
第十一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略)。
股东变更章程

股东变更章程一、股东信息变更1.1 当公司股东信息发生变更时,包括股东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股东应在变更后的XX日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变更通知。
1.2 公司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XX日内,在公司官方网站和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公示。
二、股权结构调整2.1 股权结构调整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决议应详细列明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案以及调整后的股权结构。
2.2 调整后的股权结构应在决议通过后的XX日内向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3.1 股东应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分红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等。
3.2 股东应依法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包括出资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义务等。
四、股东会议事规则4.1 股东会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召开,会议通知、议程、决议等应符合法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2 股东会议应形成书面决议,决议应详细列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股东、讨论事项和表决结果等。
五、股权转让与退出5.1 股权转让应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过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5.2 股东退出公司应依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章程修改程序6.1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决议应详细列明修改的原因、修改内容和修改后的章程全文。
6.2 修改后的章程应在决议通过后的XX日内向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七、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7.1 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
7.2 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相关事项8.1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8.2 本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通用6篇)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通用6篇)股东变更-章程修正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______XX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股东、变更股权,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1、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XX公司。
现修正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XX公司。
2、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胶粘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除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现修正为: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胶粘制品、塑胶制品、彩晶玻璃的研发及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3、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个:(1)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2)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3)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现修正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个:(1)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2)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4、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1、股东姓名:2、身份证号码:3、出资方式:4、出资额(万元):5、出资比例:现修正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1、股东姓名:2、身份证号码:3、出资方式:4、出资额(万元):5、出资比例:全体股东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XX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股东变更-章程修正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股东、变更股权,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1、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23967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fter Equity Transfer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大家了解过公司章程吗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章程,如果有修改章程也要经过公司领导层全部同意才可以!以下这篇是: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欢迎大家阅读!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1】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原股东A同意将在本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万元转让给B,B同意接受。
自转让之日起,A不再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B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人A签字接收人B签字____年__月__日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2】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章程效力[摘要]现实生活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经常发生的交易行为。
对这种交易行为如何进行规制,是公司法的重大理论问题。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进行了明确地规定,而第四款又指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何理解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另有规定”,如何认定这种“另有规定”的法律效力本文将以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与国家法律的制约性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通过实务案例研究、比较立法透视以及基础理论探析,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章程的效力进行深入说明,并最终得出结论。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章程效力章程自治性法律制约性江平教授说:“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最高准则。
”[1]因此可以说,章程是包含着贯穿公司始终的众多要素的基石性制度――对于公司具体的组织或行为,公司法可以原则性地进行基本要求,但不可能进行细致而充分地个别规定;如果一定要对某个公司的具体组织或行为进行特别设置,只能通过具体公司的章程来规定。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性质:【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详细描述】。
第二章股东及股份第五条公司股东:【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
第六条股东出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第七条股份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八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
第十条董事会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名监事组成。
第十二条监事会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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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后公司章程
违法修改公司章程股东申请撤销章程【1】
依据新《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章程的修改,应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此并没有评价章程的效力。
新《公司法》第22条对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因此,如果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违法,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决议。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在没有死亡股东继承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情况下,修改公司的章程,以此限制公司股东的继承资格。
虽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自然人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作
出的限制性规定,本身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未通知死亡股东的法定继承人参加。
该章程的修改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召开股东大会时死亡股东生前所持有的股份无人代表行使表决权。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要求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于死亡股
东生前拥有的股权,代表这部分股权的表决权无人行使,在表决通过公司章程修改决议时,如何计算是否达到三分之二,也有一定的疑问。
且修改后的章程又未在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不得以修改后的条款对抗第三人。
显然,该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对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旧《公司法》没有规定。
其继承人可依据新《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以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否认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进而否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效力。
附:
公司股权变更申请【2】
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年╳月在无锡
新区成立的一家外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公司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现公司因╳╳╳╳╳╳(原因),拟变更公司股权比例,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有限公司(或:将所持
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
╳╳╳╳╳╳。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
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日期:。